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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2 777 0条 推荐[1]
好的看守所都是相似的,不好的看守所各有各的不好。但看守所的现状,迫切需要改变,这是没有争议的。该怎么改,往什么方向改,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一些看守所在设立律师会见室的物理阻隔,另外一些则在拆除同样的阻隔。可笑的是,大家都认为自己正在改革。
特约撰稿_张培鸿
看看守所,本是关押未决犯的地方,通俗来说,就是看管有犯罪嫌疑的人的场所。至于嫌疑人是不是真犯罪了,必须等待法院的裁决。与关押已决罪犯并强制劳动以改造其观念的监狱相比,看守所有两个不同点:一来看守所的羁押时间不定,从几天到数年不等;二来在这里一般不能同家属见面。
好的看守所都是相似的,不好的看守所各有各的不好。有的看守所安插大量闲杂人员,会见手续繁琐重复,凡事以低效为宗旨;有的看守所一览无遗、草率马虎,手续简单得连律师都不好意思。有的看守所,人关了一段时间,出来后说话头头是道,妙语连珠,几乎可以当律师;而有的看守所,人出来时呆呆傻傻,好比从外星上回来的一样。
那些有趣的细节第一次走进看守所,是1998年在云南玉溪,办理一件辩护人伪证案。当事人曾是当地有名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大学毕业,先后干过警察、公诉人和法官,后来又辞职做了律师,再后来成为被告,法庭上一圈位置他都坐过了。
最诡异的一次经历,是约十年前在云南香格里拉遇到的。几个藏族青年打死了一个小偷,我拿着证件走到几个正烤火的人面前,跟他们说我是律师,想会见我的当事人。先是火堆边站起一个人,来帮我办手续,然后对着一起烤火的其中一个人喊了一声:那就是我的当事人了。
错愕中,我被当事人带到一间四面透风的土屋里,这就算会见室了。问了他几个问题,他无法回答,站起来对着院子用藏语大喊了一声。一会儿过来一人,当事人叫我问他。那人是他的哥哥,本案的主犯,后来被执行了死刑。
几年前,到新疆办一个诈骗案,看守所在乌鲁木齐到八钢(编者注:“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的路上,有一道大红门。想是因为人少的缘故,接待非常热情,一笔一划地认真登记,光是办手续就花了一刻钟,其中至少有十分钟是用在填写我们的证件上。我不由得感叹,在这里上班,不失为一个练习硬笔书法的好去处。
江西万载看守所,在县城背后的一个高坡上。跟其他发展相对滞后地区的看守所一样,那里有着相似的随意:下午很晚才上班,不管你是谁,来自哪里,先问问要见谁,犯了什么事,关多久了,你说会判多少年等等,七七八八,家长里短。然后才慢吞吞地给你办手续,还要等上很长时间,才提出人来。
有一年去浙江舟山的定海看守所,一个普通诈骗案,非要有两名律师才能会见。经过一番交涉,看守所的人说,你去隔壁的律师事务所租一个律师。结果我只花了一百块钱就搞定了这个让人头大的问题。去年在温州乐清看守所,还有这样的情况,不过租金已经涨到300块。
下面说说上海的几家看守所。
静安看守所是目前上海唯一一间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的看守所,周围环绕着好几家星级酒店和高档写字楼。当然,困在那里的人是体会不到这份繁华的,因为所有的窗户都像浴室的门窗一样,只能往下看,不能往上看。基本上,他们聊得最多的不是自己呆的这个寸土寸金的地盘,而是诸如法院里谁谁是一把刀这样的话题。
普陀区看守所,几年前由市区搬到郊外。地方是扩大了,却很不科学。进了由保安把守的大门后,还要依次通过三道呯呯作响的铁门才提得到人。匪夷所思的是,提到人后又要依次出了那三道门,再穿过长宽都是两百米的院子,才到会见室。简单点的案子,可能还没走到会见室就可以还押了。
浦东看守所的女监在顶楼。想来是因为女监的缘故,看守也温和些。虽然是新建,却一共只有两个房间,分别用来提审和会见。这就意味着,律师必须第一个到,否则必须经过漫长的等待。等轮到你了,才发现空间小得离谱,两个人会见几乎不能转身。
很多看守所里都贴有各种标语,有喷绘的,有装裱的,有花边的,也有简单的白纸黑字的。内容无非劝人向善,教人悔改,传习法律,辅之有恐吓威胁的功效。最有趣的要数宝山看守所,圆形的提审通道上,密布着各种格言警句。但是这些话,被羁押者几乎没有机会看到,像是专门写给视察者和管教们看的。
那些温暖的瞬间杨浦看守所,原来在上海市区的长阳路上,是非常破旧的一幢楼。每次人一进入大铁门,一股炖萝卜汤的味道就扑鼻而来,闻起来像是肉汤,其实就是在一大锅萝卜里扔了几块骨头。细想起来,很多看守所都有类似味道,尤其是那些环境逼仄的看守所,这是为什么呢?
