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泺芅:评价人民日报评郜艳敏事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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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8-6-2015 16:22: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何评价该文《人民日报刊文评郜艳敏事件:别消费他人的不幸,避免二次伤害》?

泺芅,其实你们的老师我是个文盲( ・᷄ὢ…

统一回复一下。
关于“你国”的言论。

一般而言,我习惯于有事说事,厌恶开启嘲讽模式,如果您有兴趣看我其他的答案也会知道,我不喜欢站队,更不喜欢宣泄。因为我致力于最优化的解决问题,能好好解决问题的绝不吵吵。

但是这个问题下我一直在用嘲讽模式,也一直在宣泄。因为面对我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我国党媒,是党政喉舌。

当他们都开始明目张胆的洗地了,我觉得作为一个“屁民”除了嘲讽,也做不了什么别的。所以言语之间就不再能好好说问题了。


因为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党媒如今就是在装睡,我除了嘲讽,除了无奈的自欺欺人说一句“你国”,实在是没有能力做些什么。


造成诸位反感实在抱歉。

至于标题更改的问题。我是读过全文的,全文是否是在指责群众对郜艳敏进行二次伤害,我想大家阅读理解都不差。

文章说的有没有道理呢?有道理,我们确实不该二次伤害。但是时机不对,如今显然不是该指责群众的时候,而是该监督政府执法的时候。


这篇文章偷换概念,避重就轻,是我最不能忍的。


——————分割——————

人民日报已经无耻到如此地步了么?!!

如果说前几天,我还是在和不能明辨是非的个体撕扯一番,今天,或许就要真的和人民日报的评论当面对质了。

在语文老师成为语文老师之前,做过几天记者,对于春秋笔法颇为熟识,如何混淆视听,如何偷天换日,如何黑白颠倒,如何转移矛盾,如此种种,你国党媒还真是耍得一手好乾坤!

仔仔细细的看了三遍文章,不由得想起了鲁迅的《我之节烈观》。顿时对于你国官僚资本作风卷土重来表示恶心至极。对你国官媒统一口径息事宁人用以谄媚讨好官僚资本主义的行为表示:药丸啊!
开篇罗里吧嗦的悲天悯人并没有什么卵用。从第二段开始正文内容。
“据报道,1994年,年仅18岁的河南姑娘郜艳敏在石家庄火车站被人贩子拐骗,转手以2700元的价格出卖到河北曲阳县下岸村。在饱经屈辱、暴力与绝望后,她选择了接受现实,并成为当地村里的代课老师。一个偶然的因素让郜艳敏成为媒体关注对象,引来不同声音。人们对这一事件表达的同情、愤怒与谴责,都可以理解,但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位命运多舛的女子,在历经劫波之后,该如何重建自己的生活?”

这里给了一个既定事实,就是“历经劫波之后”。然而,并没有!!!此处明显是偷换概念,转移重点。

证据:我们参考另一篇报道。

郜艳敏:希望生活彻底恢复平静

记者对郜艳敏进行了对话采访,在采访中,郜艳敏的每一句都在控诉着,现在的生活并非“历经劫波之后”。

新京报:这些年和村里人的交往怎么样?

郜艳敏:我一般不出去串门,毕竟有人埋怨我,我怕和谁走得近了,给人家带来麻烦,村子小,许多事却很复杂。

新京报:这些年最难受的是什么时候?

郜艳敏:两个孩子出去念书后,我一个人在家,村里很多人误解我,我感觉孤苦伶仃的。

新京报:你不愿再提旧事,是否想忘记曾经的伤痛?

郜艳敏:忘不了。在石家庄上学的女儿每次放假,我都要去车站接她回家。当年,我就是在火车站被人拐卖的。女儿今年18岁,我被拐卖那年也是18岁。

新京报:我感到这次你很紧张。

郜艳敏:怎么会不紧张?就像九年前,很多人来采访我,事情闹得很大,政府的人在两个村口把守站岗,我不能出村。拐卖已经给我不可抹去的伤害。那段时间的事情,令我又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和压力。以至于现在我一遇到事情就高度紧张,紧张到全身发抖,甚至抽搐。我原以为自己很坚强,可发现自己还是被一点点伤害侵蚀,磨去了棱角。

你告诉我这叫做“历经劫波之后”??她害怕女儿被拐卖,因为她自己被拐卖了以后人贩子没有被惩治,村里人还责怪她,误解她!甚至当这样丑恶的事情被曝光了,她还被村子里的人监视!被政府监视!这样的情况,叫做“历经劫波之后”么?分明是进行时!

