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4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美国官方宣传册:民主简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5-10-2009 21:00: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这篇文章简洁扼要,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美式)民主,
进而理解在美国发生的公共领域的新闻事件。

注:"Democracy in Brief"原文的网页地址已经变动为
http://www.america.gov/publications/books/democracy-in-brief.html

感谢译者的辛勤劳动。

发信人: demfans (Luke), 信区: Salon
标 题: 民主简介(全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Sep 27 00:06:38 2008)

民主简介
主编:George Clack
责任编辑:Mildred Solá Neely
总编: Paul Malamud
作者:Howard Cincotta
艺术指导/设计:Ted Miksinski
照片提供:Maggie Johnson Sliker
网页制作:Janine Perry
封面设计:Paul Zwolak
顾问编辑:Philippa Strum
翻译:Luke Demfans

说明

本文译自美国国务院网站上的免费出版物“Democracy in Brief” (网址http://usinfo.state.gov/products/pubs/democracy-in-brief/,
有PDF版本下载)。看完后觉得该文简洁完整,可以解答不少网友关于民主制度的疑问,
是一篇不错的普及民主知识的文章。可惜没有中文版,不然可以让更多关心祖国发展的
网友看到。本人不才,愿意尝试翻译,以飨读者,也算为祖国的民主化事业贡献一份微
薄之力。不敢奢望能达到严复先生的“信达雅”标准,但也颇费一番功夫,力求准确通
顺。但愿能吸引各位网友来阅读、讨论和指正,则幸甚矣。

1.介绍

民主这个单词可能绝大多数人都知道,但它常常被误解甚至滥用,因为独裁者、一党专
政政权和军事政变领导人等等也都声称自己是民主政府,声称得到了群众的广泛支持。
尽管这样,民主理念还是在历史长河中逐渐盛行起来。虽然面对种种挑战,民主制度将
继续在全世界发展和兴盛。

2.什么是民主

民主(democracy)这个词源于希腊语“demos”(意人民),本意指政府的最高权力赋
予人民。有些时候,人民直接行使民主政府权力;但是在人数众多的社会里,人民一般
是通过选举代表来参政。正如林肯总统曾经说过的名言,民主政府是“民有、民治和民
享”的政府。


(插图 1: 文明的辩论和司法正当程序是民主实践的核心。这幅木刻画描述的是雅典石
山古希腊法庭的假想图。)

虽然自由和民主这两个词经常被交替使用,其实它们的意思并不一样。民主不但是关于
自由的一整套主张和原则,而且也涵括了从历史长河中提炼出来的实践方法和程序。民
主制度其实就是将自由制度化。

总之,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们必须最终靠自己来捍卫自由,也必须靠自己来修建通往自
由理念的道路。这个理念正如联合国在1948年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序言里所阐述的
,“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
义与和平的基础。”


(插图 2: 1215年英国贵族逼迫国王约翰签署奠定了宪政民主的《英国大宪章》。从此
,国王承认像其他人一样受法律的约束。)

3.民主制度的特点

民主制度不只是一整套政府机构,它同时建立在一组公认的价值观、态度和实践方式上
。不同的文化和社会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民主制度并没有规定统一的形式,只是规定
了一些基本原则。

民主制度的核心特点

(1)在民主制度下,政府权力和公民义务由所有成年公民直接行使,或通过他们自由
选举的代表来行使;

(2)民主制度建立在“多数决定”(即“少数服从多数”)和“个人权利”的原则上
。拥护民主制度的人民警惕一个无所不包的中央政府,主张中央政府的权力应该下放到
各级地方政府。在这个体系下,人人都有可能当选各级政府官员,并且政府要及时回应
人民的呼声;

(3)民主政府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平
等地享受法律的保护,以及有机会充分参与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

(4)民主政府定期举行自由和公正的选举,选民应该包括所有达到法定投票年龄的公
民;


(插图 3: 公正、定期和管理良好的选举是民主制度的基本要素。照片里是巴拉圭投票
站的选举官员)

(5)民主社会的公民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参与政治事务,这样同时也保护了自己
的权利和自由;

(6)民主社会提倡宽容、合作和妥协。正如圣雄甘地所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
力,是真正民主精神成长的障碍。”

民主制度的两种形式

民主制度包括两种基本形式:直接民主和代议制。在直接民主的政治制度下,公民不需
要选举或任命官员作为中介人,而是直接参与各种公共决策。显然,这种制度适合于人
数少的团体,例如社区组织、部落会议、工会地方组织。这些组织的成员可以聚集在一
个会议室里开会讨论各种问题,最后要么达成全体一致,要么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
决议。


(插图 4: 美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依然采用直接民主的形式。照片里是佛蒙特州的
Harwick镇举行全体居民会议,其中学校教育和税收是常见的议题。)

美国的有些州,有时候在修改法律或罢免官员的时候,会举行州内的全民公决。这属于
直接民主的一种方式,因为它表达了大多数人的意愿。在不少实际操作中也可以找到直
接民主的例子。在瑞士,很多重大政治决策,例如有关医疗保健、能源和就业的议题,
都由全体公民投票决定。有人还主张互联网创造了直接民主的另一种形式,因为一些政
治团体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从其支持者筹款。


(插图 5: 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全体公民是民主制度兴盛的最好保障。)

