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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删帖”背后的网络权力寻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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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014 22:4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偿删帖”背后的网络权力寻租
2014-03-26 03:31:01  新京报

专门删除网上负面信息的公关公司的网页,一些公司甚至承诺“没有我们删不掉的帖”。图/东方IC


记者在网上搜索有关“删帖”的内容,找出不少与之相关的广告。网络截图
  公关公司勾结网站工作人员,买通警察删帖牟利;多名涉案人员落网,部分已被公诉
  删一条帖子500元至2000元不等,每月结一次账,直接通过网上银行转钱……公关公司主动出击搜寻政府、企业负面信息后,再通过相关网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删帖,并支付一定费用。在此过程中,公关公司还成功拉拢到了一名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的民警。
  记者近日获悉,至2012年,上述涉案人员至少十余人被控制,部分人员已在去年下半年陆续被公诉,有至少两名本案律师透露,开庭之后检方又申请补充侦查,本月19日有律师接到丰台法院关于延期的通知,何时开庭尚无确切消息。
  “收钱删帖”利益链牵出多人
  百度报案揭开有偿删帖黑幕;多位网站管理人员、传媒公司负责人、公安民警先后落网。
  2012年,海淀检察院在北京市率先通报了一起百度公司员工删帖涉案被批捕的消息。
  被批捕的是百度公司原社区搜索部高级产品运营管理专员许宁,负责百度贴吧内吧主投诉和吧主审核工作。检方指控,他与曾在百度工作,后为动米网社区运营副总监的吕伟隆,利用职务便利帮人有偿删帖。
  证据显示,许宁案发源自百度公司在内部检查过程中发现其有违规设立和撤销“小吧主”的操作,许宁后承认了勾结外部人员收费删帖的事实,百度公司于2012年7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后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5月29日至6月8日,许宁、吕伟隆二人共进行违规删帖操作9次、删帖300余条,并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7400元。去年6月,海淀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许宁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吕伟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许宁案,也揭开了网站工作人员有偿删帖黑幕的一角。
  就在百度向警方举报许宁三天后,同样曾在百度任职,后为一家传媒公司的副总经理的顾某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了解,该公司由顾某的哥哥创立,顾某嫂子艾某主管财务。
  根据警方提请批准逮捕书显示,顾某的公司被怀疑“在网上搜寻政府、企业类负面新闻、帖子等信息,之后指使公司员工联系相关的政府、企业单位,迫使有负面信息的政府、企业单位同意花钱找上述公司帮助在网上删除、压制或屏蔽负面信息,从中牟利”。此外,他们还被警方怀疑曾向多名网站管理人员行贿,以删除负面信息。
  顾某在接受讯问时,承认了公司的上述日常运作模式。通过检查顾某的银行账目往来等明细,警方锁定并控制了近10名网站工作人员,他们均与顾某有经济往来。
  顾某公司还显示,与他们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还有北京市公安局原网安总队民警刘某,刘某后被采取强制措施。
  随着侦查的继续,办案人员发现,民警刘某不止涉嫌收受了顾家兄弟的钱,而且和另一家门户网站有关系,通过该网站工作人员何某,另一家公关公司老板丁某也被控制。与此同时,从顾某公司员工处提取到的更多证据,又指向了一家国字号媒体的网站工作人员。
  根据新京报目前掌握材料,单是2012年下半年,包括公关、网站及公安部门在内,有十余人因“收钱删帖”被控制,而在卷宗和相关司法文书中,还有多人以“另案处理”的身份存在,检方多次退补时,都曾要求侦查机关继续跟进线索。
  “危机公关”的生财之道
  删帖收入占公关公司总收入的六成,两年产生200多万利益输送。
  据顾某称,他2008曾应聘在百度公司做销售时,发现总有企业、个人、政府部门遇上负面新闻,通过各种渠道找到百度来删帖,于是便萌发有偿删帖的想法。
  在离职百度后,顾某与哥哥一起筹划公司,表弟史某也一同入伙。已有证据材料显示,这一家族名下出现了两家公司,上上下下共计140余员工,分别租用了三里屯SOHO和刘家窑某大厦的写字楼,总负责人为顾某的哥哥。
  据了解,顾某公司主要开展三项业务:一是做危机公关,也就是删帖;二是做新媒体网络推广,也就是包年大客户的网络推广服务;三是软文推广。其中,直接涉案的危机公关部,由顾某带队在三里屯办公,占到公司总收入的六成。
  据2012年11月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显示,2010年至2012年间,顾某兄弟等十余人等共计设法删除百度上的负面网帖近2000条、搜狐500余条、网易28条、千龙20条,分别涉及了上述各网站人员卢某、盛某、黎某等,两年间合计至少产生了200多万的利益输送。
  2013年中至下半年,已经在案的人员按照关联性、到案先后,被切分成了多个小案子,陆续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不过,有至少两名本案律师透露,案件开庭之后,检方又申请补充侦查,本月19日又有律师接到丰台法院关于延期的通知,未来是否有新证据、新事实产生,目前还无从得知。
