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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法科学生的信》(约稿)之四 BY 匿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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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6-2012 22:07: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给法科学生的信》(约稿)之四  BY 匿名法官 (2012-05-17 08:29:23)转载▼
标签: 杂谈       
亲爱的学弟学妹:
你们好!
我不是著名法官,也不是微博名人,能得到斯律师的信任,我非常荣幸,也很感激。拖延至此才提笔,是因为我一直想不好应该跟你们谈些什么。因为我学识浅陋,事业平平,文笔拙劣,既拿不出有价值的心得给大家分享,也写不出好的文字给大家欣赏。可当时一激动接下了这个任务,现在总不能出尔反尔,所以,硬着头皮也写一篇。别要求我像汉德那样引经据典还带着注释,也别指望我像老杀那样嬉笑怒骂洋洋洒洒。我想,我就以我的经历和感受,告诉你们成为法官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也许你们需要这样的思想准备。

一、如何看待这份职业——是理想还是饭碗?
虽然,在现实中,法官这个职业的社会评价并不好,可我知道,你们中的很多人在毕业的时候仍会选择报考法院系统公务员。在就业和创业都如此困难的现实环境里,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社会保障,已经足以让大多数苦苦读书十几年的孩子和他们的父母心满意足了。另外,无论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公务员这个身份,在近几年的婚姻市场里还是比较有行情的,因为这听起来也还体面。

可是,你们必须承认,这种满足和体面,只是因为你们把它当作一个还过得去的饭碗。
说说我的经历吧,我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十六个年头。五年书记员,五年助审员,两年审判员,两年审判长,两年副庭长。收入普通,可以维持我和孩子的生活。住在十年前买的房子里(房价暴涨前,谢天谢地。)私家破车一辆,车龄八年仍在服役。而我的同学里,进入普通行政机关的,早在十年前就已达到我现在的行政职级;做律师的,大多都已经是合伙人;进入高校的,好多都已经是所在学校的学科领头人。但我的状况与差不多资历的法院人相比还不算太差,有很多和我差不多甚至比我更优秀的同事、同行,至今都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审判员,我还是幸运的。

这样看来,如果真的只把法官这个职业当作一个饭碗,它也不能算是一个特别好的饭碗。可既然不是好饭碗,为何还要守着它?人到中年的,自然不能排除对改变环境缺乏信心等等现实考虑。可作为即将新入行的你们来说,却必须想清楚,究竟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选择以后能不能守得住。

实际上,自工作以来,我一直都在内心里追问不休的,也是这个问题——我究竟应该把这份职业看作是理想的载体还是仅仅是一个养家糊口的饭碗?

我感谢我大学时代的老师,是他们告诉我法治是什么,并在我心里种下理想的种子。我时刻未敢忘怀,我生怕忘了以后,会失去方向,会失去坚守的勇气,会怀疑自己所思所行的意义,会失去疼痛感,会麻木不仁。

可就像有爱就有痛,理想也总是让我痛苦。

作为体制内的一分子,我的努力工作,毫无疑问是贡献于现行体制的,可现行体制的轨迹与我们的法治理想之间是何种关系?我所做的和我的理想之间会不会南辕北辙?这些问题恕我不能展开谈,留给你们思考吧。当然,这对你们这些涉世未深的法科生来说也许有点费解,那我们就说些具体的吧。最最常见的情形是:在现行体制下,从事这个职业会见到你不愿意见到的事情,会要你执行你不愿意执行的决定。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做?你还能坚持吗?如果坚持不了,你会痛苦吗?如果需要让步,你愿意让多少?

你们看,坚持理想并不是一句空话,它对于这个职业而言,是每天都要面对的真实问题。当然,如果把这个职业只看做是一个饭碗,这些问题便是浮云。所以,一切在于你想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我也看到有些法官在微博里大吐苦水,说自认为有理的某案意见被领导否决,是如何痛苦。我理解这种感受,这是每个法官都会经常遇到的事(但我很反对这种在微博上吐苦水的做法)。我始终认为,选择的自由都还在自己手里。你可以选择坚持你的意见,也可以选择放弃。我不评价哪种选择是正义的,因为这真的很难说。只是,自己的选择,自己要承受后果,不能抱怨,不能推卸责任。所以,在选择之前,你要想好,你能承受多少,选择以后,你便承担这个选择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不被理解。

我特别赞同老杀的那句话——“持守理想并深深地珍藏之”。是的,我想,就算要妥协要让步,也要深深地珍藏它。不要轻易拿它来标榜自己,而是用它来拷问自己的灵魂。忍受痛苦,坚持并等待,等待它可以发芽的那一天。坚持做自己能做的事,我相信,蓄积的正面能量,一定会在某一天让理想破土。

二、如何面对现实——“骄傲地挺起胸”还是“卑微地低下头”?

