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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被公安局长的车撞着挨打又挨拘(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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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1-7-2012 18:4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999年6月8日 中国青年报

被公安局长的车撞着挨打又挨拘


樊军 本报记者 林冈
  47岁的共产党员、复员军人、下岗职工张贵成半年多来心里别提多憋
气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半辈子从不招灾惹祸,到头来却让人在
大庭广众面前狠打了三拳,牙掉了不说,还被“拘”起蹲了几天班房。他
越想越窝火———“说什么我也得告他!”

  

飞来横祸
  1998年10月14日,辽宁省开原市下着小雨,上午9点多,张贵成蹬着
“倒骑驴”(一种车厢在前的人力三轮车)运送一个孕妇和一个小孩,当
他由南向北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时,猛然听到一阵警报声,他急踩刹车,尚
未停稳,就被左边开来的一辆白色“奔驰”警车横着撞了出去。当张贵成
清醒过来时,已有不少群众围观。他头晕眼花,浑身疼痛,大腿摔破了,
他挣扎起来,忍着疼痛从车棚里拽出小孩,又扶起了那个孕妇。此时,从
“奔驰”上下来一个西服革履的中年男子,他劈头指向张贵成说,你怎么
抢道呢?你快扶她俩上我的车,去医院。快点,你也上车!略懂交通常识
的张贵成忽然发现,撞他的这辆“奔驰”虽然装着警灯和警报器,却没有
车牌号,于是他说,要等交通队出完现场。话音未落,中年人猛地抬手一
拳打在他的脸上。张贵成一个趔趄,大声问:“你怎么撞了人还打人呢?”
“我就打你!”中年人照着张贵成嘴上又是两拳,张贵成顿感嘴部又疼又
麻,一颗门牙被打掉了。忍无可忍,他握紧拳头准备自卫,这时忽听有人
大声喊,老头儿,千万别还手,他是王立军!

  张贵成当场被镇住。

  王立军何许人也?堂堂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只见王掏出手机指挥若
定,很快招来当地“110”和交警,王立军一指嘴上流着血的张贵成:“他
态度不好,好好教育教育,拘了。”之后,王副局长驾驶那辆奔驰扬长而
去。

  

艰难立案
  开原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7条交通
肇事决定给予张贵成拘留15天的处罚。然而开原市公安局交警当场作出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则是这样认定:第一当事人王立军,因违反
机动车行车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70%。第二当事人张贵成,
因违反非机动车行车规定,应负该起事故的次要责任:30%。主要责任者
驾车而去,次要责任者带着满嘴血迹进了“班房”。此事在开原市引起强
烈的反响。

  1999年3月10日,张贵成一纸诉状将王立军告到开原市人民法院。没想
到,法院告审庭胡庭长在详细翻阅了立案材料后说,章院长有话,这个案
子在立案前必须请示院长。而请示的结果是这个案子得等一等再立。次日
上午8时,张又准时来到法院申请立案,胡庭长说,章院长上医院了。上午
10时30分,听说章院长回来了,胡庭长再去请示后回来说:“章院长说,
案可以立,但我们得研究研究。”张的律师当即提出,既然可以立案,还
研究什么呢?他们在楼上找到了章院长,章问律师:“你怎么这么急呀?
律师还包打立案吗?你先下楼等一会儿。”又问张贵成:“你咋告这个案
子呢?”20多分钟后,律师和张贵成又上楼见章院长请求依法立案。章院
长却出人意料地问律师:“你怎么办这个案子呢?想一鸣惊人哪?!”两
名律师据理力争。当天下午两点,开原市人民法院终于依法办理了张贵成
诉王立军民事侵权的立案手续。

  5月13日,张贵成又将对他进行行政拘留的开原市公安局告上法院,并
提出赔偿。对此,开原市公安局的负责人认为,对张贵成行政拘留的决定
是错误的,他们已撤销了这个治安管理裁决书,但裁决是铁岭市公安局副
局长王立军下令决定的,因此拒绝赔偿。

  

案里案外
  记者采访了开原市公安局参加此次交通事故处理的负责人。记者问:
“没有车牌号的车能否上路行驶?”回答:“不允许。”“没有车牌号的
车允许安装警灯和警报器吗?”“不允许。”“如果这辆肇事车不是王立
军驾驶的,你们会如何处理?”“连人带车暂时扣下,然后再按规定处理。”
“你们扣王立军的车了吗?你们处理这起事故时,王立军在场吗?”“都
没有。”“为什么?”这位负责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拘留张贵成15天
的处罚合适吗?”“我们曾提出不合适的异议,但铁岭市局领导有话,我
们下级必须服从。”“既然是上级‘肇事’,对事故如此三七开就不怕受
怪罪?”“现场太明显了。”

