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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韩寒的委屈和方舟子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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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0-2012 13:3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志永:每个人都是天使——韩寒的委屈和方舟子的言论自由

进入专题: 韩方之争   
● 许志永  

    想就方韩大战说点什么,一方面因为我和他们多少有点复杂的关系,另一方面是想就网络辩论气氛表达自己的看法。2004年曾领教过方舟子,他说我导师朱苏力博士招生腐败,我说以人格担保那不可能,直到今天我仍然认为方舟子攻击错了对象。考虑到韩寒的文章担当了很多启蒙重任,2008年公盟颁发公民责任奖给他,他也支持公盟的工作,比如去年在博客里推广我们编写的《人大代表联名推荐候选人参选指南》。我和彭剑一起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索赔历时三年彭剑付出了很多努力。当韩寒准备起诉方舟子,彭剑要代表方舟子迎战韩寒提起的名誉权诉讼。我该站在哪一边?这是一个朴素的问题。
   
    你应担的责任
   
    但直到见到韩寒之前,我一直不敢说什么,因为和彭剑聊过,他真的认为韩寒就是一个假冒偶像,之后我认真看了方舟子的论证,尤其是他转的韩寒接受采访的视频,韩寒显得木讷笨拙,与一个思想敏锐的年轻人形象不符,我开始怀疑,韩寒会不会真是假冒的?
    昨天第一次和韩寒见面,初次印象他显得很瘦弱,但聊到民主、革命、社会思潮、宗教等话题,他热情迸发,敏锐的反应和流利的表达很符合一个有思想的年轻人形象,和方舟子转的有些视频里的形象大不一样。他似乎有点保守,并不赞同不顾一切立即革命,而是认为良好的宪政秩序和人民的成熟有很大关系,似乎又有点世故,比如发表文章的顺序考虑了当局的可接受程度。他20岁之前曾经主张武力收复台湾,后来主张台湾光复大陆,曾经强烈反专制,但是现在也同样忧虑民众非理性的情绪。关于方舟子的批评,他很委屈和无奈,说什么都没用,明明自己在课堂上写小说同学都看见了,可是他说那是自己预先背下来故意在课堂上写给别人看的,还有更多人不关心真相,他们只在乎符合自己立场的“事实”。
    韩寒曾经考虑过起诉,但后来放弃了。我试图说服他,遭遇各种批评甚至诽谤,这是你应担的责任。起诉方舟子应当败诉,因为韩寒是公众人物,名誉权应受限制,这和方舟子是否公众人物无关。天道自然,有得有失,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地位应当和其承担的责任相当。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自己已经不是单纯的自己,大众在其身上寄托了情感和梦想,人们的评价很大程度上不是针对其个人,而是针对以这个人为载体的公共事务,评价有重要的公共价值,属于法律应当保护的言论自由。法律判决应当在言论自由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名誉权的私利进行权衡,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作家被质疑代笔,其公共评价的成分已经远远大于对其纯粹个人的评价,其(可能的)社会价值远远大于个人名誉权受到的伤害,应当归于言论自由范畴,当然,如果造谣或者侮辱性语言攻击韩寒私生活,那需要另行判断。最近几十年世界各国言论自由的尺度在扩大,不仅是针对官员,也不仅针对知名人士,针对公共事件的公共评论,哪怕过激甚至有恶意,通常都不算是侵犯名誉权。
   
