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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通报(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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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0 07:4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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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会关于选举法的新闻只能用新华社和人民日报的稿件。
2、关于社会各界要求官员进行财产通报的新闻不报道。
3、国外评南方周末主编为十大风云人物的新闻不报。
4、局长日记的新闻不推荐。新闻中不能出现相关人物图片,或者人肉搜索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5、负面信息不上两会要闻区。
6、转载或者发布两会文章时不出现“雷人”、“雷议案”、“雷代表”等字眼,不用雷的概念定义两会的相关内容。
7、优昙婆罗花的相关新闻删除。
8、海南毒豇豆事件只用新华社、人民日报及海南当地官方媒体的稿件。
9、两会期间关于北京的重大报道事件不推荐。例如“西单图书大厦物业员工砍死经历”及“顺义4S店事故,一人死亡”的事件不要炒作,不推荐。
10、两会期间上访的新闻不炒作,不推荐。
11、艾未未等艺术家绝食的事件不报道。
12、13家媒体联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新闻不炒作,不推荐。
13、两会各地的负面新闻谨慎发布,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新闻不炒作,不推荐。
14、邯郸一次提89名干部的新闻不推荐。
15、某地看守所囚犯睡觉死的新闻不报道。
16、内蒙古开豪华车的女检察官辞职后官复原职的新闻不报道。
17、李长江、孟学农两人重回两会的新闻不炒作,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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