  令人感到大为意外的是,当有记者就此案采访王立军时,王竟然矢口
否认。他说:“我是一个铁路工人的儿子,我是爬过来的,不是走过来的。
我对人民群众有很深的感情,我绝不会对一个骑‘倒骑驴’的人动手,这
种事我永远不会发生。”王副局长还表示要反诉,他将根据自己的情况向
对方索赔。

  记者在一间破旧的小平房里采访了张贵成。记者问他为什么直到今年
3月才去法院告王立军,老实巴交的张贵成说:“我本来也没想告他,从拘
留所出来(因其‘表现好’只拘留了6天),我就想,他是公安局长,又年
轻,火气上来打我几下,虽说牙也打掉了,打就打了吧,我寻思过几天他
能来看看我,说说也就算了,咱还能咋样?可等等他不来,再等还不来,
我真来气了,也只能告他了。”张贵成还告诉记者,就在法院立案的第二
天,两个身份不明的人找到家里,软硬兼施,逼他撤诉。先来硬的不行,
又来软的,提出只要不告王立军,可以给10万元,还给他女儿安排好工作。
张回答说:“我告王立军,只要讨回一个做人的尊严,一个平民百姓和一
个公安局长在人格上的平等。”后来,张贵成的妻子霍淑贤发现家中一张
老两口合影照片不翼而飞,他们感到了一种无名恐惧,很快悄悄地搬到了
现在的这个家。目前,张贵成已向当地公安局请求给予人身安全保护。

  张贵成的两名律师杨英杰和解宏阁对记者说,打了这么多年的官司,
还头一次碰上这么大的困难,甚至是某种压力。有关部门从一开始就没有
把王立军当作一般公民对待,虽然现在经过努力立了案,但能否得到公正
审理令人十分忧虑。

  日前,开原市人民法院已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将此案移送到沈阳
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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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1-7-2012 22:46: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jprp 于 1-7-2012 23:28 编辑

早知道王立军不是好东西了,
“双起”讲话:
“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方舟子前几天还曝南方都市报那边的人联系他检查王立军学历,整王的黑材料,不知道是要讨好谁,或者方舟子的情商是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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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7-2012 19:10:26 | 只看该作者


当日诬告他人 今日自成被告
——铁岭市前司法局局长诬告陷害公安局副局长案开庭审理
李小瑛 刘彦民

  7月24日。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肃穆庄严。80余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和当地的旁听者挤满了法庭。8时40分,各界关注已久的庭审———铁岭市司法局原局长王海洲伪造公文、私刻公章、诬告陷害他人一案终于开庭。

  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海洲,56岁,原铁岭市司法局局长,因严重违法违纪构成刑事犯罪于1999年9月30日被逮捕。他坐上被告席的原因,正是他想诬陷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军的后果。也许他没想到,想以肮脏手段告倒他人,结果却把自己推上了被告席。

  此案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诬告人王立军没有到庭。庭审进行了8个小时,公诉人以及双方律师辩论激烈,因控方主要证人没有出庭,庭审暂时休庭,择日再审。

  暗中使黑,英雄蒙冤

  王立军,公安战线上无人不晓的英雄人物。若把颁发给他的勋章全部挂起来,就是一件金光闪闪的防弹背心。

  1987年11月,27岁的王立军就任晓南派出所所长。当地社会治安状况严重混乱,抢劫、强奸、殴斗、聚赌、卖淫等案件不断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无法无天:有的歹徒持刀在大庭广众之下砸派出所的玻璃;有的公然干扰法庭审判,抢走外地公安机关在当地抓获的案犯;一位秉公执法的派出所民警竟被一伙流氓杀害……面对这种情况,王立军立下军令状:不把晓南治安整顿好,就地辞职!