如果今天,我们的政府有所作为,村子里对于这个被拐卖的妇女是帮助,包容,理解,甚至同情,丈夫不会再打她,曲阳县政府和教育局不会再在对郜艳敏老师进行人身监禁,人贩子得到惩治,同村的其他被拐妇女也得到救助,那么我相信这件事情是“历经劫波之后”。而现在!她的生活环境没有任何的改善!!甚至更加糟糕,被伤害侵蚀,磨去了棱角的人,你怎么说的出“重建新的生活”这种话?旧的还顽固的存在着,你让她如何重建新的生活?

从这句话带偏全文,旨在表达我们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她重建生活。搞得郜艳敏有许多选择一样,其实她没得选。

“站在法律的立场,答案很简单,因为郜艳敏已经用行动做出了回答,那就是留在当地。如果这是郜艳敏的真实意愿,那么即便大家有不同看法,也必须尊重她的选择,因为她是一

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中的法理也并不复杂,那就是:法律不仅要对人贩子的犯罪行为做出严惩,而且要致力于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由于被拐妇女已经和当地产生了新的、比较稳固的社会关系,且表示接纳这种关系,所以,为了避免二次伤害,在妇女本人没有受到外力胁迫的前提下,法律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这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即安定性的体现,也是对妇女意志的尊重。”

首先我们要依法治国。在依法的前提下,再遵循情,理的斟酌。这里,直接不谈执法,只说尊重的言辞让我胆颤,偷换概念到这个份上,我也是很佩服。

拐卖,收容是否有罪?答案是肯定的。

强奸是否有罪?答案也是肯定的。

人身监禁是否有罪?答案是肯定的。

故意伤害(虐待)是否有罪?答案是肯定的。

县政府、公安局明知妇女被拐卖却没有及时立案侦查是否有罪?答案是肯定的。

县政府、公安局明知下岸村还有近30名妇女属于被拐卖妇女却没有展开调查是否有罪?答案是肯定的。

犯罪了,是否要按照司法程序一一审查,判定?

罪犯是否该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司法审判?再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酌情减免刑罚?

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难道是你说一句尊重当事人意愿就可以连程序都不走了?

你把法律的威严置于何地?

只提人贩子需要严惩,其他人呢?村民是无辜的?郜艳敏的丈夫是无辜的?曲阳县政府和公安局是无辜的?被拐卖的其他未被解救的妇女都是活该的?

我们尊重人的意志,我们更应该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如果尊重当事人意愿就可以选择不立案,不侦查,是否间接承认了拐卖妇女的合理性?我在杀你之前让你写下遗书说你自愿被杀,我杀了你后是不是就可以免受刑罚?因为尊重成年人的意志?

邻居发现某女被强奸的事实并报案,女人说一句我原谅他了的,是否强奸犯就可以不受惩罚?

你国党媒评论员知道公诉案就请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处置,不要用舆论操纵试图粉饰太平!

“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公安部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对于自愿继续留在现住地生活的成年女性,应当尊重本人意愿”。也是同样基于维护现存社会关系的角度,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如果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尽管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此有不同表述,但仍然应该说,现行规定是建立在对被拐卖妇女及其家庭现状的深刻体察之上的,体现了人道主义的立法精神,有其内在的法理与道理。”

还是进一步的表示人道主义,闭口不提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包括政府渎职和人身监禁,为自己的不作为辩解。不阻止对其进行解救的,不追究其责任,还是在讨论中的。那么,对于下岸村其他被拐卖妇女怎么办?政府06年对其被拐卖的不解救的渎职行为怎么办?
“而在舆论场中,对个体苦难秉持何种态度,决定了围观者的气质与格调。是正视个体的苦难与不幸、真正站在受害者角度考虑问题,还是虚拟一个至高的道德立场,借他人的不幸消费苦难,人们需要作出选择。我们不能为了彰显自己的站位辩得热火朝天,却让那些真正导致不幸的原因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正如大诗人奥登的名句:一切是多么安闲地从那桩灾难转过脸。”

正视个体的苦难与不幸的你国党媒评论员可否正视过正在被拐卖,被殴打,被强奸的妇女们?

“虚拟一个至高的道德立场”不是你国党媒评论员现在正做的事情么?站在人文关怀的至高点上批判网友们不替受害者考虑。

我们没有“虚拟一个至高的道德立场”,我们不谈道德,谈道德的一直是你国党媒,是“感动河北”!我们只说四个字“依法治国”!

