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 BBS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69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9-22-2011 14:5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文通过一路BBS站telnet客户端发布


2011-09-22 13:29:08
浏览 64733 次 | 评论 16 条

       蟹妈口述实录            
我是怎么被审成受贿者的

                                    
     一个良家妇女,经过数天检察官的审讯,如何承担了莫须有的罪名,成为一个"受贿者",官员的情妇,其中奥秘何在?
这段口述揭开了检察黑幕,酷吏马佳如此办案!
著名调查记者杨海鹏(蟹爸)在新浪微博开始了万人关注的为妻子(蟹妈)讨回清白的公民行动。
公民记者翟明磊与调查记者朱雨晨采访了杨妻梅晓阳(蟹妈),这是她口述纪录。这个弱女子在被一系列洗脑与引导后被成功栽赃,最后又与杨海鹏绝地反击。
最可怕的是,任何一个廉洁的人进入这个审讯机器都可能以"受贿者"出来,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这让我们反思检察体系中的恶劣成分,一种日常的恐怖。
见过黑的,没见过这么黑的,看看疯狂办案的检察官绝招,大家学点防身术。

                                马佳洗脑术
    7月13日下午六点,我第一次与检察院马佳打交道,是在园林院的纪委办公室,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手续单,只是纪委介绍了一下:"这是检察院同志,向你了解园林设计院的问题。"
话说得蛮重的啦,"梅晓阳,你有没有不正当的经济往来?!为自己谋私利?!拿了谁谁谁的钱?!你现在不说,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的犯罪证据,我们从公司成立之前,一直调查你们的,全部帐目,你,朱院长的帐目,相关人员的,我们已经全部控制起来了。"---好象他们针对我们做了大量调查。而我们就是一个犯罪团伙。就是一个烂透了的国企窟窿,钱不是转移了就是私分了。
马佳:"你现在如果不交待,可以的,我们到检察院去谈,检察院不交待,我们到看守所去谈,看守所不交待,没有问题,你去坐牢吧,你就是一条不归路,你唯一的出路在这里。我还可以算你自首,你自首了,肯定没有问题。这些算什么,人家上千万,上亿的(自首)最后也没怎么样嘛,我们判过的,两年判实刑。"
这时我对什么罪名,判多少年刑完全没有概念。上亿元自首判两年,那十万二十万不用判 什么刑吧?
我后来才知道一万元可以判一年。
(评论:法律是什么?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提供的是虚假的法律知识:上亿元自首判两年。)
在我们平时工作中,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多少有些送礼吃请的事情,可是我觉得自己还是很正派廉洁的,不该拿的钱从来不拿,而且我们是吃技术饭的,现在园林市场很好,做个私活挣钱很容易,也没有必要做那些事。于是我很愤怒地回答说请他们不要侮辱我。我没有不正当的经济行为。

我跟他说我和谢震纬,胡曙光都是朋友。他们是外协单位,有事情大家一起做的,有心来往,经济来往,我觉得没有什么不正常的。
马佳就会引导你,给你灌输一个概念:"别的朋友有经济来往,友情馈赠,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刚好在国企职位上面,他们又和你存在外协关系,所以你和他们之间不能有任何经济关系,你只要有了这个经济关系,你就是犯法,讲不清楚了。 总之一定是不能够有任何经济往来。"
本来我是很坚定的,自认是很廉洁的人,在这个位子,是有很多人给我钱,我都拒绝了。但是马佳说"一定不能有任何经济往来!"这种攻势面前,我就有动摇了,概念模糊了,有点后悔了,我不懂法,不知道法律是这个样子的。我是不是真的有问题?
翟明磊:这是严重的误导与诱供,受贿罪,送钱要证明与后来的职务行为有关系,才构成受贿罪,否则数额再多,没有问题。
对,当时马佳没跟我说,马佳说你越是和他们交朋友问题越大。
我说"我和外协都是朋友,平时我们合作很多的。"马佳他们就打断我"你还敢说这种话?你跟他们是朋友,你是什么位置,你能跟他们做朋友吗?能跟他们有经济往来吗,你和他们有经济往来就是受贿了。"--我就不知道了。马佳他们是检察机关人员,他们懂法律,我不懂,他们说的总是对的罗。我是病人,他是医生。我不敢说了。

