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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杀妻冤案疑似真凶受审 系当地三级警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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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15 14:3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年01月06日02:39 新京报
去年5月,被无罪释放的于英生接受新京报的独家采访。 去年5月,被无罪释放的于英生接受新京报的独家采访。
昨日,安徽芜湖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和妹妹在等待武钦元案的庭审情况。 昨日,安徽芜湖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和妹妹在等待武钦元案的庭审情况。
昨日,芜湖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于英生和家人留影。当日,害他冤狱17年的“真凶”武钦元受审。 昨日,芜湖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于英生和家人留影。当日,害他冤狱17年的“真凶”武钦元受审。

  新京报讯 昨日上午,安徽“现实版肖申克”案嫌疑人武钦元强奸致人死亡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案件不公开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并致被害人死亡,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原告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在内的147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辩护律师称,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建议从轻判罚。案件未当庭宣判。

  妻子被害 丈夫蒙冤

  1996年12月2日上午,蚌埠女子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警方认定韩某丈夫、时任蚌埠市东市区(现龙子湖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有重大嫌疑。当年12月22日于被逮捕,后被蚌埠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3年5月31日,安徽省高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当年8月13日省高院再审宣判,认为原审认定于英生故意杀人事实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在案证据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合理排除,撤销原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宣告于英生无罪。此案被外界称为“现实版的肖申克”。

  2013年1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武钦元在蚌埠被警方控制,并供认了17年前的犯罪事实。被控前,武为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

  嫌疑人当庭连说“对不起”

  检方称,武钦元供述,案发前一个月,自己通过熟人认识了于英生的妻子韩某,并对韩某产生了好感,知道韩某住处后,案发当天早晨7时30分左右来到韩某家中,见韩某独自在家,便行为不轨,遇到反抗后,武钦元将韩某推至房间,将被害人双手钳至背后,用枕头捂住面部,随后将被害人上衣掀到枕头上,实施强奸。

  在此过程中,被害人窒息性死亡。

  发现被害人没有反应后,武钦元又在其颈部割了几刀,并打开煤气罐,点燃蜡烛,试图破坏现场,并拉开室内抽屉,制造了盗窃假象。

  法庭上,被告人除了对被害人手腕处的环形捆绑痕迹表示“记不清了”,对其他证据均无异议,并数次向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说“对不起”。

  重要证据高度吻合

  检方称,经鉴定,武钦元生物样本和被害人体内精液吻合度达到99.99999%。检方认为,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辩护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主观故意程度不深,临时起意,且带有偶然性,犯罪情节比较严重,而非特别严重,且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建议应当从轻处罚。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原告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等共147万元的赔偿请求,并拒绝调解。

  案件将择日宣判。

  庭审焦点

  强奸致人死亡

  罪名VS强奸故意杀人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主观杀人的故意,因此指控犯罪嫌疑人强奸致人死亡,而非强奸、故意杀人。

  原告代理律师李仁厅认为,检方未指控犯罪嫌疑人故意杀人,也许是出于考虑死亡是在强奸过程中发生的,但他认为犯罪嫌疑人应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首先,被告人用枕头捂住受害人头、面部,是导致被害人窒息性死亡的直接原因;其次,在作案过程中,被告人始终用头部抵住受害人的下巴,也是加速被害人窒息性死亡的重要原因;第三,在作案后发现被害人没有了反应,被告人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采取放任态度。

  此外,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在被害人死亡后,又用菜刀划割被害人颈部,并意图制造爆炸破坏现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几个家庭破裂的后果。

  从轻判罚

  量刑VS依法严惩

  据参与庭审人士透露,法庭上,辩护律师提交了被告人立功受奖的证书,认为被告人做交警期间表现好,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动交代了作案过程,使案件中很多存疑且不好查清的环节得以厘清,情节属于比较严重,建议从轻判罚,“量刑上可以是有期徒刑14年,最重是无期。”

  对此,原告律师李仁厅表示,被告人作为警察知法犯法,工作岗位上的立功表现不能作为此案从轻判决的条件;此外,被告人如实供述是归案后在大量证据面前做出的,“有这么多直接证据证明你犯罪,在这些证据面前不坦白也不行。”李仁厅认为,此案量刑不适合在附加条件上计算刑期,“这个案件不在量刑规范范围内,不应该像在菜市场讨价还价一样计算刑期”。

  安徽于英生案

  ●1996年12月2日

  蚌埠市南山路,于英生之妻韩某在家中被人杀害。

  ●1996年12月22日

  于英生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随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于英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其父亲、哥哥奔波申诉10余年。

  ●2013年5月31日

  安徽省高院根据《刑法》第243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6月27日

  安徽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2013年8月13日

  安徽省高院公开宣判,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这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安徽首次执行“疑罪从无”。随后,蚌埠市公安局启动再侦程序。

  ●2013年11月27日

  犯罪嫌疑人交警武钦元在蚌埠被控制,并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5日

  武钦元强奸杀人案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对话

  于英生:

  追责还没启动 官方没一句道歉

  司法进步的代价太大了

  新京报:你怎么看待今天的庭审?