  王立军制定了严格办案纪律和奖惩措施,接着果断出击,挖出一大批犯罪分子。经过奋斗,晓南镇出现了平静,1988-1991年管区内无重大案件发生。

  1991年3月,应铁法市人大、政协呼吁和群众的强烈要求,铁法市决定派王立军到大明镇派出所任所长。大明镇与四县相邻,人口占铁法的四分之一,发案率占全市的二分之一。而王立军在大明工作仅8个月,就和民警一道侦破各种刑事案件30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360起,打掉19个抢劫、盗窃、流氓等犯罪团伙,打击处理各类犯罪人员1200余人。在他调离时,从镇领导到工人群众数千人含泪相送,场面激动人心。1993年8月升任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后,他执掌帅印侦破了震惊全国的“十大刑事案件”,如抓获“银州大盗”,侦破“工人疗养院特大抢劫案”、“9·02特大东北洗劫客车案”、“空中流氓沙龙案”、“跨国虎案”……

  今年5月中旬,国家授予王立军“一级英模”光荣称号。之前,他曾两次获得“二级英模”称号。据公安部调查,在全国公安战线,集中国十大杰出民警、一级英模、二级英模等多种荣誉于一身的公安民警,唯王立军一人。他受过20多次大小伤,有一次头部受重伤,医生都说不行了,单位连花圈都准备好了,追悼会的悼词也写好了,他却神奇般地活了过来,只是以后落下了头痛的毛病。

  去年3月至8月间,王海洲幕后策划,把公安局副局长王立军推上了被告席。当时全国70多家报纸报道了“人力车夫状告公安局长”的惊人案件。

  1998年10月14日,王立军接到市政府电话通知,上级领导要来铁岭视察,要求市公安局派一名领导引路开道。王立军便同市刑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刘勇一起坐车,由司机任树辉开车前往迎接。当车冒雨行至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上坐着的中年妇女及一名女孩倒在地上。王立军连忙把小女孩抱上自己的车,刘勇也把中年妇女扶上了车。王立军随后打手机报警。这么简单的一件交通意外,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却被王海洲等人像捞到救命稻草一样,大肆炒作。他们鼓动三轮车夫张贵成状告王立军,许诺给钱、房子,安排子女工作,还出钱替他请律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编造谎言,说王立军一下车就挥拳向三轮车夫打去,还恶狠狠地说:“我打的就是你。”他们还把这些谎言写成诬告信,四处散发。

  经过半年的审理,1999年9月29日“三轮车夫张贵成状告王立军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沈阳市新城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张贵成的诉讼请求。王立军赢了这场官司。

  然而,面对本报记者采访,王立军却说自己“虽赢犹输”。赢,是组织赢了,是正义赢了;而对于他本人,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王立军深有体会地说,再高的荣誉,再多的辉煌,都没有任何保护功能。当风雨袭来的时候,你依然要面对,荣誉做不了保护伞。

  他一夜之间“臭名昭著”,他的辉煌蒙上了阴影,国外某出版社发行一本书,书名是《中国打黑警察被推上了被告席》;一些外国机构不断给王立军打电话或发传真,询问王立军是否需要“政治避难”或其他援助。

  在无助的日子里,王立军经常思考“英模”的意义。

  在受冲击的日子里,王立军经常一个人开着车到大山里,问天问地,人间到底有没有公平?他曾把数百名罪大恶极的人绳之以法,为众多老百姓讨回公道,可自己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公道。

  王立军最消沉的时候,铁岭市社会治安开始恶化,已逃跑的黑势力一批一批地回来了,他们以为王立军不管事了,犯罪率一下子上升了1/3。老百姓围着公安局,要求王立军站出来。面对群众的请求,王立军知道自己没有退路,只能选择奉献。他又带领干警出发抓坏人,一个月内就抓了300人。在一次追击抢劫犯的途中,一个老太太递给他一条毛巾,他接过毛巾一看,原来里面包着2只鸡蛋。他十分感动:这鸡蛋就像老百姓的心,既值得你珍藏又需要你的保护。

  王立军坚定了在铁岭市与黑势力斗争到底的决心。这既有领导的要求,又是老百姓的需要。他有多次调动的机会,沈阳市、深圳市、海口市……他也知道大城市比这里好,职务比这里高,工资比这里多,但他始终没走。对付王立军,王海洲之流有两个策略:一是整倒,二是整走。经过较量,他们知道,要整倒王立军,难;但要整走王立军,则有希望。在这股邪恶势力面前,王立军告诫自己:回避等于屈服。辽宁省的领导干部也说:王立军遭诬陷报复,现在得以澄清,让他坚守岗位,以压歪正清。

