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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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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18-2009 12: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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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小学生卖淫案”续:嫖客首次光临刘家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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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记者 吴虹飞 昆明报道。
今天晚上20时,张安分其中的一个女儿正在睡觉,警察带着一个嫖客在他们家拍照,制造嫖客在场的证据。并且把张安芬带走。此时,正值大女儿陈艳被警方带走(疑似绑架)的第四天。
律师得知,惊叹,“警察疯了”。而艾未未在东京则说,“象一个噩梦”。
前日,昆明警方全国通告,昆明横空出世了掉下三个嫖客,简称“三嫖客”,和警方几次通报中的王嫖客,徐嫖客姓氏不一样。
四天前的晚上,警方出其不意带走陈艳时,在刘家,也同样给陈艳拍了照。记者电话普吉派出所所长张云伟,他声称他在外地,不知道此事。
据有关人士推测,警方可能会用高科技把图片PS在一起,制造两人同时在场的图片。
陈艳自从3月16日后隔了四个月被拘留,是为了补充她曾经卖淫的证据。
张安芬被带走前对记者说,她担心陈艳被拘留5日后,不能被放出来。
许律师昨天会见刘仕华,刘告诉律师说他在咳嗽吐血,律师看到刘的身体,肺已经萎缩,凹进去一块。刘仕华说,担心自己在看守所里难逃一死。
今日下午,一个“网友”过来看望张安芬,告诉她说,刘吐血是肺结核的常见症状,他还告诉张,刘的案子很难翻案。
昨天夜里,刘仕华的表哥被警方带走,警方告诉他,要他为那天做证,刘仕华等人在看守所并未被逼供。并希望刘的表哥不要插足此事。
同日下午,律师被司法厅叫去谈话。谈话内容不详。
记者已经和维权律师取得联系,请他与常伯阳律师一起介入“对未成年少女非法取证”一案。
我,作为《新京报》创刊首批记者之一,《南方人物周刊》创刊记者的身份呼吁媒体同仁介入。除了新民周刊和我本人,目前为止,没有人见过当事人大女儿!但是你们却道听途说了许多不利于当事人的说法,大家得到一些暗示,普遍印象是:陈艳卖淫,张安芬说谎,而嫖客确有其人。我,作为一个老记者,诚恳地对大家说:如果警察制造证据的方式如此恶劣,低劣,毫无底限,已经极大侵犯了人的基本权利。我正式,对五华分局提出控诉,百姓守放,执法者为何不守法?我们历来知道权力并不对等,可是不对等到这样的程度,简直是羞辱共和国60年历史,羞辱我们伟大的国家主席胡锦涛学长,羞辱了昆明父母官仇和的一世英明。据悉,李银河博士,律师将致信仇和。本刊记者最担心的是,仇和忙于公务,不知道李银河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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