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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英杰:音集协哪来教育媒体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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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5-2009 08:02: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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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英杰 | 评论(0) | 标签:音集协

自2006年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等机构闹腾着收取KTV版权费以来,争议一直不断,官司也打了不少起。这一次批评的声音来自于央视:据称音集协两年多来收了8000多万元版权费,但记者采访发现,很多歌手至今仍没有拿到应得报酬。

面对质疑,5月12日音集协反倒振振有辞地发表一份声明,对相关媒体进行了普法教育。大致意思,一是说协会成立后收取的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二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歌手不应直接从卡拉OK歌厅中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可以根据其和唱片公司的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媒体的提法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

用比较平白的话再解释一下,音集协不外是说:钱是还没分,分也不会直接分到歌手头上。在我看来,媒体的说法其实错不到哪里去,至少音集协自己承认了钱还没分。就算不计较这些,音集协显得这么有底气,也是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

照理说,音集协是为了维护音像著作权利人的利益而设立的,那么它的(收费)权利只能是来源于会员授权。而实际上,音集协正式成立于去年6月,但在2006年协会筹备期间就开始参与筹划收费事宜。当时它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起制定和上报版权费标准。还没有获取“出生证明”,也就意味着还没有召开会员大会,怎么合法地为权利人行使权利,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说不好听点,这多少有点“皇上不急太监急”。权利人没授权,协会总不能通过自我授权来行使权利吧。当然,鉴于协会组织的“国情”问题,这似乎对音集协来讲并不存在障碍。由于收费主体资格受质疑,音集协后来委托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职能。问题是,既然尚未完成社团登记,它难道就能够代表权利人去委托其他机构行使权利?

还有,音集协说正式成立后收上来的钱尚未分配,这可能是事实。但是,之前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收取的版权费究竟用途和去向如何,即便对那些权利人来讲也并不公开透明。据称,有的唱片公司分配到过版权费,有的上万有的上千,但明细账大概只有音集协自己知道。且还不说,收上来的版权费,协会留用的管理费高达50%,这种事情大概满世界找不到“国际惯例”了吧。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的质疑当然不无道理。

更不靠谱的是,这家协会收费两年多,收费标准一清二楚,甚至按地区不同标准还有所细分,可居然一直没有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你说成立协会是为权利人服务,可权利人究竟能够获得多少利益却不清不楚,这又算哪门子事情?顺便提一句,这家协会去年成立时召开过会员大会,却不知当时为何没有讨论和制定版权费分配的具体办法。

光从这些事实看,我实在纳闷:音集协如此振振有辞,到底谁给它的底气?老实说,按照这家协会目前的运作方式,断难摆脱来自舆论的不断质疑。甚至可以说,若非挟行政力量以自重,这类协会组织根本就没有什么生存空间。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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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15-2009 08:02:09 | 只看该作者

魏英杰:音集协哪来教育媒体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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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英杰 | 评论(0) | 标签:音集协

自2006年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等机构闹腾着收取KTV版权费以来,争议一直不断,官司也打了不少起。这一次批评的声音来自于央视:据称音集协两年多来收了8000多万元版权费,但记者采访发现,很多歌手至今仍没有拿到应得报酬。

面对质疑,5月12日音集协反倒振振有辞地发表一份声明,对相关媒体进行了普法教育。大致意思,一是说协会成立后收取的版权费尚未分配,要等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后,由会员大会制定分配规则;二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歌手不应直接从卡拉OK歌厅中收取著作权使用费,可以根据其和唱片公司的约定获取相应的报酬,媒体的提法误导了大众,犯了基本的法律错误。

用比较平白的话再解释一下,音集协不外是说:钱是还没分,分也不会直接分到歌手头上。在我看来,媒体的说法其实错不到哪里去,至少音集协自己承认了钱还没分。就算不计较这些,音集协显得这么有底气,也是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情。

照理说,音集协是为了维护音像著作权利人的利益而设立的,那么它的(收费)权利只能是来源于会员授权。而实际上,音集协正式成立于去年6月,但在2006年协会筹备期间就开始参与筹划收费事宜。当时它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起制定和上报版权费标准。还没有获取“出生证明”,也就意味着还没有召开会员大会,怎么合法地为权利人行使权利,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

说不好听点,这多少有点“皇上不急太监急”。权利人没授权,协会总不能通过自我授权来行使权利吧。当然,鉴于协会组织的“国情”问题,这似乎对音集协来讲并不存在障碍。由于收费主体资格受质疑,音集协后来委托中国音像协会代为行使职能。问题是,既然尚未完成社团登记,它难道就能够代表权利人去委托其他机构行使权利?

还有,音集协说正式成立后收上来的钱尚未分配,这可能是事实。但是,之前它委托中国音像协会收取的版权费究竟用途和去向如何,即便对那些权利人来讲也并不公开透明。据称,有的唱片公司分配到过版权费,有的上万有的上千,但明细账大概只有音集协自己知道。且还不说,收上来的版权费,协会留用的管理费高达50%,这种事情大概满世界找不到“国际惯例”了吧。在这种情况下,媒体的质疑当然不无道理。

更不靠谱的是,这家协会收费两年多,收费标准一清二楚,甚至按地区不同标准还有所细分,可居然一直没有制定具体分配方案。你说成立协会是为权利人服务,可权利人究竟能够获得多少利益却不清不楚,这又算哪门子事情?顺便提一句,这家协会去年成立时召开过会员大会,却不知当时为何没有讨论和制定版权费分配的具体办法。

光从这些事实看,我实在纳闷:音集协如此振振有辞,到底谁给它的底气?老实说,按照这家协会目前的运作方式,断难摆脱来自舆论的不断质疑。甚至可以说,若非挟行政力量以自重,这类协会组织根本就没有什么生存空间。

200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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