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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蓝:财政部不是劫富济贫部,还是减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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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8-2009 08:41: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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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铅笔经济研究社 陈青蓝

200704202328449财政部昨天发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首度正面回应“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上调”争议: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财政部的解释是高收入者减税额度大,低收入者减税额度小。高收入者可能减掉几百元上千元的税,而低收入者可能也就减掉几十元。

这个计算从数学上看是对的,但结论提高个税起征点会让低收入群体受损显然是错误的。

首先,提高个税起征点,无论是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都是受益的,而从减税的作用上来看,我们很难说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哪个受益更多。高收入者减税额度绝对数上看也许比较高,但这些钱对他们来说边际效用相对并不高。而低收入者看上去在绝对数额上受益少,但是那几十元、几百元的钱对他们个人来说更加重要。况且交税对我们个人来说都是损失,只要减少损失,就是好事。自己少割了一块肉,看着别人少割了两块肉就心里不舒服,这种心态并不正常。

其次,财政部认为提高起征点,税收总收入就会减少,用来帮助穷人的钱就会减少,穷人就会受损,这也是一种看似正确实际上错误的观点。错误之处在于把社会财富看成一个静止不变的东西,因此只考虑到当前如何分蛋糕,而没有想到未来蛋糕会因为制度的因素而变大变小。财富的创造是依靠个人的才能、创造力和主动寻找机会的能力,而税收则是一种对个人财富创造能力的打击和惩罚。从这种角度来看,只要是减税,无论是对谁减税,整个社会都是受益的。对高收入者减税额度大,那么他们用于个人支配的钱就会越多,这些钱或者用来消费或者用来投资,经济就会更加繁荣,低收入者也会在为这些消费提供服务和产品的过程中增加收入。这个道理对低收入者来说也是一样,也就是说,无论是对高收入者还是低收入者减税,只要是减税就是好事。

社会发展的目的不是为了消灭富人,而是要消灭穷人,让穷人变成富人,减税的作用正是在于此,虽然税率降低了,但是因为减税使得社会财富增加,人们的普遍收入增加,高收入者的群体扩大,从而导致税收的整体收入的增加。

在中国的民众当中普遍存在着一种劫富济贫的思想,认为高收入者就应该多纳税,因为这些多纳的税会通过仁慈的政府转移到低收入者手里,提高其生活质量。这种思想的危险之处在于,只看到表面上财富转移对穷人的看得见的帮助(我们姑且认为这些钱会没有损耗地转移到穷人那里),却没有看到这种制度是对聪明、能力、辛勤劳动和创造财富的激情的惩罚,同时也是对懒惰、能力低的奖励,其结果,不仅仅是惩罚了有创造能力的人,从而造成整个社会的财富创造力的萎缩,穷人更无法从社会的进步中获益,因为穷人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较低,在经济衰退中遭受的损失会比富人更严重。

最后一点,我们讨论来讨论去,这个税种其实与高收入的富人无关,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一个“穷人税”,交税的绝大多数都是挣工资和固定收入的人群,最多能算是“中产阶层”,真正的富人在个人所得税上是贡献很少的。因为富人是不靠工资收入的,他们收入的绝大部分都是股票、房产以及其他金融投资收入,而且企业主也可以将个人消费包括车辆、住房计入公司的成本而合理合法地避税,这个税对他们基本无效,这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都是如此。因此,这个税无论是谁交得多,谁交得少,都跟“富人”无关,算来算去还是穷人和中产阶层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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