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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访制度和信访机制存在错误的治理方向与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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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5-2009 00:3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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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义务帮助访民的老先生的分析,博讯记者得到许可发表。

中国信访制度和信访机制存在错误的治理方向与路线

     有人在2003年11月就著文论证改革信访制度和信访机制的问题,可惜没引起人们的关注与热议,自然啰在一个传统守旧的思想文化圈定下,力图革新换旧就只能望洋生叹了! (博讯 boxun.com)

    欣喜的是,近日朋友传来从“南方网”下载的于建嵘教授发表的《信访存在着重大的制度性缺陷》一文中的立场、观点符合了另一位著作者早在2004年2月17日向中央上书的《建议完善我国信访制度和信访条例的几个问题》中的明文表示,这份“上书”说:“我国信访制度,若是作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的话,它的缺陷是明显的,需要研究直至完善的。不然的话,何以要出现拒不遵守而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现象呢?!”
      这篇“上书”,早在六年前就向国家指明说:“(信访制度)它是国家一种政治制度的话,那就应该是对全国各地的信访人以和平的态度以及处理解决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含随意性,更不是谁想处理解决就处理,谁不想处理解决了就拖着不办。10年、20年的拖人青丝变白发,拖人矛盾越来越多,拖人矛盾向纵深发展!
    “同样性质的问题,比如各省、市、自治区到北京来‘接访’的问题:有些省就未派人来接,这是一方面;有些省接回去了给解决问题(为少数,极少数);有的给接回去不处理问题;有给接回去后找借口重新打击报复和迫害信访人的!这都充分证明我国信访制度没有严格的执行标准的。
    “我国地广人多,各省、市、自治区对信访人和事的态度和处理不一致,也不是大同小异!……法规规定的是一码事,执行人去实施的是另一码事。说明了信访制度还不能算是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
      我国信访制度界定在“信访条例”上。我国《信访条例》的法律地位是什么?它是政治制度吗?那执政党的政治制度,哪有执政党的执政机关和执法机关可以不遵守、不执行之理呢?!若是执行的话,怎么信访案件10年、20年不解决矛盾呢?!
    《信访条例》是国家的法规吗?――若是法规又为何常见不遵守的事实和现象呢?!
    我国《信访条例》没有规定依法制裁违反条例的约束条款,所以它谈上是国家的“法规”。也就是说,我国《信访条例》构不成政治制度,也成不了法律法规。所以,它的实施,只会加剧和加深社会矛盾,而无益于国家和人民!它被颁布和实施五年来,我国的信访矛盾不仅没有减少,相反却翻番地增加,这就是最好说明和明证。
    为什么依《信访条例》会如此越治越乱呢?
    这就是目前的信访制度或《信访条例》存在着文不对题的错误与缺陷!信访制度或者《信访条例》生来是干什么的?它没有明确自身的任务与职责,而只有“信访”二字的抽象概念介入国家政治生活和生活实践的整治和管理之中,没有自己的政策地位和法律手段,只起“传达”作用,是成不了气候的。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它却是政策不到位和法律不规则中所卸包袱的场所。现实中,不管什么问题都推到“信访”身上去承担,这是国家整治和管理在理论上与实践上的不当选择,不是正确处理两类矛盾的正确方向和道路!