这既然是一份承载着法治理想的职业,我们便应该为此而骄傲。所谓职业尊荣感,应该也是这个意思。可是,面对现实,你们可能会发现自己很难“骄傲地挺起胸”。

法院的高度行政化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现象的弊端以及它的根源,应该已经是常识,我就没必要多说了。这种情况在目前还没有改变的趋势。法官的身份叫“干警”。法院工作的主题词是“服务大局”。法院内部,各级、各部门、各人都被纳入了一个复杂、精细又僵化的考核制度中;在一个法院内部,各部门被要求凭考核指标竞争;同一地区的不同法院之间,也凭考核指标互相竞争;考核指标五花八门,同期结案率、存案工作量、结案均衡度、人均结案率、调撤率、发回改判率、信访率、调研工作成果、宣传工作成果,等等,等等。不花点时间,你还真的搞不懂这些指标是啥意思。部门负责人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是研究这些考核制度,研究如何在考核中创出佳绩。而你在考核这个指挥棒下,会焦虑结案数量,焦虑结案周期,焦虑上级法院的发改,焦虑案件的调撤率……在行政化管理的体系内,你就是被管理对象。这个时候,你是不是会感到很难“骄傲地挺起胸”?

司法常常不具有终局裁断纠纷的权威,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原本并非正式制度的信访,如今却成了“最后的防线”。常有当事人在诉讼之初就已踏上信访之路。信访考核,对你个人而言也许不意味着什么,但对你的上级,对你所在的单位,对你所在的地区而言,却是一个硬指标,哪个领导都不敢轻视。所以,作为被管理对象的你,也会焦虑:判决后当事人信访怎么办?甚至,你还需要随时接访、陪访。这个时候,你还能骄傲地挺起胸么?

整个社会对司法、对法官群体的不信任,也已经是“和尚头上的虱子”。从“彭宇案”、“许云鹤案”、“贵阳小河法院庭审事件”,到前不久的河南“眼花法官”事件,铺天盖地的评论,无不是对法官的职业操守和职业能力的质疑和声讨。偶尔有几声辩解,也迅即被淹没在洪流般的讨伐声中。我当然并不赞同所有的质疑。但是在整个法官群体不被信任的时候,作为其中的一分子,你还能持法官身份自鸣得意么?

前阵子不是还有律师发帖说法官收入太低,所以肯定会心里失衡,会不择手段揩油么?面对这样接近于羞辱的所谓“质疑”,你们还能挺得起胸吗?

现实的确很残酷,一点也不像老师给你们描画的理想蓝图。可是,怎么办?

我们的高院院长曾经说过一句话——“身处这个时代,是我们这代法官的宿命。”我很少记住领导的讲话,但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今天也把它送给你们(当然,我的理解未必是他老人家的本意)。在这个尴尬的时代,有很多我们无力改变的事实。司法体制改革,不是一眼可以看到结果的。考核制度、信访制度、舆论压力,也都不是可以轻松地一页翻过的。怨天尤人,牢骚满腹,也未必能改变这样的现实。所以,如果你们真的成为一名法官,你们的确需要低下头来,不矜不伐、理性、克制,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那么职业尊荣感在哪里?我想,只要珍视理想、做好本职,你就可以为自己骄傲,只是,这份骄傲,请留在你的心里,只用来守住你自己。

三、如何对待领导和同事——亲近还是疏离?

我记得我的一位领导在找我谈话时曾跟我说过:找对象还可以选择,领导和同事却没法选择。法院目前仍被称为“机关”。进入机关工作,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之间的关系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一课。不过,惭愧的是,我自己并不是一个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的人,所以,以下说的真是作不得数,你们姑且听之吧。

在微博上,时常看到有些法官吐槽自己的领导随意否决下属的意见,或者自己的同事如何试图通过人情影响判决。于是,这些没能有机会出来辩驳的“领导”和“同事”就纷纷中枪倒地。你们会不会因此而有这样的印象?领导都是些不学无术、不讲法律、主观臆断的家伙?同事们都是各种人情案的幕后真凶?如果真是这样,你们进入法院以后,岂不是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同流合污,要么斗争到底?环境果然如此恶劣么?我可以告诉你们,司法虽然多有流弊,但还绝不至于如此不堪。

