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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从“广场”到“法庭”的捷径是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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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5-22-2009 16:18: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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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年轻的朋友谈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大家早就知道了,但我今天和互联网联系起来讲,我用词可能不准确,你们知道是那个意思就可以了。



20多年前在大学学习西方历史的时候,我就比较关注美法两国的社会发展与政治进步。但法国和美国的路子很不同,大家也知道,法国是大革命式的,我这里简单的用广场政治来一言以蔽之。所谓广场政治,就是由革命群众或者暴民在广场上引发并完成的,一般来说,最后都是要见血的。美国虽然也有广场政治,但两百年的社会进步却基本上是在法庭上进行的。



年轻的时候,我很喜欢读法国的大革命历史,那多激动啊,长江(应该改为塞纳河吧)后浪推前浪,一会卢梭,一会罗伯斯皮尔,一会攻占巴斯底狱,一会把攻占巴斯底狱的革命家送上处死反革命的断头台,革命河山一片红。而且,那也是思想家们的乐园,你昨天晚上一不小心发明一个革命的理论,也许第二天早上起床就发现那个拂晓前从广场上攻进议会的新领袖就把你树成国师了,你一边手淫一边弄出的理论(如卢梭一样)竟然成了广场群众杀人放火的指导思想……



再看看美国和法国差不多的那二百年历史,自从55个不苟言笑的商人律师之流的制定了那个《独立宣言》后,美国几乎没有出过一个让年轻人热血沸腾的思想家和革命家,唯一一个靠广场起家的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金博士几乎每一次演讲都没有离开美国梦想,还有《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而即便是金博士,努力争取来的任何一点进步,几乎都和美国其他社会和政治进步一样,都是靠冗长的官司,法庭上的唇枪舌战来决定的。我一直认为,除非是律师和法律系的博士生,几乎没有人会有兴趣钻进美国法庭的记录里去——而那些记录其实就记下了人类最平和最快速的政治进步的历史。



你不能责怪我喜欢法国广场上的鲜血,而对美国法庭上的口水没有多少兴趣,毕竟我当时血液里也是年轻人的血,而且,我们那是喝什么奶长大的?不妨想一下我们当时受到的教育,老师怎么教育我们的?历史是怎么推动的?是陈胜吴广在“广场上”振臂一呼搞定的,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啊。



可说到这里,我那写小说的脑袋就不安分了。我们这样虚构一下,陈胜吴广因为大雨误了行程,按照当时秦朝的法律,就要被处死。他们唯一的路就是造反,反正都是死,造反成功可以当皇帝啊。于是他们就在“广场”起义——当时没有广场,只是烂泥岗。如果陈胜吴广有另外一个选择,例如可以不造反,可以上诉到高级法院去,对大法官秦朝的皇帝说,皇帝大人,这个法律有点问题啊,我们不但爱这个国家,也爱你这个皇帝,可是,为什么因为一场大雨误期了就要处死我们呢?我们也是有人权的啊!



这秦二世一想,也对啊,这法律有点问题,不是以人为本啊。于是,他就说,各位,让我们展开法庭辩论,看看是不是需要修改一下这个恶法,或者还有其他的选择,至于你们,就稍安勿躁,别到广场闹事了,好不好?



作为现代人,我们真看不出有什么不好的!可当时双方就都没有想到走进“法庭”里去解决问题,于是杀得血流成河,最后陈胜吴广没了,秦朝皇帝也被斩草除根了,何苦呢?



这就是我举极端例子来阐述“广场政治”和“法庭政治”的最大不同之处。



让“暴民”不上广场的办法倒是有一个……



我不想在这里探讨为什么有的民族选择了广场(如法国),有的民族却选择了法庭(如美国);有的后进民族选择效法美国(日本等),有的民族却走进法国式的广场文化出不来(如咱的祖国),否则,这篇文章会长到让你想到广场上去抗议杨恒均浪费你的青春。



但我想指出的是,任何单一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例如有人说是文化基因决定的,有人说人种和人性决定的,有人说是民众不知道“见好就收”,不了解“博弈”(坦克来之前撤出广场),有人说统治者太强硬造成的……,原因很多,都有一定道理,但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历史发展到今天,我们已经能够看得很清楚,如果现在让我们在广场和法庭之间做一个选择,我想,没有几个人去选择广场而抛弃法庭的。这种共识应该推翻那些文化和人种决定论。



不幸的是,自从90年前的五四运动后,中国的社会和政治变革几乎清一色的靠广场运动在推动,以致我们在研究国民党为什么垮台的时候,可以简单的把一次又一次学生运动抽出来研究,就大体知道国民党为啥江河日下,最后落花流水地流到了最东边的台湾小岛。