看我不说话了,他就说,"那你说说看,你说了,我们帮你判断一下。"
我说了,平时经济往来送东西,我送给谢震纬电脑,他送给我什么了,双方基本上是等价的,礼上往来嘛。没想到最后到检查院笔录,我送他的(物品),检查院他不记,只记他送我的。---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评论:这是典型的片面取供。法律术语叫"无罪证据隐蔽。")
朱:在园林院纪委办公室谈话,没有录相?
梅:什么都没有的,也没有任何人记录。我们集团纪委两个人陪同,他们不怎么说话。
检察院季科长,季冬梅,讲得比较多,马佳讲得比较多。有的时候,那边凶了,这边缓和一下"这种事情,社会上多了。不是针对你的,你们设计院是很黑的,你也没办法,不过在这其中的小角色,你把你问题说清楚,没问题的。我们不针对你。"一唱一和。一直到晚上十二点。
我说了一些事,一个是我和谢震纬之间有往来的电脑互赠。还有一个谢震纬的三万元钱,他们拿出一张谢震纬给我三万元的银行打卡汇票。和我取款的证据。我坚持这笔钱我和谢与朱合伙的上林公司先期的费用,是谢震纬打给我的他的公司股本金。
我就讲"逢年过节,送点卡给别人,别人也送点卡给我,这个有的。"
马佳他们说:"卡你不用讲,卡什么的,我们都不算的。十万二十万的往上说。"我说"真没有啊。"
季冬梅就急了。"我今天非要撕开你这张嘴。我是有备而来,我们掌握大量的证据,证明你们园林设计院是个烂摊子。黑窋窿。我今天一定要从你这里把盖子揭开。"说得很凶的,我蛮害怕的。


                我变成了院长情妇
她又说"你一个女同志,和院长有没有那个。"她把我叫到一个小房子,有点威胁的口气:"如果你讲了,我们这种事情很多见的,就算有,我们也帮你保密了。那么如果你不讲,这些脏水什么的,你们设计院的人都向我们揭发了。我们是实名举报……你不好意思的,你自己讲,小房间没有人听到,我帮你保密。"
  我很气愤,睬都没睬她。
  (评论:之后这个女检察员认为梅晓阳是默认,于是向不同调查对象传播梅是院长情妇等谣言,给梅晓阳造成了严重名誉损失。)
最后到十二点以后。我说我能走了吗。"你还想走啊?!你问题谈清楚了吗?你十万二十万避重就轻!好多东西都没谈,还想走啊,继续到院里去谈。不谈清楚,休想走的。"
两个纪委同志就回去了,我被强迫到了检察院。
                           