然而,不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也不论是五万人的小镇还是五千万人口的国家,民主制
度最常见的形式还是以代议制为基础的间接民主。在这种制度下,公民通过选举官员来
进行政治决策、制定法律,以及管理各种和公共利益有关的事务。

多数决定和个人权利原则

所有民主制度都遵守公民自由进行政治选择和多数决定的原则。按照美国评论家E.B.
White的话说,“民主就是不断的怀疑超过半数的人是否在多于半数的情况下正确。”

但是,多数决定原则本身并不自动就意味著民主。例如,如果一个政治制度允许百分之
五十一的人可以以多数人的名义压迫另外百分之四十九的人,没有人会把这种制度称为
民主制度。在民主社会,多数决定原则必须有个人权利受保护的原则来补充,以保护少
数人和异议者的权利,不论其种族、宗教,还是政治辩论的输赢。少数人的权利不能依
靠其他多数人是否心地善良来保护,也不能被多数人投票剥夺。少数人的权利之所以受
到保护,是因为民主法律和制度在于保护所有公民的权利。


(插图 6: 宽容和合作成就民主制度。)

占少数地位的人相信政府能够维护他们的权利和安全。只有这样,他们才可以参与民主
制度的建设并做出贡献。无论历史、文化、人口和经济如何不同,多数决定和少数权利
原则是所有现代民主国家的特征。

多元化和民主社会

在民主社会,政府只是由众多公共和私人机构、法律论坛、政党、组织和协会构成的社
会网中的一员。这种多样性就称为多元化。这些许许多多的组织和机构其存在、合法性
和权威不依赖于政府。大多数民主国家有上千个私人组织,有地方性的,也有全国性的
。其中很多组织承担起个人和繁杂的社会政府机构之间的调解人身份,补充了政府的职
能,同时为政府部门之外的个人参与社会活动提供了机会。


(插图 7: 各种私人、文化和政治话题的公开讨论,是民主制度的命脉。上图里尼日利
亚诺贝尔奖得主Wole Soyinka出席瑞士的的一个书展。)

在专制社会,基本上所有这些机构都被政府控制、登记、监视,或者需要向政府负责。
而在民主社会,政府的权力由法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所以,私人组织在很大程
度上免于政府的控制。在这个私人领域里,公民能够探索各种平和的自我实现的方式,
或是履行所属社区或团体的义务,而不用担心政府的强力干预,也无需附和那些有影响
力有权势的人的观点或是大多数人的看法。

4.权利和义务

政府存在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这是民主制度的原则。换句话说,人民是民主国家里的
公民,而不是臣民。因为政府保护公民的权利,所以公民才效忠于国家。相反地,在专
制国家,政府只是索取民众的忠诚和服务,却没有相应地承担起对人民的责任,所以无
法获得民众对它行为的支持。


(插图 8: 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和托马斯.杰斐逊起草《独立宣言》,为美
国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该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

基本权利

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对于民主制度而言事关重大。在托马斯.杰斐逊于1776年起草的
《美国独立宣言》里,他主张:

“我们认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
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
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

更具体的说,在民主社会,这些基本或者说不可让与的权利包括言论和表达自由、宗教
自由和信仰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这些权利并没有包括民
主社会里公民所享有的全部权利,但任何真正的民主政府,都应当保护这些基本权利。
在杰斐逊看来,因为它们的存在与政府无关,所以这些权利即不能被立法机关制定法律
剥夺,也不能被多数人投票剥夺。

言论、集会和抗议

言论和表达自由,特别是关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言论自由,是所有民主制度的命脉。民
主政府尽可能地避免控制书面和口头言论的内容。所以,民主社会里经常充满了表达不
同看法甚至对立观点的声音。换句话说,民主社会总是嘈杂的。


(插图 9: 2006年,香港两万余民市民上街游行。横幅上写着:“正义、平等、民主和
希望”)

民主制度离不开受过教育、有知识的全体公民。对各种信息的获取使他们有能力充分参
与社会的公众生活,也有能力对不明智或是不公平的官员或政策提出批评。公民和他们
选举出来的代表认识到,民主制度离不开大家尽可能的接触未经审核的主张、数据和看
法。如果自由的人民要想管理好自己,他们必须能够公开、反复的表达自己——无论是
以口头还是书面的形式。

保护言论自由是所谓“消极权利”的一种,即要求府不要限制言论。绝大多数情况下,
民主政府不干涉书面言论和口头言论的内容。


(插图 10: 民主制度和经济建设经常同步发展。上图为伊斯坦布尔的一个集贸市场。)

抗议则是任何民主制度的试金石——即和平集会的权利是促进言论自由的基本组成部分
。一个民主的社会允许基于不同观点的激烈辩论。在当代美国,即使像国家安全、战争
与和平这些重大问题,都可以在报纸和广播媒体上自由讨论。那些反对当局外交政策的
人也能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

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但不能绝对化,也不能用于鼓吹暴力。如果有诽谤和中伤的
话,通常也需要由法院来定义和限制。在民主社会,只有面对极其严重的威胁,才会采
取措施,取缔那些鼓吹暴力、诽谤中伤他人和煽动推翻合法政府的演讲和集会。很多民
主国家禁止种族歧视和种族仇恨的言论。不过,所有民主国家就会面临这样一个困境,
即一方面要保护言论集会自由,另一方面要禁止鼓吹暴力、威胁或是颠覆民主制度的言
论。如何在它们之间取得平衡,就是政府面临的一个挑战。例如,任何人都可以强烈和
公开的反对某位政府官员的做法,但如果宣称要暗杀他/她,则是犯罪行为。

