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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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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5-2009 08:5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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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Wednesday, June 24, 2009 at 2:35 pm

他们不仅相信舆论有资格绕过法律,有权力未审先判,有义务替弱者说话,他们还相信舆论有能力判断谁是强者和谁是弱者。

网络陪审团追求的是最大戏剧效果

薛兆丰
2009年6月24日

读了若干围绕我的“邓玉娇案的重点和盲点”所展开的讨论。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由于情况非常“特殊”,所以应该放过“重点”(即防卫是否过当和量刑是否适当的问题),同时放大“盲点”(即谁是强者谁是弱者的问题)。这恰恰就是我感到忧虑而作出批评的现象。

舆论应该监督侦讯以公正的方式进行,但不应该主导甚至代替侦讯。舆论诉求的应该是公正的处理,而不是未审先判的权力。有些人说他们认为网络陪审团就是更理性,他们就是有资格判断谁是谁非,他们要的就是对弱者有利的结果。那么,我的回答是:那也未尝不可,但那不公正,那不是法治。

就案情而言,任何发生在警察接管现场后的事情,都不能改变案件的第一个重点,即邓贵大是否企图强奸和邓玉娇防卫是否过当的问题。对此,我认为仍然存在以下疑点。注意,是疑点而不是判定。

疑点一,证据被销毁了吗?据说证据全被销毁了。但什么证据被销毁了?当然,可以有很多了,包括那条据说被黄德智摸过的内裤。但是,黄德智摸内裤是在一间房间,邓贵大被刺则是在另外一间有多人在场的房间。场景、气氛、当事人的动机,可能都已经改变了。要以这条内裤来证明邓贵大(而不是黄德智)对邓玉娇有强奸的意图,我看不到充分且不容怀疑的力度。何况,不管有多少证据被销毁了,最重要的证据——证人们——还没有被销毁。事件的定性,完全取决于当时大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气氛是什么。所以,认定“证据已经被销毁所以无论如何邓玉娇都应该无罪”的推理不够有力。

疑点二,邓贵大想强奸邓玉娇吗?有两个问题。第一,色情服务都是分门别类标价的,色情场所也有其规矩。邓贵大当然极有可能想在这样的场所充一下老大,但不能说他完全不明白底线的(虽喝了酒)——那是人家做生意的地方。用钱拍打邓玉娇,可能恰恰说明他当时的目的更主要的是在充老大,想羞辱对方,或替黄德贵撑腰,逼邓玉娇性交易,而不是逼她性交。如果要否定这种可能,并证明另外一种可能,即邓贵大想当着大家的面完成强奸,这需要一定的想像力或其他证据的支持。第二,邓玉娇是黄德智先看上的。见朋友遭到他自己看上的女人的拒绝,便自己冲上去,当着其他人的面把她强奸了,这种可能性也需要想像力。

疑点三,称邓玉娇患有精神病是迫害她的手段吗?有人说称邓玉娇有精神病是为了掩盖案发地点是色情场所的事实。这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得把所有雄风员工和顾客都说成有精神病才能达到这个目的。那个地方是否色情场所,没有多少人怀疑,也从来不是争论的焦点。当然有人想说得轻一点,但加害邓玉娇一个人,基本上达不到这个目的。相反,精神病是为邓玉娇开脱的极好的理由。为什么被炒律师和网络陪审团拒斥精神病理由?有人解释说,他们更喜欢“烈女”的角色,而精神病则削弱了戏剧性。

疑点四,邓爷爷和被炒律师谁更为邓玉娇的个人利益着想?邓爷爷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邓贵大没有性侵犯,邓玉娇是因为精神病才杀人,而事后第一件事就是治病。这是邓爷爷通过南都给公众传递的明确信息,而可能也是他们家一开始就定下的原则和策略,而甚至有可能的是,他们家确实也真的想保持诚实,以致真实情况就如邓爷爷所言。不管怎样,这种定性在实际上顾全了很多方面的利益:邓贵大留了较好的名声,邓玉娇留了清白也脱了罪,一切都是“病”和“醉”的错,邓家也对死者家人作了道歉。我认为邓爷爷是非常冷静、务实和老练的。相反,以被炒律师为首的网络陪审团,则给我另外一种印象:他们早就有了自己心仪的剧本,以致置案情的重点于不顾,甚至置委托人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他们只知道追求戏剧效果的最大化——弱者越无辜越好,强者越恶毒越好,公众的呼叫声越大越好。