                     天快塌下来了

连夜审的,进了检察院双控房间,被限制自由,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座位也是电视上那种犯人坐的,与世隔绝,身心俱疲,感觉天快塌下来了。   
当时双控房间这个机器可能没有开,(他们)也没有出示什么手续。(评论:机器应当打开,机器没有打开,被审问人员就会在威迫下,不端行为就易发生。)从晚上12点一直到早上9点。我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疲劳极了。
12点时,他们才开出协助调查单。(评论:前面六个小时在完全没有出示证件及调查单情况下强行扣留审问是违法行为,检察院试图用自首的假象来掩盖这一非法过程。)
"你被关到检察院,你们院里已经传开了!墙倒众人推!现在好多人连夜来举报你们的问题!"
在马佳的口气里,谢震纬,胡曙光,兪强斌,我们院里的财务,其它的许多同志好象已经都被他们羁押了,或者威吓过谈话过。我就是有点疑惑,他们也没犯什么法,怎么可能把这么多人一下子弄掉呢?
(评论:说谁谁谁都交待了,而实际上不是这样,这是诱供行为。)
我去了以后,他们做了一个小动作,门口谢震纬老婆吕恒中拿了个塑料盆子,在我们这个房间往里面探头看了一下。然后就和我们检察官点了一下头就走了。检查官就说"认识吧,认识吧,现在我们谢震纬可以考虑放他了,唉,他是全面和我们合作,你们的事情该讲的和我们都讲了,现在通知他老婆来接人了。"本来我还在怀疑,出事前我还和胡曙光在一起,,难道我们分开就被他们抓住了吗?我胡思乱想。我想也是有这种可能。
评论:诱供。
                        你已经犯罪了!
他就反复给我灌输一个概念,"你现在交待了,谢震纬也交待了,你们的话是对得上的。一个是四万,一个是三万。我随便给你定一个,一万元判一年,加起来就是七年。"--我很疑惑,我从来没有和他说这是受贿的钱。这个钱,都是等价的礼上往来啊,前因后果都讲了呀。包括那三万元,是办公司的钱,怎么一下子变成受贿的?!(我心里感觉)这天一下子就翻了。

"梅晓阳,你现在的问题很严重,你构成犯罪了!现在只有看你的态度了,态度好,把你所有的事情都说出来,我们可以给你定自首,这些算什么,人家几百万,上千万的(自首)最后也没怎么样嘛,但是态度不好,两万元不认罪判两年实刑。"
谢震纬给我的四万元装修,在之前我给他送了许多礼,装修的钱是等价的礼金。他们也知道这个是没问题的,但马佳就一 直用这个来威胁你,"你已经犯罪了!"他们一直灌输你,"你和他们这些人不能有任何的经济往来,只要有了,就是有问题。"这个时候,我的思想被绑架了。
(普法评论:诱供,骗供,恐吓行为,让当事人相信自己是罪人。)
他接下来说:"谢震纬可以回去了,其它人也已经回去了。"给我透露的意思是谢是最后一个人,他们还说"你对兪昌斌怎么评介?"我说俞昌斌还是蛮聪明的。"对的。聪明人就是这样,不象你这么死扛,人家俞昌斌过来。两个小时,他态度并不是很好,但事情讲得清清楚楚。所以让他走了,该讲的讲了,可以了。"
"你对胡曙光怎么评介?"我那时很傻,他们在套我话呢。我说觉得胡曙光这个人糊里糊涂的。他们就说:"胡曙光公司的帐我们全部都封了。那个帐。真是一塌糊涂。"唉,意思是个行贿老人,"动不动拿钱开路,你敢和他合作啊",说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话。让你感觉胡曙光已经和他们讲过了,你再不讲,连自首的机会也没有了。我就讲了我和胡曙光之间七万元钱的事。

