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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灵:陌生人的秩序——兼谈麦当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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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5-2014 14:2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标签:
秩序
陌生人
儒家
身份
麦当劳
        分类: 时事

陌生人的秩序——兼谈麦当劳事件


近日,一名年轻女子在山东招远的一家麦当劳餐厅内用餐,有人向她索要电话号码不成,竟然将她当场活活打死。这起恶性事件中,六名凶手的手段极为残忍,激起了滔天民怨。而有人将矛头指向了旁观者,指责旁观者冷血麻木,路见不平,却不愿见义勇为。



我感觉说出这些话的人,不象生活在中国,象是不谙世事的外国友人,或者刚刚从火星移民到这片神奇的土地,才会如此莫名惊诧。



指责旁观者不肯见义勇为的人,从小到大排队一定没有插过队或被别人插过队;一定没有一拥而上去挤公交车或地铁;一定不曾随地吐痰,或放任小孩随地大小便,或用了公共洗手间不冲水;一定不曾乱扔垃圾或从楼上往下扔东西;一定不曾在停车场的狭窄通道里抢位而堵住别人,或被抢位的他人堵住;一定没有放高音喇叭跳广场舞扰民,或者被广场舞干扰;一定没有在自助餐厅里哄抢食物,或恶意地蹭宜家的会员免费咖啡,等等。而且,也从来没有看到过这种种现象。



穿越来的纯洁高贵的白莲花们会说,你举的这些都是些小事,我说的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这能比吗?哦!人命关天的大事?在公共生活中,连基本的不损人利己都做不到,你还理直气壮地要求路人甲们冒着生命危险去见义勇为?你……发烧了?或者,你的逻辑学是小学体育老师教的?不好意思,天朝没有逻辑学,我差点忘了。但总记得父母的老话,“爬都没学会,就想学飞?”



说起宜家的免费咖啡。上周二去宜家,宜家的洗碗间在升级,只提供纸杯。接咖啡时前面一男一女,男的拿了两个纸杯,不顾身后排着的长队,每个纸杯都特意地按了“双杯咖啡”键,杯中的咖啡满得几乎要溢出来。我看着他惊险万分地拿着那两个纸杯摇摇晃晃离开,不无恶意地想,最好有谁碰他一下,烫死他娃才是活该;那个女的就更过分,按了“双杯咖啡”的键后,接了大半杯咖啡,可能是觉得太满不好拿,居然杯子一抽,扬长而去,任那咖啡哗哗直流。我只好用自己的杯子帮她接了剩下的半杯。



至于自助餐厅里就更见怪不怪了。昨天在金汉斯,也是我前面一个女的,慢条斯理非常细心非常耐心,仔细地挑选着一盘魔芋烧鱼,不但把鱼肉都挑走了,还很有技巧地剔下鱼骨头剩在餐盘里了。



从前,遇到这类事情,我总是善意地理解,毕竟几千年来,中国人就没几天吃饱过肚子,据说会留下所谓的饥饿记忆。就象我家的两只小狗,小时候在流浪狗基地生活了几年,没吃饱饭,对食物尤其是骨头总有一种特别的热情,喜欢争夺骨头,储藏骨头,霸占骨头,哪怕这些年来天天吃香喝辣也不能根绝。



但我后来仔细想了想,不对啊!自助餐厅里抢食物屡见不鲜,开餐没多久就能把卖相上佳的菜品翻得如猪食潲水一般不堪入目,如果没有工作人员管理,简直败坏人胃口。但这些年来,我参加过多少次家族聚餐,单位聚餐,朋友同学同事网友聚餐,除了个别熊孩子,从来没看到有人抢东西吃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秩序最好的情况是有一位重要人物在场,可能是家中长辈,也可能是高级领导或嘉宾名人,那么在场的每个人都彬彬有礼,斯文谦让,俨然礼仪之邦泱泱大国的君子之风;如果是平辈朋友,场面没那么严肃,但秩序尚可,偶尔会发生口角甚至打斗;如果是半陌生人,比如旅游团中互不认识的团友,那场面就有些尴尬,而且有时某盘菜刚上桌,就会有人径直拿走或瓜分掉,不顾及同桌的其他人;如果到了完全的陌生人之中,那几乎和动物世界没什么两样了。



