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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网络舆论监督与公民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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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5-10-2009 07:5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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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来源:[<a target=_blank target="_blank" href="http://weinan-blog.spaces.live.com/blog/cns%21899D3B1C8BD6E20C%21165.entry">http://weinan-blog.spaces.live.com/blog/cns!899D3B1C8BD6E20C!165.entry[</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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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008年5月21日,网友“安心”发表了题为《现场直播:全搜索捉鬼行动,谁在住救灾专用帐篷?》,引发全国网友对普通存在的挪用救灾用品一事的抨击。
  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瓮安县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引发网友们的广泛热议。到7月1日晚贵州省人民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又催生了一个网络新名词:俯卧撑。
  2008年10月30日,“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的言论一石惊起千层浪,让网友人肉搜索出猥亵女童当事人深圳海事局官员林嘉祥的身份,导致此人的下台。
  2008年11月26日,网友“魑魅魍魉2009”网上公布了地铁上捡到的有关温州、江西新余官员赴北美考察团的详细清单。使得假考察、真旅游的惯例震惊国人。
  2008年12月,“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起于言止于烟,被网民人肉搜索。最终因“发表不当言论”和“公款购买高档香烟奢侈消费行为”等原因被免职。
  2009年2月13日,警方称云南某看守所中某男子因躲猫猫意外死亡,一时之间“躲猫猫”一词红遍神州。官方组织由网友组成的调查委员会,也是一种好开端。
  2009年5月7日晚,杭州一纨绔子弟飙车撞死一青年,由于其态度恶劣及交警部门的为之开脱,引发了人肉搜索及全国网友的大声讨等一系统网络突出性事件。


[<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isso.com.cn/article/newimage/2009/5/9/2009-5-9-050-1.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isso.com.cn/article/newimage/2009/5/9/2009-5-9-050-1.jpg" border="0" onload="con_resize(this);">[</a>
[<div style="display: none;">外部图片: http://www.isso.com.cn/article/newimage/2009/5/9/2009-5-9-05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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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的这些事件,就是在过去的一年内,发生在我们天天接触的互联网上,是互联网舆论监督结出的累累硕果。

  浙江自古就是江南富庶之地,也是一片祥和之地,同时浙江人也比较聪明,很少会有广大的群众不明真相,并且被一小撮不法分子给怂恿与挑动。即便是在网上,虽然浙江的互联网普及程序相当之高,可是几乎也没看到过什么能轰动全国的网络大事件出来。
  不过,省城杭州带头,为了防范于未然,在今年的五月一日颁布了《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其中博客、论坛、网游及即时通讯软件用户需要采用实名制(即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不得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不得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等条款,已经明显与本文第一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抵触,当下行政机构及官员们权力犯规的问题比比皆是,可是在传统的民意传递渠道形同虚设的前提下,却还要想尽方法限制公民仅剩的那么一丁点权利。
    “恶意”、“人身攻击”、“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危害”,这些直接涉及要处罚或处理的内容,都没有相对明细的界定,这其实是在赋予相关行政部门极大的自由裁量空间,这不符合现代法治约束监督政府权力的精神。
  你如果发布俯卧撑、躲猫猫事件的相关内容,可能你就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罪孽深重。你若发布或人肉搜索林官人、周至尊的,就可能是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并且是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搞不好,甚至还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等罪名等着你。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isso.com.cn/article/newimage/2009/5/9/2009-5-9-050-2.jpg" target="_blank">[<img src="http://www.isso.com.cn/article/newimage/2009/5/9/2009-5-9-050-2.jpg" border="0" onload="con_resize(this);">[</a>
[<div style="display: none;">外部图片: http://www.isso.com.cn/article/newimage/2009/5/9/2009-5-9-050-2.jpg
[</div>
[</p>  灵宝跨省追捕发贴者一事曝光后,新华网上有篇转自《中国青年报》的社评:对于公众的批评,如果政府部门和官员不能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而是报以抓捕、关押等行为进行报复,那么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王帅们之所以难以被宽容,正是因为某些地方政府对于公众批评的态度不够宽容和理性,处理方式依然是“防”大于“疏”,动辄上升到政府“名声”、“颜面”的高度,加以“打击”。殊不知,宽容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尺,是一种自信的表现。如果灵宝当地政府自信在征地事件中没有过错,那又何惧批评?即使认为批评不当,也完全可以开诚布公,将事情详情公之于众,又为何遮遮掩掩、避重就轻呢?
    本次杭州市为了一桩看似很简单的撞车事件而爆发的可能是浙江省最为严重之一的网络事件,说到底就是杭州的网民们的各种不满情绪通过这个事情给爆发出来了,至于到底是什么不满情绪呢?有可能是对有钱有势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这个社会现象,有可能是对长期纵横各大论坛博客及文章评论系统的河蟹,也有可能是因为五月一日起执行的那个条例,或者还有更多、更多……
  当一个国家的公民,需要对其在互联网的言论加上以下也许是调侃性的附注,岂非整个国家与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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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幼儿院老师、院长、院党委书记、小中大学班主任、校长、校党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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