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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克成:我差点成为周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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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8-2012 21:0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许多人出于一片好心,而衷心赞同政府颁布执行《最低工资法》,他们认为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肯定对底层民众有利。但如果他们和我一样,有过一些身无所长、在外流浪的经历,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广州火车站人口密度高 抢劫偷窃犯罪活动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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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差点成为周克华
  最近悍匪周克华被击毙的地方居然也成了旅游景点。但我想,这世界上应该没有一个人愿意让自己成为周克华。而我们社会的制度,也应该是考虑怎样可以最大化防范、减少这类人的出现,而不是相反,出台一些法律制度,把人逼上绝境,让一些人走上周克华这样的不归路。从这角度看,我们对周克华案的反思可能还远远不够。
  2000年当我独身一人来到广州的时候,差点就成了周克华。
  当时我流落街头,身无分文,整天饿得眼睛发绿。如果你体验过真正的饥饿,应该就会相信,一个人在饿到极点的时候,真是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更不要说当时的广州街头,有一些流氓团伙,就是专门在街头寻找这种流浪汉,要你跟着跟着他们去偷偷抢抢的。见到你饿得不行,他们只要一个盒饭就可以收买你,而当你吃了他一个盒饭之后,要不要跟着他们走,恐怕就由不得你了。
  我可以感到庆幸的是,当时自己能保持警惕和清醒,没有接受这种盒饭。而更重要的是,当时的广州并没有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法,让我可以很快就找到一份工作,从而不必继续接受饥饿的考验,从而不必走出那么危险的一步。(2012年9月7日)
  幸好没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法
  周克成(财经评论员)
  许多人出于一片好心,而衷心赞同政府颁布执行《最低工资法》,他们认为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肯定对底层民众有利。但如果他们和我一样,有过一些身无所长、在外流浪的经历,也许就会有不同的看法。
  2000年我刚到广州的时候,虽然已经有18岁,但并没有什么文凭,也没有接受过任何专业的训练,因而非常难找工作。身上本来只有100来块钱,白天找工作被职业介绍所骗走30块,剩下的60多块钱,也在晚上被小偷偷走了。我刚到广州一天,就变成了真正的穷光蛋。而广州对我来说是一座非常陌生的城市,没有亲戚朋友,也联系不上家人。情况最坏,肚子最饿的时候,我甚至想能不能加入当地的黑团伙,和他们一起去干偷偷抢抢的勾当。当时整天在火车站周围逛,能看到许多这样的人。
  但我没走到这一步,许多和我一样身无分文的人也没有走到这一步。这得益于当时实际上比较宽松自由的就业环境。我在广州只流浪了七八天,就找到了一个工作。是在一个洗车场洗车,又脏又累,但有很简单的工作,只要愿吃苦就能做。月工资是250块。这样的工作,在那些“天子骄子”大学生、公务员和普通都市白领看来,是极其糟糕,不可接受的。
  但我清楚记得,找到工作的几个月之内,每当走上广州街头,我都可以昂头挺胸的,感觉非常好,因为见到本地人的白眼,我都可以告诉自己:我是有工作的!这种自豪感是油然而生的,直到许多年过去,那时候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这么一个又脏又累工资又低的工作,怎么能给人以满足感、自豪感呢?因为这是对比出来的。这份工作虽然辛苦,收入低,但我毕竟每天都有饭吃了,不用吃完上顿愁下顿了;晚上有个地方睡觉了——虽然是和许多工友挤在一个小地方,但总算不用躺街头,可以睡个安稳觉了。况且不到三天,就能跟工友借到钱,给家里人报平安,说自己已经有了落脚的地方,还能和村里的朋友吹牛自己总有一天会出头的。想到月底还会有一笔钱拿,真的从心底感到高兴。
  我能体验到这些幸福,皆因我流浪了七八天,饿了七八天,在街头露宿了七八天,被人当乞丐送白眼了七八天。而这样的人,在街上不止我一个,有许多,每天都会产生许许多多。他们和我一样,家境贫寒,出门不大可能带太多的钱,而这点钱,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很容易就被无良中介骗走或在街头被偷走。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也会像我一样,在流浪过一段时间之后,总会找到一份可以让自己安稳下来的工作。
  我在广州的那家洗车场就是如此。我到后不久,就又有很多新的同事加入进来。为什么这么一个洗车场,人员流动这么大呢?因为洗车这个行业,有很简单、只要有力气有耐心就能干的工作(比如拖地、刷轮胎、搽车身),也有很专业、需要多加钻研才能干好的工作(比如打蜡、补胎、贴防爆膜)。而人都有进取之心,几乎所有的工友,都进来一段时间,就要主动去学一门简单的手艺,学到手之后,要么老板加工资,要么自己跳槽到别的洗车场去。
  我在广州、深圳两地洗车多年,收入就不断上涨。月薪从最初的250块到400块、450块、600块,800块,直到最多的时候有上千块。别的工友,有类似经历。我上个月刚和以前的一位工友吃过一顿饭,他以前和我一起洗车,而现在他是一位汽车修理工,收入比以前多多了。而这些修理技能,都是在工作中学回来的。
  很显然,是宽松自由的就业环境给许多底层人员打开了进入城市谋生的大门。2000年左右,广州名义上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是500块左右,假如当地政府严格执行这些标准,那许多像我这样的人恐怕就找不到工作。因为不仅在老板看来,而且从实际情况看,许多人所拥有的劳动技能、劳动力就不值500块。
  若认为严格执法,老板最终会被迫给所有工人支付至少500块的月工资,那肯定会适得其反。因为劳动力上涨了,洗车费就得涨,洗车费上涨,洗车的人必定减少。这样,是有一部分工人的收入会在一开始就有500以上,但更多的人,会连250块的收入都没有。因为在这样的价位上,没有那么多人去洗车,老板也不需要那么多的工人了。
  反观任由工人与老板约定工资数额,倒是真正有利于工人、老板双方的。认为工人天然处于弱势一方,无法和老板谈判,那是一种误解。否则工人们的工资怎么会从250涨到400、600?这显然不是因为最低工资法,也不是因为老板突然良心发现,而是因为工人的劳动技能上升了,他能为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了。
  是为了防止工人跳槽出去,是为了吸引工人跳槽过来,老板们才提高工资的。记住,和工人竞争的不是老板,而是其他工人——看谁更勤快、工作技能更熟练,也看谁愿意接受更低的工资。而老板的竞争对手也不是工人,而是其他老板,他们竞争的是,看谁更能准确判断市场,为工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提供更高的工资。
  今天回想起来,我得庆幸2000年的广州没有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我很可能找不到工作,我很可能继续被饥饿折磨,我很可能在那样的情况下铤而走险,去干偷鸡摸狗的事。所以,我请求那些为底层朋友横眉竖目的人们,先冷静下来想想,真正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法,是否真的有利于他们?想从理论的角度知道执行最低工资法的效果,请看薛兆丰《最低工资法不可取》、《争取福利不宜越俎代庖》、《经济学角度看剥削》等文章。
  (2009年2月18日)
  本文原刊搜狐财经《微观财经》栏目,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必须保持文章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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