                         七万元受贿真相
朱:这是什么时候?
梅:这是后半夜,是连续审讯的。我感觉在夜里三四点钟。已经换了一拨人了。这笔七万元钱,我讲得很清楚:我帮胡曙光弄好了中级职称的事,到年底了,他感谢帮工程的事,又帮他办了社保,又用了他的证,他也想和我长期合作 。他是我原来创作 室的一个员工。然后在设计院干了几年,出去后自己开公司了。他和院领导关系也好,院领导考察完以后,我们一些建筑方面的活,不干的活就可以分包给他。我是他老领导,他也经常来找我。
你说到一些,马佳引导你,"这些你不要说,我们知道的。"后来我才明白,对你有利的地方,马佳就是不让你讲。(评论:隐蔽无罪证据)"你就讲,钱,你拿了没有,经过是怎么样的,当时是什么场景,后来你帮他办了什么事。"这时还是没有做笔录。
2010年1月份。春节之前,那一天,我出面,约胡曙光与范总吃了个饭 。结束后,胡曙光给我拎了个袋子,说听说你要考博士,他考过的,就把书给我,我就一袋子拎回家了,过两天,书打开来看,里面有两万元钱。他都是用夹塞的方式。他都是没有明确表示,或者希望你办什么事,都没有的。实际上他多次送钱给我,有时送卡给我,我都是坚决不收的,全部推掉。这两万元钱,我感觉到他知道我不收钱,就绕了个圈偷偷给我,表示感谢。这是第一笔。我当时也有点后悔,没有马上把这个钱退给他。胡曙光办公的地方离我们很远,他在新江湾城,我们是有事才能见面。还有一个原因。过年了,事情很多。第二天,我还要准备一个什么项目策划。就放下了。这个钱就不明不白地放在那里,我也没有想好,但是隐隐约约也觉得不大对。过完年后一天下午,胡曙光在附近,开了个车,说你要考建筑设计师的书,我都帮你找到了,我帮你送过来。一堆书抱上来以后,春节以后事很多的,我也没真想考,就往海鹏书房一扔,都没打开看,到了五六月份,爸爸来了,收拾袋子,发现里面还有三万元钱。这小子,大概觉得两万元不给力,还要硬上。这个钱发现之后我就和海鹏说这不对,这个人很危险。本来这两万元我就要退,但还有点犹豫。海鹏说一定要退。你不要拿。我觉得是,我就约了胡曙光。当时本来商量好,让他给我们一个卡,把这个钱退到这个卡上,退钱就有一个纪录。这是海鹏的建议,他有经验。结果没想到他带老婆来了,一看他老婆肚子好大的。吃饭时又嘈杂。当时就没有说。在回来的路上,他老婆拿出一袋子海鲜,硬塞给杨芷媚,结果一打开又有两万元钱。这时海鹏就说,那时五六月份了,他老婆七月底就生孩子,生孩子时,一定要退给他,买一份礼物。然后把这个钱做为一个礼物一起送给他,不能顾及情面了。其后就有一个拙政园边上的一个别墅的项目,由于甲方要求很高,还要竞标,有一定风险。我们院内上了网后无部门承接,刚好胡是我们的建筑研究所,我就按照院里的规定找了胡,他有空愿意做。后来由于项目的难度高,我又请了老院长周在春老师一同参与这个项目。我跟胡曙光商议,七万元用在这个项目上,就作为给周的前期费用支付,也相当于把钱还给胡了。胡曙光当时还拿出一张十万元农行卡说这个前期成本我准备好了,这七万你不要退给我了。我坚决地退还他,说我个人肯定不拿的,这七万我先用,不够再说吧。
所以七万元是打算给出去的给周在春老师的劳务费。只是还没有来得及支付给周老师就被你们抓了。
讲了之后,马佳态度还是很凶的。他说"这个钱你拿了没有?""拿了。"退了没有?你不要给我过程讲那么多。""没有退 ,正商量,还没有来得及退,你们可以找胡曙光做证,这些话我是编不出来的。""没有这回事,你既然说了,你态度就好一点。否则我怎么定你自首啊。你要不要自首。"他说"你看你拿了四万,拿了七万,前后一加,二万元,我们有判 实刑的,也有十几万,我们判 缓刑的。你懂什么叫缓刑吗?一万元判一年喔。"

评论:这七万元是明明白白的转移支付,是周院长的劳务费。但检察院不顾事实,用诱骗的方式开始打造受贿的故事。让梅晓阳"不要讲过程,只讲拿没拿,"就是无罪证据隐蔽的恶劣造证方式。检察院粗暴片面的办案风格尽显无疑。