宗教自由和宽容

任何公民都应该可以自由信仰任何宗教。宗教自由包括有权做礼拜或从事其它宗教仪式
(不论是单独一人还是和其他人一起,也不论是公开还是在私下里,甚至可以根本就不
参加宗教仪式)、遵守教规、实践教义和传经布道,都无需害怕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的
迫害。所有人都有权在宗教信仰的基础上和其他人聚集一起或从事宗教仪式,并且为此
建立和维护宗教场所。

正如其他基本权利,宗教自由不是由政府创建或赋予,但所有民主国家都应当保护这种
自由。虽然多数民主国家都实行政教分离,世俗和宗教的原则并没有本质冲突。维护宗
教自由的政府一般也会保护其他必需的权利,例如言论集会自由。美洲殖民地在17、18
世纪还是政教合一政体,但几乎也同时发展出了宗教宽容和世俗民主制度。对应的是在
20世纪,某些极权专制国家把个人信仰看成是和政治言论类似的自我表达方式,所以消
灭一切宗教。虽然某些情况下,民主国家的政府会禁止某个特定的宗教,但真正的民主
国家主张,个人的不同信仰应当受到尊重,而且政府的一个关键作用就是保护信教自由
。然而,这个自由并不表示宗教本身可以成为暴力攻击其他宗教或整个社会的理由。宗
教体系在民主社会的框架内运作,而不能接管整个社会。

公民义务

一个民主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就是参与、有教养和耐心——即所谓的义务和权利相对应。
政治学家Benjamin Barber说过,“民主通常被理解为以‘少数服从多数’来治理国家
,并且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权利为归私人所有。...其实这些都是对权利和民主的误解。
”要想建设好民主制度,公民必须积极参与,而不是漠不关心,因为他们知道,只有他
们自己,而不是其他人,才能承担起政府成功还是失败的责任。


(插图 11: 民主制度的稳定带来更多的自由。当法国选民就是否批准欧盟宪法举行全
民公决时,他们选择否决。)

个人行使基本权利(例如言论、集会、宗教自由)这句话也没错,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
说,个人权利并不孤立存在,正如一个人不可能单独生活在社会里。权利必须在社会的
框架内行使,所以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

通过选举产生的民主政府向公民负责,保护个人权利。只有这样,民主社会的公民才可
以承担起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建设整个社会。

对公民的最低要求是,公民需要了解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这样才可以进行明智地投票
。其他一些义务,例如在民事或刑事法庭担当陪审员,或是服兵役,在有些国家法律规
定是必须的,在大多数国家则是志愿的。

民主实践的本质就是公民和平、积极、自由地参与社区和国家的公共生活。学者Diane
Ravitch曾说过:“民主是大家一起生活和工作的程序和方式。它不是静止不变,而是
在不断进步。它需要公民之间的合作、妥协和宽容。这样做其实并不容易。自由同时也
意味着义务,而不是免于义务。”履行这一义务离不开积极参与各种组织,或是追求特
定的共同目标。最重要的是,在民主社会里履行义务离不开这样一种态度,那就是坚信
:虽然别人与我不同,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权利。

5.民主选举

民主政治的基石,就是通过自由和公平的选举来表达被管理人民的意愿。选举是把人民
的支持转换成政府权威的最主要机制。


(插图 12: 随着民主制度的盛行,选票箱也越来越常见。上图为也门选民。)

民主选举的要素

已故学者和前美国驻联合国大使Jeane Kirkpatrick指出:“民主选举不只是具备象征
意义。...通过这种竞争激烈、定期举行、全民参与、具有权威性的选举,公民选举出
政府的主要决策官员。公民同时享有充分的自由来批评政府,公开自己的批评,并提出
替代方案。”


(插图 13: 自由选择是选举中必不可少的。上图是2006年刚果共和国的选民浏览个候
选人的资料。)

民主选举过程中竞争激烈。反对党及其候选人只有通过必需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行
动自由,才能公开发表他们对政府的批评,以及向选民推出替代方案和候选人。仅仅允
许反对党参加选举是不够的,因为执政党可以利用职务便利,而选举的规则和方式必须
公平。同时,反对党的集会自由并不等同于暴力集会,选举的争夺只是意味着辩论。

民主选举是周期性的。在民主制度下,人民不会选举出独裁者或终身总统。选举出来的
官员向民众负责。而且规定的期限一到,他们必须重新面对选民,要么得到支持留任,
要么被选下台。


(插图 14: 民主制度越是自信,候选人的多样性就越大。Michelle Bachelet当选秘鲁
总统为女性参政拓展了空间。)

民主选举是全民参与的政治活动。公民和选民的定义要尽可能的囊括所有成年人口。由
一个排他的小集团选出来的政府不属于民主政府,无论该集团内部的运作是多么的民主
。民主的历史发展过程,其实就是那些被排斥的团体不断争取全部公民权的过程。按种
族、宗教或者性别划分的弱势团体,最终得以参加选举、担任公职和充分参与社会生活。

民主选举具有权威性。它们决定了一段时期内政府的领导人。得到选民广泛支持的代表
行使政府权力,而不仅仅是傀儡或象征元首。


(插图 15: 公民为法律和国事以及官员候选人投票。上图是2007年厄瓜多尔的一位女
性选民为修宪议题投票。)