  目前,涉案的帖子均已删除,记者无从根据链接查到帖子原文。不过,一位嫌疑人举例称,诸如官二代火箭提升、强拆出人命、政府办公楼超标等,以及一些国有上市公司的负面新闻,比如环境污染、库存增加、产品质量问题等,都是删帖的主要内容。顾某也曾透露,某知名空调品牌、知名地产商都是其客户。
  圈子里的那些“删帖手”
  相互之间多有关联,删帖拿钱形成“圈子”,共同谋取不正当利益。
  据顾某回忆,他在百度上班时,与时为该公司公关部门负责人的卢某并没有交集,直至离开百度后,才在2010年一个互联网圈子的饭局上跟卢某熟识起来,敬酒自我介绍后留了电话。之后近两年间,顾某和卢某少有往来,勉强维持点联系。
  直到2012年三、四月份,顾某的一些政府客户在百度贴吧遇上麻烦,他才主动给卢某去了一通电话,“不太了解你们的行情,我们一般都是几百块不等,您就放心吧,不会少给您钱的”。这之后,顾某自称通过邮箱给卢某发去了网帖链接,并在东直门银座大厦停车场内的一辆越野车内,完成了现金交易。
  “每次都是在车里交易,每次都是给现金,把现金装在牛皮纸的信封里。”顾某称,他前前后后给卢某发过几百条要删除网帖的链接。
  事实上,顾、卢之间的交易并非个案。目前已查到的证据材料中,如从事公关活动的信息技术公司老板丁某与门户网站何某之间、顾某下属与媒体网站员工之间,也几乎都是这样。他们要么是昔日的同事,一方离职开公司,资金周转、业务开展困难时又回来找老同事帮忙,要么是同在一个圈子中,因为朋友介绍、饭局而互相认识,有的甚至是一道去参加圈里共同朋友的婚礼,双方在高速路口才第一次见面。
  由于长期浸润在一个圈子中,他们私下也都成了朋友,一个已被公诉的被告人就说,一开始不知道删帖也违法,就是觉得“既帮了政府,又帮了朋友,还能挣钱”,所以才会相互之间介绍生意,有时甚至完全出自友情,压根没收钱,接到电话后一看在自己权限范围内就删除了。除了删帖,他们彼此间还会介绍发软文、搞策划等明面上的生意。
  并非所有的网帖都能被工作人员删除,于是民警刘某也被牵扯进了这个利益链。
  刘某,原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警察。据其自述,2006年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被分配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监控大队,直到后来成立网安总队后,刘某的工作一直未发生变动。
  刘某的工作主要是负责网络黄赌毒等不良信息的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他经常需要联系各大网站的相关负责人。顾某的嫂子艾某证言称,因为刘某的警察身份对于删帖有很大帮助,顾家兄弟与刘某搭上了线。
  刘某归案后,办案人员曾经找到他的妻子白某了解情况,她也说虽然从不过问丈夫的公事,但经常随丈夫一起跟顾某哥哥等人见面,还一块凑钱到海南旅游,她因为赋闲在家,顾某哥哥还给她安排了公司当前台,每月5000块钱。直到案发顾某公司也一直为她缴五险。
  据刘某说,他收受顾某给予的好处费70多万,基本上都交给妻子存了起来,原本希望能在丰台全款买一套房子。但还没买上房,他就在2012年下半年归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1年初至2012年7月,顾某哥哥等为帮助公司删帖谋取利益,涉嫌向刘某行贿77万元及购买汽车支付款27万余元;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刘某还涉嫌通过删除负面网帖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行贿15万余元。目前,刘某已因受贿罪被另案处理。
  ■ 链接
  有偿删帖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 揭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涉案公关公司在招揽删帖“生意”时,还会采取寻找或通过承包的网站发布负面消息等手段,来促使相关方面“花钱消灾”,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删帖。
  1 上网找负面 主动联系删帖
  “你好!我是某某传媒公司,在网上发现一些不良信息是关于咱们公司**产品的,请问这块是咱们公司哪位负责处理这个事情呢?”、“您好!是这样,我们是做舆情监测舆情处理的公司,我们监测到一条信息是关于咱们某某局长的,咱们网上的舆情信息这块是哪位负责……”
  在接受讯问时,顾某交出了自己用于新员工入职培训的话术单,分别是他给新员工入职培训,传授如何在电话中开拓企业、政府客户。据他称,一般电话中能成功进入下一步——突破到办公室主任之类中层领导后,就要开始讲该信息对当事人的危害,“适当吓唬的口气”,“说严重点,得赶快删除,要不然会被转载,事情会更严重”,借此留下中层领导的联系方式后,再隔三差五地整理一些负面信息给对方。
  其中,涉及企业主要是产品质量和财务问题,涉及政府的包括强制拆迁、受贿索贿、环境污染、领导作风等。一旦对方有合作意向,他们会先删除一条信息进行展示,对方打来全款的60%,等全部删除后再回收余款。
  2 承包网站频道 发负面揽生意
  如前所述,删帖占到顾家兄弟公司业务的六成,除此之外作为一家公关公司,他们当然还需要进行一些正常的推广活动,这就包括发软文。
  如何发?发到哪里?原来,很多国字号媒体的知名网站和行业网站上都有企业频道,如同大卖场的铺位一样,顾某称公司单是每年承包上述频道的费用就要200万,如此一来只要经过公司软文部、编辑部审核过的文章,就都有了“用武之地”。
  不过在案证据也同时显示,他们刊载的文章出现了一些企业的负面信息,如此一来,这些负面信息又重新成为删帖利益链的源头。
  等这些政府、企业与公司签订协议后,据顾某供述,他们通常会使用三种方式消除负面影响。第一种就是直接删帖,企业的就直接拜托门户网站,政府就通过警察刘某给各家网站下通知;第二种是网络优化,行话叫“下沉”,即让负面信息在搜索引擎中较靠后的页数出现,为此他们还专门有一套软件完成,不需要针对个案再另外花钱;第三种就是通过百度屏蔽关键词,而这个只能找百度公关部门负责人卢某帮忙。
  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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