    中国当代的信访制度,是继承了上世纪毛泽东时代的一套办法的。但那时代信访要解决的社会矛盾,不是利益冲突的对抗问题。当时的“信访办”不解决人民与官员执政、执法中的根本矛盾,所以,那时“信访办”的工作效力特别高,有时甚至是随到就能随时解决问题,最多拖上个一年半载就解决了;遇到敌我交叉的矛盾一时查不清,弄不明的,中央直接插手去查处了弄清是非后,一下子就解决了。可今天呢?中国信访人遇到的绝多数社会矛盾是合法权益受到违法侵害!而合法与违法谁对谁错只有用法和法权才能分解得了,那一无政权,二无法权的信访制度和信访机构能使用什么“法”分解矛盾呢?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第三方面,怎样正确解决处理信访人提出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问题?国家要治国就应提出具体的条款规定来由信访人和信访办去对号入座,这样给各方有个明确可行的道路,那不就有了各走各道谁也无话可以抱怨了吗?现今的景况有:信访人说“东”,信访办讲“西”的现象时有发生,不然就借口信访人要求高而向上级报假案!很多报假材料讲他那里是“零上访”,实际上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毛泽东时代哪有公权力侵占人民利益之事的?但如今城市拆迁中官商勾结起来由政府拆迁办搞强拆强占,这样的矛盾也得找党政信访办解决,不是浪费时间吗?
    再如官商勾结圈占和变卖土地的问题,也要信访人到信访办去上访,这种违反土地法的事情,信访办奈何得了吗?!
    中国当代的信访矛盾,归口处理的理论与口号是根本不正确,因为谁办错了案叫谁纠正不仅不合逻辑思维,实践中予虎谋皮也是难能谋到的,叫老虎扒皮给你这可能吗?中国的国家赔偿法为什么行不通?为什么不确认赔偿?不就是有个确认与不确认的权力在赔偿人手里掌握着吗?!
    政策再好,法律再棒,没人去执行不是白制订了吗?!
    所以,04年2月17日就有人“上书”改革信访制度,撤销信访机制,把这一套设施交给人大去组建和领导,借以具体监督“一府两院”该多好!
    该“上书”论证说:“我国依法治国后,信访机构应由原来‘秘书’‘桥梁’的地位转成处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权力机关……。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的政权机构中也应因此变化而变化,把信访机构升为国家政权组织……研究进京告状信访人的大量案件,发现一个客观存在与事实:案件对立面的99.99%,都是不依宪法和法律主持正义和公道的结果所造成的。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仅仅是不痛不痒说成是政治腐败或祸国殃民是不行的。必须由办案者来依法主持正义和公道去说话……让不依法的人按某条某款法律改邪归正才可以!不然的话,国家设立信访机构完全没有必要再存在下去!”(见该“上书”)。
    有人估计,中国信访制度的缺陷不仅在于这个制度没教好信访官员去怎样处理信访矛盾,更是重要的,它允许官员进京接访和默许销号合法化后,给政治和权力腐败添油加醋了方方面面,每年因接访消耗的人民血汗钱,比要赔偿信访人损失的总和还要多10倍,甚至几十倍。去年某市为了和解奥运会不到北京上访,就笔者知道的一名信访人获三万现钞,另一名获一万元现钞,第三名仍是收获一万元现钞,这说明了什么呢?新华每日电讯报本月12日报导一个乡镇干部自曝内幕,截访一次花费数万,这也是国家信访局××要人们不要相信《新京报》等街头小报的报道吗?!可那是该镇党委付书记亲口说的话,他叫苦每年仅接访→截访李水富(化名)一个人的花费就多达数万元,一个乡镇截访一个信访人要花费数万元,全国数万个乡镇和上千万信访人一年花费十亿、百亿到数百亿人民血汗钱的“接访”谁能统计出准确数字来呢?!?
    消耗了这么多的人民血汗钱,不仅没有减少信访人上京告状,反而愈来愈多,愈演愈烈,这难道还没证明我们信访制度缺陷多多而难于弥补其漏洞吗?!
    笔者不满足于建嵘教授论证信访制度的缺陷所在,是因为该文还没对我国信访矛盾的性质进行展开论述与界定。其实,我国今时的信访矛盾性质远非三十年前的内部矛盾性质了!
    当时在公有制条件下,人民与国家公权力之间没有根本利害与冲突。今天的国家公权力介于保护私有制和资本家利益集团的,信访人的信访矛盾百分之八十乃至百分之九十五是合法权益被侵权人所侵犯的,国家公权力在此情形下若不完全站在被侵害者一边同侵犯者坚决斗争,而是调和这种侵犯与反侵犯的矛盾与斗争,那公权力显然是偏袒了侵权这一方面的!为此引出的信访矛盾及性质是政权为什么人效力的问题而不是其他,倒是信访人由对侵权方的矛盾与斗争转化到与公权力的矛盾与斗争的方面来了,才是中国信访矛盾的实质所在。万千个信访官员难道不做这种分析和研究就能把中国的信访事情搞明白和办彻底吗?!难道不把今天的信访矛盾与三十年前的信访矛盾加以区别就能正确对待信访人和这类矛盾性质吗?!难道还需要把今天的信访任务和职责同三十年前的信访任务与职责同等起来才是执政能力的正确运作吗?!
   

