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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你辩护》李京生为王诚勇辩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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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010 20:5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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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是在此案中由王妻在中国委托的律师李京生先生所写的。他作为王的中方法律顾问参与了该案工作。



《我为你辩护》——挣脱圈套:王诚勇在美国被控通谋贩卖人体器官案



倾斜的天平最终要回到平衡的位置。


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


    我首先声明一点,我在美国的一切言论、行动,均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与我的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检方,和我曾经所在的海南省检察机关毫无关系。

    一九九八年六月份,联邦检方曾经通过律师向我提出交易条件,如果我认罪的话,我只需服刑十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我认罪的话,我早已恢复自由了。我为什么没有以认罪换取自由呢?因为,第一我不能为了早一点获得自由就把莫须有的罪名扣在自己头上;第二,我相信,美国的法律是公正的,美国的法官是公正的,陪审团是有良知的,不会纵容陷害,冤枉无辜。所以我断然拒绝了辩诉交易,宁可多遭受一些牢狱之苦,也一定要在这个神圣的法庭上,揭露事实真相,明辨是非曲直,讨回清白无辜。


    上面慷慨陈词的开场白,是本案的被告为在美国联邦法院开庭审理指控他通谋贩卖人体器官罪时准备的自辩发言。可惜而又可喜的是,这桩在美国轰动一时且充满戏剧性的案子,在案发后一年多,被告人被关押了一年多以后,在提交陪审团审判以前,被联邦法院的法官裁定撤消了。——按照中国的法律观念理解,本案被法官驳回了起诉。一度倾斜的天平终于回复到了它平衡的位置。


到美国打官司

    让我们把时间的指针拨回到1998年4月底的一天。

    电话铃响了。

    对方是全国妇联权益部的部长,我的一位朋友。

    “嘿,有一个美国的官司,你接不接?”

    “你是说到美国去打官司吗?”

    “是啊。”

    “不行,不行,我没那本事。我英文说得不利索,美国法律也不懂,更主要的是我没有美国的律师资格,不能出庭。”

    “噢,对了,还得有美国律师资格。那看来是不行了。”

    过了一会,电话铃又响了。

    “这个忙看来你还是非帮不可。我这里接待了一位女同胞,他丈夫在美国遭到陷害,被捕入狱,需要法律帮助,我们不能不管。可我又不认识美国律师,而且我知道在美国请律师需要很多钱,谁能请得起。你在美国留过学,会英语,懂美国法律,……”

    “不,不,我真的不懂,我到美国只不过是玩儿了一圈,瞎混了一年,还没有找着北呢就回来了。我不是不帮忙,确实是难以胜任。”

    “你就别推辞了。”

    “——好吧,让我先见见这位当事人再说。”

    她,三十五、六岁,长得端庄而质朴,一身职业妇女的装束。说起话来沉稳而坚毅,又不失成熟和自信。

    她递给我她丈夫写给她的三封信。信纸上的字迹密密麻麻,看样子是为了节省信纸,避免超重。第一封信的前两句话写到:“此时我非常想念远在地球另一半的你。先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我和老傅遭人陷害,已身陷囹圄。我非常愤怒,我们绝对是清白的、无辜的,绝对不会作违反法律的事。”另一封像是公开信。信的第一句写着:“所谓我王诚勇贩卖人体器官一案,完全是一个政治阴谋、政治骗局。我现在把事实的真相告诉大家。”

    信的内容很长,我无心让她等我仔细的看完信,就对她说:“你先把情况谈一谈吧。”我一边听着她的诉说,一边翻看着信件。


落入圈套

      王诚勇于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到陕西省检察院工作。1989年为支援海南调到海南省检察院分院工作,任民事检察处副处长。他一直工作努力,曾多次立功受奖,1996年还被评为全国五千杰出青年之一。但是由于复杂的人事关系,他在1995年的一次正处长的竞选中意外落选。这对于一直雄心勃勃、争强好胜的他,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眼看着仕途无望,他心灰意懒。于是在1996年8月辞去了检察院的工作,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想多挣点钱。当时海南的经济正因治理整顿而陷入低潮,半年的时间里,他无案可办,无钱可挣。这时他又萌生了出国镀金闯天下的念头,想到美国拿个洋学位回来,到时候路就宽了。1997年5月8日,他和妻子以商务考察的身份到了美国,住在纽约的华人聚居区——皇后区法拉盛。

    光阴似箭,两个月的签证期一晃就要到了。回国吗?当然不能。他们狠心撇下刚刚一岁多的孩子来到地球的另一面,并不是来度假、旅游、散心的。但是,找机会上学也好,找机会挣钱也好,必须先想办法解决身份问题,在美国合法的呆下来。