民主制度的兴盛还离不开公开和问责,除了一个例外:那就是选举行为本身。为了尽量
减少选民受威胁的可能,民主制度下的选民可以不记名投票。但同时,投票箱的看管和
计票应该尽可能公开,这样选民才能相信选举结果是准确的,相信政府代表了民意。

忠诚的反对党

“忠诚的反对党”的观念,对于某些人,特别是在历史上一贯由枪杆子里出政权的国家
,不容易理解。然而这个观念非常重要。它的意思是,本质上民主社会里的所有参与方
都承认一些基本价值观。政治对手不一定非要喜欢对方,但他们必须容忍对方,承认每
一方都是民主制度下合法的和重要的一员。而且,社会的基本原则也是鼓励公开辩论时
的宽容和教养。

当选举结束,失败的一方接受选民的决定。如果执政党输了,就应该和平的移交权力。
无论谁输谁赢,都要同意继续合作解决社会的共同问题。反对党坚持自己的角色在民主
社会里不可或缺,并继续参与公众生活。反对党不是效忠于政府的某些特定政策,而是
效忠于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过程本身。


(插图 16: 在民主制度下,输赢双方通过国会程序进行政治对抗。上图为日本国会。)

毕竟,民主选举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而是比谁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选举的实施

民主社会里官员选举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在全国性的选举中,每个地方只能选举出
一名议员,也就是所谓的“赢者通吃”方式。而在比例代表制下,每个政党在议会的代
表数目根据全国选票的百分比决定。省级和地方的选举可以参考这些模式。

不管采取什么形式,选举过程应该尽可能的公平和公开。只有这样,选举结果才是合法
的。官员必须保证广泛的投票或竞选自由,实施公正的选举制度,确保不记名投票和公
开计票,防止选民欺骗,以及建立必要的程序以重新计票和解决争端。


(插图 17: 塞内加尔达卡的选举官员借助烛光计票。)

6.法治

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期内,法律只是统治者的意志而已。而民主制度则明确了法治同
时适用于统治者和公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治保护基本的政治、社会和经济权利,保护公民不受暴政和违法者的威胁。法治的含
义是指,没有任何人(无论是总统还是普通公民),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民主政府依
法行使权力,同时受到法律的约束。


(插图 18: 民主社会的司法审判对民众公开。上图是一群美国青少年接受公民学的社
会教育。)

在民主社会,因为法律就是公民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所以他们愿意遵守法律。只有由
必须遵守法律的人们来制定法律,正义才能得到充分体现。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不论
是多数人口民族还是弱势宗教团体,也不论是政府的政治盟友还是其和平的反对党,都
必须遵守法律。

民主社会的公民遵守法律,是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就是法律的(间接)制定者。只有当法
律由遵守它的人们来制定,法治和民主才能得到实现。

正当程序

在人类历史进程的每个社会,掌管刑事司法系统的人都有可能滥用法律,甚至发展成暴
政。在国家的名义下,无需合法的理由,甚至常常不需要正式的控诉,个人就可以被关
押、被没收财产、被拷打、流放或处决。民主社会决不能容忍这种权力的滥用。

每个政府都必须强有力的维护秩序和制裁犯罪,但是政府实施法治的规则和程序必须公
开和明确,而不是秘密、随意或被任意操纵。而且,它们必须对所有人都一样。这就是
“正当程序”的意思。


(插图 19: 法治难免错综复杂。上图是2005年华盛顿州某法庭审理有关非法解雇的案
件。)

为了实现正当程序,在宪政民主制度下发展出了以下规则:

(1)如果没有展示充分理由的法庭搜查令,警方不能随意搜查任何人的住所。所以在
民主社会里,不用担心有秘密警察深更半夜来敲门;

(2)如果没有明确的、书面的控诉,任何人都不能被逮捕。而且根据人身保护权,每
一个被逮捕的人都有权上庭。一旦法庭判定无罪,就必须立即释放;

(3)犯罪嫌疑人上庭之前,其关押时间不能被任意延长。他们有权得到及时和公开的
审判,以及有权和控诉方当面对质;

(4)如果认定嫌疑人上庭之前不可能逃跑或犯下其他罪行,当局必须准予保释或假释;

(5)不能强迫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这个原则是无条件的。同理,警方在任何情况
下都不能用刑讯,或是用肉体或心理方式折磨嫌疑人;

(6)任何人都免于双重审判。即,如果某人已经被法庭判定无罪,就不能以同一罪名
再次起诉他;

(7)为了防止当局滥用,“追溯法”应被严格禁止。所谓的追溯法,是事后制定的法
律。具体地说,某人的行为当时并不算犯罪,事后为了起诉他而制定的法律;

(8)残酷或罕见的惩罚应严厉禁止。

以上这些限制并不意味着政府无力执行法律和制裁犯罪。相反,民主社会的刑事司法系
统可以有效的运作。所有人都相信它的公平,确信它可以保护个人安全和为公共利益服
务。
7.宪政

宪法阐述了政府的基本责任,同时也限制了政府的权力,是任何民主制度必不可少的一
项制度。


(插图 20: 1787年国会代表在费城签署《美国宪法》)