看守所共有五层,每层一个监区。每个监区的楼梯口有一道铁门,门后挂一块布帘子,撩起帘子,将会见手续递给管教,过一会人就会给提出来,戴上手铐后交给你。帘子撩起的瞬间,可以瞥见监室里拥挤的人员,胆大的甚至会跟你打声招呼。女监在二楼,跟男监不同的是,它的帘子是粉红色的,这一细节一度令我心生感动。
现在,杨浦看守所搬到中原路去了。过去在老城区,房屋与房屋之间挨得很近。我办的一个毒品案的当事人关在那里时,他妻子会带着女儿到隔壁一幢居民楼的楼道中,大声喊爸爸的名字。监室里的人听到了,就将她爸爸扛起来,凑到狭小的窗口边,喊几声,望几眼。
在外地开庭,遇到半天没有开完的案子,经常会出现法庭不负责被告人伙食的情况。这时候家属们就开始各显神通了:递水递饼干,或者直接送盒饭。自然,那饭盒总是被压了又压,鱼啊肉的,抖开来几乎是散了一盆。
有一年在云南楚雄中院开庭,看守所派了一名管教押着当事人来出庭。上午庭审结束,法官跟管教说:你把他带回去吃了饭下午再来。管教不客气地反问法官:都几点了,哪里还吃得上饭?结果,破天荒地,管教、被告人、家属和律师一道欢聚在饭店里,点了一大桌菜,其乐融融。这事距今天,不止十年了。
2006年,我在上海市看守所见一位女当事人。她在美国留学时把老公杀了,回国时在浦东机场被边检发现。7月10日要开庭,我9日去看她。谈完案子,她说张律师你今天能不能不要熬夜?我问她为什么?她说希望明天开庭时律师有一个好的状态。我答应了她,结果那届世界杯的决赛,我愣是没有看成。
某次在一个研讨会上,一位教授给我看了一份材料,那是他们就《刑法》的第八份修正案去征求看守所里的被羁押人意见的汇总。先不说这些意见的成色和价值,光是向在押人员征求意见这个举动本身就让我感慨不已,不由得佩服起这位挂职检察长的学者来。那是黄浦区看守所。
云南昭通和四川交界的金沙江边,有一家绥江县看守所。2001年,我在那里办理过一个杀人案,当事人只有16岁。二审发回重审后我又去见他,发现比以前瘦了,而且面色苍白。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刚刚关完禁闭。原来他在天台上劳动时,看到冤枉他坐牢的承办警察,于是将一盆污水泼了下去。
绥江县城建在山坡上,坡底挨近金沙江的地方是看守所,往坡上走依次是公安局和检察院,法院在靠近山顶的地方,俗称“最高法院”。由于案发地在法院附近的山顶,而小伙子的家在山脚江边的看守所附近,按照时间推算完全不可能有作案的时间。最终,法院在没有查明真凶的情况下宣告这个小伙子无罪。
南方没暖气,冬天阴湿,很不舒服。曾是上海家喻户晓的一个美国人,因为贩卖盗版碟被羁押在上海市看守所。我们见他时,他提出要八床被子,两床用来垫,两床用来盖。问他另外四床呢?他回说,给同监室新交的朋友。
正是这位美国人,在看守所里固执而真诚地维护着自己的权益:他睡觉时不愿意挨着别人,抗议监室过于拥挤;不给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剃须理发,抗议不人道;只能在公共浴室淋浴,抗议隐私被侵犯……用管教的话说,整一个事儿婆。
开庭时,由于他中文不是太好,法庭给他配备了翻译,他又嫌翻译没有译对他的话。庭审开始不久,因为法庭里开着空调供暖,他要求脱衣服,审判长同意了。他先脱去羽绒服,然后脱下毛衣,脱下线衣,一会儿开衫一会儿套衫。最后他用了五分钟脱掉八件衣服。
一次在昆明五华区看守所,会见一个卷入伤害案的小伙子。会见时我说:“没事的时候,胆子不要大;出了事,胆子不要小。”这本是我经常说的口头禅,基本上就是句废话。没想到这小家伙记在了心里,出来后发奋图强,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现在在昆明,律师业务做得风生水起。