    法律为什么保护“错误”的言论
   
    法律界定了权利义务,但如果一个社会仅靠法律支撑,如果方舟子认定韩寒是假冒偶像最后却没能击碎,而韩寒认为方舟子是不可理喻的恶人法律上却又告不赢,双方都沉浸在自己的角色中,都不舒服甚至就此结怨,这样的社会并不美好。所以价值观比法律本身更重要。
    布鲁诺被烧死在火刑柱上,人类的一个教训在于,有些今天看起来极端“错误”的言论,将来有可能是“正确”的,房龙写了《宽容》,哈耶克写了《自由秩序原理》反复阐释这个道理。但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理论仍然停留在对错善恶的逻辑体系里,更为客观的理论是,每个人看到的这个世界都有自己的局限,既然别的视角都有局限,自己的视角也就有存在的价值,同理,每一种视角和偏见都有其存在的价值。所谓对与错,不存在绝对唯一的标准,而是人类需要坐标,以多数人的偏见形成的共识作为标准,并以此标准衡量的结果。今天那些看起来“正确”的观点,其实不过是多数人的“偏见”而已,条件变了,多数人不认可了,也就“错”了,即使所谓的科学规律,也不过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感官形成的共识,换一个角度(比如从细菌的角度看我们生活的世界)世界可能完全不同。
    那些坚持“左”或“右”思想的人,大都有自己对社会问题的逻辑知识体系,也都有自己的局限,而各自不能进入对方的体系,对于对方一知半解,所以认为对方错了。以共产主义为例,右派认为二十世纪的实践证明该理论不可行,但左派可能认为理论没错,是那些国家的人不行,没搞好。假如人真的大公无私,共产主义是能实现的,而人大公无私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人性中有“公”的一面也有“私”的一面,某些特殊场景下人们张扬“公”的一面乐于奉献,沿着这个逻辑知识体系,左派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右派认为人自私是客观现实,不承认和保护私有产权结果就是共同贫困,这样的逻辑在当下更符合多数人的判断,所以是“对”的。但这并不从根本上排除某一天随着文明进展人可能发生变化,也并不排除即使在当下,通过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文化倡导大公无私的一面,也能促进社会和谐。所以,即使市场经济主导的社会,左派思维也有其价值,二十世纪共产主义革命失败了,但共产主义理想以及社会福利作为理想的果实已经深深影响了人类社会。如果说思想和观念有错误的话,不在于其思想理论体系,而在于其试图消灭“异端”的强烈观念,不仅左派,各思想派别和宗教团体中的极端主义者都有此冲动。
    思想没有绝对的对与错,每种观念以及支撑该观念的逻辑知识体系都有其道理,可是,人类常常拿自己的逻辑知识体系去评价对方逻辑知识体系中的某一个点,得出结论说对方错了,比如科学主义在物质大发展的近代占了上风,它有一个重要标准,即实验验证,不能通过验证即不能让所有人感官确认的东西认为都不存在,用这样的标准评价宗教信仰,就是“错”的或者“邪”的,而反过来看,所谓科学其实是感官“唯心主义”者,一切科学发现包括宇宙空间的探索,无论借助什么工具,其实最终都是建立在人的肉体感官之上,看不到上帝,就认为上帝不存在,看(感知)不到的东西就说不存在。而事实上,科学与宗教都有其解释世界的逻辑知识体系,而且两者都对人类有重要的价值。每一种思想都是有道理的,也都是有价值的,可以说都是“对”的,人类思想的真正错误不在于某个时代没有得到多数的共识,而在于以为自己唯一正确。
    即使那些最极端的批评者,很多人本能地抵制,但如果仔细倾听,也会有一定道理,也会有其社会价值。以自杀式袭击者为例,他们可能认为这个世界尤其是异教徒国家都是堕落的,那些看似无辜的人其实都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而他们所“承受”的仇恨——多年来他们获得的信息关于自己归向的族群受到的羞辱和死难,即使杀死异教徒的妇女和孩子也是正义的。就像中国发生的屠童凶犯,那一刻也是为内心强烈的正义感甚至“替天行道”。当然,他们的正义观和社会普遍的正义观不相符,多数人关于“无辜”的概念和他们不一样,大家通过法律阻止其对无辜者的伤害。但是,法律不应当阻止他们的信仰,一方面,这种信仰是人类多元视角的自然组成部分,这种信仰不是绝对错的,其正当性和社会不公程度正相关。另一方面,试图扼杀信仰,结果必然是思想专制,人类会为此付出更大代价。
    至于法律是否要限制极端言论,各国有所不同,但只要立法符合了正当程序,也就符合了当代人类社会关于民主和法治的基本共识。德国禁止美化纳粹的言论,这和他们受到的伤害有关,还没有从阴影中走出来,多数人认为应当禁止,禁止在德国就是正当的。但即使在德国,也会有人认为纳粹也有言论自由,这种观念也有其道理,如果有一天德国走出了历史阴影,也许会通过新的立法,允许纳粹言论自由。其实美国的言论自由也有其历史发展过程,霍姆斯大法官曾经禁止共产主义者反征兵的宣传,上世纪五十年代麦卡锡主义盛行时共产主义者受到更多压制,但整体趋势是越来越开放,以至于今天焚烧国旗也是合法的。言论越来越自由多元,这是人类成长的重要标志之一。
    当下中国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那些有人不喜欢的言论,比如“汉奸”、“五毛”、“脑残”、“清算”、“毛粪”等等基本上是针对公共事务的评论,主要不是针对纯粹个体的侮辱诽谤,也不具有针对个人人身的现实危险,虽然过激,应当属于言论自由范畴,至少在立法禁止某些言论之前不应当任意限制,更不应当因为网站上有某些过激言论就关闭网站。立法限制不是指现有的互联网管理条例对言论自由的严苛限制,以条例限制公民基本权利无论从程序到实体都违宪,恶法不应当成为关闭网站的根据,没有根据地任意关闭网站,无论关闭什么网站,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都不合法,为了法治的信仰都应当抵制。
   