宪法:最高法

宪法定义了全社会追求人民共同福祉的基本目标和愿望。所有公民,包括国家领导人,
都必须服从宪法,因为宪法是一个国家里的最高法。

宪法行文不长,一般只是一部法律文件,但它建立了政府的权威,维护了基本人权,以
及规定了政府的基本运作程序。宪法常常起源于之前广泛接受的不成文实践和先例。例
如,美国宪法就起源于从英国习惯法引申出来的概念和18世纪启蒙运动哲学家对人权的
定义。

立宪主义主张,一个向人民负责的民主政府离不开对政府权力的明确界定。所以,所有
法律都必须与宪法相一致。在民主社会,一个政治中立的司法系统允许任何公民质疑违
宪的法律,以及要求法庭下令纠正政府或官员的违法行为。

宪法意义重大,并且应该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但如果不想被淘汰的话,宪法也要适应一
定的变化。全世界最古老的成文宪法,美国宪法,包括七项简洁的条款和27项修正案(
其中前十条修正案又称为权利法案)。这份法律文件同时又是司法裁决、法律法规、总
统行为和各种实践等组成的宪法结构的基础。这个宪法结构已经建立了二百多年,保证
了宪法的生命力和适用性。

对于修宪目前有两种不同的流派。一派主张修宪最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许多步骤
和绝大多数人的同意。所以,除非有广泛支持的重大原因,宪法很少被修改。这是美国
模式。

也有不少国家采取简单的修宪程序。只要立法机构批准,再在下一次选举时由选民通过
,则可以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宪法的条款可能会越来越多。

联邦制:分权

自由的人民可以选择不同的立宪政府结构。某些民主国家采用单一制政府;另一种方案
则是联邦制政府——权力由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家政府分享。

美国就是实行联邦制的例子。美国是一个联邦共和国,其各个州具有独立于联邦政府的
法律地位和权力。其他国家例如英国和法国的政府分支机构,隶属于一个单一制政府结
构;而在美国,联邦政府无权废除或改变各个州的政治地位。虽然联邦政府的权力不断
膨胀,但各个州依然负有教育、医疗保健、交通和执法等方面的重大责任。同样,州政
府也把许多功能分派给当地政府,例如学校和警察的运作。


(插图 21: 在美国联邦制度下,警察和学校等机构都是由地方政府拨款管理。)

联邦制里的权力划分并不总是很完美——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某些方面,例
如教育和打击刑事犯罪,有重叠甚至冲突的地方。但是,联邦制能最大程度的调动公民
积极参与,而后者对民主社会的运作至关重要。美国人认为,联邦制结构保证了每个人
的自主性。

8.政府的三根支柱

正如前文所述,民主国家的人民在自由选举之后,将法律确定的权力转让给国家领导人
。在宪政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利被划分成立法机关制定法律,行政机关负责行政事务
,以及司法机关独立运行。这种划分有时就称为“权力分立”。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
种划分并不总是很完美。当代不少民主国家里,这些权力有时分立,有时重叠。立法机
关通过制定详尽的规则,可以试图来管理某些项目或程序;行政机关也可以经常参与规
则细节的拟定。同时,两者都可以在各式各样的事务上举办类似司法审判的听证会。

行政

在宪政民主制度下,行政机关的权力一般受到三个方面的约束:(1)如前所述的行政
、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这样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监督行政机关;(2)宪法规定
的基本权利;和(3)定期选举。


(插图 22: 有些民主国家结合了总统制和议会制的特点。上图是2007年印度总统
Pratibha Patil出席就职宣誓仪式。)

独裁者和其他批评者对民主制度的一个常见误解就是:因为民主政府不能压迫人民,所
以没有能力管理人民。这种认识的基本错误在于民主制度限制了政府的权力,但并没有
削弱它的能力。

现代民主制度经常采取两种方式:议会制和总统制。

在议会制下,立法机关里的多数党(或多数联合政党)组建由总理或首相领导的行政机
关。因此,议会制下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并不是完全分立,因为总理(首相)和内阁
成员都是由议会任命。尽管这样,总理还是担任国家领导人。


(插图 23: 英国平民院,即国会下院,是全世界最古老也是最成功的民主制度机构之
一。)

而在总统制下,总统选举独立于议员选举。总统和议会都有各自的权力基础和民意支持
,所以可以互相监督对方以达到平衡。

两种制度各有优缺点。

议会制被大多数民主国家所采纳,其主要优势在于响应度和灵活性。议会制政府,特别
是采用比例代表制组建的政府,适用于多党制国家,因为人数少的政治组织也能够推出
代表选入立法机关。所以,哪怕是最独特的弱势群体都有可能参与政府最高层次的运作
。一旦执政党联盟解散,或执政党竞选失败,总理就会辞职,让位于新一届政府,或是
重新举行选举——一般只需要相对短的时间就可以实现。

议会制的主要缺点,那就是灵活性和权力共享的另一面:不稳定。执政党联盟可能会很
脆弱,一旦出现危机,联盟就有可能解散,导致政府在位时间很短,无力解决复杂的政
治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执政党实力很强,议会制政府就会很稳定。


(插图 24: 一旦下台,“忠诚的反对党”可以批评和监督政府。上图是西班牙反对党
领导人接受记者采访。)

