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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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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25-2008 21:0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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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举报人联系方式
赖  文:女,58岁,无党派人士,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史文献学科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020-36588249,13380067276
吴丽丽:女,35岁,中共党员,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020-36585565,13430289489
      实名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  
  实名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基础医学院院长陈群骗取全国教学名师
  广州中医药大学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赖文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吴丽丽
  我们是广州中医药大学的两位教师,现郑重实名举报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利用权势迫使他人为其代写博士论文,骗取博士学位及其夫人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院院长陈群大量伪造申报材料骗取全国名师称号,以及其夫妇二人多次利用手中权利、操纵评委、在博士生、硕士生导师遴选及职称评审中大兴“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利用权势打压学术,并公然违反国家信访条例,打击报复举报人。
  我们实名质疑、举报此事已历一年有余(2007年10月25日通过广州中医药大学党委向上正式举报),在这一年多中,我们一直遵循组织原则,全力配合各级纪检部门进行调查,并出具了大量确凿的证据。此事调查已换了两个部门(省教育纪工委、省纪委),两批调查人员,据称现在又要再换一批人,但至今已经1个多月也没有任何消息,不知更要拖延到何时。国务院温家宝总理2005年签署颁布的《信访条例》,其中“第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第四十六条 打击报复信访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宣传法制、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旷日持久的调查和与日俱增的打击报复让我们对循组织程序举报失去信心。但我们坚信公道自在人心,现恳请社会各界施以援手,关注这类高校黑暗腐败现象,还教育以法规秩序,还大学以学术清廉!
  现将这一年多来我们举报的经过如实地向广大民众陈述:相关的具体证据由于繁多(包括有文字材料、图片材料、录音材料等等),限于篇幅,此不列述。请详见我们的博客([<a target=_blank href="http://gzylwwll.blog.sohu.com/" target=_blank>http://gzylwwll.blog.sohu.com/[</a>)
  一、2007年5月,基础医学院发生硕博导遴选出现严重弄权舞弊事件,赖文教授和另一老博导分别向学校党委、纪委书面投诉。但在此过程中,徐志伟一味袒护陈群,赖文老师也遭到了徐志伟的斥责。07年6月18日,学校党委派组织部长、纪检处长和研究生处副处长来基础医学院召开全员大会,通报党委有关硕博导遴选事件的处理意见。但在会议过程中,陈群气急败坏,居然与有意见的教师公开争吵,并当众羞辱一名教师,态度之蛮横,言语之骄狂,令人愤慨!(我们的博客中有会议的录音材料)徐志伟罔顾学校党委意见,以校学位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只手遮天,最终使硕博导遴选事件不了了之。硕博导遴选事件至今没有一个公正的结论,直接造成此事的行政责任人陈群并没有受到任何追究,更无任何公开自我批评。
  二、2007年6月始,赖文教授分别向学校党委、省委组织部、中组部投诉徐志伟、陈群是为垂直领导关系,违反中央组织部干部任职回避条例,但至今没有回应处理。