    每个人都是天使
   
    最极端的偏见都有其道理和存在的价值。但对人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客观社会价值层面还远远不够。当进入每个人的逻辑知识体系,进入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就会发现每个人都在为自己认为的正义、理想、责任等美好的东西而奋斗。
    虽然我没有见过方舟子,但我了解彭剑,相信他们在批判韩寒方面应该没有什么阴谋,他们以为韩寒是一个假冒偶像,粉碎假冒偶像是对社会负责,是在为公共利益而奋斗。他们有自己的证据,韩寒写的小说自己能不记得情节?他谈文学时还能在电视镜头里那么笨拙?那些书那些句子怎么可能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人写的?而韩寒很愤怒很无奈,方舟子怎么能这样呢?所有的证据都能证明书是我自己写的,我已经解释很清楚了,他为什么视而不见?他攻击我到底是为什么?人性中有开放和友善的一面,也有防范和敌意的一面,漫长专制社会的影响中国人更多防范和敌意,阴谋论传统久远。
    方舟子是个让很多人讨厌的家伙,牛角尖一钻到底,经常攻击错了但自己从不认错。但方舟子不是魔鬼——魔鬼是人以自我中心把伤害自己的人想象成的样子,他也是为内心正义而战,如果偶像是假的,方舟子就是为社会做了很大贡献,如果一个人真的没有犯错,又能理解方舟子的角色,方舟子无论如何激烈攻击其实伤害不到他。一个偏激的挑剔者的角色可能经常批评错了,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没有如此偏激和执迷,他怎么可能坚持下去?他以自己被辱骂甚至家人受到威胁的代价扮演了这样一个挑剔者的角色,在这样一个普遍犬儒的社会里,尤为可贵。
    论战双方都处在自己的逻辑体系里面,也各自都能从社会中不断找到支持自己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一方走出自己的角色,双方就会越来越坚定,越来越觉得对方是魔鬼。某种意义上,每个人看到的这个世界都是自己的偏见,就像人类社会到处存在左中右不同观点,可能大部分人都是真诚的,而越真诚的人之间冲突越激烈,比如拉登和布什,他们彼此都认为对方是异教徒头目。人各自为自己的正义感而战,冲突的双方,都认为对方是魔鬼,而事实上,各自都是天使——为完成上天赋予的在此世的角色而孜孜不倦地奋斗一生,难道不是天使吗?
    当然,人可能没有那么纯粹,顺带可能有别的目的,甚至有人可能并没有真诚投入角色,而是在“玩”。人本来就生活在复杂的正义观中,自己可能在不同的正义观中选择了某些个,但不管选择了什么,人的行为都有自己认为的正当性——人从来不做自己认为错的事。
    更重要的,在恒久的时空里,每个人生来有自己的天赋个性等,扮演着与生俱来的角色,这世界本质是一场预设规则的游戏,长短、大小、贫富、强弱、善恶相依相映而生。必须有“恶”的角色,才有善的彰显,有原始丛林,才有文明进步。终极意义上,无论一个人多么愚昧狭隘,无论表现得多么“恶”,都是匆匆过客,为完成预设的角色,都是上天的使者。
   
    这个世界会更好吗
   
    这样的“立场”——中国人好像更执着于站队——可能会遭到多方攻击。“方粉”可能认为我对“韩少”的判断有误,三小时交谈怎么就能判断出他不是代笔?我只能说,这是我的判断,跟时间长短没有关系,任何人都可以做出自己的判断,也可以对别人的判断做出批评,至于判断对错,也许还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检验。“韩粉”可能认为我为方舟子这样的超级“恶人”说话,背叛民主理想,我只能说,言论自由是我信仰和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还有人可能认为我在“和稀泥”,混淆是非善恶,每个人都自认为天使(至少在强烈批评对方为自己理念奋斗的那一刻),对方是魔鬼,而我现在居然要说对方也是天使,这背后一定有什么“阴谋”。其实这并非混淆是非善恶,人类需要行为标准,于是基于共识设定标准,然后用此标准来衡量观念和行为,得出是非善恶,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另一个层面反思自己的角色和是非标准。遇到坏人——那些过分沉迷于自我为自我而伤害别人的人,要捍卫正义,但是,要尽可能去理解对方为什么这样,也许自己会被自己的正义感蒙蔽双眼判断错误,而且,要尽可能理解自己和对方在这世上的角色,入世完成自己的角色,同时出世看淡自己的角色。
    这个道理尽管数千年来先哲们(比如庄子、佛陀)讲过多少遍(虽然对于唯物主义者们来说可能没用),人们仍然执迷于自己的角色,自我中心,无知狭隘,看到这个世界的一点点就以为是全部,互相妖魔化,甚至要消灭对方,网络舆论稍微有点自由就狼烟四起。以至于有时我开始怀疑,讲这些到底有没有用,人类难道注定以群分,永远沉浸在自我的偏见中吵来吵去?是不是只有这样的世界才好玩上帝才觉得这样的游戏有趣?
    但我更相信这个世界会更好,人类为各自的正义感同时也是基于自己的偏见和狭隘已经争吵殴斗了数千年,应该进入更高层次了。漫长的丛林野蛮血腥历史成为我们的艺术作品以感知当下的幸福,这个时代行动的启蒙者更具有广泛传播的可能,人类具备文明合一的可能性。入世地活在角色里,这是肉体的狭隘的本能,让社会丰富多彩,同时出世地站在高处回望自己的角色,这是灵性的使命,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阶梯。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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