总统制的主要优点在于政府直接向民众负责,以及它的连续性和强力。因为总统由民众
定期选举产生,所以总统的权威直接来源于选民,与其所属党派在议会的地位无关。通
过设立这两种分立但理论上平等的政府机构,总统制的目的在于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机构
和立法机构,这样双方都可以凭借自己的民意基础监督和平衡对方。

总统和议员分开选举的缺点就是双方可能互不相让。总统不一定在议会里拥有足够的政
治盟友来通过自己中意的法案,所以只好运用否决权(特殊情况下取消议会通过的法律
的权力)来阻止议会通过议会自己属意的法律程序。已故政治学家Richard Neustadt把
美国总统的权力描述成“并非指挥的权力,而是说服的权力”。他的意思是,如果美国
总统希望国会通过他中意的法案,或者避免通过和他主张不一致的法案,他必须得到民
众的广泛支持,并且能在国会里找到有效的盟友。

立法机构

在代议制民主国家,不论是议会制还是总统制,选举产生的立法机构,都是商讨、辩论
和通过法律的主要机构。他们可不是专制国家里所谓的“橡皮图章”,后者只是通过专
制领导人的决定。

议员可以质问政府官员的行为和决定,批准国家预算,以及批准法官和内阁成员的任命
。在一些民主国家,议会里的立法委员会成为各种国家事务的公开质询讨论会。议员可
以支持政府,也可以担当“忠诚的反对者”对各种政策和项目提出替代方案。

议员应当尽可能的有效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是,他们同时也必须遵守民主制度的规范
,以宽容、尊重和妥协的精神来达成一致,以服务于所有民众,而不单单是他们的政治
支持者。每位议员应当单独决定如何平衡全体国民的福利和选区支持者的诉求。

因为议会制缺乏总统制特有的权力分立,所以它必须主要依靠议会内部的政治动态来监
督和平衡政府的权力。形式之一是反对党监督政府,形式之二是多个反对党之间的竞争。

独立的司法机构

独立和专业的法官是一个公平、公正和维护宪政的法院体系的基础。这个独立并不是指
法官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喜恶作出裁决,而是指他们可以自由的作出合法裁决,即使他
们的裁决不利于卷入诉讼的政府或有权势的一方。


(插图 25: 法官的职业操守是抵御社会和政治压力的最佳武器之一。)

在民主国家,宪政政府的结构和司法机构的威望保证了司法机构不屈于政治压力。所以
,基于案件事实、法律论据和相关法律的司法裁决是公正的,而不会受到行政机关和立
法机关的限制和不适当的影响。这些原则保证所有人都可以受到法律公平的保护。

法官拥有审核法律和判定它们违宪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监督政府,防止其可能滥用权
力,即使政府是在多数选民的支持下产生的。但是这种权力也要求法院是彻底独立和无
党派的。法院的决定取决于法律,而不是政治考量。

不管是选举还是任命产生,法官职位的安全性必须得到法律的保证,或者法律规定是终
身制。这样,他们作出判决时就不会担心政府人士的压力和攻击。为了确保公正,司法
规范要求法官不参与有利益冲突的案件审理。对法院系统公正性的信任——即把它看成
是政府中一个与政治无关的机构——是它力量和合法性的源泉。


(插图 26: 2005年罗马的一位法官结束某刑事案件的审理。该法官的服饰反映了几个
世纪以来的法律传统。)

在民主社会,除非法官犯下重大的违法犯罪行为,否则他们不能因为无关紧要的投诉或
政治方面的批评就被撤职。而且这一决定需要冗长和复杂的控诉审判程序——要么由立
法机关,要么另设一个单独的法庭来进行裁决。

9.自由和独立的媒体

随着现代社会人口增长和越来越复杂,交流和公开辩论的场所已经被各种媒体占领:广
播电视、报纸杂志和书籍——以及新兴媒体如互联网和卫星电视。


(插图 27: 表达自由离不开蓬勃发展、多种多样的媒体和信息服务机构。)

无论是博客还是印刷品,民主社会里各种媒体的功能互相重叠而又互有区别,但它们的
基本功能没有什么变化。通告和教育就是其中之一。要想对公共政策作出明智的判断,
民众离不开准确、及时和公正的信息。不过媒体还有另一项功能,那就是是宣传,虽然
这种宣传有时不具备客观性。只有接触各式各样甚至互相对立的主张,民众才能受益于
对各种观点的了解。这一点在竞选中尤其重要,因为没有多少人有机会亲眼目睹候选人
,更不用说和候选人直接交流。

媒体的另一个功能就是监督政府和其他社会强势机构。新闻媒体虽然不能很绝对地保证
独立性和客观性,但可以揭露政府主张背后的真相,督促官员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插图 28: 表达自由还包括和平集会和示威的权利。上图是2005年桑给巴尔的一个政
治集会。)

媒体可以通过发表社论或调查报告在公开辩论中起到更积极的作用。媒体还能成为各个
组织和个人表达不同意见的论坛,形式包括读者来信、发文和在网上发帖。

有些评论家指出,媒体的另一项功能越来越重要,那就是“设置议程”。因为新闻媒体
不可能报道全部事件,他们只有选择性地突出报道某些事件,同时忽略其他事件。简言
之,他们必须决定哪些是新闻,哪些不是。这些决定会影响民众对事件重要性的判断。
然而,不像某些国家里政府控制下的媒体,民主社会里的媒体不能随意篡改或漠视事件
。毕竟,他们的竞争对手可以自由的报道他们认为重要的事件。