  王海洲的行为使王立军的声誉受到极大伤害。王立军前往参加第三届犯罪科学侦察新进展国际研讨会等四次国际会议的资格均被取消。原定公安部授予王立军共和国卫士、一级英模的光荣称号均因此被推迟和取消。王立军及其太太的精神和身体均因此受到伤害,不得不住院接受治疗。

  鉴于此,王立军的诉讼律师王蕴采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王海洲犯有诬告陷害罪并依法判处其刑罚;请求判令被告人王海洲为原告人王立军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故伎重演,偷鸡不成蚀把米

  公诉人指出:王海洲对王立军策划了两次大的诬陷事件。

  一件是已宣告失败的“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案;另一件就是7月24日开庭审理的“王立军抓捕张凤英打人致死”案。

  1998年12月24日,铁岭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张艳霞回家途中遇到一个卖假金表的人。这人和他的同伙合演双簧戏,使张艳霞答应以5万元买他的劳力士手表。张以为丈夫何克训在家,能辨别真假,于是把卖表人领回家中。因丈夫不在家,她说拿不到钱,不买了。卖表人脸露凶光,要她打电话叫丈夫拿5万元回家。张被迫打电话给何克训,说要5万元钱有急用。何克训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是家里电话,再往家里打电话时,卖假表的没让张接。何克训曾在公安机关工作,意识到妻子被绑架,便向公安局报案。接案后,王立军与干警即刻赶往何家。到家后,何刚扣了一下门,卖假表的人便从室内冲出,夺路而逃,不料慌张中一脚踩空,头朝下摔到四五楼之间的缓步台上。干警把他抓获,送去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此人名张凤英。

  为了配合“三轮车夫状告公安局长”

  一案,把王立军搞垮,王海洲于1999年3月中旬捏造了王立军和公安干警在抓捕张凤英时,“将张凤英堵在报案人家中进行殴打。王立军打累了才停手,令手下带张凤英回去审讯时,张凤英已快不行了。送到医院,为时已晚”。凭着这一捏造的事实,王海洲采取资助、代写控告信等手段,煽动张凤英家属控告王立军。

  1999年6月中旬,辽宁省公安厅收到一封写给中纪委副书记刘丽英的控告信,控告人是张凤英的母亲吕淑珍、儿子张振东、哥哥张凤田。信中控告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军等人刑讯逼供、草菅人命,把他们的亲人张凤英活活打死。公安厅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由辽宁省公安厅纪委和铁岭市纪委共同组成调查组,对控告信中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调查组调阅了张凤英一案的全部案卷,询问了参与此案的所有当事人和现场证人,到铁岭市医院查看了有关的病历,询问了参加治疗和抢救的医生,还专程到吉林省辽源市调查了控告人。

  经调查,辽宁省公安厅纪委和铁岭市纪委联合调查组得出结论:控告信和控告书所反映的问题全部失实。

  在7月24日的庭审上,市检察院派出的公诉人对张凤英的行骗过程,摔伤头部后的死亡经过,尸检情况,家属当时的态度叙述得一清二楚,还出示了证明照片,请出了证人。

  公诉人特别对被告如何利用张凤英之死制造事端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1999年3月下旬,王海洲与某市公安局局长王××共同策划控告王立军,王××因王立军批准查其儿子打人致死、弟弟私藏枪支及他本人倒卖走私汽车等犯罪问题,对王立军怀恨在心。王海洲指派2名律师,王××指派属下民警,找到张凤英家属,把他们接到沈阳安排住宿,为他们起草控告书,复印诬告材料,唆使张凤英家属去省里、进京告状。在委派民警的带领下,张凤英家属到辽宁省检察院、省纪委等部门下跪喊冤,并以同等形式多次到北京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纪委等部门状告王立军。在真相大白后,王海洲又推卸责任,说王立军打人致死的过程是听干警杨某说的,但结果证明,杨某没对王海洲讲过此事。

  尽管王海洲在庭上百般否认,谎言还是掩盖不了事实。等待他的,将是庄严的宣判。

    (《羊城晚报》新闻周刊200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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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1-7-2012 19:07:05 | 只看该作者
人力车夫诉公安局长案的前前后后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20日 04:39 中国青年报
  今年6月8日,本报曾发表了题为《被公安局长的车撞了挨打又挨拘》的署名文章,对去年10月14日发生在 辽宁省开原市的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以及后来发生的一系列耐人寻味的变故加以披露,引起了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挨打挨拘的 张贵成到铁岭市状告铁岭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立军,辽宁省高院指定沈阳市新城子区法院管辖受理此案。