  于英生:真凶伏法。算是正义得到了伸张,对我妻子的死也是个交代,这回算是水落石出了,对已经去世的老人也是一个安慰。

  新京报:这场庭审对你意味着什么?

  于英生:算是给了我一个说法,让真凶承担他应该承担的责任。现在庭审阶段已经结束了,就等判决了,希望法院能公正审理,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新京报:这一年来除了你的案子,还有几件冤案昭雪,你会关注吗?

  于英生:关注啊,特别关注,呼格吉勒图的案子,聂树斌的案子我都关注,这些包括我的案子的昭雪,都是司法进步的信号,但就是这种进步的代价太大了,呼格吉勒图18岁时就被错杀了,连命都没了,我的案子受影响的不仅是我的小家庭,更是两个大家庭的苦难。

  新京报:你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诉讼请求是索赔147万,这包括哪些部分?

  于英生:包括我妻子的死亡赔偿金、孩子的抚养费、老人的赡养费,也包括精神抚慰金和丧葬费,这么多年家里申诉承担的费用。

  现在说对不起有用吗?

  新京报:有人说,你和武钦元在事发前认识。

  于英生:不认识。我和他没打过交道,前年底他被抓,警方让我去看照片,我都说我不认识这个人。

  新京报:庭审现场看到武钦元,你是什么感受?

  于英生:终于知道这个人是谁了。谈不上希望见到,也谈不上排斥,就是冤有头债有主,心里面更多是恨。

  新京报:他有什么让你印象深刻的反应吗?

  于英生:他好几次在庭上说对不起,说从知道我进看守所后就很内疚,但现在说对不起还有用吗?把人杀了道个歉就完事了?

  屡次提追责 没有回复

  新京报:这次开庭对你来说是否意味着画上了句号?

  于英生:不是。这次开庭只是正义回归的一部分,呼格案已经启动追责了,我的案子到现在也没启动,我们甚至连一句道歉都没等来。

  新京报:你为了追责做出过什么尝试?有回复吗?

  于英生:从我被无罪释放后,我和家人就向省高院提出追责请求了,后来也向蚌埠市政法委和蚌埠市公安局提出相同的请求,包括元旦期间我哥哥又向他们提出过一次,但直到现在我们连一次正式的答复都没收到,口头上的都没有。

  新京报:当初经手案子的工作人员现在都在哪里?

  于英生:很多人都升了,有的退休了,当时办我这件案子的公安局长,后来调到了检察院当检察长,本来前任检察长不准备起诉,但换人后起诉了,再后来我家里人申诉,不巧又赶上他调任法院院长。

  庭外

  疑犯哥哥:

  他害了人一家 该受到惩罚

  因为案件不公开审理,于英生的哥哥于宁生和妹妹一直坐在法院外等候。在他们身旁不足10米,就是同样等候庭审结果的武钦元的哥哥和弟弟。

  等候庭审近4个小时的时间里,两家人只是偶尔瞄一眼对方,没说过一句话。

  “我们没脸去跟人家当面道歉。”武钦元的哥哥说,早就通过长相认出了于英生的哥哥和妹妹,“我们实在是对不起,武钦元的家虽然毁了,但和于英生一家的遭遇比起来,又算什么?”他说,弟弟做出这样的事,现在说对不起又有什么用?

  1月4日晚,武钦元的哥哥和弟弟就赶到了芜湖,没能进庭审现场,两个人一直在法院门口等候,只有庭审前后,载着武钦元的警车两次驶过法院门口,兄弟俩才快步靠近,但隔着车窗,什么也看不到。

  哥哥说,武钦元从被警方控制到开庭受审,家人没和他见过一面,也没通过律师传递出只言片语,家里人也不指望什么了,只希望法院能公正判决,“他害了人一家,该受到应有的惩罚。”

  于宁生也认出了武钦元的家人,嘴里念叨“我就知道他们也得来”,然后坐在原地,把脸扭向另一边,沉默一会,他说,“事情都是姓武那人干的,和他家里人没什么关系。”

  时间过了中午12点,看弟弟还没走出法院,于宁生嘀咕着“是不是当天就要判”,他说来芜湖前,在父亲老屋的灵堂前还敬了香、许了愿,被问许了什么愿,“不能说,说出了就不灵验了”,他说,法庭依法审判就行了。

  人物

  武钦元

  17年,一点痕迹没露

  在法庭上武钦元穿着蓝色的马甲。

  “他全程不敢正眼看我。”于英生说,只有一次,武钦元偷偷瞄了他一眼。

  于英生说,一有发言机会,武钦元就会重复,“对被害者家属,以及于先生说对不起。”

  他说自己进了看守所,才知道于先生遭受了多大的苦难。他在看守所反思,于先生的孩子那么小就没了母亲,父亲又坐牢。

  “我自己也是为人夫为人父,将心比心。”,武钦元当场哭了起来。

  于英生说,武钦元看起来很诚恳。但他认为,武有一半是真心后悔,另一半大概是为了减轻罪责。

  被抓后家人去单位寻人

  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武钦元在被蚌埠警方控制两天后,家人曾经到武的单位寻人,“一个大活人,怎么突然就不见了?”