在1949年共产党上台后的前三十年,在大陆没有任何敌手的情况下,毛泽东也是想靠一个又一个的广场运动来实现他的理想。结果如何,我们都看到了,对我们的民族是一个又一个的灾难。



改革开放后,无论是普通百姓、知识分子,抑或是部分头脑清醒的执政者都认识到这种广场政治的害处(和平时期大多表现为运动,以及抛开宪法和法律的所谓大民主),于是宣布不搞运动了,也不搞广场政治了,可是,还是没有避免(20年前)。



为什么没有避免?我们这个民族难道无法避免被历史反复证明了对进步有害无益的广场文化和政治?有人说,没有办法避免,因为老百姓素质低,不理智,容易冲动。



我说,难道广场政治的错都在老百姓?难道有一些民族例如我们天生喜欢冲向广场?再继续拿陈胜吴广说事,难道陈胜吴广天生反骨?如果他们当时有选择,他们会造反吗?



其实,要想避免广场政治不是没有办法,办法一直在那里,就在我们眼前。如果用通俗易懂的形象说法来描述的话,我会这样解释: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让那些一到了广场就浑身激动,就霎那间变成“暴民”的人不上广场,或者愿意从广场上撤下来,那么,不上广场上哪里去?撤下来,又撤到哪里去?



这就是所有问题的关键!你得让心怀不满的“刁民”甚至“暴民”有一个去处——一个比那个往往以他们流血告终的广场要安全的地方,一个他们不但可以发泄,更主要的是可以讲道理的地方!



——这个地方就是法庭!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讲理的地方,你可以和我讲理,我可以和你讲理,我们一起还可以和统治者讲理的地方。如果有这么一个地方,我们还需要到广场上去吗?我们大家看一下美国200多年的历史,几乎任何些微的社会和政治进步都是靠一个又一个冗长琐碎的官司来推动的。美国历史上也不乏广场政治——游行示威,而且还特别多,但绝大多数都是象征性的,好聚好散,让当权者看到民意。如果当权者完全看不到民意,又有几个人愿意敞开法庭的大门呢?



这就是法庭!一个讲法律、讲道理的地方。我常常听中国人说要讲道理,什么叫讲道理?在一个核心价值观缺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道理”的国度里,他们往往鸡同鸭讲,讲各自的“道理”?其实,在现代文明社会,讲道理就是讲法律,法律就是道理。



关于法律中国人还有一个常识错误,认为法律就是对付罪犯的,就是用来限制罪犯的自由的。其实大错特错,法律更多的时候是普通民众用来保护自己,用来对付统治者的。法律限制了你不能干坏事的自由,但同规定你有权干很多事的自由(例如《宪法》)!



有了这种法律和拥有了这种法律意识的民众所在的法庭,就象过去两百年的美国,推动社会的前进和政治的进步,不需要都跑到街头和广场上去了。



我上面说的道理大家也许都懂,但我想,现在你们的眉头一定皱得一塌糊涂。你们会粗暴地打断我,断喝一声:杨恒均,你说得比唱的还好听,我们谁不知道那样的法庭比这样的广场要强啊,可是,那样的法庭在哪里?从广场通向那里的路又在何方?



互联网民意和广场政治有本质的区别!



有些利益集团和独裁者可能看到这里也要冷笑了,嘿嘿,要让他们不上广场的办法确实如你所说:法庭。不过,我们说的法庭和你说的法庭不是一回事。对于素质低下都不知道用现成法律保护自己的刁民和暴民,法庭不是他们撒野的地方,而是我们统治者用来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包括剥夺他们到广场的自由!。



这样使用“法庭”来代替广场和我说的南辕北辙,但我承认,这确实是历史上独裁者们的字典里的“法庭”的含义。说到这里,我又要举例——不好意思了,我只能折腾国民党,谁让你松开了独裁的拳头呢——国民党统治时期,不管那些学生运动是不是当时潜伏在敌后的共产党煽动的,如果国民党贪污腐败利益集团不那么独断专行,尊重法律,能够让法庭更加公平,让法庭成为大家讲理的地方,也许他们不会被打到一个小岛上,60年后党主席回来北京简直像朝圣一样。



说到这里,我就要转入我的主题:互联网。过去二十年,虽然群体和个体暴力事件不断,但基本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广场事件。于是有人说了,是不是广场事件不会出现了?这些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历史,20年也就是一个小孩发育到能够做爱的时间,在历史上可以短到忽略不计。



