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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天津检察官被逼上访看天津的司法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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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8-2009 08:2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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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26年,作为一名检察官深知百姓遇到冤案,想讨个公正万分的艰难。

但让人想不到的是,作为一个执法者遇到冤案,同样也讨不到公正。今天我怀着万分沉重的心情在网上公布我未成年女儿惨遭绑架,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利用职权权钱交易、枉法裁判的真实情况以及两年来艰难申诉的历程。希望能引起全国人民和中央领导的关注。

一、案件经过以及审理情况

2006年5月8日晚上7点多钟,罪犯韩伟、张秀全(累犯)窜到天津市河西区澳光大厦楼道内我家门口,对我女儿实施绑架犯罪,我报案后***机关很快侦破,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以绑架罪未遂对二罪犯提起公诉,一审天津市河西区法院以绑架中止定案,对二罪犯判刑8年。面对判决书中认定绑架中止的错判,考虑到照顾因绑架生病的孩子,(孩子经天津市医学专家鉴定确诊为:心因性精神障碍,建议休学。)我没有申诉,也没有提起经济赔偿。但罪犯上诉后,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法官吴某某与罪犯辩护人天津市高法退休干部吕某某、罪犯妻子串通一气,以钱买刑,将绑架罪无端改判到3年。一切判案过程都是在暗中违规操作,未将判决结果通知我们,故意违反法律规定程序,直到我夫妇遭到了罪犯妻子等人的殴打报复后,方才知道改判的结果。

二、艰难申诉历程

2007年5月21日,也就是改判刑期两月以后,罪犯妻子等人设计殴打报复我夫妇,在众目睽睽之下出此狂言:“我有钱,花10万就能把绑架罪改判到3年,吴某某说了杀死你们20万也能保命”(吴某某系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此案审判长),我夫妇惨遭殴打遍体鳞伤。于是在2007年5月28日,我到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申诉,本想依法能得到公正解决。二分院控申处经过近两个月的认真审查,最后拿出抗诉意见交检委会决定,但是二分院拖延7个月之久,最后在2007年12月17日,给我们下达了,“不予抗诉,维持原判”的通知书。这么明显的错案,二分院领导因为和罪犯妻子有亲属关系就可以明目张胆的做出违法决定。2007年12月17日我接到不予抗诉通知后,又立即向天津市检察院提起申诉,天津市检察院又拖延一年之久,于2008年12月15日给我们下达了抗诉通知书,我以为市检察院虽拖延办案时间,但如果能公正执法对我们受害人也是一种安慰。但实际上是罪犯妻子早已花钱买通相关人员,于2008年11月把罪犯应10年以上绑架罪的刑期,关押不到两年半就提前释放逍遥法外。只有我们受害人蒙在鼓里。直到2009年3月4日罪犯再次扬言报复,我才得知罪犯早已逍遥法外。我在向检察院申诉的同时,也先后多次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等相关单位进行申诉、如实反映情况,实际上法院、检察院两家联手明知判决错误就是不予公正审理。(罪犯韩伟释放后现在每天在其教育局的商店门前公开辱骂,并扬言对我全家进行报复,气焰十分嚣张)。

我是一个在基层检察院工作了26年的检察官,当孩子惨遭绑架后,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实际上罪犯家属早已花钱买通相关人员,检察院、法院两家联手故意拖延办案期限,期骗受害人,让受害人流血再流泪。表面抗诉,罪犯却早在抗诉之前放出。这实际上就是玩弄法律于股掌之间。绑架罪应判10年以上,罪犯关押不到两年半就能提前释放逍遥法外,这就充分说明天津市司法机关以钱定法、权钱交易到了非常严重的腐败程度。

二年来我多次向天津市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进行申诉,相关领导设置重重阻力,法院、检察院明知判决有错就是不予公正解决,所以至今没有任何结果。在天津作为一名检察官都申诉无门,处处碰壁,更何况天津的百姓就更没有讲公理的地方了。中央对天津市政法委***宋平顺、检察长李宝金的查处,并没有震慑天津的腐败分子,他们仍然利用职权权钱交易、枉法裁判。天津和北京近在咫尺,天津的法官就明着跟党中央对着干,这么明显的错案,就是不予公正解决。长此以往生活在天津的百姓还能得到平安的生活吗?

我作为检察官,亲眼目睹了法官与辩护人、罪犯家属串通以钱买刑、枉法裁判的事实。亲身经历了艰难的申诉历程。亲身感受了天津百姓走投无路进京上访居全国首位的真实原因。网上公布以上事实,盼望能得到广大网民正义的帮助,更盼望引起全社会人民的共同关注。同时更万分盼望能得到中央领导人的关注。

盼望您能联系我,期盼能借助贵平台来揭露天津司法腐败的真实情况。

电话:022-85920699

邮箱:fuzi_0008@163.com

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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