反复地搞,最后给我的概念:你只能选择自首,讲很多很多事情,才能换取你的自由。他听完这个事情,他有点松了口气。"你还有大量的避重就轻,十万二十万的,一笔没讲,我们都掌握的,报销的证据拿钱的证据,我们都已经拿到了。你屏住干什么,十万元和一万二万是一回事情,没有必要屏。"然后给我普法。"20万50万我们掌握的证据,你至少把这些都给我们讲出来。"就开始骗。"你和易中的,胡曙光的讲了,还有的,你没讲完,比如俞昌斌的,你没讲完,俞昌斌都讲了,日记本上都记了。就是这样说的。给了你多少钱,你死扛什么的。你现在加起来的金额已经十七万了。你扛什么,十七万可以定你十七年了,你不自首的话是没有出路的。唉呀,我前几天看世界杯看得累了,我也很辛苦。我要去休息了,早上三点多了。这样,你把你的东西写下来。态度好一点,重点写怎么收钱的,收钱的过程。然后收了钱,钱还了没有,退了没有,其它不要写。还有,你大数额的,十万,二十万的五十万的,你都把他讲清楚。我去睡一觉,我回来,你态度好,可能十二点钟之前放你。这个你写得怎么样,关系到明天能不能放你,我们关人也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我可能就不能羁押你了。"这和我的法律常识也是符合的,他没有给我看任何手续,怎么能呆那么长时间呢,我还是满怀希望,海鹏有这么多关系,也许招呼打进来,我就可以放了。根本没有想到事态这么严重。他觉得把你做为抓手就够了。我的确是按事实说的。他叫你写,写一些关键性的东西,把一些原因啊,不要写。--那个时候就在诱导我。(评论:典型的诱供骗供)
翟:这就是诱供啊。
我根本不知道。我还是觉得自己有罪。他反复问我,"你钱拿了吗,拿了,退了吗,没退。你和他有外协关系吗,有的。你拿了这个钱之后,这个项目是不是给他了,是的。"只能这样。
朱:你这种有罪的感觉是在检查院双控房间形成的还是之前?
梅:之前没有,到了检查院双控房间就有了。但那时是没有开设备的,是第二天早上九点钟才做笔录。
翟,我插问一句,你说的前期费用,胡曙光能给你证明吗?
梅:胡曙光不仅现在能证明,当时就这样说的。但检察官就问,"这项目需不需要前期费,这个前期费该你出还是设计院出。"我们的正常逻辑,这个项目前期费当然是他出罗。但那个时候,他在被威胁以后做的笔录,就说这个项目前期费用不应当他出,应当园林院出的。他的证词有这个细节。这么说只不过是把钱收下来做的一个借口。这就是检察院指控我的笔录,也就是他们认为胡招供的笔录。
(普法常识:按检查院安排的话做笔录,这是伪证行为。)
翟:现在胡曙光否认这一段吗?
梅:当然否认了。胡曙光就把真实的情况告诉大家了。他被威胁了。才被迫说前期费用应当院里出。
翟:怎么威胁的?
梅:后来我老公说他关了七个小时,他老婆在医院生孩子。你想一想,你是当爸爸的人了,自己安危也要关心孩子的安危,你没有必要惹这个麻烦。反正是威胁他了。
(评论:可参见胡曙光证词。威胁证人,甚至在案件移交闵行检查院起诉后,徐汇检察院侦察部门还去抓胡曙光,这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三个罪证就是这么出来的。胡曙光出来之后呢,写了一份东西,交给海鹏,事实是什么样子。送钱是什么目的。原来我也不清楚,因为没有讲明。那么他全部有叙述。他也讲了,这次证词是有的,他们怎么威胁他的,他做了怎么样的妥协与让步,才变成这个样子的。都有的。胡曙光与谢震纬证据都是扎实的。俞的证据也取到了,他想通了,他主动打电话给律师,要做。后来又被威胁,缩了回去。
                  二万元卡是公用卡
我认为我一心为公,为了设计院,牺牲了很多自己私人利益,因为我的价格,设计院拿二十几万的人,小师弟出去办公司,一年也两三百万的。所以我多次拒绝人家现金卡。俞昌斌是一个很聪明的人。所以我不会拿他的钱,当时有一个项目是我们合作的,甲方是个女的,经常来沪,兪昌斌给我办了张SPA卡,让我帮忙招待。第一次他给我办一张这么卡,卡里打一万元。他给了我打了个电话,让我去消费,我告诉他不需要。他说买也买了。这卡也不是实物,只是一个号码,只不过我可以去消费。有一定期限的嘛。那么这种情况,我就去消费了。我不光是自己去,我们有客户啊,有女同志,我也带其它客户去,带甲方去。去年一月份结束了。他把我电话,名字留给那边。他最初办卡时给我们短信。"领导,外滩这地方不错的,你可以去SPA,他们会打电话给你的。"后来依云打电话给我。我们的院长做证,这个卡的情况,我跟他汇报过,他也同意做为公共卡招待客户。
那个卡是有年限,第二年同样时间,到期了,还有钱在里面。他们没有打电话给我,给俞,"到期了,我们要销掉,你里面钱就没了,如果你往里面冲钱的话,那就可以激活这个卡",在这种情况下,俞又冲了一万元进去,那么他就告诉我,我说"你千万不要再冲钱了,我知道有余额,我会抓紧时间花完的,你不能再冲钱。"还是没有花完,第二年,快结束时,卡里还有六七千元,我也没去几次,最后七千元,我叫了我们单位几个同事去花掉了。我和院长讲过,达成共识,有时单位客户来了,用这个卡去招待客户,而且我的确招待客户了,最后花不完,找同事一起消费掉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公共的而不是私人使用的卡。但是我在当时,在那种环境下,他(马佳)不是合理解释去寻找事情真相的角度。他是要定罪。

