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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铅笔经济研究社 admin
20060515-172917_85761感谢: 浊世浮云 的供稿.
最近下载了几年前的一个《一虎一席谈》,谈关于价格管制的一集。陕西省汉中物价局因为面皮涨价而决定实行物价管制,而社科院研究员曹建海的态度很有意思,我这里引用他的原话:‘我批评了前面观众“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态度,指出面皮对汉中之外的人也许不重要,但对于汉中人来说是早餐离不开的食品,特别是对于那些急着上班或送孩子上学的市民来说,要求他们都在自己家里做饭是不现实的。这样关系民生的东西出了物价问题,政府介入成本公开是非常得体的事情。如果借老百姓离不开面皮而提价,跟敲诈勒索有什么区别?这个时候老百姓需要政府介入,政府不关心民生我们还要政府干什么?至于面皮经营者的辛苦,我说辛苦不能与暴利直接挂钩!作为劳动人民,我们不能学那些奸商、贪官、特权阶层,要靠自己的劳动挣有道德、有良心的钱。至于作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产业,我强调产业发展决不可以建立在损害民生的基础上。对于损害民生的产业我们不仅不能鼓励,而应坚决铲除。’
尽管曹建海先生的话里有很多问题,但是我在这里只想说一点。他的观点简而言之就是:当少部分人的利益与大多数人利益冲突时,政府要介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这里不谈价格的作用与否定价格的结果,我想提两个问题:涨价犯法吗?曹先生没说,而另一位在场嘉宾叶檀女士却明确指出,这次事件中没有任商家何联合串通的迹象,所以不会违反价格法。而以我看曹建海先生说的是可能是他对涨价的看法。既然没违法,那涨价是不是一个人应有的权利?当然是!
这样就又有了两个问题,大多数人是否有权力去随意侵害少数人应有的权利?另外这次是这位卖面皮的可怜摊主,下次是谁呢?
第一个问题是一个民主的问题,弗里德曼先生就说过:‘我不相信民主,因为当大多数人决定消灭点占少数的人的时候也是民主啊!’少数服从多数不过是以多欺少的褒义罢了,所以对于社会而言,最重要的核心是保护私人的权利不受侵害。而关于第二个问题,我想起了慈禧全传里的一个故事:
‘慈禧与光绪双双宾天,袁世凯被满族贵族猜忌,被贬回河南老家养‘足疾’。过了半年形式稳定下来之后,不但杀袁世凯的时机已经一去而永不再返,也没有人想杀袁世凯,如果说有,怕也仅仅只是隆裕太后一个人。而微妙的是,人人能说袁世凯可杀,唯独隆裕太后不能,如果他说袁世凯该杀,满朝都会申救,因为张之洞说的再透彻不过了,不能让太后杀大臣!一杀开头,人人可为袁世凯之续,是故救袁世凯即等于自保。’
官员们保护的是他们的生存权,我们在这里谈的是每个人的议价权。有些人认为自己占了便宜,反正倒霉的是那个卖面皮的。嘿嘿,政府今天找了个软柿子捏,下次呢,你怎么肯定下一次他不代表大多数人民否定您的权利?我们每个人实际都是在卖某样东西,随便举个例子,学校卖教育,医院卖医术,农民卖农产品,而我们每个上班族卖的是我们的知识,劳力,技术。换句话说,我们每个人在一个社会里都有当少数派的时候。所以当汉中物价局把黑手伸向那可怜的面皮摊主时,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去救他,因为救他就是救自己!
PS:实际按照曹先生的意思,关系到大众利益的利益的东西政府就该跳出来,嘿嘿,实际上所有公务员的工资都是我们全国人民的血汗银子。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咱们的翰林曹建海先生敢去带头减少他们社科院的工资吗?不过,他可能跟天下所有卖东西的人一样,觉得自己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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