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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明磊| 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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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6-2014 01:05: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11-15 雪夜闭门


有一个自称依法治国的国家,不仅抓了大批政治犯与良心犯,而且连为良心犯辩护的职业律师也被抓走了。这个国家就是雾霾中的中国。

我的朋友郭玉闪,营救盲人律师陈光诚的好汉被刑拘后。为他辩护的中国著名律师夏霖,也失踪了。今天才得知夏霖被抄家,被警方传唤后至今未归。

雾霾中的中国不容易看得清。怎么一个口口声声说“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政府,连律师都要抓?即使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为他辩护的律师也是合法公开的职业行为,如果律师因职业行为被抓,“依法治国”就是一个说起来让我恶心的概念。有些人“好话说尽,坏事干绝!”

这并非孤例。被抓的维权律师浦志強被拘捕後,曾委託兩名律師屈振紅、張思之代理此案,但隨後屈振紅因涉及「非法蒐集公民信息罪」刑事拘留被捕。被关了半年。此后辩护律师斯伟江也因“各种原因”退出。

无人为中国的良知辨护,无人对良心负责。这是某些邪恶力量想达到的目的。这是人类史上令人发指的事,威权台湾政府一度进行“美丽岛”大审,但从没有把这些政治犯的律师给抓起来。纳粹德国给政治犯的审判也要走走形式,让律师有个发言的机会。

这叫什么,这就叫不要脸。连基本的法律脸面都不要。还要依法治他妈国。

不过这并不奇怪,当年秦始皇不也要依法治国吗?他要的法就是个人意志的制度化。他的依法治国就是依法西斯治国。

我曾做为公共知识分子引经据典做过一些公共评论。但我现在明白,我们缺少的不是思想,太多“吃的是良心拉的是思想”的知识者。我们要的是一个公民面对不义时真正的愤怒。

这当然是匹夫之怒,面对强权,我如同一只可以随时被碾死的蚂蚁。可是我仍然愤怒,这愤怒是一个人的尊严。我拒绝向强权低头。

依据良知,拒绝奴役,更不会美化奴役。天地间,良知最大,可傲王侯。

夏霖律师,当年为杀城管小贩崔英杰辩护时说的一番传之四方的话说出的正是一个普通人的良知。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的当事人来到城市,从事一份卑微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无论这个社会怎样伤害他,始终善良纯朴,我在法庭上庄严地发问,当一个人赖以谋生的饭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无路时,将心比心,你们会不会比我的当事人更加冷静和忍耐?”(夏霖辩护词)


夏霖被律师界称为剑宗派代表。原来律师中不成文地分为剑宗与气宗。气宗以道理打动人,气势打动人。剑宗则侧重技术。夏霖能打赢崔英杰案的靠的不仅是辩护词的动人。要知道当时北京城管局已定被杀的城管为烈士,想造成崔英杰非杀不可的势头。怎么办?夏霖通过调查得知了北京城管部门当时是没有登记注册的非法单位。他拿了这个杀手锏,引而不发。逼得对手让步。

在邓玉娇案中,有些朋友对夏霖在看守所门口对众大哭有误解。我曾因写作《出大事了——新媒体时代的公民行动》一书,对此案进行过采访并详尽解析。写下《夏霖的判断——解谜邓玉娇案》证明夏霖的判断完全正确,当地公安与卖淫地雄风宾馆有勾结,所以千方百计掩盖真相。在夏霖进看守所去邓玉娇见面后,当地野三关派出所将邓玉娇母亲叫走,加以控制,并窃听了夏霖与邓玉娇的对话。然后让邓母紧急洗掉关键证据内裤。夏霖得知邓玉娇告诉他精神病院殴打她并故意不给她吃药试图逼疯她。所以一出看守所,得知邓母被警方控制,而弱女子邓玉娇的悲惨命运涌上心头,一时悲愤交集,而与友人抱头痛哭,这不是演戏,而是真性情。果然不出夏霖所料,警方以最快速度用两个小时开完了需三小时车程赶回野三关邓母家销毁证据,关键证据邓玉娇内裤被清洗。

当时形势对邓玉娇非常不利。警方否认强奸未遂。公安局长也说邓玉娇在口供中没有强奸未遂的细节。(其实故意被警方抹去)。夏霖手中只有邓玉娇对他的口述。而证据被毁。变成孤证提供,风险非常大。

而邓母被迫与夏霖解约。夏霖此时破釜沉舟。硬闯巴东县公安局要求公安收下控告黄德志强奸未遂的立案申请。当天夏霖召开新闻发布会,当晚将控告书上网。在水疗室一幕被公开:黄德志脱邓玉娇内裤并抚摸内裤,脱高跟鞋,并被邓玉娇踢下床的情节立即引起网民义愤,一时舆论汹涌,搜狐博客上控告书后评论达2543条。

夏霖在网上敬告“控告书只是一颗炸弹,如果有关方面一条道走到黑,我将扔出核弹。不要以为我在宾馆里,我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互联网万岁!”

第二天,邓玉娇被释放,变为监视居住。

后由于中央政法委直接干涉。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巴东县公安局长杨立勇被免职调离,派出所所长谭静被撤职,雄风宾馆老板赵雄被拘留后保外就医。

夏霖救下邓玉娇。
大律师张思之先生对夏霖在邓玉娇案的表现评价公允:“夏霖在邓案工作,虽个别环节显出情绪化,有急躁表现,分寸感稍显不足。但从整体上看,他的工作不辱使命,相当到位。特别是能在第一时间就抓牢对死者足以“致命”,对邓玉娇可以免责的关键性证据,难能可贵,功不可没。”
大伙往往看到了夏霖的机智与激昂,没看到的是他技术的过硬:邓玉娇案,他到了当地宾馆,与助手关在房里,绘制现场图。通过电视录相,报纸照片和证人口述,利用一个现场的方形烟灰缸的比例,夏霖细致描绘出案发现场的全景:沙发的方位,床的方位……刑案律师在侦察阶段很难勘察现场,只有用这种方法替代,有了这番功夫,会见邓玉娇就有底了。剑宗与气宗差别就在这些细微处。
写这些,是为了用我的专业能力为夏霖先生做一个辨清。让大家更了解夏霖。这样一个从不愿被政治标签化,只愿以职业能力服务客户的律师。他仅因为为一个被刑拘的公共知识子郭玉闪做职业法律服务而被抓了。

谁又是安全的,在这个“依法治国”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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