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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纪案,关注中国司法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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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2009 15:55: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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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图片省略)

作者:老虎庙 | 评论(1) | 标签:纪斯尊, 司法

  在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开庭审理“纪斯尊”一案之当日(2008年12月5日),公诉人所举证者漏洞百出,不是逻辑上出现“断弦”,就是证据上无法“堵漏 ”。重演了不久前出现在黄浦江边那令人熟悉的一幕。更其严重者,是我们在庭审笔录速记稿中再此发现了公安于审讯中刑讯逼供的披露,以至公安内部“政策水平较高”的领导得知消息后恼羞成怒,为自己手下之所为深感不安,生怕如此丑闻泄露入世……

  纸,当然是包不住火的,墙也绝对没有不透的,更何况在当今互联网时代,尤其是中国人民正在觉醒的公民法制意识已如风似烈。

  下面摘录的,是两段纪案审理实地记录。对待纪案的公正与否(事实已经证明纪案遭到了斜刺里杀入的领导意志干扰)已经是二审中正义与邪恶的最高较量。

  关注纪案,关注中国司法的历史进程!

第一段——

纪斯尊:我的所有供述全部不具有证据力,不能作为认定我有罪的证据使用。因为,这些供述,都是福州市公安局刑侦7大队干警使用严重非法威胁手段取得,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被告不要在我这里讲公安机关对你逼供取证的事情,我这里是法院,不管这些事情。你要控告公安部去控告。

纪斯尊:我要说的是,福州市公安局对我违法威胁取证,我的供述统统没有法律效力!

审判长:我已经对你说了!你不要在我这里讲公安人员对你刑讯逼供问题!你不要再讲了!

纪斯尊:审判长!你要尊重我的答辩权!你不能剥夺我的答辩权!

审判长:我没有剥夺你的答辩权,你说。

纪斯尊:福州市公安局刑侦7大队对我存在两个严重违法取证行为。第一是对我采取疲劳战术的车轮大战,严重违反公安机关连续审讯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规定。9月23日对我连续审讯时间长达13个小时。第一次更严重,连续审讯时间长达25个小时……

审判长:这不可能!25个小时,是整整一天一夜。

纪斯尊:对!就是整整一天一夜!从20日上午10点多钟一直到21日中午12点半,连续不间断审讯。我疲惫不堪……

审判长:这不可能!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决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公诉人,你查一下这份审讯笔录的时间地点。

公诉人:时间是2008年9月25日,地点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审讯室。

审判长:(无言以对)

纪斯尊:当时,连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领导也对福州市公安人员大发脾气。23日晚上,公安人员将我送回看守所时,值班领导当我的面训斥公安人员:你们怎么能这样。我们看守所规定下午5点就必须收监。你们看墙上的钟,现在已经是晚上10点半了!我不知道你们一直在审讯,我要知道,绝不允许你们这样胡来!

福州市公安局第二个违法取证行为更为严重!更为恶劣!他们悍然野蛮威胁恐吓我:你必须按我们的意思做笔录,你要知道,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也是我们福州市公安局管的,我告诉你,这里最近有关进两批黑社会罪犯,你不按我们意思做笔录,就把你关到黑社会罪犯监室,他们一个个心狠手辣,会硬塞大便逼你吞下去,把你活活整死!

审判长:他们有没有硬塞大便逼你吞下?

纪斯尊:难道要他们硬塞大便逼我吞下,把我活活整死,才算威胁取证吗?只要公安人员这些话一出口,严重恶劣违法取证行为就已经形成!就已经存在!就已经成立!

审判长:你有什么证据?

纪斯尊:我有证据提交。9月24日我写一封信给福州市第二看守所所长,控告福州市公安局对我两个违法威胁取证行为,请求保护。

审判长:那也只是你一面之词。

纪斯尊:我也有多次向法院提交《协助取证申请书》,请你们向福州市第二看守所,调取福州市公安局对我审讯的原始监控录音录像证据。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通道、监室、审讯室到处安装监控探头。这是最权威、最科学、最直接、最客观、最真实、最有效证据。

审判长:我们对你的供述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审理判断。

纪斯尊:对!法律规定,只有存在被告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实,不能认定被告有罪。

审判长:被告!你不要在我面前炫耀你的法律水平!需要的话,我们会调取证据。公诉人继续举证。

第二段——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发表第一轮答辩。

纪斯尊:我以为公诉人指控我为谋取利益,利用伪造芗城区司法局的《其他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登记证明》和印章,以芗城法律服务所代理案件。这三个立足点都不能成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严重自相矛盾,违背基本常理,根本不能成立。首先是为谋取利益目的,却是利用伪造不能牟利的手段,这本身就是严重自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违背基本常识、基本常理。利用伪造的公民代理公文,又以芗城法律服务所名义代理案件,这里又是自相矛盾,违背基本常识、基本常理。公诉人指控,前面自相矛盾,后面又是自相矛盾,根本不能成立。

审判长:被告,讲过的话,就不要再重复,我没有时间听你闲扯。

纪斯尊:我是说公诉人指控我为谋取利益,不能成立。公诉人没有事实、证据。

审判长:你不为利?你代理案件干嘛?

纪斯尊:我为民维权!维护弱势群体权利,我从小就爱打抱不平。

审判长:你代理案件都不收费?你那么高尚?

纪斯尊:我用公民资格代理案件,一律不收费,严格遵守规定!

审判长:你敢说你没有收费?

纪斯尊:我敢说我没有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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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1-27-2009 16:27:58 | 只看该作者

Re: 关注纪案,关注中国司法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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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跟法盲一样。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庭审笔录图片省略)
: 作者:老虎庙 | 评论(1) | 标签:纪斯尊, 司法
:   在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开庭审理“纪斯尊”一案之当日(2008年12月5日),公诉人所举证者漏洞百出,不是逻辑上出现“断弦”,就是证据上无法“堵漏 ”。重演了不久前出现在黄浦江边那令人熟悉的一幕。更其严重者,是我们在庭审笔录速记稿中再此发现了公安于审讯中刑讯逼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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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1-28-2009 00:44:28 | 只看该作者

Re: 关注纪案,关注中国司法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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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根本没有“法”,自然没有所谓“法官”,都是些兵痞,先坐了位置,然后作职业培训考一个法官的职称。
考试内容也都是奴化洗脑的。

【 在 Bully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审判长跟法盲一样。
: 【 在 bridged 的大作中提到: 】
: : (庭审笔录图片省略)
: : 作者:老虎庙 | 评论(1) | 标签:纪斯尊, 司法
: :   在福州市台江区法院开庭审理“纪斯尊”一案之当日(2008年12月5日),公诉人所举证者漏洞百出,不是逻辑上出现“断弦”,就是证据上无法“堵漏 ”。重演了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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