  近日,记者收到了沈阳市新城子法院9月29日对张贵成诉王立军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判决书。

  白纸黑字的判决书上这样写着:“本院认为:......原告主张被告殴打原告一节,因其证人是否在肇事现 场不能互相印证,且证据均是在肇事后5个月之后才出证,其证据效力不够充分,不予认定。另外,据原告诉称,其门牙被被 告打断,于事发后五个月即今年三月拔掉,本院认为,牙齿拔除是否与本案有因果关系不能成立。被告提请出庭的证人--- -坐原告车的妇女任静秀,在肇事前坐原告的人力车至肇事后到开原市公安局110巡警及交警到来时均在肇事现场,目睹了 肇事的全过程,其证明效力高于本案其他证人,本院予以认定。故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贵成的诉讼请求。......”

  对此判决结果,记者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事实上,在8月25日,也就是在张贵成正式起诉的5个多月后,该法院已经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记者将要前往沈阳的前几天里,各种“小道消息”和“关照”扑面而来:“王立军受了冤枉,他根本没打人,这 事是有人整他”、“这个案子的‘水’很深,别轻易介入”、“这事的背后有黑社会支持,整王立军的某领导已经被‘双规’ 了”,更有人煞有介事地说,此案的场面将是一边倒,开庭的结果也已经内定了:证据不能成立,驳回起诉。这也正是现在所 谓“意料之中”的根据。

  那么“意料之外”又是为何呢?让我们一起回到8月25日庭审的现场。

  8月25日上午9时30分,沈阳市新城子法院可供200多人旁听的审判庭内座无虚席,其中近一半是新闻媒 体的记者。原告张贵成和被告王立军均亲自到庭,使得这场官司的现场气氛更显浓烈。

  经过一系列的法庭程序,审判长宣布了审理的内容:1.王立军是否打了张贵成。2.是否造成了伤害后果。

  在举证、质证阶段,原告张贵成及其两名代理人提供了64份证据,数张现场照片和3名证人,证明就是王立军 一个人开车撞人又打人。作证言的人中,有工人、农民14人,公安干警15人和干部6人,其中24人是现场目击者。3名 证人中有两人当庭认出在开原市公安局在肇事现场拍摄的照片中穿蓝西服、戴墨镜的就是开车和打人的人,并指认就是在被告 席上就座的王立军,原告代理人问证人现在见到的与当时见到的王立军有否不同,证人想了想说:“瘦了”。当庭的王立军也 承认照片上被指认的人就是他本人。另一名证人是开原市公安局当天处理事故现场的一名交警,他证明当时在处理交通事故时 只看见王立军一个人而没有他的任何随行者。

  经过漫长的原告举证之后,被告王立军及其两名代理人也出具了证据,证明王立军的清白无辜。其中3名主要证 人是王立军的司机、当时在车上的刑警队副队长和当天乘坐张贵成车的妇女任静秀。他们从不同侧面证明王立军既没开车,也 没打人。

  但是,当原告代理人询问证人当时的一些细节时,却出现了问题。刑警队副队长说警车与三轮车撞开后,两车之 间的距离约3米,而当时交警勘察事故现场时量得的实际距离却是6.8米;王立军的司机说三轮车没有被撞坏,而现场照片 上却是车厢与车身分为两处,且车轮严重变形。

  对此,原告代理人当即指出,被告证人所说细节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应该被视为伪证,况且司机和刑警队副队 长与王立军是上下级,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从事实上看,其证言难以置信,从其关系而论,更不足为凭。

  被告代理人则反复强调原告的证人和作证言的人均无人证明其当时在现场,而能够证明其在现场的人又没人能被 其他人证明在现场,因而全部是假证或伪证。被告代理人质问,20多个当时在场的人怎么会那么巧地都被找出来作证呢?他 还多次提示所有这些都是有人在幕后操纵的,对此,法庭以“与本庭审理内容无关”予以制止。