消费苦难的不是我们,而是“感动河北”和《嫁给大山的女人》。

导致不幸的原因不是你国法律如一纸空文,曲阳至河北政府无一人为其负责么?

导致不幸的原因不是你国闭塞农村拐卖人口明目张胆,猖獗到无视法律,官匪一家沆瀣一气,置受害者的苦难于不顾,只看到头上的乌纱,看不到被拐卖妇女眼中的泪水么?

导致不幸的原因不是你国官媒“感动河北”“嫁给大山”把个人无可奈何的隐忍酿成世人该顶礼膜拜的伟大,从污血里提炼出感人的泪水,营造你国歌舞升平的美好假象么?

是啊!正如大诗人奥登的名句:一切是多么安闲地从那桩灾难转过脸。说一句尊重郜艳敏的意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国又一片歌舞升平!

“法律在某种意义上正是为了救济个体的不幸而存在,同时也必须对源自人心的正义呼唤做出回应。需要看到,在郜艳敏事件背后,是社会公众持续已久的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痛恨。保护妇女儿童、捍卫家庭,应该是法律尤其是刑法的目标之一。在立法的人道主义和立法的回应性之间,立法者应该、也必须做出决断。我们希望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能够得到根除,同时也希望,对那些深陷个体不幸的郜艳敏们,人们多一些真正的关怀,少一些“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的情绪宣泄。”

先来落实好法律再谈所谓的“对源于人心的正义呼唤作出回应。”不然你以为息事宁人,搬出人文精神就是对正义的回应?

真正的关怀是给予她希望,而不是让她在暗无天日的压迫中,带着苦痛一直生活。

你国党媒请多监督政府及国家机关的“依法治国”执行力,少一些“然并卵”的情绪宣泄。

结语:

为什么说这篇报道无耻到没有下限?

因为它始终站在官僚资本主义的立场上,转移矛盾点,避重就轻。以“尊重人的意志”为遮羞布,试图绕过政府不作为,公安不作为,村民互相包庇,下岸村集体犯罪的事实。这是对法律的践踏。我们只是保卫法律的正义性和权威性,却被说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典型的颠倒黑白。

从头到尾都说的郜艳敏有的选一样,其实呢,她根本没得选,连县政府都曾经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哪来的自由意志的表达?更何况,这不是个例,下岸村其他被拐妇女怎么办?河北其他村子的呢?为了保住头上的乌纱而无视个体的苦难,还洗地的如此正气凛然,果然你国党媒都是春秋笔法的好苗子。

鲁迅曾说:“因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该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许被夺。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国民,没有力量保护,没有勇气反抗了,只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杀。或者妻女极多的阔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乱离时候,照顾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无法可想。只得救了自己,请别人都做烈女;变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他便待事定以后,慢慢回来,称赞几句。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经地义,别讨女人,便都完事。”

看了你国党媒评论员的这篇文章,颇有同感。保护无能,执法无能,就别出心裁的鼓吹受害者认命?

至于“感动河北”鼓吹道德更是如此。

“这类人不过一个弱者(现在的情形,女子还是弱者),突然遇着男性的暴徒,父兄丈夫力不能救,左邻右舍也不帮忙,于是他就死了;或者竟受了辱,仍然死了;或者终于没有死。久而久之,父兄丈夫邻舍,夹着文人学士以及道德家,便渐渐聚集,既不羞自己怯弱无能,也不提暴徒如何惩办,只是七口八嘴,议论他死了没有?受污没有?死了如何好,活着如何不好。于是造出了许多光荣的烈女,和许多被人口诛笔伐的不烈女。只要平心一想,便觉不像人间应有的事情,何况说是道德。”

“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⒆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

(节选自鲁迅的《我的节烈观》)

最后,在新京报采访郜艳敏的新闻里,县委宣传部和教育局的人居然说网友骂郜艳敏是中国耻辱,友善度不要了!你们这群不作为的畜生才是中国耻辱!还建议人家写声明,就那么迫不及待息事宁人,怕掉了你的乌纱帽?

附原文:
新京报:曲阳县委宣传部7月30日对媒体发布了一份你女儿代笔的签名信,说不愿接受采访,为何如此声明?
郜艳敏:这件事再次被翻出来,对我和家人的伤害都很大。30日下午县委宣传部和教育局的人来到我家,说很多网友在网上骂我是国家的耻辱之类的话,这让我更难受。
县委宣传部建议我写一份这样的声明,让我女儿代笔,开始我不太同意,但我也想让生活平静下来,就答应了。
————————————————————————————————————————
下面是吐槽,高能预警,全是口水。
以下内容均节选自新京报采访文章。
“乡村女教师郜艳敏已经三天没敢出家门了,她听说村里的人三五一群站在路边,又开始议论她了。”

“一些村民也对到来的记者充满敌意。有村民责备郜艳敏的高调揭露了村子贫穷和买媳妇的伤疤,败坏了村子的名声。他们还把村里男人说不上媳妇归咎于她。他们质问记者:村里还有60多个光棍,你们给办办?”