  三、2007年10月初,赖文教授向党委和徐志伟本人发函质疑其博士论文的诚信;同年10月25日,吴丽丽老师在赖文教授的感召下,正式向学校党委纪委实名举报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一事。
  四、2007年11月,省教育纪工委开始调查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一事,至今年8月中旬无任何结论和处理意见。在此过程中我们曾先后两次去省教育纪工委,要求尽快处理此事,但都诉求不成。
  五、2008年3月起,赖文教授先后向学校党委、纪委,省纪委、省委巡视组、中央巡视组、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实名举报基础医学院院长陈群申报国家教学名师的造假行为,但至今无任何部门理会,更无任何反馈。
  六、2008年6月,吴丽丽在基础医学院教研室主任例会上当面质疑陈群其名师造假问题,希望她当众澄清。结果陈群不让吴丽丽把话说完,强行结束会议,并在会后纠集一批人去学校党委告状。
  七、2008年6月,吴丽丽又在行风评议活动中再次实名举报徐志伟夫妇,结果陈群竟然可以拿着举报信的复印件公开宣读,并对吴丽丽进行人身攻击(说吴丽丽是“多行之义必自毙”)。陈群这种恶劣的践踏党纪、严重违反纪检条例的行为可以说是我校乃至我省行风评议活动中的大丑闻。
  八、2008年8月下旬,省纪委开始接手调查徐志伟骗取博士学位一事,10月省纪委调查组说调查人员要岗位调动,需更换调查人员,我们要求新的调查人员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但至今无任何消息。
  九、2008年9月,我们再次提前给学校党委、纪委预警,要求防止在职称评审中打击报复举报人。但在11月9日的基础医学院职称评审中,吴丽丽以综合实力第一申请正高(正教授)职称评审,竟被淘汰;赖文教授的学生和科研合作者也申请正高,亦在条件优越的情况下被淘汰。徐氏夫妇再次利用职权,罔顾评审条例,践踏学术,赤裸裸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我们在一年多的实名举报过程中,为了学校声誉,抱着相信组织的态度,一直坚持走正规组织程序,并对所举报事情的真实性负一切责任。但是我们以及与我们有关的同事、朋友、学生,直至所在的教研室,都受到了来自校长夫妇的多次打压和报复。至于校长夫妇在外散布谣言、中伤诬陷之事更是不胜枚举。在举报硕博导遴选弄权舞弊事件时,赖文教授已身患重病,凭一人之力,拖着病体向学校党委、纪委直至每一个校学位委员会委员详细反映情况。在举报的一年多来,赖文教授先后经历了两次大手术,但仍然坚守正义。已经发生的所有一切,使我们想起了《战国策》中秦王与唐雎的“天子之怒”与“布衣之怒”的故事。在这一年中我们尝尽了“校长之怒”和“院长之怒”,今天,我们也要对这对长官夫妇说:“校长、院长尝闻布衣之怒乎?”我们坚信,在我们的背后有党和人民,有党纪国法,正义必能得到伸张。我们进行举报并不是要针对某个个人,但是实事求是地说,目前中国高校所存在的各种弊端几乎都可以在他们夫妇的政风学风中反映出来,他们的事例太具有代表性了,我们期盼以我们的“布衣之怒”来唤醒“中国高校教育的制度之怒”,我们坚信天不藏恶!
  附一:   
  《战国策》卷二十五——魏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虽然,受地于先生,愿终守之,弗敢易。”秦王不说。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雎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生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秦王怫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苍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寝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附二:举报人联系方式
  赖 文:女,58岁,无党派人士,广州中医药大学医史文献学科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020-36588249,13380067276
  吴丽丽:女,35岁,中共党员,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020-36585565,13430289489
  [<a target=_blank href="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439813&amp;extra=page%3D1" target=_blank>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439813&extra=page%3D1[</a>


徐志伟公开发表论文