那些苦涩的记忆2002年年初,我到上海执业时,浦东新区看守所的会见室还相当人性化:就是一椭圆形的桌子,律师坐这边,当事人坐那边,彼此之间的交流没有任何障碍。倒是提审室被钢栅和铁锁隔开,要想在审讯时刑讯,几乎没有可能。但这一切,在随后几年里,都反过来了。
原来上海的国家安全局看守所,律师会见室里不单铺有地毯,桌子也是三角形的,有圆润的弧边。会见时当事人一角,律师一角,陪同的警员一角,大概就是《无间道》里刘德华替黑社会通风报信的那种房间。当然,这些配置,现在都已成为往事。
依照20年前修订的《看守所条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安排适当劳动。这样一来,实践中就出现两种情况:要么完全没有劳动,每天吃饭、睡觉、学习、放风,闲得蛋疼;要么就是强制或半强制的劳动,既有定额又有任务,有赏有罚。
以前在昆明的某个看守所,见过安排在押人员拣辣子,大的归大小的归小。云南的辣椒很厉害的,不一会儿就鼻涕眼泪一起流,严重的甚至引发皮肤红肿等过敏反应。当然,在多数情况下,我看到的是在押人员剥瓜子敲核桃、裱纸箱糊火柴等低水平重复劳动。在上海某看守所,女监的人还折过花圈用的纸花,这个主意很坏啊!
一次在铁路看守所,办完手续等了半天没见到当事人出来。催了几次,终于听到走廊尽头传来脚步声。一问,说是忙着往要投递的报纸中夹小广告。我问他你们成天就干这个?他说不,只有表现好的时候才轮得上。因为干这个不单轻闲,还可以半天抽一支大前门。
这几年,明显感觉原来宽敞的看守所拥挤了,原来不用排队的也要等了,这意味着什么毋须多言。有些看守所就处理得比较好:比如以前的苏州看守所,警察检察官法官和律师一视同仁,先到先得,后到排队。下午两点开门你要是两点半才到,那就得等几个小时。
徐汇看守所也是这样,关押人员最多的那层楼只有四间提审会见室,经常看到警察和律师一起挥汗如雨地排队,在过道当中走来走去,不时踮起脚尖去问那些吹着空调提审会见的人好了没有,是不是快好了。这种情况已经好几年了,我是个资深急性子,一度不愿接徐汇的案子。
针对这些问题,其实很多看守所都有改进的空间。比如上海第二看守所,囿于客观环境的限制,每层楼有三个房间。然而却只用两间供会见提审,另外一间堆着些破衣烂鞋等杂物。有一次,两个房间都有人了,管教还把人给我提出来,我只好在走廊上站着完成了会见。
最近几年,上海好几家看守所从市中心搬到了郊区,硬件设施大有改观,但是由于设计管理缺乏协调统一,闹出不少冷笑话:比如黄浦和杨浦看守所的会见室里,都有那么一颗红色的按钮,会见结束后按一下,等于通知管敎还押被告人。然后管教就从另一条通道来将人带走。
宝山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里也有这么一个红按钮。但这个按钮却是一个紧急状态按钮。曾经有个律师会见结束后,想当然地按了一下,结果警铃大作,武警、保安、管教都惊动了,律师也受了处分。因为在宝山看守所,还押是要由律师自己将当事人送回去的。
那些淡淡的忧伤入行之初,我曾集中办理过一些法律援助案,当事人基本上都是上诉的死刑犯。这类案子不是毒品就是杀人案,要么抢劫强奸附带杀人。每次接上五六个案子,每个案子有几百块钱的补贴,然后集中去出一趟差,依次到两三家看守所会见,回来后交上辩护词,坐等结果出来,每次大概会有一两件改判。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我正巧到毒品案件高发地云南德宏看守所进行会见。看守所被戒严了两个小时,以便武警将死囚们一个个押上敞篷的军用卡车。这些人刚刚被安排见了自己的家人,吃了几口一大早就做好的正餐(有肉)。我的当事人出来时浑身颤抖,他误以为自己也要被执行了。得知我来自省城昆明,他无论如何不敢相信,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在看守所里见到律师。一审的辩护人是由当地安排的法律援助,没有会见就出庭了。这种情况,在最高法院上收死刑复核权并规定“二审必须开庭”之前,是比较普遍的。
