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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1-16 09:21 作者:张思之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 559次
梦想,人皆有之,种类繁多,这里我只讲“法治”之梦。
作为法律人,深感2012年之不平凡。重庆薄王案件、浙江吴英案、贵州黎庆洪案等,将民众关注热情从年初延续至年末。
薄—谷—王一案,发生在执政党领导权新老交替的关键时刻,涉及高层要员,影响一个重要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的形势,国内外关注。问题在于,已经审结的谷开来一案,在一系列问题上并没有审清查明,律师在其间基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律师的职能被严重弱化,这是令人十分遗憾的。至盼王—薄案的审理与辩护,能吸取经验教训,得到纠正。
由此,我的第一个新年之梦是:希望律师的执业环境能得到改善。
2012年7月底,我参加黎庆洪案的法律研讨会。多名律师在为黎庆洪案作辩护时,感受到了贵州司法环境的黑暗。过去,我们经历过的黑暗很多,而像贵州如此成色的很少。面对严峻的环境,承办律师大胆、直白地针锋相对,被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军批评为“律师闹庭”。对此,我非常不以为然。
贵州法官驱逐律师、搜查律师,这才是胡闹!而律师基于法律规则,不屈服于压力,不配合法官的拙劣,却被冠之以“闹庭”。同样是“闹”,却反差鲜明。宋词有句:红杏枝头春意闹。王国维对这个“闹”字评价很高。律师一闹,贵州案子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进而小有进展,我看就很好。针对如此恶劣的司法环境,律师该不该“闹”?我的回答是,该。法官以恶行丑化法律,而律师则坚持底线,以挽救公平正义。
律师群体应在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中守土有责,但不应盲目自大。在法律共同体中,律师又通常属于弱者,但我们无须自卑。在困难的环境中,律师群体应手执圭臬,奋力前行。前路灯塔亮点微弱,但至少让我们看到了黑暗中透出的一丝光明。重要的是,我们要坚定信心,希望依然存在心间。
我也有令人憧憬的梦想愿望,期盼着在推动民主法治的进程中登攀座座高峰,最终达到真善美的统一,然而那境界至今止于遥想而已。念前路漫漫,看夕阳欲坠,给我的难道是终身遗恨!?我尚未气馁,并不沮丧,也不会怨天尤人。空泛的“怨尤”不是律师的品格。中国律师以其20万之众有资格向世人宣告:律师是民主法治的坚实支柱,是使其实现的一股无可替代的力量。不管前路艰难,不畏航线险阻,我,不,我们,决不歇步。有道是:永不告别君莫忘,奋斗到底法治成!
由此,我又有了第二个梦想,期盼中国成为更加民主、自由、法治的国度——在这里,法律至上。
所有仁人志士无不胸怀崇高理想,忠于事业,心有不灭的火!律师从事实务,更应以他们为榜样,脚踏实地,竭尽全力,基于爱心,在维护人权的同时,为大众的未来描绘一个良善美好的生活图景,实现拉着法律金索把社会引上正确方向的历史使命。
我们的法治建设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历经这么多年的曲折坎坷,民主与自由都还在远远的地方向我们招手,无望一蹴而就。因而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一夜功成。只可坚持韧性,逐事积累,逐案推进,才是正道。
目前影响司法的因素很多。特别重要的是:第一,政法委决策取代法院的审判;第二,是地方行政权力对司法的限制;第三,审判权和检察权没有最终分离;第四,法院本身的腐化腐败;第五,法官素质不高,或文盲,或法盲,没有独立精神,更缺乏自由思想。因为这些原因存在,中国的司法独立注定是个漫长的过程。
权力扩张,问题严重,如何去推动改变?我想,首要之点,进一步扩大自由,尤其是言论自由。历史上,我们经常被剥夺这项权利。鲁迅先生说:“政治家最不喜欢人家反抗他的意见,最不喜欢人家要想,要开口。”中国历史上的周厉王时代,当时“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人民没有言论自由。20世纪50年代,林昭为争取言论自由英勇献身:人称“四君子”的杨子立发表了言论也被收监。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一段时间的言论自由令人向往,可惜后来发生了变化。
现在的情况有待改善,少数人的言论在我们这里得不到保护。言论自由的空间属于个人,属于自然人,是天赋人权,人生而自由,不属于政府的恩赐。言论的出发点就是要实现自我,表现自我的价值,绝对不可以说言论对谁有用才可以,没用就无自由。当然,自由是相对的,在实践中言论自由跟行动的界限要区别。
讲言论自由,首先是表达的自由,这一条对媒体尤其重要。社会应达成共识,人民大众对政府的监督,对公权力的制约,绝对不可以被恣意限制。
我们应当承担历史的使命,从当前的实际出发,用我们扎实的行动,一步一步地去推进国家的进步。
(本报记者 陈锋整理)
人物素描
张思之,北京市吴栾赵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曾经出任“江青四人帮两案”辩护小组负责人。其以专业和操守立世,被尊为中国律师界的荣耀和良心。著作《我的辩词与梦想》一书被视为中国刑事辩护的经典。
来源: 华夏时报 | 来源日期:2013-01-05 | 责任编辑:凌绝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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