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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按】本文发在最新一期的《南方周末》,为方舟评论头条。
周一的选题会上,本来确定我写一篇关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评论。写作中,我越来越觉得难把握,不大好说话,主旨也太宏大。忽一刻,看到“评论权”三字,如此新鲜,又百般令人感慨,当即决定改题,就评“评论权”,籍此放大评论权的影响,以免这三字被淹没在《计划》的洋洋两万余字中,而且,以不署名的集体形式评,文字尽量短,能代表中国的评论者群体做一表态即可。写罢,此文仅四百余字,创南方周末史上最短方舟评论。
另,从本期南方周末起,我们将响应《计划》“鼓励中央新闻媒体和地方新闻媒体开设人权专栏、专题”的号召,在评论版面开设“人权专栏”,欢迎赐稿。
为“评论权”载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喝彩
本报评论员
这是一个让南方周末评论部同仁感慨的日子:2009年4月13日,“评论权”三字载入中国政府第一份人权规划——《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计划中说:依法保障新闻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
本期方舟评论,我们决定“不关心人类”,就说说我们自己的事。
这是因为,评论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被创设为权利;
这是因为,评论权作为一种纯粹的表达自由,被正式提到人权的高度;
这还因为,我们有着道不尽的酸甜苦辣,我们想用一期特别的方舟评论记住这一时刻。
不只我们,相信中国所有新闻评论同行以及所有撰写评论的公民都会为此同喜。
新闻评论不同于新闻报道,它是主观的,评论者对公共事务的观点和情感必然注入其中。正因如此,评论被视为媒体的灵魂与旗帜;但也正因如此,它常常招致误解和“不客观”的指责。
作为评论中人,我们希望“评论权”三字成为我们的护身符,希望它为我们赢得更广泛的理解与支持。而责任,我们也会更清醒地认知,或建议,或忠告,或倡导,或劝诱,都会秉持一颗公心,鞭笞灰暗,喝彩光明,为公共讨论提供平台,为公众利益尽心服务。
是为喝彩“评论权”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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