你们村子不都是买媳妇的么,还有人说媳妇呢?我呵呵你一脸,60个光棍还不是因为你们这群思想有问题的“传宗接代屌”非要生儿子,生儿子,生儿子!作吧,作吧,总有作大死的时候!

郜艳敏被拐卖受尽了苦难,你们这群人还有脸议论!!我想不出什么词来说了,无知也就算了,还这么无耻。

郜艳敏:7月29日下午一点多,有媒体给我打电话,要采访我,说以前一篇关于我的报道被翻出来,引起很多讨论。我平时不上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当天下午县公安局刑警又到我家调查当年的事情,直到晚上九点多才走。后来政府的人也找过来,媒体也找过来。我这才感觉到事情又像九年前一样,闹大了。
(警察)他们询问我当年被拐卖的整个过程。因为当时是我公公把我买回来的,也询问了他。

我已经不想再去提当年的这些事情了。以前从来没有公安的人来调查,都过去那么久了,他们现在来调查,对我已经没任何用了。当年我是求着公公把我买回来的,因为实在受不了人贩子的折磨。现在我不想伤害身边的人,公公都80多岁了,身体不好,这次受到惊吓一下子就病倒了,他人很老实,不要再为难他了。

以前从来没有公安的人来调查
以前从来没有公安的人来调查
以前从来没有公安的人来调查

渎职不作为就不要解释了,你国党媒再洗地我呼你们一脸!

郜艳敏:看到这么多媒体,我老公很不高兴,公公婆婆也很害怕。最让我愧疚的是两个孩子,他们都能从网上看到这件事。虽然他们不和我说,但他们心里不好受。这对他们本来就是一种伤害。我觉得对不起孩子们。

我只想说你个强奸犯不高兴你麻痹!!谁给你的脸让你不高兴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对强奸犯恨的牙痒痒。

郜艳敏:这两天村里的人议论纷纷,对我的压力很大。上次的报道,许多村民认为我引来了媒体,败坏了村子的名声,让我在村子里变得很尴尬。这次媒体来了,我怕村里人更怨恨我。

郜艳敏:有些人是念及我的好的,可还是有人认为我太高调了,因为我,很多人不敢嫁进来,埋怨我,可是,娶媳妇这件事我怎么能帮得上?

你有本事拐卖妇女就别怕被人知道!你有本事一直生男的就别怕娶不到老婆。好意思埋怨一个被你们残害了半辈子的女人,你们的心被狗吃了么!!

郜艳敏:(嫁给大山里的女人)这部电影我和家人至今还没看过。2007年7月电影在石家庄平山县开机时,剧组邀请我参加了开机仪式。当时他们答应拍完电影会给我一份光碟。后来我多次打电话、发信息,也没人回我。我至今不知道电影情节是什么样的。

呵呵……呵呵呵,贵政府敢把故事改编的那么伟光正,高大全,怎么不敢给当事人看。不要碧莲!!

郜艳敏:我开始很生气,可是后来想了想,觉得是大家的角度不一样,思维方式也不一样。我选择一笑而过。随着年龄增长,很多事情想开了。
希望大家换位思考,为别人做选择很容易,为自己做选择就难了。如果换了你,你会如何选择?孩子都这么大了,我也快四十了,难道让我抛弃孩子,回到自己家人身边?我也为难,做不到。我是一个母亲,要更多地为孩子着想,而不是选择自己个人的幸福。网友们翻这些旧账也没用了。现在一切都太晚了,太晚了。

是啊,太晚了,但这一切不是你的错,是政府的错,下岸村的错,人贩子的错,这个畸形扭曲的底层生态圈的错,愿这一切错误现在弥补还来得及,愿不会有更多的妇女被拐卖,愿你这样的惨剧不会再一次发生。
其实我真的希望这件事情能有一个公正,有作为的结局,我也希望郜艳敏能过好下半辈子。我真的很想她能再抗争一把,不要总委屈自己,我却也能理解她的身不由己。然而,当权者们,你不能把一个女人的身不由己当做你们不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这样真的是太无耻了。
愿我党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策方针,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消灭官僚资本主义,落实“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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