  被告方出庭作证的还有一重要人物,这就是乘坐张贵成车的妇女任静秀。然而,她在此案中曾先后两次作证,前 一次是原告律师取证,证明用车拉她的张贵成被撞被打。原告代理人掌握着白纸黑字及她按的手印。而几个月后,她又出现在 法庭中作人证,并推翻了原先的证言。对此,原告代理人当庭表示,同一人作出的两份相互矛盾的证言必有一假,并请求法庭 追究其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原告张贵成或许是初上法庭,似乎不太懂规矩,人也显得特别激动,因而其言行数次遭到审判员的大声呵斥。张 贵成当庭提出疑问:如果真是王立军的司机撞了他,为什么王立军要亲自出马恳求他撤诉?为什么还来那么多人来进行威逼利 诱?他甚至激动得要王立军当庭回答他的问题。记者注意到,王立军的表情很轻松,有时还面带微笑,但当张贵成声称手里有 录音带为证时,王的表情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

  下午6时许,精疲力尽的旁听者终于迎来了最后辩论阶段。法庭规定原被告各3分钟时间作最后的陈述。原告代 理人表示,王立军是名人,是执法者,希望能以名人的姿态来树立名人的形象,在大量事实面前,王立军应赔礼道歉并作出相 应的赔偿。同时,他还指出,即便是有人支持一个下岗工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一件好事,本身无可非议。然而,就在 原告代理人陈述时,法庭以时间已到为由令其中止发言。之后,被告代理人也作了最后陈述,但令人不解的是,在其举证并不 占优、法庭亦未对此作出任何判断时,该代理人竟然公开声称此案已经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了。被告王立军的最后发言长达1 7分钟,他首先感谢法庭给了他一个申辩的机会,但在其后却对本案审理的内容和争论的焦点不置一词,他用大部分时间讲述 自己如何努力工作,多次负伤,屡立功勋,因而得罪了某些地方领导干部并受到“政治报复”。他慷慨激昂的发言迎来了其拥 戴者的一阵掌声。

  6时40分许,法庭未作任何判决,宣布休庭。

  长达8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了,王立军是否打人暂时成了悬念。但是,围绕本案发生的其他一些事情却时时在记 者的脑海里划着问号。比如,在张贵成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次日便有铁岭市银州公安分局副局长范某由一个名叫李飞(开原 当地人)的人将其带到张贵成家,劝说、威胁张撤诉。张遂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请求司法保护。开原市公安局将李飞带回询 问,李飞承认是铁岭市公安局叫他带范副局长去张家说情。但当天下午,铁岭市公安局40多名干警乘车突然驾临开原市公安 局,要将李飞带到铁岭。开原市公安局认为事情尚未了解完毕,不同意将李带走。铁岭公安准备强行带人,双方共80多名干 警各不相让,一时剑拔弩张,险些酿成恶性事件,直到铁岭市委书记出面制止方告平息。次日,铁岭市公安局又在李飞的工作 处强行将他带往铁岭,后又被开原市公安局派车截住,最后李飞也向开原市公安局请求司法保护。普通商人李飞缘何受到如此 “垂青”?

  又如,记者在采访张贵成时,张就是否真是王立军打人作了如下的叙述:......事后,交警到场,以往交 警出现场都挺牛的样子,可这次都站得笔直,规规矩矩,就连开原市公安局的朴副局长也只能凑到打我的人身旁小声说话,我 这时想,哎呀,这是真王立军来了!如此绘声绘色,难道张贵成是撒谎高手?

  再如,王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了一个细节:张贵成被拘留后,其妻女到铁岭找到王要王高抬贵手,毫不知 情的王很生气,当时就打电话让开原市公安局放人,并称此(拘留张)为胡闹。张妻当即就回开原了,临走时还称赞王是“大 好人”。而当记者就此事采访张妻时,张妻不但完全否认了王的说法,还描述了与王说法完全不同的情形。双方的说法大相径 庭,难道是王立军在编故事?

  此外,法庭里还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记者在旁听时,接到了身后不知是谁传递过来的一袋文件,里面有王 立军的生平和先进事迹介绍材料,有刊载王立军遭“政治陷害”过程的地方小报,有数张王立军佩带立功奖章的照片,最令人 吃惊的是还有一份新闻通稿,稿子里写道:“8月2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庭的大量调查,澄清了此案 ,大量详实的证据证言,充分说明了这是一起诬告案”,这同被告代理人当庭“真相大白”的说法如出一辙。

  据记者观察,在法庭内散发的同样文件还不止一份。

  如今,沈阳市新城子法院在休庭两个多月后对此案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其是否有失公允尚难定论,相信关心此案 的公众每人心里都有一杆秤,都会作出自己的判断。

  张贵成的代理人称,张贵成已就此案的判决提出了上诉。本报记者 林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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