之前,尽管有即使不开庭,法官也必须提讯上诉人的规定,但是往往会有变通的办法来应付,例如会出现由正好路过办理其他案子的同事代劳的情况。这样,裁定书上的法官可能根本就不是死囚见到的法官。谢天谢地,从明年开始,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这种状况有望得到彻底的改变。
在内地,死囚往往受到额外的看管。但在云南边陲,由于毒品案太多,死囚很寻常,也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措施,无非是加一副沉重的镣铐。在西双版纳看守所,我就曾经靠在水泥浇注的乒乓球台上,依次会见了三名坐在石墩上的死囚。
其中一位是上海籍的毒贩,我问他是不是知青的后代,他说不是,就是为了贩毒才去的云南。临走时,他给了我一个号码,希望我帮他通知家人一声:他出事了。回到昆明后我打了电话,没料到他的家人一接电话就问我是不是要钱。我说我是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然后挂了电话。
相对于地方看守所,部队看守所有明显不同的地方:一是在公共道路上几乎从无标识,最多有个信箱号码;二是整体硬件普遍较好;三是管理上有不少随性之处,高兴起来很容易沟通(比如周末等非工作时日会见),不高兴则会完全不理你,而且投诉无门。
北京居庸关长城脚下的某部队看守所,关押的人照例不多,但是却养着很多军犬。这些半兽体形庞大,吼声如雷,一起叫起来更加不得了。跟当事人谈完案子,说起羁押期间的健康,他苦不堪言。说刚进来时经常被这些狗半夜吵醒,搞得成天半梦半醒,几乎神经衰弱。问现在呢,答“习惯了”。
北方的看守所,冬天有暖气,但是也有空气不流通的问题。羁押的人多了,散发出来的气味不是每个人都能忍受的。当然,人的适应力是无穷的,挺过头三天也就习惯了。军方的看守所,有些甚至铺有地暖,一次去见当事人,给他带了一双毛鞋,结果他穿着人字拖就出来了。
说到看守所里的歧视,有说是强奸犯,有说是贪污犯,都有一定道理。但是根据我的经验,最受歧视的要数犯案的警察。随着分类管理的推广,腐败分子受到额外歧视甚至伤害的情况已不多见。但是警察犯事,如果没有人罩着或帮助隐瞒身份,处境将是非常可怕的。
昆明一个派出所所长,因为受贿关在安宁,一开始保密措施做得不错,同监室的人都不知道他是警察。后来不知道怎么传出去了,结果有天晚上睡得正酣,突然被一顿暴打,险些送命。由于跟他同监室的人谁都不承认动过手,结果全被关了禁闭。我再见他时,已经换了看守所。
1999年,因涉嫌杀害自己妻子和同学的云南民警杜培武被判处死刑缓刑执行。次年真凶落网,他的冤案得以澄清。我为在办理杜案中涉嫌刑讯逼供的刑侦支队负责人辩护。考虑到他的安全,公安机关将他羁押在近郊的易门看守所。幸运的是,一到那里,他就碰到一个“老伙计”——由他亲自训练过的一头警犬。有了这条狗护驾,直到最终缓刑释放,他都没有受过任何不测。
上海提篮桥监狱,1930年代建成时,号称远东第一大监狱。从空中看,监狱的构造是一个繁体的“監”字。监狱总医院搬到周浦之前就设在这里。那些生了病但又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人,就羁押在这里,这样,它也充当着临时看守所的功能。