在邓玉娇事件中,人们为舆论影响甚至取代法律而欢呼。他们不仅相信舆论有资格绕过法律,有权力未审先判,有义务替弱者说话,他们还相信舆论(网络陪审团或山寨陪审团)有能力判断谁是强者和谁是弱者。这种自负的道德勇气,令我想起美国电视连续剧CSI中犯罪现场调查专家Gil Grissom的警句(视频见这里)。当实习生问他为什么要干这一行时,他回答:“因为死者不能替自己说话(Because the dead can’t speak for themselves.)。”

相关阅读:

   1. 邓玉娇案的重点和盲点
   2. Gil Grissom at Wiki
   3. 邓玉娇事件(维基百科)
   4. 《南方都市报》2009年6月17日报道:“邓玉娇爷爷:孙女说没被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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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6-26-2009 03:04:05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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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兆丰真是个狗东西。

【 在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Posted on Wednesday, June 24, 2009 at 2:35 pm
: 他们不仅相信舆论有资格绕过法律,有权力未审先判,有义务替弱者说话,他们还相信舆论有能力判断谁是强者和谁是弱者。
: 网络陪审团追求的是最大戏剧效果
: 薛兆丰
: 2009年6月24日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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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6-26-2009 03:24:54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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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到的底线的一篇文章