法院的行政化,决定了“领导”在你的法官生涯里是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他的确可以否决你的意见,甚至可能决定你的“前程”。然而绝大多数领导在成为领导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法官。对某些案件的看法不同,有很多种可能。也许只是认识不同,微博上讨论个莫须有的案例,不是都还争得面红耳赤么?也许是因为他和你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他如果是最后签发人,他就要承担发改、信访等等风险责任,所以,他要考虑的因素肯定比你要多。如果是院长,面对一些在本地影响重大的案件,他可能还得考虑来自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压力。所以,理解领导,尊重领导,克制自己的抵触情绪,学会与领导坦诚沟通,要善于说服领导,争取最大的支持。大多数领导还是喜欢性格率直、表达能力强的下属。但这不是说你就可以夸夸其谈,甚至曲意逢迎。说实话,领导都是老江湖。不卑不亢的下属,也许不能和领导很亲近,但可能更容易获得他内心里的尊重。

各种职场小贴士都会警告你和同事保持距离,不要迷信办公室友谊。可是,法官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你将来可能会和很多人疏离,而同事之间的惺惺相惜,还真是一份不可缺少的情谊,而且,你进入法院就会知道,你身边会有很多优秀的同事与同行,他们的专业素质会令人肃然起敬。所以,要尊重他们,珍惜与他们共事的机会,真诚地向他们学习。

不过,如果真的遇到领导干涉、同事说情,你该怎么办?其实,与行政程序相比,诉讼制度还是相对规范的。合议制度、复议制度、审委会制度,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可是无论如何,它们都在程序上限制了个别领导的指手画脚。至少,领导的干涉没那么容易。所以,各项程序制度,是保护你的法宝。至于里头的经验,如何斗智斗勇,建议你进入法院后向老法官们虚心学习吧,这是武林秘籍,不能在这里抖露了。

四、小贴士两则
1保持继续学习的热情
这个问题,我看到前面几乎每封信都有提到,有一些甚至非常详细。我并没有新的建议,我只是担心你们可能并不是那么真切地认识到继续学习对于这份职业的重要性。你们都是法学科班毕业的学生,相比于一些老法院人,你们的专业素质自然是要好很多。可是,正如@汉德法官所说,你们得意识到自己的知识储备还是远远不足以适应这份职业的需要。更何况,你们在校的很多时间,会用来准备司法考试、考研、考公务员等,系统学习的时间并不是很充分。而这个时代,知识是易得的,也是时时更新的。所以,千万不能躺在自己的学历上睡大觉。近几年各级法院新招录的人员基本是硕士以上学历,可是过不了几年,他们中的好大一部分都“泯然众人矣”,并没有显示出他们比之老法官的专业基础优势,这大概就是放弃学习和思考的结果。所以,请务必保持学习的热情。

2.保持和律师之间的距离
这个问题本没必要在这里多说,这在你们入职以后也是会被反复教育的。我在这里提出来,只是因为老杀的那“二十五条军规”。他的观点,我几乎全部赞同,唯有两条不同意,都是关于律师。一是他建议律师跟法官保持往来,没案子时吃吃喝喝,送点小礼物。对此,我很不认同。如果你珍视你的自由,那就请你在任何时候都和律师保持距离。平时的吃吃喝喝、小恩小惠,从此结下不冷不热的暧昧之情,你到时候该怎么回报?为了点小恩小惠,就失去自己在下判断时的自由,那也实在不值得。这其实就是温水煮青蛙,真的要警惕。二是他建议律师要注意穿戴。如果条件许可,人家愿意披金戴银没有问题。但是,作为未来的法官,你们应该明白,律师是当事人的代理人,法官应当给予他们尊重,同时只需看他是否尽责就可以。穿戴齐整的,未必尽责。就像口号响亮的,未必是真英雄。当然,作为律师,也大可放心,绝大多数法官既不以貌取人,也不喜欢这些拉拉扯扯,只要你的专业素质过硬,对当事人认真负责,一定会赢得法官的尊重。我估计老杀的原意可能是指律师的穿戴会对吸引当事人有效果吧。

好了,拉拉扯扯地,也谈了不少。其他未谈及的问题,请参见前面老杀、汉德、以及鱼律师、吴律师等人的信。嘻嘻。

感谢你们耐心听完我的唠叨。我还请斯律师不要公布我的微博昵称,微博只是我的私人领域,我从不在微博上谈工作,也基本不参与专业问题的讨论,你们就算关注了我,也会失望的。

最后,祝你们快乐生活!人生说到底,最最要紧的还是要快乐生活。也只有热爱生活的人,才会有追求美好未来的力量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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