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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卫生部副部长揭秘停用死囚器官:国外妖魔化中国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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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2016 10:2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央视新闻

2015-01-12 11: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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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停用死囚器官移植后将有更多人捐器官 编辑 黄俊如(02:13)
  长期以来,中国的器官捐献与一部分人无法分割,那就是死囚。然而,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公开宣布这一计划的,是原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黄洁夫。
中国正式停用死囚器官 涉及169家医院
  2014年12月3日,2014年中国OPO联盟研讨会在云南昆明举行。OPO联盟是中国第一个器官获取组织。正像这个生僻的名字一样,在昆明召开的研讨会事先也丝毫没有引起媒体记者的关注。然而,就是在这个研讨会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透露,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这是我国第一次由高级官方机构负责人宣布停用死囚器官的时间表,涉及医院达到169家,一时间引来国内外媒体和舆论的关注。
使用死囚器官是“有法不依”
  依法治国,是2014年的标志性词汇。具体到我国的器官捐献领域,共有三个方面的法律框架:
  一是2007年国务院颁发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二是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刑法修正案》的器官买卖罪;
  三是卫生计生委2013年8月份颁发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分配的规定》。
  在这三方面的法律框架中,规定了器官移植必须有符合伦理学的来源,器官必须来自无偿捐献者的爱心,更重要的是要公平、公开、透明和可溯源。
  在黄洁夫看来,器官捐献领域最大的有法不依就是针对死囚的器官使用问题。长期以来,中国器官移植来源主要依靠死囚,尽管法律规定死囚应“自愿捐献器官”,但是法律执行上仍存在漏洞。这也是国外拿来攻击中国的一个主要抓手。
中国是唯一系统性使用死囚器官国家
  器官移植是上个世纪下半叶由西方国家引入中国的高端医疗技术,但与其他医学高新技术不同的是,移植手术需要一个可供移植的器官,涉及复杂的医学伦理和社会文化传统。在逝者器官志愿捐赠系统尚未完善之前,利用死囚的器官进行移植手术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曾存在过。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允许医疗科研部门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者尸体器官。很长一段时间,中国是唯一一个系统性地在移植手术中使用死囚器官的国家。
器官移植领域的中国医生在国际上被孤立、妖魔化
  医学的发展领先于法规和伦理的建设。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的器官移植术渐臻成熟,形成了由知名专家领衔、大批老中青搭档的器官移植群体。作为我国著名的肝胆外科专家,黄洁夫成了器官移植领域的代表性人物之一。然而在官方层面,利用死囚器官,仍是一个长久沉默的禁区。不透明和想象空间使得器官移植领域的中国医生在国际上被孤立,甚至被妖魔化。
国际社会对中国采取“三不主义”
  由于太过敏感、复杂,中国的器官移植医生在国际上往往对此闭口不谈。因此,国际社会上对中国采取的是“三不主义”(Three no),即“一个中国的器官移植医生不能够、不允许参加世界的器官移植组织;中国有关器官移植的文章,包括临床在内,在所有国际著名杂志一律不准发表;中国的学者不能在世界舞台上阐述、演讲关于中国器官移植的成绩。”黄洁夫说。
使用死囚捐献器官是对人的不尊重
  黄洁夫回忆说,被誉为“中国外科之父”的裘法祖教授,在去世前的一个星期曾打电话给他,希望他能领导中国的器官移植,摆脱依赖死囚器官现状,希望从事器官移植的医务工作者,能够光明正大地用公民捐献的器官。
  黄洁夫说,医生本是救死扶伤的职业,但面对从死囚身上取器官,他认为这种行为没有做到对捐献者表达出应有的尊重和敬畏,“心情很尴尬”。
坦承中国事实,向世界表明改革决心
  2005年,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地区的卫生高层会议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当时,黄洁夫已是原卫生部的副部长。在那次会议上,面对西方国家代表的攻击和质疑,黄洁夫坦承中国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主要来源的事实,这是中国首次就这一问题向国际社会正面回应,也是首次表明了中国将推进移植事业改革的决心。
  当时,黄洁夫作出这个表态也面临着相当大的压力,他说,当时卫生部里很多副部长级别的领导、好朋友都说,黄洁夫的副部长之职很快就要被免了,“你这个官可能做不成了,乌纱帽要掉了。”
  然而,他的表态却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最高领导的坚决支持。
  承认是转变的开始。2006年,卫生部出台了监管移植医疗服务的法规,并发表了著名的“广州宣言”,向世界表明了我国移植界改革的决心。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使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通过严格的技术准入规定,卫生部将原来的600多家移植医院减少至169家。
  2007年出台的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对不规范的移植加强了监管。2010年,最高法颁布的刑罚修正案增加了“器官买卖罪”,打击器官买卖的罪行,司法与相关部门也共同制定了严格的死囚器官捐献与获取的有关规定。
器官买卖成牟利工具 穷人被“圈养”取器官
  然而,面对每年9000个器官移植的需求,在供需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某些医疗机构和个人将器官移植视为牟利工具,从而不顾法规规定,甚至出现把穷人“圈养”起来,取器官买卖的现象。而执法力量的薄弱和较低的惩罚力度也难以有效遏制器官的非法买卖。
  种种乱象逼迫中国器官移植进一步法制化。而在法制化的进程中,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成为必须要迈过去的坎。2013年11月2日,中华医学会在杭州召开的器官移植大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OTC颁布了“杭州决议”,决议提出中国将取消对死囚器官的依赖。这在世界移植界引起很大反响。2014年3月1日,由国家卫计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成立。这一组织对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管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黄洁夫任委员会主任。9个月之后,黄洁夫发出全面停用死囚器官的声音,全面贯彻落实杭州决议。
停用死囚器官还需“自愿捐献”跟进
  纵然法制化轨道走得艰难,但是,很多人都认为,相对于人的改变,写在纸上的法律反而简单。中国每年急需器官移植的病例约为30万,每年器官移植手术却仅为1万多例,比例为三十分之一。现阶段我国的公民身后器官捐献率仅为约0.6/100万人。作为世界上器官捐献率较低的国家之一,单纯依靠公民器官捐献能否满足庞大的需求?
  数据显示,从1977年底年到2009年底,30年的时间内,中国内地仅有130位公民去世后成功捐献器官。2010年启动公民捐献试点工作后至2013年三年的时间内,公民身后捐献器官的数量为1448例。2014年全面开始推广公民捐献,截止到12月23日,这一数字为1631例,近5000个大器官,再加上亲体器官捐献2000多个器官,我国2014年的80%器官移植均来自公民自愿捐献。
  黄洁夫认为,停用死囚器官以后,我国的器官移植量可能反而会大大增加。因为从国家近年来在广州、武汉等地的随机民众调查显示,有34%的民众有意愿捐献器官。而这一比例在英国也不过只有45%。
中国会成为世界上器官移植第一大国
  尽管黄洁夫对公民捐献保持乐观态度,但是,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的完善远非停用死囚器官一项。长期以来,无论是器官的来源还是分配,都处于不透明的状态,甚至还有人制造某个死刑犯的器官直接移植给某个人的谣言。那么,如何让中国的器官捐献更加阳光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黄洁夫表示,未来器官分配必须强制性使用电脑分配,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他希望,民众可以在公开、透明、阳光的环境下进行器官捐献,用救人的高尚行为向生命表达敬畏之情。他坚信,未来3到5年,中国会成为世界上器官移植第一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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