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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21-2009 0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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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湖剑客: 天下英雄,唯玉娇与“操”耳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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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14554b381b2256d1
天下英雄,唯玉娇与“操”耳
from 一五一十部落最新文章
作者:棠湖剑客
时事是个恼人的东西,今天的社会,要么是官媒的自吹自擂谎话连篇,要么几个刀
笔吏在颂圣,实在愉快不起来;网络呢,随便翻看一下就是糟心事,前几天陈书伟
因为一个“操”被拘留15天,这几天是巴东县修脚女因拒绝被奸用水果刀杀了招商办
主任。
深圳公民陈书伟,不是纯粹为自己,而是为了公益维权,但是他提出的几项诉讼被
全部驳回,败诉。他说,他个人输得起,但是这几项诉讼老百姓输不起。见链接: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1459913.shtml
陈书伟很情绪的在上诉书上写了个“操”字,被认为是侮辱司法人员而判拘留15天——
顶格了。先不说“操”字在字典里有几种含义,我们权且按照最低俗的来理解吧,就
是一种性行为。具体也不知道小陈想要操哪一个,倘主管司法人员是美女,剑客个
人觉得小陈同志这个要求确实不太礼貌,私下勾兑可以,明着要操,属于本国禁止
的非法性行为。倘司法人员中没有美女,那需要先鉴定陈先生是否有同志嫌疑。
这事说到这里就算打住了,三国祢衡击鼓骂曹时,估计也“操”了很多遍,没见曹操
把祢衡怎么样,至多也就给了个小鞋穿,礼送到刘表处。那么,今天的官员,在一
个不明主体的“操”字下,最多是一个填写内容不当而需驳回的事件下,无诉无审的
拘留了15天,罚的还是一个公益诉讼的人,我们哪怕用最冷血的方式去看,都是极
其荒诞的,背后透出的仍热是法制的荒疏和公权的滥用,是司法没有任何制约和公
义的权力弥漫。
陈书伟被拘留15天后,据说当地法院接受了他写着“操”字的上诉书,这个让我想起
了古代上访的最高形式——撞景阳钟,就是直接惊动皇帝老子告御状,皇帝老子在接
受诉状之前,告状的人需要先从“钉板”上滚过去,以次来防止老百姓有事没事的拿
皇帝当消遣,或者粉丝以告状为名来见偶像索取签名。
今天的深圳福田法院,到是相当程度的领悟了皇帝老子设置景阳钟和钉板的含义,
可谓“学以致用,依法治国”。
至于湖北巴东县的修脚女邓玉娇,案情见以下链接:http:
//www.my1510.cn/article.php?id= b775fe759255dbe3
在巴东县对外的案情通告中,措辞完全偏向了被刺官员一方,似乎死了的官员就成
了弱势群体,手握水果刀的娇娇女反而成了穷极凶恶的罪犯。
一个乡镇的招商办主任,带了两个兄弟伙,到当地的“雄风宾馆梦幻洗浴中心”去消
费,强迫修脚女邓玉娇为其提供“异性洗浴服务”抑或特殊服务,在对方申明不提供
该服务后,仍斥骂纠缠,邓玉娇几次欲离去皆被阻拦。叙述到这里,就有两种说
法,网民叙述为“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倒在沙发上”,而官方叙述为,两次
将邓玉娇“推坐”到沙发上。遂邓玉娇为保护自己而用水果刀刺杀了邓贵大,另一随
员黄德智被刺伤。
这里的分歧在于,如果是只有当事者双方在场的时候,“按倒”在沙发上的暗示行为
为强奸或者轮奸,因为邓官员是三个大男人。如果“推坐”到沙发上,暗示行为为吵
架双方的推搡,似乎不涉及犯罪。
但,网民都忘了,这两种行为,无论是哪种,都已经构成了对别人人身安全的侵犯
行为,作为一个面对三个大男人的弱女子,无论是否会被强奸都已经构成弱势方的
正当防卫条件,何况,双方的争执本来就是因为官方醉酒后对修脚女的调戏和人格
侮辱(邓贵大在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被拒时,曾用一沓钞票抽邓玉娇的头脸)。
官方的《案情通报》中,已经有明显的措辞意欲漂白邓贵大的淫亵言行,已经远远的
脱离了案情未完全审结前的中性措辞和客观态度,这个有刘晓原律师最专业的分
析,剑客就不献丑了。
目前,因为警方从邓玉娇的身上搜出治疗抑郁症的药,所以,警方将邓玉娇直接关
入了当地精神院——又是精神病院,邓玉娇对去探视的父母哭喊:他们打我,他们打我……
谁打她了?我们需要关注。
这个社会,有高莺莺案在前,有李树芬案在前,有杨佳案在前,还有无数我们无法
从网络上知道的,失去了公平和正义的案件,我们无法对此案抱有公正结案的希望。
刘晓原律师对以上两案撰有多篇日志,他的执着令人由衷敬重。
陈书伟与邓玉娇,其实都是一力抗暴的弱民,但他们是弱民中维护法制和自身尊严
的英雄,同样作为弱民的我们,只能为他们祝祷,写一篇日志表示我们网民都看着
这些,如果有人强行要倒行逆施,我们也只能寄望于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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