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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权的名义,公开汶川大地震震亡者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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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5-2009 10:4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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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09-04/15/content_5066646.htm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承诺保障公民
权利与政治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被羁押者的权利、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宗教信仰
自由、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同时保障媒体的采访权、批评权、
评论权、发表权。其中还涉及保障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为尊重遇难者,承
诺对地震中遇难和失踪者登记造册并予以公布。

在四川强震发生后的300多天里,重建过程中传出过负面的行政事例,给全国民众造
成了困扰和担忧。普遍的疑虑之下,政府以何种态度对待震区民众的人权,始终成为
不曾转移的关切点。生者何所依,死者何所道,国家首次就此公开许诺,终于将尊重
人权补充为震区重建的核心原则。虽然只有时间表,尚缺路线图,但在人权的旗帜下
,提高了迈向正确方向的可能性。

可也要看到,就在即将迎来大地震周年祭祀之际,仍然没有一份完整的名单,尽数将
罹难同胞和失踪者收录在内。震恸尚且不绝,无名伤逝尤其悲哀。姓甚名谁绝非无关
紧要,它们的一撇一捺组成人权的基本笔画。因为每一个名字都是生命的象征,像流
星指示星空那样,都代表着曾经热烈生长又迅即断裂的生活。任由亡者的姓名埋没,
犹如罔顾生民的处境,人权也就无所托付。

将地震受害者与人权画上等号,不是为了将姓名神圣化,而是要强调人权质朴且直击
人心的一面。归结到汶川地震,遇难者作为人存在过,也当以人的礼遇接受虔诚的祭
奠,循着姓名的线索,才能寄上真实的祈祷。最坏的情形是,若不得不向无名纪念碑
低头致哀,或让国民去祭拜大而化之的罹难者数字,那将是谁也不能承受的耻辱,必
定会在历史上写下难以消除的羞愧二字。

以国家人权计划为衡量标准,任何将遇难者和失踪者名单作为秘密的举动都是不可理
喻的,更违背这一人权行动计划所象征的民众要求。人权计划出台后,为了减少重复
劳动,震区的地方政府,应公开已经掌握的名单,并彻查遗漏的姓名。而这些人权名
单属于所有民众,可以被自由查阅、获取和传播,也同样可以被自由地查漏补缺。

尽管目前仍然残缺不全,但震亡者与失踪者名录是四川地震留给全体国民的遗产。政
府部门曾经强调要对遇难人员进行详细核实核查,收集姓名、籍贯、遇难地点等基本
信息,因此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程序,必须分期分批公布,核实一批公布一批。应该
承认,核实遇难者名单是一项庞大的工程,甚至会涉及遇难经验教训总结问题,因此
在四川地震一周年祭将至之时,公众对于尽快公布遇难者包括遇难学生名单怀有热切
的期待,因为这也是灾区重建工程的一部分,是我们公民社会自我治愈的一个程序。


事实上,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已有一些志愿者在四川自发地整理地震中遇难的学生名
单,他们通过网络搜索引擎谷歌、百度提供的无数链接以及公开新闻报道,以电话或
亲自拜会当地相关政府部门、遇难者亲属等咨询方式,搜集和整理相关的信息。这既
是对政府部门主动行使职守去厘清谜团的压力,更是为落实人权行动计划相关承诺提
供巨大动力。尊重接纳社会组织或志愿者团体介入名单的搜集、整理和发布等,而不
是以狐疑或排斥的态度看待这些公民以及团队的自发努力,将是落实公民权利法案的
最好见证。

强调建立并公开震亡者名单,详实登记他们的性别、年龄、籍贯、身份等,并非为了
争取什么权利,只是为了抵制无时不在的遗忘,实现更庄重的纪念。名字体现人权,
名字就是悲欢离合,展现往昔的生活片断。由此,呈现他们生前的笑脸,察见那些已
然破碎在五月的梦想,抚慰那些永远不能愈合的伤痛。在名单的帮助下,地震就不可
能真的夺走那些同胞,因为他们留下了一世为人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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