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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8-2009 07: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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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孤雁:中国的穷人为什么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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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几乎都有发财的欲望,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只有欲望强弱的差别,没有人希望自己是一个穷光蛋。也许不少人认为中国的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没有文化,不够勤奋或缺乏挣钱的能力。我也曾经这样想过,但我现在早已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最近我读了印度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名著《贫困与饥荒》后,我更加坚信我的看法:一般情况下,中国的穷人之所以穷是因为他们没有摆脱贫困的权利,而不是其它原因。
在民主国家,社会的主体部分是中产阶级,富人和穷人都是少数,整个社会像一个橄榄型,两头小,中间大;而我们中国社会则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结构,不仅富人很少,而且中产阶级也很少,穷人却多得不可胜数。中国社会的基尼系数早就超过了国际社会公认的警戒线,整个社会因为贫富分化的对立形成了巨大的张力,使得我国的社会结构面临着极大的断裂危险。所以我们有必要分析中国的穷人为什么穷,并寻求和平的解决之道,从而避免中国社会再一次重复历史上激烈的暴力运动。
中国社会今天的富人主要包括两类人,一部分是官员,一部分是和官员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商人。中国的商人中像孙大午那样只赚干净钱的人凤毛麟角,非常之少。而中国官员之所以是富人,原因就在于我国的法律。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财富主要是国家所有,由于我国尚未民主化,国家所有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官员所有,因此中国人特爱当官。因为一旦当官,自然而然在法律上就变成了庞大国有资产实际上的主人,想不富都难,“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中国的很多法律在维护国有财产的超强地位,包括对银行、电信、烟草、铁路等众多行业进行垄断经营,也包括刑法典用“非法经营罪”防止民众染指官府的垄断行业,而国有企业所赚取的超额利润实际上都为官员们所支配和享有,与普通民众无关。由于我国官员极其强势的地位,中国的商人通常只能依附于官员才能发家致富,甚至是才能生存,同时,官家子弟经商想不发财都难。这导致我国财富极大程度上涌向官员及其家庭成员,而和官府勾结的商人也大发横财,赖昌星、周正毅、黄光裕等商人都是这样的典型。我记得河北省前任省委书记程维高曾经大笔一挥,批给其秘书李真的朋友外汇500万美元,让李真等人轻松赚了2000万人民币。中国官员或官员的朋友想发财太容易了,我国的法律把巨大的财富规定为国有资产,而人民基本上认为这笔庞大的财产与自己无关,所以我国的富人可以认为是法律的直接产物。在现实中,中国分配财富最主要的标准是权力。权力的大小和离权力的远近成为分配财富最重要的尺度,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中国社会几乎人人都想当官的心态和共产党员数量的庞大。
中国最贫困的人口在农村,并且数量极其庞大。按照联合国有关机构的标准,我国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约2.5个亿。很多中国人也许包括农民在内都认为他们之所以贫困是因为他们普遍文化程度低,缺乏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能力,缺乏在城市赚钱的能力,但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在1959至1961年三年大饥荒期间,中国饿死的人口绝大部分是农村人,这是为什么?按道理,粮食是农民生产的,农民们最难饿死,但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粮食虽然是农民们生产的,但在粮食的分配上农民的权利是最小的,这才是农民们饿得最惨的原因。也就是说,中国农民们在法律上的权利是最小的,所以,在三年大饥荒时饿死的最多,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最贫穷。农民们不是因为文化程度最低,工作技能最差才贫穷的,而是因为他们的法律权利最少而贫穷。
如果农民们真正享受了法律所保障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年轻一代的农民就不至于在文化程度上比城市青年差多少,城乡的收入差别就不应有今天这么大,但我国政府对农村的教育投入极少,使农民子弟在幼儿园和中小学阶段的竞赛中就输给了城市孩子。但农民们贫穷的真正原因还不在此。古人云:水向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只要我国法律能保证农民有向他喜欢的任何城市包括北京和上海流动的权利,中国农民的贫困面貌很快就能改观不少。但我国用户籍制度限制甚至是剥夺了农民向城市流动的权利,导致中国城乡之间极其巨大的财富鸿沟。我认为今天中国城市人相对富裕的生活,一部分是城市人剥削农民的结果。只不过这种剥削很隐蔽,不容易被发现。中国农民缺乏自由迁徙的权利是中国农民贫穷最主要的原因,所以中国法律对农民几十年来的悲惨命运要承担最主要的责任,为此我经常嘲笑那些为中国这几十年法律的进步唱赞歌的中国法学家,中国文明几千年的历史上,城乡的鸿沟什么时候有现在这么深呢?
中国城市的穷人除了没有工作的以外,就是那些所谓没有正式工作的人了。而这样的人在今天中国城市里越来越多,也包括近几年数量不断增长的大学毕业生。很显然,所谓没有正式工作,无非就是不能吃皇粮,而这种情况就是法律带来的结果。法律规定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法律给予公有制企业和单位无穷无尽的优势和利益,导致吃皇粮的人在中国通常能享受较好的待遇,包括高工资和高福利,较多的节假日,较轻的工作负担和压力,较短的工作时间,工作的相对稳定,福利房或集资房等等数不尽的好处。所以我认为在中国城市里,吃皇粮的人偏高的待遇是建立剥削无权吃皇粮的人基础上,只不过这种剥削是通过法律以很隐晦的方式进行,我们很难发现,或者根本不愿意承认。吃皇粮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我国建立了民主制度,法律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这种剥削就无从产生,我们城市里大量不吃皇粮的相对贫困人口也就不复存在了。要消灭这部分人口的贫困,仅仅给他们自由迁徙权还不够,给他们自由组建工会的权利以向资本家施加压力还不够,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建立民主制度,让所有的人在财富分配上享有平等的权利。
任何社会,有少数人贫穷都是正常的,但像我国这样拥有如此庞大的贫困人口和巨大的贫富差别,则是极不正常的。我国穷人的贫困主要是由我们的法律造成的,我国法律界一切有良心的人士都有必要深思这样的问题和谋求改革的途径。
没有正义,就没有和平。我国犯罪的猖獗,我国社会多发的群体事件,都向我们发出了危险的信号。法律人通常都希望社会的变革是和平和理性的,而要和平和理性地改变社会,就需要法律人付出持久、艰辛、顽强和充分的努力。
我衷心地希望我国的财富秩序是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我衷心地希望我国的穷人不是由法律造成的,我衷心地希望我国的穷人将是一个人数越来越少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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