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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者发网帖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最终获刑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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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0-2015 16:0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有罪无罪,对我个人已无所谓。但是,本案目前的结论,对于中国上市公众企业的监管,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长久未来,将影响深远 。 ” ————天地侠影

文章链接: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9244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陈中小路
发自:上海 2015-04-30 16:26:02
来源:南方周末


2015年4月11日,汪炜华走出乌鲁木齐六道湾看守所,换上自己的衣服。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图)

标签  天地侠影   广汇能源         

个人投资者发网帖质疑上市公司广汇能源最终获刑一案,随着“天地侠影”出狱而终结。作为这一案件的核心人物,“天地侠影”向南方周末讲述了他在看守所547天里对此事的所思所想。

2015年4月11日,网名“天地侠影”的汪炜华离开乌鲁木齐六道湾看守所,结束这场“新疆牢狱之灾”。

此时,距他2013年10月12日上午在上海家中发出最后一条微博“警察来了”,已经过去了一年半。

汪炜华曾是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网络通信领域研究员,几年前辞职从事个人投资,喜爱在网上撰文评述中国资本市场。因为持续质疑新疆上市公司广汇能源,引发后者向当地警方报案,乌鲁木齐警方“跨省”抓捕后,汪炜华在当地被定“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期一年六个月。

这家被他质疑财务作假、曲线买卖自家股票等问题的上市公司,隶属新疆首富孙广信旗下广汇集团。

出狱后汪炜华回到上海家中,生活并没改变:重新吃到了母亲做的毛笋炖咸肉,重新用上了警方退还的电脑,继续刷微博、看股票。不过他说,以后可能不再“一根筋”地盯着某个上市公司了。

重获自由的第一条微博,汪炜华写道,“没有家人躺在医院里,没有朋友蹲在监狱里,这就是幸福……”这条微博很快被转发上千次,比他以前那条质疑帖转得多得多。

“我的案子,在证券市场也许算大事,但在法律体系里就一个微乎其微的小案子,有些无辜的人命都没了,我只判一年半就好好的出来了。”牢狱归来的汪炜华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依然思维活跃、语速飞快。

“进去一场也不是坏事”

南方周末: 你想过会被抓吗?被抓前有征兆吗?

汪炜华: 我听说过有人与上市公司作对被打,但质疑上市公司导致刑事案件,我是做梦也没有想到。

被抓前几个月,有自称是基金经理的陌生人,加了我QQ,说孙广信想见我,愿意陪我去新疆,被我拒绝。

后来,另一个和我在网上交流过半年的某券商分析师,也向我游说同样的事情,他的身份背景让我有一定信任基础,我被他说动了。

我想广汇集团那么大,我发现的问题可能只是孙广信管不过来的事,见他可以当面说清楚。但家人都反对我去新疆,为此还吵过架,后来母亲把我护照藏了起来才没有成行。直到警察上门抓人,她才把护照拿出来给警察。

被抓前一个多月,有做投资的朋友听到我可能会遭到不利的风声,警告我注意人身安全,没多久,很多新闻网站突然同时出现一篇没有作者署名的文章,给我扣了“资本市场秦火火”的帽子,就在这个时候,我预感到可能会被采取法律手段,所以警察上门的时候,没有很激动。

后来我让警方联系那位分析师,但他们说辞职了联系不上。我QQ上的那些匿名好友,警方都能一个个找出来,行业里有名有姓的人怎会找不到?

南方周末: 在乌鲁木齐的牢狱生活是怎样的?

汪炜华: 判决下来时,我刑期已近结束,所以并没真正进入新疆的监狱服刑,一直都待在看守所。

我在里面547天,每天的生活都一模一样,当时觉得每天从早熬到晚、度日如年,过完后又感到这段时间过得飞快——因为这一年半里我其实是没有记忆的,除了吃饭睡觉,几无别的事情。

关押我的看守所,有28个监室,十五六个人挤一间,每间面积约26平米,睡的是通铺。

七点吃晚饭和看电视,看到十点睡觉。只能看中央台和湖南台,我这个从来不看电视的人,在里面把范冰冰的《武媚娘传奇》都看了。

关押期间,还陆续看到几位“网络大谣”上了《新闻联播》,作为“资本市场秦火火”,我还跟室友说,如果我的行为真是有罪,就可能会被拉上去。

在看守所里,听了很多人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说,抛开对家庭的伤害,进去一场也不是坏事,当时确实痛苦,但这种经历过后都是财富。

南方周末: 在看守所里等待判决是什么心境?

汪炜华: 虽然是博士毕业,但心态上我能屈能伸,没有纠结有罪无罪。

不过,第一天被带走关在上海看守所时,还是流泪了,觉得走到这步很悲伤——我是为了实现资本市场上的某种“正义”,遭到了法律上的某种“正义”的处罚。

最初律师和家人征求意见问我要不要申请取保候审,我拒绝了。虽然没有自由,里面的生活我还是挺适应的,我希望案子越早了结越好,如果取保,可能案子会长期拖延。

精神虽乐观,但我对可能的结果始终是悲观的。反而我的律师和家人乐观些,批捕前夕,妹夫还飞到乌鲁木齐打算接我回去。批捕通知书下来,给我定了个可处罚金的“损害商业信誉罪”,当时更担心的是,可能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家里以为会罚上至少几十上百万,把我的股票都清仓了,哪想最后只罚了五千块。

后来,律师依然乐观地认为检察院不会起诉我,结果不仅起诉下去,还两度延迟,到最后法院判决的刑期比检察院量刑建议还要多半年。


本报相关报道:2013年10月31日C16版《质疑上市公司的新难题》、2014年3月6日C19版《警方为何指控“损害商业信誉罪”》、2014年8月14日D21版《三篇博客和一条微博引发的刑案》、2015年3月6日B12版《四条网帖质疑上市公司,被判“损害商业信誉罪”》。 (南方周末资料图/图)

永远的警世钟

南方周末: 你是做价值投资的,是要发掘有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为什么要去持续质疑早已被你判为没有投资价值的广汇能源?