【 在 bdzs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 发信站: 一路BBS (Thu Jun 25 12:51:51 2009), 本站(yilu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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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sted on Wednesday, June 24, 2009 at 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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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不仅相信舆论有资格绕过法律,有权力未审先判,有义务替弱者说话,他们还相信舆论有能力判断谁是强者和谁是弱者。
:
: 网络陪审团追求的是最大戏剧效果
:
: 薛兆丰
: 200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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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了若干围绕我的“邓玉娇案的重点和盲点”所展开的讨论。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由于情况非常“特殊”,所以应该放过“重点”(即防卫是否过当和量刑是否适当的问题),同时放大“盲点”(即谁是强者谁是弱者的问题)。这恰恰就是我感到忧虑而作出批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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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舆论应该监督侦讯以公正的方式进行,但不应该主导甚至代替侦讯。舆论诉求的应该是公正的处理,而不是未审先判的权力。有些人说他们认为网络陪审团就是更理性,他们就是有资格判断谁是谁非,他们要的就是对弱者有利的结果。那么,我的回答是:那也未尝不可,但那不公正,那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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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案情而言,任何发生在警察接管现场后的事情,都不能改变案件的第一个重点,即邓贵大是否企图强奸和邓玉娇防卫是否过当的问题。对此,我认为仍然存在以下疑点。注意,是疑点而不是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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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点一,证据被销毁了吗?据说证据全被销毁了。但什么证据被销毁了?当然,可以有很多了,包括那条据说被黄德智摸过的内裤。但是,黄德智摸内裤是在一间房间,邓贵大被刺则是在另外一间有多人在场的房间。场景、气氛、当事人的动机,可能都已经改变了。要以这条内裤来证明邓贵大(而不是黄德智)对邓玉娇有强奸的意图,我看不到充分且不容怀疑的力度。何况,不管有多少证据被销毁了,最重要的证据——证人们——还没有被销毁。事件的定性,完全取决于当时大家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气氛是什么。所以,认定“证据已经被销毁所以无论如何邓玉娇都应该无罪”的推理不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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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点二,邓贵大想强奸邓玉娇吗?有两个问题。第一,色情服务都是分门别类标价的,色情场所也有其规矩。邓贵大当然极有可能想在这样的场所充一下老大,但不能说他完全不明白底线的(虽喝了酒)——那是人家做生意的地方。用钱拍打邓玉娇,可能恰恰说明他当时的目的更主要的是在充老大,想羞辱对方,或替黄德贵撑腰,逼邓玉娇性交易,而不是逼她性交。如果要否定这种可能,并证明另外一种可能,即邓贵大想当着大家的面完成强奸,这需要一定的想像力或其他证据的支持。第二,邓玉娇是黄德智先看上的。见朋友遭到他自己看上的女人的拒绝,便自己冲上去,当着其他人的面把她强奸了,这种可能性也需要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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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点三,称邓玉娇患有精神病是迫害她的手段吗?有人说称邓玉娇有精神病是为了掩盖案发地点是色情场所的事实。这是非常奇怪的,因为得把所有雄风员工和顾客都说成有精神病才能达到这个目的。那个地方是否色情场所,没有多少人怀疑,也从来不是争论的焦点。当然有人想说得轻一点,但加害邓玉娇一个人,基本上达不到这个目的。相反,精神病是为邓玉娇开脱的极好的理由。为什么被炒律师和网络陪审团拒斥精神病理由?有人解释说,他们更喜欢“烈女”的角色,而精神病则削弱了戏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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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疑点四,邓爷爷和被炒律师谁更为邓玉娇的个人利益着想?邓爷爷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邓贵大没有性侵犯,邓玉娇是因为精神病才杀人,而事后第一件事就是治病。这是邓爷爷通过南都给公众传递的明确信息,而可能也是他们家一开始就定下的原则和策略,而甚至有可能的是,他们家确实也真的想保持诚实,以致真实情况就如邓爷爷所言。不管怎样,这种定性在实际上顾全了很多方面的利益:邓贵大留了较好的名声,邓玉娇留了清白也脱了罪,一切都是“病”和“醉”的错,邓家也对死者家人作了道歉。我认为邓爷爷是非常冷静、务实和老练的。相反,以被炒律师为首的网络陪审团,则给我另外一种印象:他们早就有了自己心仪的剧本,以致置案情的重点于不顾,甚至置委托人的切身利益于不顾,他们只知道追求戏剧效果的最大化——弱者越无辜越好,强者越恶毒越好,公众的呼叫声越大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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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邓玉娇事件中,人们为舆论影响甚至取代法律而欢呼。他们不仅相信舆论有资格绕过法律,有权力未审先判,有义务替弱者说话,他们还相信舆论(网络陪审团或山寨陪审团)有能力判断谁是强者和谁是弱者。这种自负的道德勇气,令我想起美国电视连续剧CSI中犯罪现场调查专家Gil Grissom的警句(视频见这里)。当实习生问他为什么要干这一行时,他回答:“因为死者不能替自己说话(Because the dead can’t speak for them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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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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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邓玉娇案的重点和盲点
:    2. Gil Grissom at Wiki
:    3. 邓玉娇事件(维基百科)
:    4. 《南方都市报》2009年6月17日报道:“邓玉娇爷爷:孙女说没被性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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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13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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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26-2009 07:27:57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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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天还写了篇更狠的呢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薛兆丰真是个狗东西。
: 【 在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 Posted on Wednesday, June 24, 2009 at 2:35 pm
: : 他们不仅相信舆论有资格绕过法律,有权力未审先判,有义务替弱者说话,他们还相信舆论有能力判断谁是强者和谁是弱者。
: : 网络陪审团追求的是最大戏剧效果
: : 薛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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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6-26-2009 07:53:06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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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五毛,但是糊涂到比五毛都不如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这是为什么?
南方都市报那篇恶心报道[1],估计是一类人写的。

这群吹空调的右派知识分子对现实已经彻底丧失感受了。

我发现,知识分子根本不是64以后才堕落的。我看戴晴,刘晓波,周舵,高新,侯德健这些人,当时就够恶心人的了。
周舵和高新都承认,当初他们去绝食,是为了获得控制学生的权力。

[1] 南方都市报,做人不能这么无耻!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lihlii/t/8efcf618347b7c32

【 在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今天还写了篇更狠的呢
: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 薛兆丰真是个狗东西。
: : ...................