                  进了套子
翟:他给你造成一个罪犯的感觉,你觉得你也是有点私心的。这是他们常用的套路。
朱:那天早上你写多少东西?
梅:马佳让我觉得讲不清楚了,你知道吗?确是拿了,确是花了。他让我写,我就写了,几笔钱嘛,和谢震纬的,送电脑,装修,四万元。办公司,他给我打了三万元,胡曙光两万三万两万,给了我七万,还有俞昌斌给我办了两万元钱的卡,只是写了收钱,整个过程没有写,当时也不知道这个过程很重要,当时已经觉得自己是犯罪了。至少涉嫌。我就是拼命地想,八万,十万,二十万的。他说我避重就轻。所以我不能够出去。我就想我想起来就能出去。(评论:这就是典型的诱供,强人入罪,隐蔽无罪证据,冤案往往就是这么做出来的。)
翟:你进了他套子。
梅:是,被他套住了。
翟:他们就象江湖游医一样的,你明明得的不是性病,他就咬住你是得了性病,然后让你吃药。
梅:当时加到十六万,马佳他就放心了。在检查院这时还是威胁性的,诱供性的,所以没有开设备。我也写得很简单,写到一个多小时,我也受不了了。凌晨六七点钟趴了一会儿。他就说"你态度不好!"我说"我没有态度不好,我很好啊。"他说:"你该讲不讲。你想回去吧,明天到看守所去讲,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你写吧。到了早上九点。你还是不全部写出来,我只能把你送到看守所去了。你现在只有全部把你的罪行,你受贿的情况,你们设计院烂透了。你和你们朱祥林把这个搞得一塌糊涂。还有***,***你们就是一个利益集团,你只是一个抓手,我们根本不针对你。你把该讲的讲了,我们就放你走。我们的目标很明显的,你不够份量。我们搞了大半年了,目标是什么,就是你这个小小的经营室副主任?你们这个案子可大了。"反反复复就这些话。我一直写到早上六点多,天蒙蒙亮。我很骄傲的心。一下子变天了。我觉得我崩溃得蛮快的。我原先以为我在纪委谈了,我该谈的都谈了,我可以走了。我人很麻木,我签单子,没仔细想,我更加关注,他们到底是什么目的,我是不是犯罪,我要判多少年。
朱:思维被他们彻底绑架了。
梅:我六点多趴了一会儿,那个女的七点多问我要不要吃东西,她说要买早餐。从昨天晚上六点到现在,我都没有喝水,也没有吃晚饭,然后那个时候,我也一点都不饿,很麻木,很疲惫。大家在纪委时买了,我没有吃,早上买了包子稀饭。我也没怎么吃。我一直等着,一边等海鹏这边有什么关系,一边我也没有什么可以讲的,他们可以放我了。这样的一个状态,九点,马佳上班了,白天,设备打开了,做笔录了。前面好象没有正二八经的纪录。他让我写,还说他要看,我写的东西,决定我能不能出去。第二天就基本上把我写的东西,又全部问了一遍又讲了一遍。你能不能出去,要看你态度,和领导意思。到了十一点多。神秘兮兮地,拿了几张单子下来。一张是拘留的,我当时脑子一下子轰地一下,你不是说让我全部说了,我就可以走了吗?我的心态,原以为超过十二点就要让我走的。然后十一点钟拿单子送我去看守所。