也许上天特别照顾中国,就在中国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广场日益吃紧,可我们仍然没有找到如何从广场走进法庭,从激情走进理性的时候,出现了互联网。互联网近十年的发展大家都看到了,从左愤们对我这种曾经的左愤口诛笔伐,到今天的杭州飚车和巴东烈女修脚刀杀人,让左右中各派都在网络上挽手并进, 不能不让利益集团和很多精英感到了极度的不舒服。



就在我受到来自一些年轻人的攻击的时候,有朋友提醒我,互联网上的那些人越来越像当年的红卫兵,有些甚至哀叹,互联网已经沦落到文革时的天安门广场,混乱,污辱人,暴力,再加上多数人的暴政……



我听到后很震惊,我大喝一声:清醒一点吧,互联网和广场完全是两回事。互联网只是一个民意表达的平台,表达民意的个体网民不但没有同在一个广场上,而且都分散在各个不同的角落、不同的电脑面前。这和那种集中在广场上,造成情绪不断升级的广场文化毫无共同之处。



互联网民意不但不能等同于给中华民族带来灾难的广场政治,而且正因为互联网出现后,大大降低了广场政治的可能性。大家不妨回忆一下(不用那么长,20年吧),当初学生上街干啥?不就是简单的要求改革开放,要求惩处贪污腐败吗?不就是想表达一下小民们卑微的意见吗?可是,当时所有的媒体包括报纸、电视和电台,有谁给他们一个表达的渠道?在那种情况下,不到广场上去表达,难道要每一个人躲在书房里对着日记本表达?



有人说互联网的出现对草根民众是一个大大的好事,其实,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思考问题,互联网对当权者甚至利益集团未尝不是一件幸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如果老百姓没有一个表达意见的虚拟平台,法庭又成为剥夺他们自由的地方,你想象一下,他们除了到“广场”上去,还能到哪里?



互联网民意表达和以表达民意为主的广场政治不能混为一谈。但,正如我上面所说,互联网不但分担了广场文化里的民意表达,而且,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对当权者,对现实世界没有直接(立即)的威胁,这也使得广场政治中让统治者极度不安的部分不存在了。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上面讲过的从秦始皇建立的那个制度中无法逃脱的悖论。统治者终于能够听到自发的民意了。他们可以根据这个民意决定是打开法庭的大门,还是等着民众终有一天走向“广场”——这才是关键。



举个例子,最近的邓玉娇事件,全国民众都激动了,这要是在一个广场文化盛行的时代,保不准多少民众涌上街头,像当年举着毛泽东语录一样高举“侠女邓玉娇”的牌子游行了。那样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甚至会引起民众再次砸烂公检法。到时邓玉娇的问题很可能“解决了”,但最终遭受损害的是需要各种法律来保护的所有人,以及整个民族。



无论左的和右的,都把互联网当成表达民意的“广场”,畅所欲言,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不但可以说一些过激的语言,甚至要打要杀也没有人放催泪弹,更不用说用真子弹射击了。就在大家在互联网上众声喧哗的时候,在现实社会里,广场没有封闭,交通并不杜塞,大家上班的上班,逛街的逛街,做爱的做爱(不排除有些人因为情绪激动而影响性欲),仍然是一派“和谐”的氛围……



看到这里,我能感觉到很多网友恨不得钻进电脑,顺着我的电脑发出的信号波一路爬到我的电脑里,从电脑里伸出一只真实的手,狠狠抽我几耳光,冲我喊道:你这个老糊涂,你这不是屁话吗!你就是怕我们上广场,你就是小骂大帮忙,你就是“潜伏”的XX,按照你这个老糊涂说的,我们在互联网上表达了民意,问题就解决了?



不知道是你的暴喊抑或你那几只虚拟的耳光,让我脸红啊。请稍安勿躁。就在我们知道法庭比广场是更好的选择的时候,我们却一直没有找到从广场到法庭的路,我们只能在那里怨天尤人,最后只好把祸根归结到文化上……



我认为,路也许有很多条,但就目前我们所处的环境来判断,从广场通向法庭最近的路,应该是互联网,互联网上的民意。



“法庭政治”是通向和谐与自由之路



历史不能假设,但我是写小说的,我可以幻想。问题在于自秦始皇以降,他建立的那个制度,就让独裁者陷入一个悖论之中,为了让民众顺服和听话,他们使用高压的手段,不让民众说话。于是民众不说话,因此他们也就无法听到民众的声音。于是,就形成了一次爆发后的高压,最多只能推迟另外一次爆发的周期而已,如此周而复始、恶性循环、年复一年……