1. 建立入学考试管理体系选拔中医药拔尖人才 《卫生软科学》 2000年第1期
2. 大鼠红细胞膜钠泵活性与造模实热证、虚热证的关系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 2000年第2期
3. 实热证、虚热证模型大鼠肝细胞琥珀酸脱氢酶活性的研究 《中医诊断学杂志》1999年第2期
4. 实热证、虚热证大鼠血清T3、T4、rT3、TSH含量变化及意义 《国医论坛》2000年第1期
5. 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增创研究生教育新优势 《中医教育探索》 2000年第1期
6. 安寐汤治疗失眠126例疗效观察 《新中医》 2000年第6期
7. 谈中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之思路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2000年第2期
8. 谈中医学研究生知识结构及能力培养 《中医教育》2000年第3期
9. 适应科技创新人才需求建立科学招生管理体系 《医学教育》2000年第3期
10. 构建21世纪针灸研究生课程 《医学与社会》2000年增刊
11. 实热证、虚热证造模大鼠甲状腺超微结构及功能对比研究 《中医杂志》2001年第1期
12. 实热证、虚热证造模大鼠甲状腺超微结构和功能变化的联系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1年第3期
13. 实热证、虚热证造模大鼠肝细胞超微结构观察线粒体定量分析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2001年第8期
14. 中医药治疗老年性皮肤搔痒症揽要 《中医药学刊》 2001年第6期
15. 实施新的教改方案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广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 《中医教育探索》 2002年第1期
16. 加味四逆散对慢性心理应激大鼠的神经内分泌和行为学的调整作用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 2002年第2期
17. 逍遥散对慢性心理应激大鼠空间学习记忆能力的影响 《中国行为医学科学杂志》2004年第5期
18. 逍遥散对慢性心理应激大鼠海马突触体内钙离子浓度的影响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19. 逍遥散对慢性心理应激损伤大鼠海马神经元的影响 《中药药理与临床》2005年第1期




一)直接证据
  1.2007年6月25日,本人与徐志伟在其大学城办公室内的谈话录音。
  在谈话中本人清晰地(语速很慢,而且是和徐面对面的谈话)提到“校长您的博士论文是我一个人写的”、“我帮你写论文这个事情可能在中基教研室就不是秘密,就算很多人不是百分百的清楚,但是我想很多人可能都知道个大概。”谈话过程中徐要求本人做伪证,说“我们几个人咬定就行了”,甚至说出“比如说,大家一起研究写的,有什么不可以啊?”这么荒唐的话来。谈话结束后徐对吴丽丽来汇报情况还表示了感谢。(具体内容见博客中的录音文件和录音文字稿)
  2.徐志伟没有参与其博士论文的任何实验工作。
  本人掌握着有关徐志伟博士论文的实验工作的记录本,除了在记录本的封面上出现过徐志伟的名字外,记录本中再也没有徐志伟参与任何一个实验的记录或一丝痕迹。徐志伟本人面对组织调查时,也承认了自己没做过实验。
  3.本人掌握着徐志伟博士论文的重要的实验原始数据,而徐志伟本人
  但凡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都知道,论文中定量数据是以均数±标准差的形式来展现的,但一个均数±标准差,是由一组原始数据通过统计软件分析处理得出来的。本人掌握着所有徐志伟博士论文的实验原始数据,其中包括每只动物的各指标的定量数据以及大量的Gap-43、P38的免疫图片等,但这些数据和图片(论文中是每组选取了一张典型图片)并没有在论文中全部呈现。而这些原始数据又是论文中每组数据的依据和来源!本人还提供了采用SPSS软件统计数据的具体统计过程的资料。而徐志伟根本没有任何原始数据。
  4.徐志伟博士论文中引用了大量英文文献,但徐根本没有能力完成英文医学文献的整理和阅读。
  徐志伟本身是学日语的,但他的博士论文引用了大量的英文文献,这些英文文献篇幅都很长,还涉及大量的专业词汇,而对英语并不熟悉的他根本没有办法进行大量的英文文献阅读整理。一般情况下,作为学日语的人,应该会选择一些日文文献(在此领域内也有一些相关日文文献),而徐氏的博士论文中仅有1篇日文文献,还是一篇二手文献,关于此事,后文还会进一步说明。
  5.徐志伟的博士论文存在大量低水平的抄袭