可见,这不是修养问题,不是素质问题,而是身份和等级的问题。的确,我们每个人小时候都经过长辈的耳提面命,要讲规矩,懂礼貌,谦虚谨慎,举止得当。



但是,这些教育,有意无意地只是针对熟人尤其是亲属的范围内,而对公共生活不适用。换言之,我们的文化中,并没有正常的公共生活伦理规范,没有陌生人之间的秩序。比如,如果我们冒犯了长辈或重要人物,就会遭到严厉的谴责。但对陌生人有失礼之举,却是另外一回事,家长一般会默许,有时甚至鼓励(如果能占到便宜的话),而对陌生人的示好却会被批评。当然,更重要的暗示往往来自身教而非言传。



国人之间要建立秩序,必须基于亲属关系,基于上下有别尊卑有序的原则。如果不是亲属之间的关系,那也要拟制成亲属之间的关系。比如,我们会称呼没有血缘关系的邻居为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会称呼地方官为父母官,将皇帝视为天下之父,把党比作母亲,等等。要胸怀天下,也常须借助这种类推,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如“四海之内皆兄弟”。因为如果没有这种类比,除了原始的本能外,没有准则可以遵守,我们不知道该如何相处。



离开亲属关系,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公共社会(society)或公共生活。我们所受的伦理教育暗示,如果陌生人无法与我们建立起类似亲属的联系,那么从任何意义上,陌生人都不与我们在同一个共同体内,尤其是当存在竞争关系和利益冲突时(哪怕是很小的冲突),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无须顾忌什么道德规范,也没有臧否评价。这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犹如原始丛林中野兽与野兽之间的关系,是霍布斯所谓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a war of all against all)。所以,各种损人利己的乱象就毫不奇怪了,而舍己救人的行为也必然和大熊猫一样寥寥无几。



这种亲属式的伦理观,可能要追溯到原始部落的上古时代,是哈耶克所谓的小团体的本能。而后中国进入农耕定居,自给自足,社会缺乏流动性,很少与陌生人打交道,这套伦理就得以发展和流传下来。再以后,儒家将之理论化、体系化,蔚然壮观,又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青睐而有意识地加以弘扬,从此在人心中牢牢地扎下根。



儒家的核心是“礼”,“礼”的核心又是“尊尊亲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即是这套伦理规范最为重要的主旨就是要求人们承认和服从尊卑、上下、亲疏之别,而不承认存在能普遍适用任何人的正义准则或道德规范。儒家虽然提出了“仁义礼智信”等具体的道德要求,但这些必须服从于伦理纲常。比如“亲亲相隐”,儒家并不是基于天性的感情等理由,而是强调正义在亲属关系(等级制度)面前的相对性。



历史上出现过主张“兼爱”的墨家,提倡普遍道德。但被儒家斥为“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由此将伦理的身份性抬到了人的本质的高度,认为这是人和动物相区分的最大特点。



当然,这种以尊卑上下为特征形成的正义观、伦理观,正中专制统治者的下怀。一方面是因其将君权推到神圣无上的地位,而更重要的是,基于等级尊卑的正义观,就是基于权力的正义观。在此观念下,不可能形成什么普遍的正义,普遍的秩序,人与人之间也就无法结成共同体,无法超出小圈子外活动,无法有独立于权力或暴力之外真正的联合,实际上是原子社会(只不过原子大点还是小点),一盘散沙,便于分而治之。



这样的秩序虽然有利于专制的统治,却不利于社会的进化,无益于形成“扩展秩序”。不知道该怎么和外人打交代,这种社会必然是封闭的、停滞的、排外的;而除了身份和等级外,没有绝对的价值,社会内部也必然尔虞我诈、内讧不断,热衷于玩零和游戏,最后人人陷入囚徒困境。



现在,得益于商业的兴起和互联网的发展,人们逐渐与陌生人发生广泛而较为密切的联系,逐渐感到人与人之间的共同利益所在,即恒定的普遍秩序,朦胧中希望能建立并维护这样的秩序,但在日常生活中,受传统惯性的强大影响,丛林式损人利己的公共生活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几无更改。这种尖锐的冲突,集中体现为网上舆论和网下现实的巨大反差。



人类社会之不同于丛林社会,是因为人类社会能够自觉地在共同的规则下运行,并能够维护共同的秩序;如果有什么是社会共同利益的话,那首先是共同的秩序(而不是什么小恩小惠的福利),唯有此,人类才能说生活在共同体之中,受到共同体的保护,能对他人的行为有合理的预期,而不是一旦走出家门,就得时刻准备着“与狼共舞”。



人类的进化,主要是文明而非基因的进化和扩展。文明的进化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迁之中,从不平等到平等,从身份到契约。唯有建立陌生人之间的伦理规范,才有可能建立普遍的秩序,由此建立普遍性的法治,而人们也才可能不畏强暴团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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