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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称遭重庆专案组警察逼迫后陷害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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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25-2012 21:40: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龚刚模称遭重庆专案组警察逼迫后陷害李庄
2012年11月25日02:19  新京报 评论(29009人参与)
昨天中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云飞(从右至左)在约谈后留影。王誓华律师供图
  新京报讯 (记者 邢世伟)昨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针对近日李庄等人向最高检递交信访材料一事,最高检方面表示将按照程序办理。

  记者了解到,11月15日,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最高检寄出了  
视频:李庄等人递交材料控告警员涉嫌徇私枉法
来源:CCTV国际频道 李庄的控告书,一同寄出的还有相关音频、视频共7套。在控告书中,龚刚模称,“所谓李庄作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他们让我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李庄向最高检寄出了控告书已经得到最高检方面的回应。最高检方面透露,11月23日上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刚模之兄)到最高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递交了信访材料。

  对于此次递交材料过程中的细节,最高检方面并未对外界透露。对此信访材料,最高检方面表示,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 新闻背景

  重庆法院两年前认定李庄伪造证据

  2009年11月,时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重庆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

  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后,踏上为自己申诉之路。

(原标题:最高检:李庄案信访材料将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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