再论中国信访制度和信访机制存在错误的治理方向和路线的问题


一、中国信访制度与信访机制存在错误的治理方向与路线的再研究
    中国信访制度与信访机制存在错误的治理方向与线路讨论稿被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信访制度就是一种政治制度,因为它是阶级专政下行使政权的一种组织形式,并构成参加国家管理政治的活动存在于国家政权之中。对此一点,笔者并不否定它的存在和参加国家的管理活动。但笔者所说的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话,应是全国各地一致遵守的规则,不含随意性和诺言不兑现性,且同我国的国家管理方式——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政体相一致性,即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信访法律与领导和管理国家解决社会矛盾,才是唯一的正确方向和路线。
    为了深入研究和正确解决中国“信访”这个社会矛盾之物,我们不妨使用一下“解剖麻雀”的方法,查清弄明中国信访的矛盾性质,看清在当代中国社会形态内部怎么发生了如此“剪不断,理还乱”的信访问题,以期找到根治信访矛盾,视为本文研究的目的与终点。

二、中国信访问题发展到今天是一种什么社会形态下的信访矛盾
    中国当代的信访性质问题,与中国当代的社会形态密不可分。中国的社会形态是由原来的公有制社会向私有制社会形态摸索与转换,这使公有制社会形态下构成的合理合法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不断地受到私有制篡权、夺权的破坏与侵害,其中侵犯公共财产的利益(即暂为国家利益),还没有出现一个主权人去诉说的社会现实,(这里“主权”指有权提出者,如全国人大代表);而私有制篡权、夺权下侵犯集体和个人合法利益的问题,则被受害方提到社会日程上来,就构成了中国当代社会形态下的信访性质与问题。
    中国信访问题下百分之八十到九十五的集体与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得不到权益复还与赔偿且不说,侵害者的凶面目,始至而今仍然依权和势的形与态出现在信访人的面前,(如截访、劫访在北京首都光天化日,广士众民面前毒打有理上访人)这是中国信访矛盾“剪不断、理又乱”的关键所在,也是治理国家的错误方向与路线!其中,错就错在权、势、形、态四大因子呈现一条系统性的链条,牢牢地锁住了被侵害人的合法权益久而顽固地不使释放,构成了中国信访矛盾的特别本质。
    人们在研究中国信访矛盾时忘忽了这个特别本质,即方向路线为资本主义、资产阶级效力的特殊性,结果在信访矛盾的海洋里失去了航船的前进目标与方向,不是遇到冰山,就是撞上暗礁,这是三十年来中国信访问题层出不穷,愈来愈多,愈演愈糟的必然规律。
    三十年来改革开放,不管社会精英如何形容与瞒天过海,但强调生产第一,金钱至上,而不顾生产关系的失调与生产成果地被掠夺的社会形态,是谁也瞒住人民群众的。这个社会形态是大搞资本主义和大兴私有制下尔虞我诈,大鱼吃小鱼的社会杂变,它导致了国家的上层建筑和思想、社会意识 形态下的公权力嫌贫爱富,出租私用(所谓为改革保驾护航即谓之)到倾富害贫,形成社会态势为“权者”从思想动机转化成追求物质利益的“观利品”世界观和“权者”个人活动导致于为虎傅翼抗政违法(对抗政策违反法律)、有错不认和知错不纠!(特别是一些历史冤案,有权势官员或者法院院长坚持不纠错)更拒绝依法赔偿信访人的政治的、经济的和健康(含生命)的损失与损害(因为这些要关涉到这些官吏的个人赔偿与乌纱帽)等问题,就由其权、势、形、态四大因子盘根错节结成历史惰力,存留于社会形态中阻难于中国信访矛盾的转化与解决!
    由此无须再去证明,中国信访矛盾三十年来不仅迟迟得不到适时解决,且还层出不穷愈来愈多的根本原因,不是要到信访人中去找不安定因素,而是要到社会形态内查处造成信访矛盾的权、势、形、态四大因子各是什么!?以及他们彼此串通及幕后的活动是什么?!——弄清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中国信访问题,是资本主义复辟的社会形态下的社会产儿!