你以为可以遍玩天下美女的隋炀帝想被推翻吗?你以为明朝那个妻离女散不得不上吊的皇帝愿意死去吗?你以为慈禧太后很想自己死后这么多年棺材还被挖出来供游客玩乐品评吗?你以为蒋介石很想到台湾去蜗居吗?你以为……差一点说多了,就此打住。最后,还是现在年轻人非常崇拜的毛泽东同志找到了走出中国历史恶性循环的办法:让人民说话,让人民监督,实行民主制度!——只是他说是说了,上台后却先试验一些老方法,融进了广场政治的古老方法。老毛的思路估计很简单,既然历朝历代都是被民众自发的广场政治搞垮的,那么我何不自己来领导一场轰轰烈烈的广场政治?结果,他的王朝真没有垮,不过,人心却垮了。



还是让我们回到今天的主题,法庭政治是缓慢却坚固推进社会进步的最好办法,从历史上看,广场政治轰轰烈烈,但只不过是用一个暴政代替另外一个暴政,为了建立新法律而去推翻所有的法律,最后弄得连旧法律都没有了。



我们最后讨论的焦点集中在如何说服他人,也说服我们自己从“广场”走进“法庭”,表面上看好像是广场上那些草根民众,那些“暴民”的问题,而实际上问题的关键却在于那些掌握了法庭的人——也就是历代的统治者,他们愿意让法庭变成保护老百姓的自由、变成限制不受限制的权力的地方吗?



如果他们能够顺应民意,又有一定的历史知识,也对世界大趋势有一定的认识的话,他们一定会“从善如流”的。但由于前面所说的悖论,他们几乎没有地方能够了解民意,久而久之连聪明的统治者也认为自己代表了民意,直到互联网出现后,中国历史上才第一次出现如此大规模的民意的自由表达——这就是我说的互联网的重要意义!



孙志刚的案件就是从互联网走向法庭的最好的例子,那次的互联网民意沸沸扬扬,大有广场地气势,结果某些部门认真对待,最终废除了一部不合时宜的法律。孙志刚之后的这些年,这类事件层出不穷、日新月异,让人眼花缭乱,也让我这位写幻想小说的终于承认我想象力枯竭了,面对你根本无法想象的现实。



黑窑童奴让我们重温了万恶的奴隶制;周老虎让我们知道了不受监督的官员是一定要弄虚作假;毒奶粉事件让我们知道没有法治,我们不可能靠一己之力保护自己的孩子;周久耕让我们看到阳光法案的必要性;躲猫猫让我们突然想起,人类人权的进步都是从监狱开始的;河南的王帅事件,让我们觉得应该去限制那些不受限制的权力;还有杭州飚车案,让我们意识到,在不尊重生命的国度,你我的生命都不一定安全;而邓玉娇用修脚刀给我们的启蒙,更让我们感觉到做人的尊严和自由的重要……



然而,在这么多次互联网事件中,我失望地看到,好像有些人已经麻木了,他们能够压制就压制,不能压制就只当没有听到,沸沸扬扬的互联网民意却很少象孙志刚那次一样,能够最终走进法庭,废除一个旧法或者推动一个新法,推动社会的进步。



莫非有些人也感觉到互联网毕竟不是广场,闹一闹也就完事了?网民们只要猫在电脑后面,躲在虚拟的空间里,再怎么激动和狂暴,也走不多远的!



这个想法让人在五月的大热天感到彻骨的寒意。我想提醒漠视互联网民意的人:虽然互联网是虚拟的,但那一个又一个的网名,一篇又一篇文章和帖子后面的人,却一点也不虚拟。在本质上,他们和几千年那些走上街头、冲上广场的人没有什么区别。当他们发现在虚拟空间里一再被忽视的时候,当他们无法从互联网走进法庭的时候,他们剩下的唯一的一条路就是重回广场。有眼光的当权者应该把每一次澎湃的互联网民意转变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



我只是希望,在当权者有机会可以还原法律的尊严,建立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时候,在他们还有能力阻止一些利益集团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把法律当儿戏时候,能够及时向互联网上迷茫、激怒的人群挥挥手,让他们从广场的边缘进入法庭,在那里争取更大的自由,在那里,充满激情而又理智地言说……



我相信,你和我一样,从互联网的民意中看到了从广场通向法庭的捷径,而我们还应该看到,只有经过法庭这条路,我们的国家和民族才能真正在和谐中崛起。



杨恒均 200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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