※ 修改:.lihlii 于 Jun 26 11:59:12 修改本文.[FROM: 8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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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6-26-2009 08:11:44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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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只是觉得他们都过于理想化。

对于邓玉娇案而言,判决中的妥协当然可以理解,因为政治就是一串妥协所组成的。我认为邓玉娇案毫无疑问是一次成功,虽然判决在法律上没有达到所想要的目的。

薛总是强调舆论不能干涉司法,强调司法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司法本身首先是一个救济手段,如果它不能起到救济的作用,连这个最初级的作用都达不到,在这个情况下,去谈什么神圣,那完全是沉醉于幻想。

他总是劝弱者尊重法律,少提强者,这次巴东违法的事儿做了一大堆,不提,单提弱者的舆论“暴力”。我觉得这很可笑。在我看来,弱者尊重法律的前提是强者尊重法律,如果强者本身不尊重,弱者为了维护权益,当然既可以使用法律,也可以使用法律以外的办法,抹掉其他办法,纯属自废武功。

如果自由主义者坚持的这些道理,嘴上一票说的很牛,在实践中都不可行,但将来谁信你?
薛兆丰有没有思考过,当法律在强者眼中只是放屁,法律已经失去了救济的能力之时,那么弱者该怎么做呢,束手就擒?他需要想出解决的方案,并且能够实施,而不是一遍遍强调所谓的原则。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不是五毛,但是糊涂到比五毛都不如了。真是令人难以想象。这是为什么?
: 南方都市报那篇恶心报道[1],估计是一类人写的。
: 这群吹空调的右派知识分子对现实已经彻底丧失感受了。
: 我发现,知识分子根本不是64以后才堕落的。我看戴晴,刘晓波,周舵,高新,侯德健这些人,当时就够恶心人的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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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bdzs 于 Jun 26 12:17:06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 修改:.bdzs 于 Jun 26 12:17:53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 修改:.bdzs 于 Jun 26 12:18:15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130.203.0.0]

※ 修改:.bdzs 于 Jun 26 12:19:03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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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6-26-2009 08:15:59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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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考虑邓玉娇这个个案。

网友,维权律师,有其他想法是很合理的。这些支持,这些巴东“网友旅游团”,这些人肉,都是有很大成本的,是人当然希望付出了成本能够得到更多的收益。而不是解决这个个案。真要成本最小解决很简单,大家凑笔捐款,买通法官好了。在这个意义上说,邓玉娇成为标本是必然的。

但是对当事人而言,当然是自身利益为重,不坐牢是重要的,所以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点可能和网友是一致的。没有后遗症也是重要的,所以需要和官府妥协,这点和网友可能是不一致的。在这种情况下,必然会起冲突,不奇怪。需要考虑的是将来如何改进。

【 在 bdzs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只是觉得他们都过于理想化。
: 对于邓玉娇案而言,判决中的妥协当然可以理解,因为政治就是一串妥协所组成的。我认为邓玉娇案毫无疑问是一次成功。
: 薛总是强调舆论不能干涉司法,强调司法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司法本身首先是一个救济手段,如果它不能起到救济的作用,越过这个最初级的阶段,去谈什么神圣,那完全是沉醉于幻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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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路BBS yilubbs.com.[FROM: 130.203.0.0]

※ 修改:.bdzs 于 Jun 26 12:16:28 修改本文.[FROM: 130.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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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6-26-2009 09:40:32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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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中共国根本没有法。在中共国说要走什么司法途径,就是在撒谎。

【 在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只是觉得他们都过于理想化。
: 对于邓玉娇案而言,判决中的妥协当然可以理解,因为政治就是一串妥协所组成的。我认为邓玉娇案毫无疑问是一次成功,虽然判决在法律上没有达到所想要的目的。
: 薛总是强调舆论不能干涉司法,强调司法的神圣性。但实际上司法本身首先是一个救济手段,如果它不能起到救济的作用,连这个最初级的作用都达不到,在这个情况下,
: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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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6-2009 21:17:15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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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害怕被遗忘,就写点东西出来讨骂


【 在 bdzs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今天还写了篇更狠的呢
: 【 在 lihlii (立里) 的大作中提到: 】
: : 薛兆丰真是个狗东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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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27-2009 04:57:59 | 只看该作者

Re: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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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的确十分不可思议。不明白到底是什么动机让他写出来的。

【 在 pucc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挑战到的底线的一篇文章
: 【 在 bdzs (bdzs) 的大作中提到: 】
: : 标  题: 薛兆丰:邓玉娇案山寨陪审团追求最大戏剧效果
: : 发信站: 一路BBS (Thu Jun 25 12:51:51 2009), 本站(yilu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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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引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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