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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录像带比总统的录音带更需要保密?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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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4-2009 01:15: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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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链接:http://yanghengjun.blog.hexun.com/29733509_d.html



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后,网民激动了,对于晋宁县司法部门提出的解释,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一个网民相信。云南省宣传部决定组织网友前往现场调查,这些网友到那里后,过了一把领导人到下面视察时享受到的“待遇”:窗明几净的现场,参观,照相,听取汇报,再听取汇报……



一个尚未判定的司法案子竟然由云南省委宣传部门出面组织网友参入调查,估计是有些人认为这只是一个“宣传”的问题?大概以为这些网友转一圈后,回去各写一篇博客文章或者在论坛发一个帖子,网上就再也没有象去年打虎网友那样不依不饶了。



但很显然,即便这些网友中有些人的身份受到质疑,但总体来说,这些网民比领导要难对付多了。在走马观花和好几次“被汇报”之后,他们中的一些提出要求见见当事人,要求看一下现场的录像带。结果,被拒绝了。理由是这些东西只能司法调查中使用。



这时网友就突然清醒了,不过,好像还没有质问:既然这些只能等待司法调查,那么组织我们这些网友来干啥?宣传部的业余宣传员?再进一步追问,既然司法调查还没有结果,宣传部在这个司法调查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他们的立场是什么?



我想录像带还是有的,否则,那个监狱就有问题了,现在连吃饭和拉尿的地方,以及神州大地的街头巷尾都布满了摄像头,监狱这种最需要保持和谐的地方难道不安装?在场公安的话也间接证实有隐藏的摄像头,只不过,人家说这摄像头的位置要保密。



如果有录像带,大家看看不就一切清楚了?可是,人家还是一口拒绝了。摄像头的位置都需要保密,录像带自然非机密莫属,只有司法部门能够查看。可问题是,他们就是司法部门啊,或者说,主管司法部门和主管这个监狱的领导都是同一个人啊(政法委),你让他如何调查自己?



还记得上海那次袭警事件后,群众呼声最高的是要求公布当时的录像带,最后迫于压力,录像带好像向法庭半公开了,可是,却是经过删减的。估计那也是公安部门的机密,只有司法部门可以看。或者连司法部门都不能看?



我真是无话可说,中国的事,往往让人无语。最近我常常拿美国来说事,说多了,我都脸红。不过,让人深感欣慰的是,我们现在出现的各种乱七八糟的恶性突发事件,几乎都能够在世界各国甚至美国的历史上找到类似的。我为什么感到欣慰?因为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偏离人类正确的方向太远,只不过在步人家的后尘,那么人家现在很多问题都解决了,我们今后不是也有可能解决?所以我不用太杞人忧天,我们的问题也会解决的……



果真如此吗?我们也有美国历史上出现过的毒食品、矿工死亡事件、不受限制的警察等等,可是,我们却和人家选择了完全不同的解决办法,或者说我们既不愿意学习人家的解决办法,也还没有找到自己的解决办法。于是,那些突发的恶性事件不但无法解决,而且一次又一次重复,而且每一次都比前一次更加邪门,更加让我们绝望。



说起晋宁公安局的录像带,我想起了美国白宫的录音带……



总统尼克松准备参加连任竞选的时候,他手下一帮喽啰为了干出点成绩,“舔尼克松的屁沟”,好让总统“很激动”,结果竟然偷偷派遣二杆子特工进入对手的水门公寓搞窃听,被联邦调查局抓了。这本来是一件小事,也不至于危害总统的声望。可问题出在尼克松在后来知道水门窃听后开始使用总统的权力掩盖事实真相,而且不得不用更多谎言掩盖前面的谎言,越陷越深。



直到有一天,独立检察官发现白宫安装了录音机,凡是有总统在的场合,那些录音机自动开启,录下全部的会议记录和平时的对话。独立检察官于是决定要总统交出录音带,要听听总统在水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后来的事情实在太激动人心了,而且三言两语说不清(强烈推荐林达的《总统是靠不住的》),本来,无论是独立检察官还是法官,他们的职位级别要是对应到行政部门,几乎都比总统相差了七八级,根本没有办法比。他们竟然要调白宫里总统所有的开会和谈话的录音带?



