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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朋友名誉受损扎伤博主“钱烈宪”
2009/06/12 16:14 来源:法制晚报 付中崔光同
本报讯 著名博主“钱烈宪”被扎案有了新进展。记者今日获悉,杨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2月14日下午4时许,杨春在朝阳区万达广场单向街书店二层男厕所内,持刀将徐来(博主“钱烈宪”)的腹部扎伤,经鉴定为重伤。
起诉中称,被扎伤的徐来是京城一家报社的编辑。杨春认为其发表的一条消息有损朋友的名誉,故将其扎伤。今年2月20日,杨春在江苏省苏州市被抓获。
据悉,33岁的杨春曾因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6年4月刑满释放。
公诉机关认为,杨春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责。杨春刑法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次犯罪,故应当从重处罚。
个人资料
徐来(钱烈宪),江苏人,博客“钱烈宪要发言”的主人。曾供职于京沪多家媒体,担任记者、编辑、评论员。作品曾获第三十届香港青年文学奖小说高级组冠军。最新作品《想象中的动物》。
“钱烈宪要发言”是个人气指数很高的博客。
http://fzwb.ynet.com/article.jsp?oid=52954820
另外一名凶手跑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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