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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曝料称,邓玉娇案在本月16日开庭。为了证实此消息,我在今日下午登陆了巴东县人民法院网。http://bdxfy.chinacourt.org/。该网的公告栏中,并没有发布邓玉娇案开庭消息。
我拨打了巴东县人民法院的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问我是哪里的?我回答是北京的律师,想申请旁听邓玉娇案。他说不知道开庭之事。我问了刑事审判庭电话号码后,再给刑事审判庭打了电话,可打了多次也没有人接听,当时还不到下班时间。
有网友问我,邓玉娇案是否属于公开审理?我解释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除了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案件外,其他案件都必须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提前三天进行公告。
依巴东公安和检察院说法,这起案件是因异性洗浴服务发生争吵而引起,案件似乎与个人隐私没什么关系。但我以为,司法机关仍然会以“异性洗浴”涉及个人隐私为由,而作出不公开开庭审理决定。对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是不允许任何人员去旁听。
邓玉娇案引起了全国关注,如公开开庭审理,就会有大批人员前往旁听,巴东方面又会如临大敌。据此分析,邓玉娇案很可能会不公开开庭审理。
据媒体报道,巴东县人民检察院是在6月5日向巴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最长审限是一个半月。虽然还有一个月之久的审限,但由于巴东方面想尽快了结案件,以减少来自社会各界的压力,在下个星期开庭审理完全有可能。
巴东公安认为邓玉娇患有抑郁症,将她送进医院进行强制观察治疗,但一直不给她做司法鉴定。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汪、刘律师也没有为邓玉娇申请司法鉴定。现案件起诉到了法院,不知两位律师是否会申请司法鉴定?
我以为,不论司法鉴定的结果如何,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考虑,是应该申请做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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