难怪,尼克松总统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理由很简单: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我想,这个理由也够充分的了,总统的会议和谈话记录,当然是绝密的,而且当时正是越战的艰难时期,可以说总统的每一次谈话都有可能牵涉到国家安危的绝对机密,怎么能够交出去?当然最重要的是,尼克松很清楚,那些录音带里,有他指使手下如何用钱收买人,以及如何去作伪证的对话。如果交出去,他就完蛋了。



于是,一场独立的司法调查和美国总统之间的缠斗开始了,总统解除了独立检察官的职务,也暗中商讨要销毁这几百盘录音带(最后没有人敢销毁,因为大家心里都明白,如果销毁,比内容曝光更加严重),甚至在最后一段时间,尼克松的总管黑格将军暗中调集军队挺进华盛顿,准备保卫白宫。



只是,和尼克松对抗的只不过是几个挟《美国宪法》的独立检察官和法官,以及民选的国会,还有就是由十几个普通美国民众(随意抽签形式挑选的)组成的大陪审团。在这场总统和法律的斗争中,出现了法官只身一人前往白宫,给总统送传票,威胁总统的事,而且在白宫继续抵制独立的司法对他的调查的时候,法官宣称,不排除派人到白宫逮捕总统。



这实在是荒唐,世界上最强大的总统,竟然被“自己手下的”小法官威胁,在最后挣扎的阶段,尼克松使用手段解除了独立检察官的职务,然而,他却无法解散大陪审团——这些被随机抽签选上来的普通美国民众,他们的决定是至高无上的。正是在十几位美国普通民众的支持下,这个案子最终送到最高法院。最后,由总统任命的最高法院法官们作出判决:尼克松必须立即交出所有的录音带。



交出录影带的同时,尼克松总统宣布辞职,因为那录音带证明他违宪,而且也违法,他不辞职,就会被国会弹劾,被司法部门逮捕。



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一定要尼克松交出录音带,美国法院难道一点都不顾及美国的最高国家机密?其实,没有人不担心美国的国家机密。然而,任何国家机密,都不应该高过《美国宪法》,如果一定要在两者之间选择一个誓死保卫的话,美国人宁肯保护宪法而不是作为总统谈话的最高绝密。



现在让我们回到云南省晋宁县的总统们——原谅我口误。我想说的是,云南一个小县城的监狱里发生了嫌疑犯死亡事件,既然家属和网友质疑,那么就应该弄个水落石出。在目前没有司法独立的情况下,公布录像带无疑是平息民愤的最好办法,可是他们偏偏不公布,还说什么规定和机密。



我想知道,晋宁县一个监狱的录像带是什么级别的机密:机密、秘密还是绝密,或者国家最高绝密?又是由谁决定的?如果我们的人大代表没有美国国会那样的听证,那么谁能够制衡这些掌握了绝对权力的同属于同一个领导的行政和司法?如果网友们无法看到那些录像带,那么,那些录像带到底谁能够看到?或者,监狱会以这是国家机密,不给任何人看?又或者秘密销毁?



在任何国家的监狱,即使现在在西方国家的一些监狱里,都有可能出现嫌疑犯或者犯人突然死亡的事件,而且即便这个死亡事件是警察行为不当引起的,甚至是警察的蓄意谋杀,那么只要按照法律处理,都不应该是一场非常大的危机,毕竟警察也是人,也会犯错误(注意,我这里并不是说晋宁县监狱的警察打死人),警察犯错误或者犯罪了,依法处理就可以了。



然而,如果某个嫌疑犯或者犯人死在监狱中,是因为警察过失而死,或者只不过是被同监室的狱友所害,可是作为国家执法部门的公权力机关却不去调查,而是掩盖事实,那事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或者我再说清楚一点:警察杀人只不过是普通的刑事犯罪,而警察杀人后作为公权力的机关参与掩盖罪行则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滔天大罪!公权力出面掩盖罪行的行为是把公民的个人对个人的行为立即上升到公民对国家公权力的行为。甚至可以这样说,只要一位嫌疑犯死在监狱,不管是否警察所谓,只要警察机关阻扰事件真相曝光,无法给民众一个交代,那么这就是一场严重的危机,不是民众是否信任警察的危机,而是进一步上升到民众对这个国家的信任。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就在今天,我从报纸上看到“躲猫猫”的新闻的同时,我看到四川某地一位年轻的户籍警察在身中歹徒两刀后继续追凶,英勇牺牲,当时我眼睛都湿润了。我知道,当今这样的好警察不在少数,可是,这样的好警察再多,也经不起一起“躲猫猫”这样事件的折腾,如果宣传部门要想制造舆论引导,如果公安部门要加强公关工作,应该从根本上增强民众的信心,立即组织相对独立的调查小组主导调查,公布全部过程(这种调查过程公布不会损害任何机密,没有任何必要隐瞒!别拿自己贪污腐败和无能当国家机密!)。



记住,民众不再相信不受监督的权力,中国的权力部门如果真想得到民众的理解和信任,必须让权力得到制衡和监督,必须尽快成立类似独立的调查机构,对涉及司法部门的违法犯罪事件进行调查。



美国总统尼克松为了维护宪法不得不交出了录音带,失去了总统宝座。我想知道晋宁县一个监狱的录像带什么时候交出来?会不会有人为了一个监狱长的宝座,而置网民呼吁于不顾,践踏宪法?



杨恒均 200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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