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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015-11-14 龙华山 辩护人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题记
周文斌案是目前职务犯罪领域审判时间最长的案件。第一季横跨两年数月,实际庭审时间23天。自从案件开庭审判以来,该案就吸引了大众眼球,一时间成为舆论核心焦点。本文作者——龙华山持续关注周文斌案件的审理,并曾三次前往旁听。以下是他对周文斌案第一季庭审现场的追记。
▍文 龙华山
▍来源 公众号辩护人
南昌,对我而言是一座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说熟悉,是指总有许多隐秘的通道将很多人的许多数据比如工资比如职称汇集到这里,这时你不得不和它产生交集,当然也谈不上爱恨的城市;说陌生,是这座气候古怪的城市总是隐藏着很多外人无法知晓的秘密,让人不可捉摸。得知2014年12月9日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案一审在南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时的感觉是,无论剧情如何精彩,大都是以被告人“认罪伏法,请求宽大处理”为结果。没想到这一次我错了,当开庭进行到三天,也就是突破了法庭的预先安排时,我感觉到一场精彩的法庭大戏在上演。于是决定去看一看,没想到一看就去看了三次。
总是自感错愕的审判长
审判进入到2014年12月15日。一路风雨,我们驱车近九个小时才到达南昌中院,只见蜿蜒数十米的长龙在霏霏细雨中等待领取旁听证。眼看临近开庭时间,照这样排下去估计没戏,于是我赶快走上前头,对正在收拾东西的工作人员说我是从外地赶来旁听的,请予以关照。或许看到我面相相近,他没有犹豫就给了我旁听证,我没有对他说我以前也干你这样的事情。从我以后,一张旁听证就将今天的法庭与门口的长龙隔开了。
审判长一声“继续开庭”话音刚落,朱明勇律师就举起手要求发言。他对审判长说:“审判长,我们可以看到今天偌大的审判庭还留着许多空位,但是很多要求旁听人员却不能进来。”此时,空气瞬间严肃起来,朱律师要求解决他们的旁听问题。闻听此言,审判长立马感到吃惊,一脸错愕。大概此前没有律师会提到这个几乎让人忽视的问题,后来他解释是办公室安排的,与合议庭无关,在朱律师解释一番最高院规定后,这个问题不了了之。
审判长正准备推进庭审时,朱明勇律师又提出一个请求:要求法庭告知审委会人员名单。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审判长又是一愣。其实对这样司法文件规定的问题,审判人员并不会特意关注,甚至无从知晓的人也不在少数。也不知道审判长什么缘故,也可能是被朱明勇律师“这么大的案件,是合议庭能够定得了的吗”的质问激怒了,对这个举手之劳的问题他竟然和朱律师较上了劲。这个问题最后无果而终,朱明勇律师却领取几张“黄牌警告”。
在后来的庭审中,审判长对周文斌的长篇大论略感不耐烦,遂打断他的发言。没想到周文斌不但不中止,还宣称“我说话并不是啰嗦,尽管笔录上有记录,但那是被逼的,我必须全面阐述清楚才能保持事情的连贯性。”审判长也只好面露无奈任之由之。
不过三次旁听下来,审判长的表现也不禁让人联想到培根那句话:“听证时的耐心和庄重是司法工作的基本功,一名多嘴的法官不啻是一副聒噪的铙钹。”
类似周文斌案第一季的审判长在基层并不鲜见,甚至可以说是他们那一辈法官中的典型。审判风格相近、审判理念相近。说不出好与不好。虽然都即将退休,但他的确是相当长时间以来我们法官队伍中的一个缩影。
忧郁的旁听人