绝食的犯罪嫌疑人会被送到监狱医院羁押,以便通过灌食维持他们的生命。这样,会见他们就必须到监狱医院。于是会见就像探视病人一样,不但显得很不正式,而且哪怕有管教在场,周围也是竖着耳朵的一圈人。
现在,监狱医院已经搬走。作为看守所,提篮桥最大的功能是羁押一审被判处死刑的案犯。他们要在这里呆完从上诉到二审,再从复核到执行死刑或改判的这一整段或长或短的时光。这是一种绝望的等待,时间越长伤害越大,而时间越短则会越显残忍。因此,提篮桥监狱的“严管队”,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
严管队履行着看守所的职责并发挥着看守所与监狱的双重功能。上海死刑的二审案子,都在那里会见或提审。死刑犯与非死刑犯,决不单单是手铐和脚镣的区别,加之所有已判死刑的人聚在一起,那样的氛围和环境,光是想想都足够绝望。所以才叫严管队。
然而,与它的重要性相比,会见和提审的地方却异常狭小。一共只有两个半封闭的小隔间,每间不到两平米。一个小台子,一边坐律师,一边坐死囚,中间没有任何隔断。会见或者提审的对象,不是毒枭就是杀人犯。现在记录这些文字,都会感觉后背凉飕飕的,会见时倒不害怕,因为彼此熟悉了。
说到严管,不同的犯人受到的对待也不相同。一般而言,毒贩和杀人犯就有区别:毒贩戴脚镣就可以了,出来才加上手铐,而杀人犯不但两样都戴,还要在手铐和脚镣间加上链子。这样一来,完全没有办法穿衣服,只好剪开来披在身上。冬天逆光,你首先看见的,就是一团宽布条,稀里哗啦地走过来。
有一次见一个毒贩。他的案子一波三折,消息时好时坏。最后一次见他,出来时不但手铐脚镣齐全,坐下后又被铐在屁股下面的石墩上,头抬不起来。我告诉他法院有了新证据,结果不乐观。还押后我没有马上离开,目送他被押回牢房。突然听到一声凄厉的叫喊:上——路——啦!
在看守所会见,最无奈的事情就是谈到个人问题。有家属希望转告里面的一定会等他,有里面的带话叫外面另找个好的,不一而足。固然,不愿意转述坏消息,但也不喜欢老传甜言蜜语。基本上,遇到类似问题,不是迫在眉睫的,我都是一句话:这事,以后你们当面说。刚出道时,为了一个案子去很远的地方会见。直到现在,我都很难描述那个叫做景东看守所的地方,它似乎是在云南思茅(现在叫普洱)境内。关于那段旅程,我脑海里只清晰地浮现着一个画面:在脏兮兮的卧铺大巴上,随着翻江倒海的颠簸,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雨点,我憧憬着自己未知的前途。
那些恨铁不成钢有的律师,说起来真是无知者无畏。有一次在一家看守所,看到一位女律师在会见自己的当事人,两人一人一个大汉堡,边吃边谈。乍一看很和谐,细想想真是可怕。我的一贯主张,是不应将任何咽得下去的东西带给羁押中的人员,包括水。
当然也有例外,某检察院检讨自己侦办案件时存在的问题,其中一条居然是不该在嫌疑人想喝牛奶的情况下不满足他,甚至拿这事来诱供(因该当事人患有骨质疏松,需要定时摄入牛奶)。吊诡的是,同一个当事人,律师因为在会见时给他喝了自己随身携带的“营养快线”,恰好被驻所检察官看到,写了好几份检查才算交差。
管理好的例子:上海市看守所,尽管他们办理手续还在用手工的方式,但是由于采用的是图书馆的目录检索法,反而科学高效。卡片一出,会见、提审的次数和嫌犯所处阶段、换押时间等等均一目了然。而在中西部一些相对落后的地方,由于强行推广所谓计算机管理,打字犹如刻字,反而更慢。
