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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杰:许志永,“数人头”遭遇“砍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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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09 08:27: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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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耀杰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8/9/2009 8:05:02 AM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icle/sf/200908/20090809080502.shtml

2009 年7月7月29日清晨五点左右,被称为"国保"的秘密警察从许志永博士的住所秘密带走了他。经过他的同事们多方打听,才得知他现在被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有人说许志永的罪名是与政治无关自然也就与"国保"无关的"涉嫌偷税";另有人说他的罪名是恐怖得让人羞于启齿的"间谍罪"。无论别人怎么传说,作为一名心智还算正常的合法公民,笔者在"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专制环境里坚持认定的只有一点:许志永的被关押,只是新一例的"数人头"遭遇"砍人头"。

从《数人头胜过砍人头》说起

2006年底,笔者在美国访问期间,专门到位于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查阅了几天历史资料。回国之前见到胡平先生,他当面赠送一本新书《数人头胜过砍人头》。回国后,书没有看完就被一位朋友借走,想来很是对不起胡平先生。好在他在该书序言里面已经说过:"即使你没有读过我的书,但只要你见到这个书名,记住了这个书名,那也就很不错了。"

一个国家与社会的公共生活是不是文明先进,最为基本的判断标准是有没有从"砍人头"的野蛮暴力,平稳过渡到"数人头"的公平选举。彼岸台湾的民进党总统陈水扁的从上任到入狱,充分证明中国人或者说是中华民族,是完全能够既享受民主选举的正面成果又承担民主选举的负面代价的。发生在大陆中国的杨佳杀警事件、西藏拉萨事件、瓮安事件、邓玉娇事件、上海塌楼事件、乌鲁木齐事件、通钢事件等持续不断的恶性案例,也从反面意义上充分证明,在一个现代社会里,不经过本国本地公民公平公开的民主选举,掌握公共权力的党政官员,是不可能为本国本地的所有公民尽职尽责的,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向任命他们官职、授予他们权力的上级党组织特别是最高权力当局承担责任。正如胡平先生所说,"谈到民主与专制这两种制度的比较,前人已经写下过大量文字,汗牛充栋,数不胜数。在我看来,就以'数人头胜过砍人头'这句话最精辟,一语破的。专制就是砍人头,民主就是数人头,民主制纵有千般弱点万种缺陷,单单就凭它用数人头代替砍人头这一点,就胜过专制一万倍一万万倍。"

但是,在迄今为止依然拒绝普世价值的大陆中国,只有前文明时代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砍人头",才是执政党赖以"和谐稳定"的专制生命线。而" 数人头"的民主选举,还远远不能够胜过专门以本国人民为敌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砍人头"。无论是《零八宪章》的发起人之一刘晓波博士的被逮捕,还是北京市海淀区的民选人大代表许志永博士的被关押,都是"数人头"的柔性民主诉求遭遇"砍人头"的刚性强权专制的典型案例。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参与营救活动的亲友及律师们,必须明白许志永与刘晓波一样,是最高权力当局必欲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肉中刺,只有放弃不切实际的善意幻想,基于最坏的设想低调应对,才有可能实现刘晓波与许志永在适当的时候平安归来。

做了太多好事的许志永

2004年12月19日,正在美国访学的许志永在《回到中国去》中写道:"这个秋季,耶鲁大学举行了很多纪念活动,纪念150年前第一位亚洲人在耶鲁毕业。他叫容闳,是一位中国人。很惭愧的是,在参加了一系列纪念活动之后,我才对这位倍受尊敬的中国人有了一点点了解。……为了祖国的文明和强大,他付出了一生的努力,然而不幸的是,一个世纪以前的中国是多么让人绝望,73岁的容闳作为维新派受到清政府的通缉。他说,'我随时都准备为中国而死,只要死得其所。'站在这位先辈的雕像前,我无法骄傲,一个声音在追问,为什么100年后我们的祖国还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为什么?"

正是怀抱着这样的问题意识和历史使命,许志永继续写道:"回到中国去,那是我的家。那个承受了百年动荡苦难的地方,那个依然没有摆脱贫困、专制的地方,那个人民正在为追赶文明时代而辛苦劳作的地方,那个充满希望和梦想的地方。那里有沉重的责任,有必须承受的苦难,有一生的幸福和骄傲。"

一个星期后许志永回到中国,像100年前的容闳老人一样"随时都准备为中国而死"。有所不同的是,容闳老人"随时都准备为中国而死"的那个时代,已经废除了雍正皇帝惨无人道的秘密警察"血滴子",更没有简称"国保"的公安局国内保卫局之类的和谐社会之和谐机构。

在最近几年里,许志永和由他担任法人代表的"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盟),奉行"理性、建设性地推动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的文明宗旨,脚踏实地地从事着推动中国社会"数人头"的民主化进程的公益事业,先后为中国社会确立了一系列的历史坐标。在笔者看来,这些历史坐标中至少应该包括以下案例:

其一、2003年5月14日,刚刚走出校门的三位法学博士俞江、许志永、滕彪,就孙志刚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书,促使国务院废止收容遣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于一年后成立法规备案审查办公室。

其二、2003年11月,许志永正式宣布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与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最终当选为海淀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06年11月又再次当届海淀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其三、2005年初,启动中国信访制度的研究。

其四、从2005年5月起至许志永于2009年7月29日被秘密警察带走止,于每周四下午在公盟办公室设立海淀区人大代表接待日,为海淀区选民服务。

其五、从2005年度开始连续撰写并发布《中国人权发展报告》。

其六、2008年6月,公盟与多名律师合作,对台湾、香港、美国等律协选举制度进行研究,随后启动北京市律师协会直选项目。

总而言之,许志永是中国大陆通过当地选民相对民主的"数人头"选举而当选为基层人大代表的极少数个案中的一个,加上他通过公盟这家民间公益组织认真负责地履行了自己作为人大代表的公共职责,于是便引来了习惯于"砍人头"的执政党当局的强行干涉甚至于秘密关押。反过来说,执政党当局对于许志永的秘密关押,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坏事,而是因为他做了太多的好事,从而直接妨碍了执政党当局不惜对本国人民"砍人头"的强权专制,也就是所谓的"和谐稳定"。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作为不久前刚刚遭受过秘密警察一再骚扰的合法公民,笔者在这里对执政党当局及其秘密警察非理性关押许志永博士表示严正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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