旁听人员以南昌大学教职员工、家属、媒体人员和学生为主要构成,当然还可能有检察院、纪委的办案人员。面容显得激动甚至愤怒的一般是周文斌的亲属,多数为女性。毕竟是湖南人,针对公诉人对周文斌的非法律不敬言辞,总是有几个人立即表示不满,甚至当场被审判长逐出法庭也不惜。从衣着打扮来看,周文斌的亲属都不算富贵人家。这么漫长的审判,这么漫长的组织调查和侦查时间,对任何一个家人都是非常大考验。但从她们眼中,确实看不到怨忧。感觉总有那么一种目标或责任驱使她们坚持下去。周文斌带给她们的宽慰、荣耀已经彻底远去。作为亲属,面对无法掌控的未来而倾力校正,个中心酸、愤怒、屈辱和无奈只有身置其中的人才能体味。
三次旁听,我身边都坐了一个中年人。前两次我们都没有交谈,不过他满面的忧郁让我记忆尤深。第三次候庭时,我们有了仅有的一次攀谈。我问他南昌大学师生对周文斌案件有什么看法。他顿时眼含热泪,横扫了一眼旁听席,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这么多人,这么天天来旁听,难道还用说什么吗?”他是南昌大学的一个教师,周文斌担任校长时,他作为普通教师不一定得到了周文斌的关照,甚至连谋面的机会都没有。那些外校学生、机关干部就更不用说了,可以说连交集的机会都没有,却经常顶风冒雨来旁听,确实让人感喟。
周文斌案开创了中国职务犯罪审判庭审时间新纪录。估计以后相当长时间也难以超越。据我了解,这个案情和千千万万个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关于受贿的数额、情节都具有可复制性,比周文斌职务高的、指控数额大的比比皆是,唯有周文斌案才引得举国关注,世人瞩目,引爆眼球,在“打虎灭蝇”的当下,这也有点“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吊诡的密码箱
三次旁听的庭审都涉及到所谓的行贿人对周文斌行贿时装钱的工具,时而密码箱,时而水果箱、时而塑料袋。装钱金额则从几十万到一百五十八万不等。如果按周文斌收钱的次数计算,将这些并没有说明丢掉还是由周文斌留下的装钱工具摆在一起,一定是蔚为大观。面对装钱工具,辩护人朱明勇、鞠晓钟进行了没有物证的质证,这倒是一个略显好笑的场景。两位辩护人费尽口舌从钱的体积、钱的重量、装钱工具的容量、材质,甚至还用便走全南昌箱包市场的数据来论证一个在法庭上没有出现的物体。公诉人始终没有作出一个准确回应,只是强调笔录的真实性,这未免让拳头打在棉花上的辩护人干着急,也让我这个旁听者心理空落落的。当然,公诉人这样的“漏洞”自然逃不过周文斌这个工科博士的眼睛,他说公诉人总是用自己的证据来证明证据本身,这不符合证据规则,好比正确的结论应该是从其他论据来证实的,而不是用结论本身证明结论本身。
在第一次旁听时,公诉人还举出两组证据来证实周文斌收钱的地点。一是在东华理工的宿舍前,为了证明场景的真实性,公诉人还特别强调在宿舍前的花坛边收钱。辩护人朱明勇和周文斌立即抓住了“花坛”是否存在展开论证。在没有照片,公诉人又无法自圆其说的情况下,这个问题又在不了了之中结束了。二是在南昌大学的校长室内,为了证明场景的真实性,公诉人对校长室进行了描述,巧就巧在周文斌在南昌大学新校区和老校区各有办公室,而公诉人没有指明。而且所谓装钱的“保险柜”、“书柜”不在公诉人的描述之中。当谈到在办公室收行贿人百余万元的几次场景时,周文斌反问公诉人:一个大学校长会不会背着几十公斤重的塑料袋在监控摄像头下众目睽睽中穿越无数下属的办公室?想想也是,事实是否存在,其实不用很多高深的理论与技巧,凭生活常识就可以推断。同样地,在谈到受贿款去向时,对沈某850万元、秦某650万元部分,公诉人称周文斌收了行贿人的钱又向行贿人的公司投资。而这一千多万元投资持续八九年,竟然没有账本、没有结算、没有资金往来单据、没有合同、没有股东登记。这时,我不禁想向背坐前面的周文斌深情地呼唤一声“雷锋同志,终于找到你了。”
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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