  徐志伟博士论文中存在着大量的抄袭(抄袭率近50%),连标点符号、错别字、参考文献都一模一样,犯错误也都犯得一样。学位论文的英文摘要更是错漏百出,英文对不上自己的中文,反而对的上敖文的中文。恐怕没有人会如此对待自己的学位论文吧!而我当时为什么会采用这么明显的错误方式,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醒徐志伟自己动手,但很遗憾地是,徐志伟根本不知道这一情况,这也更直接说明了这篇抄袭非常明显的论文根本不是出自徐志伟之手。
  此外,在省纪委的调查过程中,敖海清博士也证实说,是由他从本人手中将打印好的论文拿去给徐志伟签名的。
  (二)间接证据
  1. 答辩程序不同寻常。
  徐志伟作为中医内科学博士,本应由第一临床医学院组织答辩,由第一临床医学院分委会审批上报,这是常识和常规。但徐志伟分管的研究生处却违例将徐志伟下达到基础医学院答辩(其夫人陈群是基础医学院的院长和基础分委会主席)。迄今为止,徐志伟是唯一由基础医学院组织答辩、由基础分委会审批上报的中医内科学博士生。
  我本人在2004年已经是副教授,按常理不会再担当基础医学院的答辩秘书。而当年徐志伟却特地指派我担任其答辩秘书,那年基础医学院在答辩人数不多的情况下特设了2位答辩秘书,而我只负责中基和中诊专业研究生(徐志伟是中基专业博士生导师、陈群是中诊专业博士生导师)的答辩。
  2.徐志伟夫人陈群担任了其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并作为分委会主席主持通过了徐志伟博士论文的审核。
  按惯例和常识,陈群作为徐志伟的夫人是要回避其答辩的(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等高校的研究生答辩时,连自己的导师都自觉回避),但陈群不仅未回避,还作为分委会主席主持通过了徐博士论文的审核。
  3.在面对质疑时,徐志伟根本没有自证清白的勇气和行动。
  基础医学院发生硕博导遴选事件后,在正式举报前,本人和赖文教授为了学校声誉,还先后通过公文邮件写信给徐志伟,要求他就博士论文一事予以澄清和坦白。但徐志伟却不敢正面应对,完全没有自证清白的勇气。我想,作为一名学者,是非常珍惜自己学术声誉的;如果面对诽谤自己学术声誉的事情一定会站出来自证清白的!但徐至今没有公开澄清此事,反而对举报人实施了一系列的打击报复行为。
  针对此事,他唯一的言行就是在我们完全没有外传此事的情况下,对外散布说“有人搞我的博士论文,我不怕,我省里有人”等等之类与澄清论文事实无关的谣言,甚至散布对我们的人身攻击言论,混淆视听,极力转移上级和群众的视线,极力抹杀我们根据教育法规举报问题的合法性和正义性。
  三、组织出面调查期间徐志伟的证言与证词
  在一年多的举报调查过程中,据我们了解,徐志伟曾向调查组做过以下证言并提供过以下证据:
  (一)承认自己没有参与论文的实验工作。
  (二)徐声称自己得到的是已经统计过的数据,并用去写论文,因而没有原始数据。徐提供了论文中电镜指标的图片,但只是每组一张,也就是论文中的5张照片(共分5组);而我却有几十张图片。请问每组一张图片,如何能形成均数±标准差,徐连这点基本的科学研究常识都没有。
  (三)徐提供了博士论文的所有参考文献原文的复印件,但我们知道,做这个工作很容易,只要“按图索骥”就可以了。但弄巧成拙的是,由于论文涉及大量抄袭上届研究生的论文,包括大量参考文献的抄袭,而徐居然还都找回了原始文献。尤为可笑的是,在徐说他还有一篇日文文献的原文(116.加藤昌志. 柴胡皂甙-d的免疫调节作用.[J]. 日本东洋医学杂志. 1994, 44(5): 153.)。因为我不懂日语,所以他以此来证明论文不是我写的。我用以下图片的形式来说明徐提供了一个多么弄巧成拙的“证据”
  徐论文第18页:
   (徐论文)
  其中徐论文的参考文献标引如下:
   (徐论文)
  而这部分无论文字还是这两篇引文顺序都与被抄的那位2004届研究生论文一致。见下图:
   (敖论文)
   (敖论文)
  那位2004届研究生论文中的这两篇参考文献都是二手文献,写作时也根本没去查原始文献。见于发表在《上海中医药杂志》2003年 09期 《逍遥散药理研究概况》一文。见以下图片:  
  好笑的是,徐居然找到了原始日文文献以证明自己看过。可是,懂日语的徐志伟为什么不直接在论文上写成日文,却要翻成中文?难道英文原始文献也要全部翻译成中文表述吗?
  (四)在组织调查过程中,徐志伟提供了一份非常荒诞的论文电子版。他提供的电子版论文居然单双页的页眉是一样的(学位位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单双页页眉不同,其中一个是论文题目、一个是作者身份),甚至连封面上都有页眉!凡写过学位论文的人都知道,论文的单、双页的页眉是不一样的,封面上是没有页眉的。这更加充分暴露出他对博士论文写作常识的一无所知,也只能更加充分证实他从来没有撰写过博士学位论文。可以说,他向组织提交的电子版论文稿是临时伪造的!
  对照徐志伟亲手签名的原创性声明,徐志伟请扪心自问:你还配拥有这样一个博士学位吗?
  举报人: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基础理论教研室 吴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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