    一天,他们在街上偶然见到了一家叫“和顺发出国人员服务中心”的店面。想起令他们头疼的签证问题,不由得推开了写着对中国人来说很吉利的 “和顺发”三个字的那扇玻璃门。接待他们的是一位台湾人,中文名叫蔡宽雄,英文叫弗兰克。他们向蔡宽雄说明了来意,请他帮助办理B-1商务签证的延期手续。蔡宽雄向他们拍了胸脯:“我的合伙人是位很有名的白人律师,叫瑞保罗,与移民局的关系很熟。你们的事没问题,保证能办成,而且时间短,费用低。”说着接通了瑞保罗的电话。话筒里传来了浑厚的男低音。他汉语说得很地道。保罗答应接这个案子,并建议他们接着就办“绿卡”,价格优惠。

    于是,他们在6月10日与“和顺发”的蔡宽雄签订了协议书。协议书是王诚勇起草的。从协议书的内容可以看出他不愧是吃法律这碗饭的,协议的条文对他很有利。双方约定,“和顺发”为王诚勇夫妇办理签证延期,直到取得“绿卡”,所有费用一万美元,先期支付一千美元,“绿卡”办成后再支付余款。如办不成则扣除基本劳务费二百美元,余款退还。根据蔡宽雄的要求,他们提供了身份证明、简历等各种文件,其中包括王诚勇在检察院时的工作证。通过这些文件,能够知道他在中国当过检察官的身份和经历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7月6日,保罗忽然传来两页传真要王在上面签字。王诚勇不懂英文,他的妻子在国内是英文教师。妻子看了大吃一惊。原来是一份参加“中国民众党”和“太平洋灯塔会”的宣誓词和登记表。宣誓词宣称,“我,自愿加入中国民众党和太平洋灯塔会。我拥护该党和该会推翻中国共 产党,推翻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纲领和基本原则。……我们这个美丽的世界怎么能够没有造物主呢?造物主就是上帝。因为共 产党不接受对上帝的信仰,奉行无神论,所以我反对共 产党在中国土地上继续存在。我们要努力在中国实现宗教自由,使中国人学会享受幸福生活,得到高尚的精神,作为人自尊地生活。……”妻子告诉他,这是个很危险的文件,签不得。

    保罗追来一个电话,向他们解释说,这个组织的人员遍布世界各地,中国大陆也有很多成员,势力很大。加入这个组织才可以在短时间内拿到“绿卡”。


    王诚勇当然不那么容易上当。他拒绝在文件上签字。他向保罗说,虽然他辞去了公职,但他仍热爱他的祖国,也不反对共 产党,不愿出卖民族利益。宁肯不要“绿卡”,也不会加入这个组织。


    保罗变脸了。他威胁王诚勇,“你不签也没有关系,你的签字文样已经在我们手里,可以扫描到我们组织的文件上,然后向公众公布。同时我还要向移民局告发你,说你非法居留,让移民局把你遣送回国。你一回去,共 产党就会抓你坐牢。”王诚勇对保罗的威胁并没有放在心上。还戏谑的说,“行啊,国家领导人的签字你也很容易搞到,你也可以把他们的签字扫描到你们的文件上,说他们也参加了你们的组织,你们的组织不就更壮大了吗!”


    过了几天,保罗又打来电话,口气变软了。“那个组织你不想参加就算了,不勉强。”随后保罗说给王诚勇找了一份非常好的工作,是任纽约某大学的亚洲法律问题咨询员,月薪三千美元。后来又说给他找了一份美国联邦法院的工作。王诚勇知道自己是谁,他的签证已经过期,没有工作许可,英语又不通,连生存都有问题,哪有那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保罗说的纯属无稽之谈。

    由于王诚勇的岳父岳母身体不好,孩子没有人照看,王诚勇的妻子只好匆匆回国。

    几个月过去了,签证延期的事情迟迟没有进展,绿卡的事更是遥遥无期。保罗说,只要把办理签证的申请手续递到移民局,签证过期也没有关系。
    眼看签证延期无望,加之妻子已先期回国,王诚勇惶惶不可终日。在美国,不用说生存不容易,就是合法地留下来都非常困难。他也打算打道回府了。


    此时,保罗开始和王诚勇商量合伙做海南的咖啡生意,还煞有介事地给他在海南的家寄去了咖啡样品。在他们之间的谈话中,保罗不断强化绿卡的重要性。谁不知道绿卡的重要,但王诚勇深知那是可望不可及的事。后来,保罗又动员王诚勇办理荷兰“绿卡”。他说因为荷兰和美国是互免签证的国家,办了荷兰“绿卡”,与办了美国的“绿卡”是一样的。他又说,要办荷兰“绿卡”,首先要对荷兰的某个机构提供帮助。他还说,加勒比海上的一个岛叫阿鲁巴,是荷兰的领地。阿鲁巴的一家医院以做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擅长,每年都要做大量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因此需要大量的人体器官。“你在中国作过检察官,能接触死刑犯。如果你能提供死囚的器官,阿鲁巴医院就可以为你办理荷兰‘绿卡’。”王诚勇的回答是,“我早就离开检察院了,而且这种事情在中国是不允许的。极个别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批准。这事根本做不成。”“做不成你也要假装能做,先答应他们,他们就会给你办‘绿卡’。等‘绿卡’拿到手,你不为他们做事他们拿你有什么办法?”


