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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讯)香港《亚洲周刊》资深特派员江迅因被人称为“中共党员”而提出控告
,日前香港法院判他胜诉,对方须赔偿85万港元(约14万8270新元)。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开放杂志》前职员沈婷于2008年9月召开记者会,称江迅为“
中
共党员”,并以“上海国安人员身份”潜入香港新闻界。
江迅过后把沈婷告上法庭。近日,香港区域法院下令禁制沈婷再发表有关言论,以
及须向江迅赔偿85万港元。
据报道,江迅于2004年因采访上海东八块拆迁户事件认识沈婷,当时沈婷的父母为
拆迁户。
江迅从事新闻工作30多年,为香港新闻界资深记者,在报道中国大陆新闻、两岸新
闻和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方面相当知名。
江迅打赢官司后,受访时说:“做了一生记者,总得有个清白。”他说自己相信香
港的法治、司法最终会还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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