三、中国信访矛盾是中国当代社会阶级矛盾的集中暴露
    提出中国信访矛盾是中国当代社会阶级矛盾的集中暴露的论题,不是需要加以否定的问题,而是其真实性需要加以证实的问题。
    中国现代史上,20世纪七十年代除了思想意识形态残存的阶级思想与意识外,经济基础和生产资料的公有性质,是消灭阶级生成的内部条件,所以,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没有经济利害冲突,造成思想和理论认识上没有阶级可予划分的依据。但是到了八十年代,实行了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方针政策、方向路线的后果,少数人真的富起来了,篡权、夺权又抢夺社会公共财产,掠夺社会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实成了社会演进的进行方式,结果就产生新的社会阶层,并随着这个新阶层越来越多的手握政权拧成一股集约力量,形成了新的统治和被统治的矛盾与斗争,这便是当代中国社会在新条件下产生了新的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
    这个新阶级的生成和存在,以及新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是“不争论”们所能左右其存在与不存在的;相反,争论与不争论它都由中国信访人将它的存在暴露在中国的各个角落!
    中国信访人暴露了中国的阶级是存在的,阶级的矛盾与斗争是激烈的,是有意识形态参与这种斗争的,比如下列表现形式:
    (1)有权有势者侵犯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后,他们以事和理的诉说方式方法向政权和法权以揭示,形成了利害冲突而不能相容,发展成敌我矛盾。
    今天之80%信访人都是合法权益被侵害后,求助于政权或法权依法处理解决不成而转化至与“手中权力”成敌我或者半敌对矛盾性质的。这类情形下的信访人,其心态与状态就是这个样儿。自称自己是“上访民族”或“访族”就说明了“信访人”已被排斥在56个民族之外了!你还咋叫他们的心收回到中华民族的行列里来?!他们自称“访族”,当然是贪官污吏的鄙视促成他们被动离开中华民族之林的,给中国和社会带来的后果是什么?有人深思过吗?!
    尽管中国信访人是来自各个民族的,更不能构成一个“民族阶级”,但他们的思想,他们的社会意识形态,已十分坚固地构成一个反压迫的阶级,并生根发芽在中国大地上了,不仅要同侵害的权与势者斗争下去,而且还要同侵犯的“权”要斗争下去,——从这一点上看,这是改革开放的社会内部自我产生的一种新的阶级因子、力量和阶层人群,而且这批人群同侵害者之间自生的离心力,至少要感染上下两代人和影响上下四代人与周围环境及人心!
    (2)与“访族”对立的阶级,是以权势侵权的人的私有性,尽管这时的权和势者还没有形成什么阶级,但他们侵占别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阶级侵占的行为,至少也是大鱼吃小鱼的侵略行径!这种侵犯行径十年、二十年没人予以除之,不是阶级的需要和阶级行为,能这样睁眼闭眼、熟视无睹吗?!
    综上,“访族”是受害的被阶级压迫的人生与今果,权势侵占别人的合法权益,是阶级统治施压的结果!
    (3)改革派喜欢说毛泽东时代这独裁、那专政了,可毛泽东时代谁见过干部借权依势侵占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严厉惩处的?
    (4)有人说毛泽东时代搞阶级斗争很残酷,冤假错案上百万件,今天不搞阶级斗争了怎么样?2002年报刊说当年进京上访的就一千二百万人次,是毛泽东时代的十二倍!
    毛泽东时代进京上访告状,只要有道理,就被安排进招待所:文革前是德胜门外农民招待所,文革中是北京南站永定门外上访接济站。今天有理上访者吃住国家谁给解决了?!
    (5)再说,今天不明搞而暗中搞的阶级斗争,比毛泽东时代要残酷一百到五百倍!比如:
    A、把有理上访人当精神病给予摧残到灭绝:沈阳沈河区开国功臣胡洪堂都八十岁了,劫回沈阳后给他打毒针,多次被弄休克,将他向死处拖,死处治,以换一了百了所谓社会搞和谐;山东威海的闫丽华,看着公安给她送的地方不对头,就赶忙给家人打电话来救她,一进精神病就给她打毒针,家人到后话没多说就昏迷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四川德阳市中国二重厂高级技工李大文,去年九月被弄到京南郊久敬庄一处地下室逼喝毒水后才明白饮的是放射性元素氧化铀,更是公开告诉他要他永远停止上访告状,三个月要他自死没门治!
    B、因有理上访被剥夺人身自由劳动教养的和非法拘禁的人数国家谁能统计出来?
    C、因上访被非法毒打、打伤、打残、打死的不计其数,被逼跳楼、自焚、自杀的,国家谁能给统计出来吗?被雇凶杀害,被追杀和谋杀的,被法医伪造死因的,被执法者诬陷致死的,被杀死后又诬陷不会说话死者是犯罪的这些非正常死亡数字国家叫谁统计过了?等等,等等这些不该死掉的,致残的信访人毛泽东时代有过几个?
    这样一些信访人是依法行事的,本该是国家政权和法权所保护的对象却成了任意被关押,被剥夺自由,被残、被杀、被毒死的人,集中暴露出来显示的险恶不是极极残酷之极了吗?其残酷程度比希特勒奥斯威辛集中营的毒气室还要阴毒500倍!
    D、这些残酷的后果是中华民族一种什么灾难?将注定发展成一种什么力量?这种力量,在今天的中国首都火车南站经常看到,信访人被劫访官员绑架进行式的厮打一起,往往是信访人被六至十个劫访人毒打在地,被外国记者拍照后上了国际互联网,抹了国家一脸脏,仍然继续绑架进行式……
    E、中国信访人的通信自由、信访自由、通话自由都受到监检、监控、监视和限制,世界上哪个国家如此呢?
    上述这些阶级的残酷斗争,预示看什么?谁考虑这种国家的去向了?!

