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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茶陵县:不签拆迁协议“株连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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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22-2009 15:1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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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建水库,湖南茶陵县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等野蛮手段,强迫村民签订拆迁
协议,全县数十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亲戚没有按时签订搬迁协议而受到“株连”
,被实行停职、停岗、停薪的“三停”处罚。

   

    4月12日,茶陵县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联合对85岁退休老干部黄德祥下发
一份停职、停岗、停薪的“三停”通知书,将其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停”
掉,彻底断绝了老人的生活来源。

   

    2007年12月,桃坑乡政府工作人员来到黄德祥养女黄月桥家,要求他们立即
在水库搬迁协议上签字,由于认为补偿标准达不到自己的要求,黄月桥夫妇当场
拒绝。工作人员于是让黄德祥给女婿郭荷新“做工作”,否则就停发他的退休补
助。

   

    据记者了解,茶陵全县有数十名公职人员因亲属、亲戚没有及时在拆迁安置
协议上签字而遭遇“三停”,有的退休,有的在职。

   

    41岁的王兵(化名)之前是茶陵县城一所学校的老师,由于他老家桃坑乡的哥
哥和弟弟不愿意在拆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王兵每个月近3000元收入被“停”掉,
自己也“赋闲”了。他在乡政府工作的妹妹也被“三停”。

   

    49岁的张东(化名)是桃坑乡中学一名教师,由于两个弟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
拆掉房子签协议,今年3月份遭到“三停”。

   

    茶陵县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政府派了10多个工作队,做思想工作,宣传移民
政策,到目前只有106户没有签协议,因此不存在“强迫签协议”。

   

    然而,桃坑乡下乐村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是“被逼迫签订协议的”。这位
村民说,工作组多次要他签协议,他一直没签。他办了一家木材加工厂,有一天
收购木材的时候,当地林业公安、派出所、工作组和乡政府四家以“涉嫌非法经
营”将他带到派出所,要求配合拆迁工作,把协议签了,否则就“有权逮捕你”
,第二天晚上,这些人上门要他签协议,不签就抓起来送到看守所去。在多次逼
迫下,这位村民不得已签了协议,按了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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