民主社会的公民坚信:只有通过公开的意见交换,真理才会最终战胜谬误,他人的价值
观才会得到更好的理解,需要妥协的地方才会更加明确,社会也才会进步。这种交换越
频繁越好。作家E. B. White曾经说过“我们自由国度的媒体值得依赖、作用明显,不
是因为他们品质好,而是因为他们的多样性。只要我们还有多家媒体,每一个家都追求
自己的真理,我们的人民就有机会到达真理和光明的领地。...媒体数目越多,我们越
安全。”

10.政党、利益集团和非政府组织

公民不能被强迫参加政治活动,但是如果没有公民的参与,民主制度就会僵化。个人自
由结社组党的自由,是民主社会里的基本权利。

政党

政党吸引和提名候选人,为竞选造势;执政党为政府草拟各种政策;反对党则提出批评
和替代方案;政党动员不同利益集团支持共同政策;在公共事务上教育广大群众;为社
会的政治辩论提供了组织和规则。对于某些政党而言,意思形态是吸引和激励成员的重
要因素。而其他政党中,经济利益和社会发展可能比意思形态更重要。


(插图 29: 在自由社会,对政治人物的强烈质疑是很常见的。上图是一位记者向法国
总统候选人提问。)

不同政党的组织和内部程序大不相同。某一极端情况下,多党议会制下的政党基本上是
由全职专业人士负责的一个纪律严明的组织;在另一个极端,例如美国的共和党和民主
党,各级党组织比较分散,平时活动主要集中在国会和州议会,只有每四年一次的总统
竞选时,各级机构才联合成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民主社会的竞选活动有时精心策划而旷
日持久,有时又荒诞可笑。但是他们的功能很重要:为民众选举领导人和决定公共政策
提供了和平和公平的方式。


(插图 30: 公开审判是信息自由传播的一部分。上图是中国的一位市民观看庭审直播
。)

利益集团和非政府组织

民主社会的公民可以是多个私人或志愿机构的成员——包括利益集团。后者试图用他们
的观点以某种方式影响公共决策和游说政府官员。一些批评家谴责这些“特殊利益”的
影响,但是所有公民都承认任何民主制度都要保护这些利益集团为他们的事业进行组织
和宣传的权利。

很多传统的利益集团都是围绕经济问题形成的。商业集团、农业集团和工会在大多数民
主制度仍然起重要作用。不过现在利益集团的性质和数目都在急剧膨胀,已经覆盖到到
社会、文化、政治甚至宗教活动的各个方面。一些专业机构和公共利益组织也蓬勃发展
,包括从改善穷人医疗保健到环境保护——虽然它们的成员并不是这些活动的直接受益
人。甚至政府本身也可以是利益集团。在美国,州长、市长和州议员各自的协会也会为
相关的事务定期游说国会。


(插图 31: 2006年康涅狄格州参院候选人Joseph Lieberman在争取消防队员的支持。
政治人物每次都要争取赢得某个利益集团的支持。)

利益集团政治生态也很复杂。成员的人数起很大作用。那些全国性的团体自动就能得到
官员的关注。但是,人数少而又组织严密的集团如果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事业,也能发
挥和其人数不成比例的影响。


(插图 32: 美国工会组织劳联——产联负责人John Sweeney在一个集会上演讲。工会
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利益集团。)

目前发展最快的要属国际非政府组织。为了服务于社区、国家和全球事业,这些非政府
组织在宣传、教育和吸引大家关注重大公共事务,以及监督政府和私企方面弥补甚至超
过了政府机构。


(插图 33: 全世界都可以看到非政府组织的身影。上图是乌干达援助人员使用美国非
政府组织提供的利用太阳能电池供电的计算机。)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经常通力合作。政府提供资金,非政府组织提供技术和人员。非政府
组织可以是政治独立的,也可以是以某种党派思想为基础追求有关公共利益的事业。不
论哪种情况,非政府组织一般不受政府控制。


(插图 34: 一个英国非政府组织的野外工作人员在斯里兰卡排除和存放地雷)

11.政府和军队的关系

战争与和平对每个国家而言都是最重大的问题。在危机面前,不少国家都让军队来领导
国家。

民主国家却不是这样。

在民主国家,国防和国家安全事务必须由全体人民选举出来的代表决定。民主国家的军
队为国家服务,而不是领导国家。军队首长为当选的国家领导人出谋划策,并执行国家
领导人的决定。只有人民选举出来的国家领导人才拥有最终的权力和责任来决定国家的
命运。这种政府控制和领导军队的原则是民主国家的基本原则。


(插图 35: 2002年基辅乌克兰军人在查看投票结果。)

政府首长领导国家军队、决定国防事务,并不是因为他们比军人更聪明,而是因为他们
是民选的代表,所以要承担起这种决策的责任,为人民负责。

民主国家的军队存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自由。它不能代表或支持任
何特定政治观点或某个种族社会团体。它必须效忠于国家、法治和民主。军队的任务是
保护社会,而不是定义社会。


(插图 36: 美国军校学员在毕业典礼上将军帽抛向空中。职业军人,如同他们所服务
的平民,一样需要良好的教育。)