四、中国信访人是当代中国阶段与阶段的矛盾斗争和社会进步、发展的纽带。
    研究当代中国社会内部状态,首先遇到的是私有制真真白白的正向国家的各个方面夺取政治权利和财产权益,却遇上了真正的反对派中国信访人拼命地从全国各个角落进行反抗和斗争;斗争的焦点反映和表现在北京上访与裁访、劫访的两个方面、两种力量的反复较量:打击与反打击、使害与反迫害、镇压与反镇压中两个阶段两种力量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上,——这一社会的现状和现实的存在,牵动了国家政权、法权和社会人的神经末梢,每年的两会、党代表、五一、十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和大型国家会议、国际会议等,信访人卖掉口粮也要筹资上访向北京集中;裁访的,劫访的腰缠万贯到北京来向信访人使威成了全人类全世界独一无二的风景线!六年了,却没有见到任何的一个“治理”效果是什么?这是个什么社会问题呢?是不是一些人所遗忘的、所不愿听的、又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阶级斗争进行式呢?
    不管人们承认与不承认,三十年改革开放,让少数人先富起来的方针政策和方向路线,不仅育出了少数人抢夺国家和人民的财产,也吊大了贪官污吏鲸吞公民合法财产的胃口,又育肥了贪心不是的社会人渣在一片沃土上蓄精养锐!在这种生态环境里,惯于同不法行为斗争的中国信访人,练出了火眼金睛是不会放过一个贪婪者的肮脏勾当的。这一点,使地方官从现代信息渠道里弄清了信访人是他们的眼中钉,死对头,所以,他们的第一敏感区就是追寻信访人,并消灭在信访萌芽中!(当然这种消灭也含有个别信访矛盾得以克服)
    如果不害怕信访人揭露贪污腐败罪恶的话,为什么常年累月在北京劫访信访人呢?接耶,劫耶回去的信访人,几个矛盾正确解决了呢?
    三十年来,百分之八十的信访矛盾,连百分之一也没有给正确解决了!“接不断,理又乱”,年年月月如此照常,照常如此,这只能说明信访人在阶级社会的阶级利益矛盾下,所产生的永无止境的矛盾与斗争是按下葫芦浮起了瓢的。这种斗争像一个纽带,历史地落在中国信访人肩上,通过揭露贪污腐败,通过指挖权势侵权,通过反打压、反迫害,内找矛盾根源,外揭权势反叛,把社会脏污兜露出来作为中国信访的历史使命、责任与任务加以完成,不仅起到社会进步力量的纽带作用,而且也表明中国信访人作为阶级社会的阶级因子,为中国母体的婴儿降临世上,呼唤新的人间!

五、中国信访矛盾归属正确处理、正确解决的根在哪里?
    综上所述,我们追根中国信访矛盾的起因,是众多的个体合法权益受到资本主义世界观与权势的侵害后,得不到正确的处理解决,又转化到受害者与“手中权”的矛盾与斗争这方面来了!全国“手中权”是千千万万个的,可数十年来又不见它正确处理解决“侵权”的这种社会矛盾,——数十年如一日一年复一年地如此这般情况下去成了历史的惰力,反转来就集约了全国信访人各个个体(被侵害者)成为一个整体与之矛盾和斗争,这说明了,“手中政权”和“手中法权”不是解决社会矛盾而生、而来的,相反的,成了阻碍社会前进的绊脚石了,成了国家必须革除的对象了!
    不然的话,领导“手中政权”和“手中法权”的执政党怎么带领人民前进呢?!
    那么,谁能革除这些“手中政权”和“手中法权”的历史惰性呢?“手中政权”和“手中法权”的上级能完成这个历史任务吗?三十年实践证明,其上级是完成不了的。
    那么,谁能完成呢?
    说白了,只有产生它们的全国与各地的最高机力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才能革除他们的历史惰性。——如果这些最高权力机关真正履行职责的话。
    所以,我们提议撤销政府里和公检法司所辖的信访机构,由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组成和领导新的解决信访矛盾的班子,并把它们改成保护人民民主权利和解决人民申诉的权利机制,借以成为具体监督“一府两院”的监督和查办机制和机构,使国家面向民心、面向社会前进迈出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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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院长,院党委书记,小中大学班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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