  单位回复,武钦元涉及经济问题,正在接受调查。三天后,消息出来了,强奸、杀人,家人再没来找过。

  “无法想象。”武钦元的哥哥说,从弟弟被抓到现在,这个话题成了全家人的禁忌,“不愿再提,和熟人朋友说话,也绕开他。”

  哥哥说,弟弟毁了两个家庭,一个于英生的,一个自己的。

  有人说武钦元除了做交警,还自己有生意,挣了一些钱。哥哥没证实,但他说,在兄弟三人中,武钦元的家境还是最好的,弟媳下岗很多年一直没工作,一家三口都靠武钦元的收入,“他被抓后老婆也找工作了,毕竟孩子上学需要钱。”

  庭审这天,妻子要上班来不了,武钦元的哥哥和弟弟提前一天赶到了芜湖,直到庭审结束,武钦元被警车带走,也没见着。

  哥哥想不通,武钦元为什么“干这事”。“17年,一点痕迹也没露”,哥哥说,如果早知道,可能还会劝他自首,现在连自首的机会都没了。

  当交警20年一直冷脸

  蚌埠的市区不大,很多老出租车司机都认识武钦元,他最初当交警是在蚌埠交警支队二大队,每天在天桥路口执勤,处罚违章车辆。

  “他罚过我两次款,一次5块,一次10块。”20年前的事,的哥老方还记得,在禁止停车的路边,有的交警见司机第一次违章会批评教育,武钦元好像没有过,“只要你违章,他就罚你。”

  的哥顾师傅最后一次见武钦元,是在2013年11月初的一天中午,淮河文化广场附近,武坐在一辆带斗的警车里,停在路边打电话,还是那副表情——没一点笑容,“这么多年一直这样”。

  顾师傅说,他怕遇到武钦元,武钦元执法时没笑过,不好接触,很多司机叫他“尖白脸”。

  三级警督“总像有心事”

  1989年,20岁的武钦元成为蚌埠市“合同制”交警。按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大队综合科王主任的说法,彼时蚌埠聘用的大批交警都是合同制,在这种劳动关系里,武钦元工作需要做出成绩才能续聘,“他对交警执法领域的业务很精通。”

  在四大队多名交警的印象里,因为精通业务,武钦元前两年还受过奖励,被抓前,他警衔是三级警督,但他很少和同事聊起家人,平时一起吃饭话也不多,“城府似乎挺深,像是有心事。”

  2007年,安徽省人事系统组织当年一大批“合同制”交警统一考试,解决公务员编制,武钦元通过了考试。“我们是同一批转编制的。”王主任说,进入公务员序列后,武钦元的工资涨到了3000多元,性格也开朗了些,他喜欢上了网球,一有时间就约朋友切磋球技,有一次他还和同事聊起孩子上学的事,“干了快20年的临时工,才有了正式编制,这种心情外人不懂。”

  2011年,武钦元被借调到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事故大队的一名交警说,他在这工作一年多,处理事故的效率一直很高,与对待的哥的“冷脸”不同,这位交警的说法是:他同情弱者,事故一方如果有人受伤,他会尽量让人家少跑。

  被抓前频看公安网站

  支队一名不愿具名的领导说,只记得2012年底开总结会时见过他,“个子不高,坐在人群里很难给人留下印象。”

  四大队综合科王主任最后一次见武钦元,是2013年8月下旬,当时于英生已被无罪释放,“他刚调回四大队不久,又要调到‘四小车辆’执法队,来我这领服装时话很少。”

  2013年10月底,武钦元上了新闻,当天,电视播放了一条“蚌埠市交警支队‘四小车辆’综合整治办展开执法检查”的新闻,画面中,身为综合整治一大队大队长的武钦元穿着制服接受采访,这条新闻还上了蚌埠市民论坛——珠城论坛。

  于英生被宣告无罪之后,知情人称,武比较频繁地关注公安网站。

  11月27日,武钦元在和朋友打网球时被警方控制,看见的人说,他没有任何反抗。

  A14-A15版/新京报记者 贾鹏 安徽芜湖报道

  A14-A15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贾鹏

(原标题:安徽于英生冤案“真凶”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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