所有民主政府都会在决定国防和国家安全的问题上,尊重军队领导人的专业知识和建议
。但是只有选举出来的国家领导人才能最终决定国防事务,然后由军队执行。

军队领导人当然可以像其他人一样,以个人身份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军人也可以参加投
票。但是所有军人都必须退休或退役之后,才能参政。军事力量必须独立于政治。军队
是国家和社会中立的公仆和守卫。

12.民主文化

人类有时充满了互相矛盾的的渴望。人们需要安全,但又爱好冒险。人们渴望个人自由
,又要求社会公平。民主制度也一样。在每个民主社会,都可以看到各种冲突甚至对立。

冲突和一致

按照学者兼作家Larry Diamond的说法,冲突和一致是一个主要矛盾。民主制度不过是
协调冲突的一组规则。同时,这种冲突必须限于一定的范围,并且最终达成妥协、一致
或是大家都接受的其他合法协议。过于强调冲突或过于强调一致只会破坏这个机制。如
果大家把民主制度看成是一个可以强行通过他们要求的论坛,社会就会从内部解体。如
果政府强行要求大家一致同意并钳制大家的言论,社会也会被政府从上面给压垮。


(插图 37: 民主制度需要冲突和一致。上图是塞拉利昂的群众讨论法律。)

冲突和一致的方程没有一个容易的解决方案。民主制度不是一个机器,只要输入某些规
则,就可以自动运行。一个民主社会需要公民承担一定的责任。他们必须接受智力和政
治方面不可避免的冲突,同时也必须接受妥协的必要性。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得
到一个很重要的结论:民主社会里的许多冲突,并不是简单的谁对谁错。它们其实只不
过是对民主权利和社会事务优先级的不同理解。

教育和民主

教育是任何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民主社会尤其如此。托马斯.杰斐逊写过,
“如果一个国家向往自由,同时又保持愚昧,那么在文明社会里,它所期待的过去不曾
有过,将来也不会有”。


(插图 38: 接受过教育的公民就是未来的自由公民。)

教育和民主价值观存在一个直接的关系。在民主社会,教育的内容和方式培养了民主管
理的习惯。这种民主教育转化过程在民主社会至关重要,因为实际的民主制度是动态、
进化的政府形式,离不开公民的独立思考。社会和政治发展的机会掌握在公民的手里。
政府不应当把教育看成只是向学生灌输知识的一种方式,而是要像维护公民其他基本需
求一样在教育上投入资源。

专制社会推行的是被动接受的学习态度,而民主社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独立、存疑又同
时非常熟悉民主制度规则和实践的公民。胡弗研究院资深会员Chester E. Finn Jr.说
过:“人可能出生时就向往个人自由,但是他们并不是与生俱来就具备社会和政治约定
的知识,而这种知识可以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自由时代成为可能...这种知识必
须由后天获得。他们必须学习这种知识。”民主制度的教育要从小学开始,并在公民参
与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在自由社会获取各种信息的好奇心的驱使下,不断接受教育。


(插图 39: 教育能升华人的精神,正如上图的土耳其大学生。)

社会和民主制度

宪政民主制度是社会的基础。虽然不是十全十美,但是在这个基础上,不同主张、不同
机构和个人通过不断的冲突和妥协达到真理。民主制度是务实的。各种解决问题的主张
和方案不是遵循某个一成不变的主义,而是在现实世界中不断尝试,经过讨论和改善,
最终被大家接受或放弃。


(插图 40: 通过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自己的目标,就可以培养自己的人格。)

学者Diane Ravitch观察到:“民主实践的精华就是联合。它教导各个利益集团互相谈
判妥协,在宪政框架下运作。通过联合,不同的集团学会如何和平的辩论,如何以民主
的方式追求他们的目标,以及最终如何在多样化的世界里共存。”

自治不一定能永远避免错误、终止种族冲突、保障经济繁荣,或确保幸福。但是它允许
公众通过辩论发现和解决问题,允许各个集团解决冲突,为经济增长、个人自由表达和
社会进步提供了机遇。


(插图 41: 自由让人们拥有一个和平安宁的私生活。)

已故的俄罗斯诗人和诺贝尔奖得主Josef Brodsky写道,“一个自由的人如果失败了,
不会责怪任何人。”同样,民主社会的公民最终要承担起他们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的命
运。

民主制度本身不能保证任何东西。它只是同时提供了成功的机会和失败的风险。正如托
马斯.杰斐逊的名言,民主制度是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承诺。

所以民主即是承诺,又是挑战。它承诺自由的人民通过合作来管理自己并追求个人自由
、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它同时又是一个挑战,因为民主事业的成功取决民主社会的公
民,而不是其他任何人。

后记

在翻译的过程中,学习了不少新单词,锻炼了自己的翻译能力,更重要的是对民主制度
整体有个一个初步的了解。希望本文为大家(包括我自己)对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学习、
探讨和批评,提供了基础。

全世界不少国家都自称民主国家,但实现真正民主制度的,主要还是集中于欧洲国家和
英国的前殖民地国家(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等)。而且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少
问题。“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我觉得这是我们为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民主中
国应有的态度。与大家共勉!


第一稿完于2008年9月10日
第一次校正完于2008年9月23日
--

※ 来源:·WWW 未名空间站 海外: mitbbs.com 中国: mitbbs.cn·[FROM: 24.144.]

--

※ 来源:.一路BBS http://yilubbs.com [FROM: 67.165.0.0]

※ 修改:.Faith 于 May 11 01:12:45 修改本文.[FROM: 67.165.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