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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剑芒:正义的结果靠正义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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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4-2012 14:44: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几天,方舟子和吴法天俩人为了谁是打假领袖的问题干起来了。我早说过,这种民间打假必然走向黑社会,黑社会就不能容忍几个黑老大,必然发生火并现象。方舟子这半年里,火并了麦田,现在又火并吴法天。借用这个机会,我们重新审视这个民间打假的发展和概念问题。
民间打假实际上是从于光远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的。那个年代发生了什么造成了这个动机呢?1990年,我和科大一位刘姓退休老教授在意大利地利亚斯特有一次有趣的交谈。老先生是北京人,他说(大概意思,我也记不清他的原话):北京时兴什么,那就是这帮子王爷们需要什么!50年代北京时兴春药,因为王爷们刚刚进城,搞女人搞得受不了了。现在北京时兴神仙卖长生不老药。一帮子神仙居然在中央党校给老军头们讲课,声称什么:‘北京最近天气不好,那是我和老天爷开了一个玩笑’。
这就是上世纪90年代的局面,一帮子王爷要死了,啥都信!特异功能大师满北京城遍地都是。于光远的打假就是对着他们来的。实际上,在自由国家也有人信这忽悠傻逼的玩意,但在自由国家后果不严重。因为你愿意烧钱,没人管得着。可在中国则不一样,王爷们烧的是纳税人的钱。这里,最应该封住的是王爷们的手,只要他们别偷纳税人的钱,他们爱干什么干什么好了。可于光远惹不起王爷,只好拿这些多半是农村无赖变异的特异功能大师出气。蛤蟆找软的捏!
这就诞生了当年的“四大恶人”,于光远、何祚庥、司马南、郭正谊。这时,一个在美国找不到正经工作的博士方舟子看上了这个市场。通过一些人的安排,方舟子终于与中国打假领袖于光远接上了头,方舟子就挤进来了。方舟子科大培训出来的逻辑能力以及因此而导致的辩论才能是“四大恶人”无法比拟的,因此方舟子迅速把这“四大恶人”挤出了打假市场。中国的打假市场变成了方舟子一花独秀。打假越来越偏离了于光远初始的目的,变成了一个可以敲诈,进而揽财的黑社会工具。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于光远错了吗?他的动机没有错,因为那些王爷们大量挥霍纳税人的财产是绝对应该打击的违法行为。但他的手段和打假目标错了。一个人装神弄鬼,另一个人愿意信,这本来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儿。在欧洲也有这等事儿;如我的一个德国客户就特别信“风水”,请来风水大师帮助他设计办公室。几次邀请我去看,我笑笑。烧他自己的钱,谁管得着呢?于光远的打击目标本来应该是那些挥霍纳税人财产的王爷,可他把目标锁定在特异功能大师们身上。
他第二个错误是程序的不公正性。任何公共领域的对错问题,必须是按照所有人集体作出的规则作为判断依据。任何个人,不得把自己对一个具体事务的好恶判断强行施加到公共领域。怎么解释这个原则?于光远只能打击违法行为,他没有权利打击没有违法,但他不喜欢的行为。可于光远引导的打假行动恰恰缺乏法律的引导。一切判断不是以法律作为判断准绳,而是基于他们个人对科学的理解来判断是不是违背了科学!难道违背了科学就必须惩罚吗?
于光远的第二个错误造成了致命的后果。他在程序上已经违背了程序正义性。他们把自己对事物的对错判断当成了公共判断,不停地发明依据来为自己辩护,他们实际上把自己变成了公共事务对错判断“特权阶层”。在这样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我们不可能得到正义的结果。
我们要牢牢记住;正义的结果必须依靠正义的程序。没有正义的程序,任何行动只是转变特权而不是消灭特权,不正义只是从一种方式转变到另一种方式。往往造成原来的不正义行为没有解决,新的不正义行为又产生。社会不但没有改良,反而变得雪上加霜!我们要问自己;地沟油,毒牛奶,恶性毒食品,这些问题靠于光远式的民间打假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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