    王诚勇被说动了。他把已经订好的2月13号的回国机票退了。——13号正好是星期五,他的朋友都说两者碰到一起更不吉利,很多起空难都是这个日子发生的,王诚勇正想换个时间回国。

    1998年2月6日,在保罗的安排下,王诚勇与电话那一头自称是阿鲁巴医院的洪主任进行了三方电话交谈。他哪里知道,这次谈话被对方秘密的录了音。

    2月12日,保罗发给王诚勇一份传真,通知了他与阿鲁巴医院“洪主任”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2月13日上午十一点,保罗和王诚勇与“洪主任”在纽约市50街的圣卡罗酒店(SAN  CARLOS HOTEL)会面。“洪主任”递上他在阿鲁巴医院工作的名片,上面印着他是阿鲁巴医疗中心透析中心的主任托马斯.李,保罗说他自己是阿鲁巴医院的法律顾问和合伙人,也递上了名片。

“洪主任”拿出一份事先打印好的“国际医学医疗服务及培训合作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乙方(王诚勇)海南检察官将任海南省公检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筹备委员会主任”,“为美国等地肾病患者提供在中国的器官。甲方(阿鲁巴透析中心)协助乙方招收和安排到中国接受肾移植的美国患者的医疗服务及康复。”“乙方负责与海南中国公检法和医院的联络及配合并保证肾脏的捐献来源。”“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可行性报告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费两万元,该费用为乙方在中国海南省有关公检法及医疗方面开展基础工作之用途。”

王诚勇并没有意识到这份合同是一口陷阱。但再麻木的人也会觉得这份合同不对劲,更何况学法律出身的王诚勇。于是他在合同上大杀大砍,将什么“海南省检察官”、“中国公检法”和“中国海南省有关公检法”等等字样统统删掉,然后签了字。此后,“洪主任”将合同传真回去在电脑中进行修改打印。下午五点,双方又在修改后重新打印的文本上签了字。

修改后的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合作的目的是本着医学及人道的考虑,为中国境外的患者提供在中国获得器官移植的服务。”“乙方在中国海南省之主要工作为,与中国检方的有关部门和医院联络及配合提供并保障肾脏的捐献来源。乙方同时负责美国患者在中国的肾移植手术的联络及医疗工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后四十五天内向甲方提供可行性报告,调查费美金五千圆,在签约后一周内支付。”“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可行性报告后三十天,向乙方一次性提供美金二万元,该费用为乙方在中国开展此次工作之开办费。”“乙方同意在收到上述提供之款项的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肾脏来源、医学安排及手术费用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修改后的合同实际上成了委托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合同。

会谈后,保罗又对他说要再和阿鲁巴医院的另一名主任谈一下,“表现要跟今天一样,无论他们要什么,你都答应,说得要跟真的一样,他们马上就会给你办‘绿卡’。”
2月17日晚和2月19日晚,保罗又在事先安排联邦调查局秘密录音的情况下六次给王诚勇打电话,大谈人体器官买卖。


2月20日下午三点半,王诚勇按照保罗传真上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纽约来克星顿大街的默雷山饭店(Murray Hill Hotel)与对方第二次会面。去之前,保罗一再要求叫上王诚勇的朋友——法拉盛一家洗衣店的老板傅行琪。进入房间后,保罗将他们介绍给据称是阿鲁巴医院的另一名董事“乔”(实际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联邦调查局(FBI)的特工埋伏在隔壁的房间,时刻监听、监视着他们的谈话和会面,并进行了秘密录音、录像。其间保罗两次以冲咖啡为幌子出去与隔壁的特工联络。当他们认为已经得到了有关的证据以后,特工们突然冲进房间,手里拿着手枪、手铐和逮捕证……。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后面有着深层的政治背景。王诚勇所面对的,不仅是保罗、“洪主任”和联邦调查局,在他们背后,可能还有美国国会中的某种政治势力。这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案子,也是一个责任重大的案件。一个律师恐怕一辈子也难碰到。显然,我没有任何理由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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