管理不是太好的例子:北京西城看守所,2003年,这家看守所刚刚在小汤山附近落成,硬件号称达到三星级酒店的标准。然而律师会见室却狭小得难以想象,身处其间竟然有被羁押的感觉。近年来,各地新造的看守所有很多存在同样问题,设计时根本没有考虑律师和嫌犯的权益。
江苏南通的看守所,接待室门上有一张巨幅标语,上书“检察官提醒:超期羁押就是违法”。这话本身没错,问题是它贴在看守所这里,就很耐人寻味了。事实上,几乎没有一家看守所没有一两件甚至更多超期羁押以及变相超押的个案。
超期羁押固然不是看守所造成的,但是毫无疑问,几乎所有的超期羁押都发生在看守所里。曾经有一家看守所的领导跟我说:“你这案子的当事人在我们这里已经关了快三年,再不开庭我要放人了。”我马上附和他:“完全同意你的意见,要不咱今天就干好吗?”
安徽滁州看守所,大门很新,监室很旧,普普通通的水泥地面,这边高那边低,一张大桌子隔着拇指粗的钢栅,对面坐着的当事人是曾连任过三届公安局长的被告。他突然站起来,展示自己被刑讯逼供的细节,又在不大的空间里走来走去,激动得撸衣拂袖。此情此景,今夕何夕,百味杂陈。
还有一次在江苏省看守所见一位正处级干部。还没坐下,他就兴奋地举起一张报纸,执意要读一段给我们听。原来报道上说,中央政法委某书记指示,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不得刑讯逼供云云,兴奋得就像拿着一道宣告无罪的圣旨。
看守所的现状,迫切需要改变,这是没有争议的。但是该怎么改,往什么方向改,是个很大的问题。目前,一些看守所在设立律师会见室的物理阻隔,另外一些则在拆除同样的阻隔。可笑的是,大家都认为自己正在改革。
怎么说呢,有国人的地方就有特权,看守所当然不会例外。承办案件的单位将抓来的人往看守所一交,除了一些简单的要求,比如谁跟谁不能关在一起外。其他都是看守所的权力范围。在上海这样的地方,监室是不是朝南,直接关系到被羁押人整个冬天过得怎么样。
干刑事辩护这行时间长了,会相信性格能够决定人的命运。看守所的环境犹如旅途,很容易暴露人的本性。某些官员得势时趾高气扬、忘乎所以,一旦势败,即刻一泻千里,一蹶不振。
有一次,我打车到宁波看守所。司机很啰嗦,一路上都在问这问那:“你们要去看守所吗,那里面关的可都是坏人呐。”我笑了,告诉他不是那么回事,里面可能也有不少好人。“你看,这满大街上走着的也有不少坏人。”他想了想,说:“你说得对。”
以我个人的经验,总体而言,因为案子而交上的一些当事人朋友,甚至比其他朋友更加牢靠而可信。
我有一个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任何涉嫌犯罪的人,都能够得到有尊严的对待。无论是在看守所里还是在法庭上,他们都是而且只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而受审讯和处罚,而且只受到适当而且必要的惩罚。不会因为他们的出身、信仰、经济状况以及其他一切不可思议的标签而受到不同的对待。
一位负责劳改工作的干部说过: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秘密,我们的监狱就是我们的秘密。这句话似乎还可以稍作补充:我们的看守所也是我们的秘密。周云蓬在歌中唱到: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那么,当然,也不要做中国人的囚犯。
(作者系上海资深刑辩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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