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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刀者”挤满看守所:重庆打黑中的劳教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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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2010 01:15: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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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就带了把小刀,你们怎么可以就把我关一年?

  ——— 被劳教的陈安贤

  刀具放于当事人的挎包中,并未开启和亮出刀刃,更无行凶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充
其量是治安处罚,认定为寻衅滋事,毫无事实依据。

  ——— 律师陈渝

  这是市里统一的规定。

  ——— 重庆市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从去年7月10日到9月30日,重庆市警方开展了非法枪支和管制刀具治安综合整治行
动,共治安拘留10372人,最终至少超过1000人被劳教。


 【“带刀者”挤满看守所】

  按照警方的理解,带有弹簧锁的刀具,不管大小,全是管制范围,汽车站、广场、
甚至于菜市场都成为重点被盘查的场所

  两分钟后,警察到了。那个向姐姐索要200元上网费的弟弟,被带走,并且刑拘7天
。警察从他身上缴获了用来“威胁”家人的水果刀。他的罪名是“入室抢劫”。

  姐姐李虞起初觉得,这不过是一起简单的家庭纠纷,求助于警方也是因为“有困难
,找警察”,“拘留是不是有些严重了”?

  这个弟弟读书不多,从小被家里宠养,李虞和母亲都有些束手无策,但也不相信弟
弟会“动真格”。但事情远非这么简单。7天后,2009年11月23日,弟弟并未按时回家。
拘留的时间变成了“半个月”,随后又递增为“一个月”。

  在第17天的时候,李虞接到了弟弟从派出所打来的电话:“姐,快来救我,我被判
刑一年了!”

  在打黑风暴愈演愈烈的重庆,刑事拘留是当地派出所处理类似问题的惯用手法,李
氏姐弟的遭遇不过是半年来发生在重庆普通人身上的一个缩影。从去年7月10日到9月30
日,重庆市警方开展了非法枪支和管制刀具治安综合整治行动,根据官方公布的数据,
此役共治安拘留10372人,最终至少上千人被劳教。

  重庆律师陈渝手上也有几起类似的案件代理。相比于李氏姐弟,陈渝觉得自己的当
事人遭遇“那才叫荒唐”。陈安贤是陈渝的当事人之一,2009年9月19日,在重庆玩耍的
陈安贤欲乘坐长途汽车回贵州老家,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长途汽车站购买车票,安检时
,其挎包内有一把“一个指头长的管制刀具”,当场被警方刑事拘留。

  四天后,市民谯永刚亦有相同遭遇。当时他正和同伴黄某乘车前往工作地点。帆布
包放在安检的匝机上,警报器响了。帆布包被打开,露出一把水果刀(注:笔录中写着“
水果刀”,实为一把20厘米长,带有刀柄,单刃尖刀,带锁装置的不锈钢刀),安检员收
缴了刀具,一名警察在保安的带领下来到了现场,谯永刚就再也没有回家,尽管家里只
有个6岁的儿子。

  带“刀”上街在重庆变成一件危险的事情,管制刀具的范围变得相当宽泛。按照警
方的理解,带有弹簧锁的刀具,不管大小,全是管制范围。开双刃的刀具超过7厘米就是
管制刀具;而单刃刀,刀尖小于30度,长超过10厘米就是管制刀具。“最短的管制刀具
,刀刃只有5厘米”。

  据公安部1983年颁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
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
双刃、三棱刀。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者,一律拘留”的牌子随处可见,汽车站、广场、甚至于菜市
场都成为重点被盘查的场所。在最开始阶段,仅陈家坪汽车站一处,重庆警方便查出60
位携带管制刀具的乘客,其中拘留了25人,没收管制刀具69把。

  来自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云生的说法,此次严打斗争规模空前,为重庆市1983年
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动,各项打击指标均创该市单月历史最高。一时间全市公安监管
场所关押量持续上升,部分看守所、拘留所爆满。


 【有前科就得劳教】

  弟弟因“入室抢劫”劳教一年,李虞很愤怒:“哪有在自己家里抢劫姐姐的?”民
警解释,“因为携带了管制刀具,并且嫌疑人有前科”

  李虞的弟弟被劳教的地方是重庆市未成年人劳动教养管理所,尽管他已有20岁。因
为被劳教的人数增多,一些成年人的劳教也被安排在这个原本救助失足青少年的地方。

  1月29日这天,星期五,李虞与母亲来得很早,但前来探望的人太多,不大的探望室
满满当当,外面的人伸长了脖子寻找里面的亲人,里面的人扫描仪般分辨着拥挤的人群
。李虞见到弟弟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

  隔着厚厚的玻璃,姐弟俩开始了三个月以来的第二次会面。交流是借助有线电话完
成的,李虞在这头喊,弟弟在那头听,大多时候低着头,沉默不语。他在里面已经待了
三个月,距离一年的劳教期还有9个月的光景。他还没有完全原谅姐姐。

  “早知道这样,当时无论如何也不会报警”。李虞说,弟弟在15岁那年曾因抢劫被
拘役4个月,5年过去了,自己再一次以这样的方式将弟弟“送了进去”,“这简直不可
原谅”。

  在起初的拘留通知单上,李虞 看 见 弟 弟 的 罪 名 是“ 入室抢劫”。再次找到
民警,这一次李虞却是充满了愤怒,“哪有在自己家里抢劫姐姐的?”民警最后解释说
,这并不是判刑一年,只是劳教,“因为携带了管制刀具,并且嫌疑人有前科。”

