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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十八大与政改——三谈谁在践踏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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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18-2012 15:4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薄熙来、十八大与政改——三谈谁在践踏法律尊严
2012年10月11日 10:59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440)
   直面薄熙来案并吸取教训,意味着深化全方位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财新记者 胡舒立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中共中央对薄熙来的处理都是个历史大事件。
  自9月28日中共政治局宣布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初步披露了薄熙来的主要问题之后,全社会都在对此案进行反思。从薄谷开来案、王立军案到薄熙来案,人们已经看到,真正将自己凌驾于法治之上、肆无忌惮践踏法治尊严的人,不仅是薄熙来的家人或亲信,根本就是这位贵为政治局委员的重庆市委书记本人。
  可以期待,薄熙来会在法治轨道上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查处;而在当前,直面薄熙来案并吸取教训,意味着深化全方位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
  中共对薄熙来的处理决定与中共十八大的召开时间同时公之于众,两者显然有相关性。此前的7月23日,就在薄氏被停职审查三个月之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党校讲话中以相当篇幅论述政治体制改革,强调其具“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加以推进”;习近平副主席表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解放思想,毫不动摇地推进改革开放,把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向前进”;此后的9月29日,在九常委集体出席的国庆招待会上,温家宝总理再谈“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体制改革”。显见,随着对薄熙来的审查步步深入,事实触目惊心,本届和下届中央决策层当更为重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薄熙来在位之时,他主政的重庆以“打黑”著称,其口号是“有黑必打”。而其妻薄谷开来成为谋杀犯、“打黑英雄”王立军成为循私枉法者,薄熙来本人也在此案中滥用职权、负有重责。事实显示他们成了最大的黑社会。现实启示人们:薄氏正是通过轰轰烈烈的“打黑”运动化,强化警权并直接控制了警权。
  薄熙来及其妻薄谷开来如此轻易地践踏法律的尊严,凌驾于法律之上,正与其对警权超常的控制力直接相关;后来薄熙来与王立军矛盾公开化后,王身边七名工作人员先后被非法审查,王本人立即被安排“脱警”,都说明警权在当地之强悍,而薄熙来一家与警方的关系绝不是“对我不错”这类个人关系,而是具有组织力的绝对掌控。这种掌控,使薄氏主政的地方权力具备了极权性质,相当危险。
  防止此类事件重演或变相重演,必须防止警权过大,乃至妨碍法治;更需从根本上改变“人大于法”、“权大于法”的制度基础。胡锦涛“7•23讲话”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温家宝“9•29讲话”也重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读来更显深意。在未来通过扎实的民主法治建设,形成对政治权力垂直和水平的制衡,是至为关键的改革。
  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公布的薄熙来的问题,还包括另一项重要内容,即他“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巨额是多少,目前数目不详,常识论当以百千万元计。引人深思的是,此类行为可追溯至他在“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如此算来约在20年间。
  许多人提出,既然薄熙来早在大连市就有问题,为什么未能及早发现?在此,我们从另一角度设问:为什么他担任了“领导职务”,无论是市长、省长,还是书记、部长,便能够拥有了“为他人谋利”的权力;而且不独自己,其妻子薄谷开来也可“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中,企业家或成或败自有市场说话,而在中国的薄熙来案例中,拥有领导职务便成了“租金掌握者”,职务上升则意味着掌握更多的租金,能够源源不绝地为他人谋利进而为自己分利。
  早在20多年前,经济学家们就提出转轨经济中的“寻租现象”正是腐败的根源,其原因在于新旧体制交错时期,某些领域和部门或某些官员的权力过于集中,政府通过干预和管制经济制造了“租金”,自己也就成了寻租者。而解决之道就是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当前,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而官员的寻租行为也花样翻新、蔓延扩大。改革最迫切、最困难也非改不可的内容,就包括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亦即减少“设租机会”。
  说到底,具体贪腐事件发生,往往有多重原因,薄熙来事件也不例外。但是,通过全方位地深化改革,减少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权力,铲除寻租土壤,使掌权者不想、不敢也不能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利”,当为治理贪腐的治本之策。
  薄熙来事件公布后,有些人在振奋之余又觉无奈,抱怨制度如此,难有作为。薄案爆发的偶然性,更使人加重此想。应当看到,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的确是个长过程,但正因为此,改革必须只争朝夕,不宜再拖延。此外,有一项措施标本兼治,立可生效,这就是让新闻媒体尽其职责,加强舆论监督。
  试想,如果薄熙来从当大连市长时起,就能被置于舆论监督的聚光灯下,如果媒体对官员的监督批评成为常态,也许更严重的问题就会少发生、不发生。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部分,关系到改革开放与反腐防腐的大局,而且在当下就可以付诸实施。薄熙来案损失重大,真正吸取教训就应尽快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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