汪炜华: 我批评过多家上市公司,但谈不上持续关注,只是恰好看到有问题,就在博客里写一篇,广汇能源是例外。

最早,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发文鼓吹广汇能源的投资价值,觉得分析得不现实,便回帖反驳,很快又看到私募界明星人物去考察广汇能源,在这之前,广汇能源已是被知名基金经理重仓持有的明星股。

我看广汇能源最新的中报,并把发现的几点问题写成文章,标题是《广汇能源的资本巨像必将坍塌!》,这是后来被定罪的几篇文章之一。

文章贴出来,很多自称广汇能源股民的人在网上对我恶语攻击,我便掐了起来、摆脱不了了。其间也消停过几个月,但是看到广汇新的公告内容有“反常”,我就又写了新文章,又再被他们说造谣……

研究广汇能源,我越挖觉得问题越大,感觉比过去科研发现的问题更有意义、更让人兴奋。毕竟,科研是曲高和寡的事情,读者也都在圈子里,而上市公司这是个面向大众的领域。

南方周末: 后来在判决书中,你的“犯罪动机”被认定为是想出名。

汪炜华: 办案人员2013年12月去找了我的前妻,因为在我和她的QQ聊天记录里找到一句“广汇将成为我的成名作”。

其实这段聊天的背景是:我当时股票投资不赚钱,她认为我是不务正业,更不理解我去指责广汇能源的事情,为了跟她解释,我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就说了句“广汇将是我的成名作”。

2014年1月初警方来提审我时,在走廊里就对我说,你的案子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了,我心想,你们找到什么核心证据可以起诉我了吗?结果当天提审所做的笔录,就是围绕她的笔录内容。

这案子“犯罪事实”是明摆着的,都是网上的文章,警方办案的一个重点就是犯罪动机,提审中反复问我有没拿钱,有没做空股票,有没受人指使,我都说没有,他们也调查了一圈,找了我的许多QQ好友,连我家人的账户都查过,结果我写文章连稿费都没拿过。

找到QQ聊天记录里这句“成名作”后,这次提审后不久案子就移送检察院了。

出来后我看了自己的QQ聊天记录,单是和前妻就有一百多页,居然能在那么多QQ好友的聊天记录里面翻到这么一句话。

南方周末: 你认为自己无罪,但为什么不上诉?

汪炜华: 当时的情况是,判决迟迟不下,我的关押时间已超过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本来我是要上诉的,但父母的意见是坚决不上诉,后来我也就认了。

一审判决后,法院来人问,你不是坚称无罪吗,法庭做的也是无罪辩护,为什么不上诉?我说,如果去年9月判决下来我一定上诉,但现在还有40天我就出去了。

父母希望我出来后通过信访方式去反映,我也觉得没必要,这事已把家人拖得太深了,我进去后母亲都靠吃安眠药入睡。

至于有罪无罪这个法律判决本身,我不在意,承担一个有罪的判决,生活上对我影响也不大。判我无罪,这个案子到此为止,也许过段时间大家就忘了,但判了我有罪,这个案子就等于永远挂在这儿,成为资本市场的一个警世钟。

出来后我最想做的事情是把判决书放在网上,让大家看个明白。

“永远不要和猪摔跤”

南方周末: 回头看你认为自己过去公开发言的尺度有不妥吗?有观点认为,你文章中的一些结论带有推理性质,比如对公司财务、资金问题是否违规的判断你并不掌握证据。

汪炜华: 我是做学术出身,在顶级学术杂志上发过论文,写东西都有依据的,也许我有点文人气,结论比较犀利,但所用材料都有出处,律师也找出来提供给了法官。不要不顾我的论据和推论,断章取义取出我的结论。

办案人员对我说,你说话不要那么绝对。但我不喜欢模棱两可,特别看股票,你要么看好要么不看好。我博客上有句话“张建国100%违规”,他们给我做笔录时也说,你为什么要说100%不说50%?我说,你们给我定罪要么有罪要么没罪,不会给我50%有罪50%没罪吧。

南方周末: 考虑过自己在网上发言的措辞方式会有法律风险吗?

汪炜华: 没有,我说话一直很直率,我不是记者写文章,只是个人按照自己的感情写博客,写的东西也不是为了给媒体发表,是投资者之间的相互参考。

我质疑广汇能源最后入狱了,同样情况可以举个反面例子,攀钢钒钛曾经被某券商分析师出过报告说每股188块,最后股价跌到3块,报告乱鼓吹误导投资者也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我从没觉得这事如此严峻,至于措辞,是不是说我给结论之前,加上“涉嫌”“可能”等字眼,就不治罪了?我不是写法律文书,只是普通投资者在写博客。当然,如果以后我再写什么,会注意加上这样的措辞。

南方周末: 以后还会再公开质疑上市公司的问题吗?

汪炜华: 我不会主动去研究一个上市公司有什么问题,如果遇到像广汇能源这样众星捧月的公司,我肯定还会看,如果还是觉得有很大问题,也许我还会说出来。

但我不会像以前这样一根筋地盯着个公司不放,现在我能理解投资大师芒格的名言“永远不要和猪摔跤”,之前我把自己摔了一身泥。

我被判有罪之后,很多和我类似的投资者都噤声了,其实这是个坏事,本来中国资本市场监管不力问题就很多,投资者的发言也是一种监督。

这个案子,让我失望的是,过去一年半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对此一直保持沉默,我觉得自己做了他们该做的事情,给他们指了路,而他们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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