  劳动教养根据的是1957年8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
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最初的目的是对付“建国初期一些意在推
翻政权的反革命分子”,后来扩展为针对一些流窜的、惯性的,不务正业或者赌博、卖
淫嫖娼等屡教不改人员。

  因在程序上是公安一家说了算,法院、检察院无权干涉审批过程,劳教被称为“公
安自留地”,近年来备受争议。至少在过去的半年间,劳教的实行在重庆遭遇了挑战。
综合多份半年来由重庆市劳委会下达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在携带管制刀具前提下,
其共性在于,“只要有前科”。

  例如,另一份对于谯永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表述如下:曾因贩运伪造国家货币
、殴打他人,使用假币被判刑和行政处罚,仍不思悔改,2009年9月22日,携带管制刀具
窜至轻轨站,决定以寻衅滋事送劳教一年。

  在被刑拘一个月后,陈安贤也收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做出的《
劳动教养决定书》(劳教审2009字第3479号),《决定书》称,“因陈安贤贩毒被刑事处
罚,仍不悔改,又于2009年19月19日,藐视国家法纪,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窜至南岸区南
坪汽车站等公共场所,送劳动教养一年。”

  对此,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在答复记者的采访时,并没有详解理由
,只是告知,“这是市里统一的规定”。

  但同时,该委员会也强调,类似情况一般是以“寻衅滋事”论处,完全符合全国人
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
的补充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服,可以继续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重庆律师代裕军说,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
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现在的做法,于法不通”。


 【派出所有指标,无法翻案?】

  警方内部消息:派出所甚至被分配了“劳教”的指标,首次不达标的所长被警示,
再次完不成任务“就地免职”

  被劳教后,陈安贤一度表现得相当抵触,聘请陈渝申请《行政复议》。陈渝说,第
一次见陈安贤,他情绪激动,甚至大喊“我就带了把小刀,你们怎么可以就把我关一年
?”;第二次再见陈安贤,则安静了许多,“他告诉我,跟他一起被劳教的室友基本跟
他的情况差不多,甚至还有大老板,也就安心了。”

  来自警方内部的消息是,重庆警方有相关规定,在治安综合整治行动中,凡发现携
带管制刀具的一律刑拘,发现有前科的则马上“劳教”。派出所甚至被分配了“劳教”
的指标,首次不达标的所长被警示,再次完不成任务的“就地免职”。

  重庆警方治安综合整治行动也是始自去年6月的重庆“打黑”的主要构件之一。当体
媒体报道称,王立军局长几次亲临前沿督战,一名办案民警透露,彼时作为重庆打黑除
恶的重点时刻,“一切从重处理”,没办法,“是公安局长亲自批的”。

  尚未得到警方证实的消息称,一些派出所为了完成任务,不惜花钱向超额的派出所
购买“劳教人头”,3000块一个。李虞回忆,茄子溪派出所的民警是其家人请到家里协
调,在最终的文件中,这一行为变成“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一度令人疑惑。

  李虞至今没有给弟弟聘请律师,因为没钱。平时,李虞跟母亲经营着一家小面店,
每个月几百到上千的收入,一家人勉强温饱。她做得更多的就是按时来劳教所看看自己
的弟弟,说说话,尽管极少得到回应。探视的时间到了,弟弟在里面哭,李虞也红着眼
睛离去。

  聘请律师似乎也变得无济于事。陈渝跟他的同事分别为自己的当事人向政府申请的
行政复议,最终都被政府驳回。陈渝说,据他所知,到目前为止重庆尚未有一起此类行
政复议申请成功。

  陈渝以及多位重庆律师均认为,刀具放于当事人的挎包中,并未开启和亮出刀刃,
更无行凶的主观故意和行为,“充其量是治安处罚,认定为寻衅滋事,毫无事实依据”
。尤其要指出的是,对于当事人前科的“着重强调”,更是有违法制精神。

  这些意见在行政复议中都未必采纳。

  一些人开始想其它的办法“捞人”。一位在重庆当地颇有人脉的人士说,常规的脉
络关系已经不再被依赖。“法院的朋友说得很直白,只要打黑风暴在,这些人的劳教就
必须执行,哪怕是错了,以后让你获得国家赔偿都可以!”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年内力争抓获上网逃犯9000名以上,并确定了今年公安
工作的重点:以打击“两抢一盗”为主攻目标,进一步促使打黑除恶工作的常态化和整
治治安乱点的经常化。

  这也引发了另一类担忧。此前,重庆知名律师曾多次表示,打黑除恶应该是个持续
的过程,而不应该运动化,更不应该变成政治运动。“打黑本来就是政府分内的事情,
如果运动化,很多事情就会扩大化。”

  1月29日,重庆市新任市长黄奇帆再次公开表态,“打黑行动”是中央政府一直支持
和倡导的正常的治安工作。在去年,打黑效果比往年好很多,并不是在“搞运动”,只
是下决心打黑后出现的一种集聚效应。

  律师陈渝没有对“重庆打黑”是否“运动化”发表见解。申请行政复议失败后,没
有选择行政诉讼,而是将陈安贤所有的材料转交给陈户籍所在地的一名律师,期待异地
行政复议成功的机会。他说,相熟的办案民警告诉他,这样的行政复议,在重庆是“翻
不过来的”,还是让当事人回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吧,“没有这里的政治氛围,
或许能成功”。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刘伟


via 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0-02/03/content_888016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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