(评论:说你说了就让走,然后抓起来,这也是诱供行为。)
马佳说:"喏,让你讲你不讲,该写的不写,你还有大量的隐瞒,我不能放你。"事实上,我们朋友说,"你当时自己说十万以上,你都认了,我没办法。"--我完全被骗了。然后重点提示,"你哪些东西还没有说,我们掌握的。还有我们没掌握。列了几点,俞昌斌这里,你没有说清楚。你还有好多,你仔细去想。看守所会给你几天,你仔细去想,看守所是什么地方,你知道吗?老鼠,蟑螂,妓女…"这种话都有的。"俞昌斌这里没讲,第二,你们设计院的朱院长,你和朱院长关系密切,你们设计院怎样通过外包的形式把钱转出去,这个过程,你拿了多少钱,你的钱给了谁,你都没有讲,我们都有相关证据。你有没有什么检举立功。"
                        自首毒药           
拘留单子上写着"受贿罪"。我更加崩溃了。我很疲劳了,本来想混到十二点就放人了,我本来满肚子话要跟海鹏说呀。去看守所,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我就到了第八人民医院做了血查。中午没有给我吃饭。送到看守所两点半,称身重,侧面,正面,按手印。换上囚服,头发一把抓,就是对待罪犯了,心理落差是非常非常大的。进到509号监。徐汇区看守所,十七八个人。我进去了。二十几个小时,没吃没喝,一直很紧张,高度紧张状态,我突然觉得口渴。我本来在外面要喝杯水喝,他们很凶的:"喝什么喝,进去喝"。不给我水喝。那时我觉得很惨,进去以后没有水。下午三点多就没有水喝了。要抢着喝的。然后屏到七点多,新闻联播才有水,很热只有一缸水。晚饭我也没有吃,看守所的晚饭,象猪食一样的。没有胃口,没有吃,不觉得饿,全身虚脱的,渴,头昏,头痛,下午进去要静坐的。我还闹了笑话,我不知道叫警官叫什么,我说大姐,给我口水喝,大什么姐,谁是你大姐,叫管教。然后还教我规矩。还要把自己编号报一遍。一般情况下管教会把你骂一顿,你正常需求。好一点施舍一下给你,不好骂一顿就走。他们是换着来的,一般是马佳和姜卿,一般是马佳和何超。两个人搭挡,季冬梅和另一个女的搭挡。不是这两个人就是那两个人。来了四五趟,五六趟,第二天他们就来了。主要目的是告诉我,"你只是抓手,我知道你孩子几岁,你老公很着急。你现在要立功,要检举,你现在要把设计院朱院长的事要全部讲出来,不要怕,还有你自己问题还没有讲清楚,你一定要想,想不出来就出不去,你要把所有问题都想出来,俞昌斌你肯定还有钱的,胡曙光这里你还有…还有其它外协作单位,"意思你有所保留嘛。给 我的感觉,你的东西一定要想,一定要讲出来。你不讲完,你是出不去了。我信,非常信。
(普法评论:梅晓阳在长达五十个小时内没有睡眠,没有吃饭,长时间没有喝水,这违反了联合国人权公约的酷刑条款,连续审讯十二小时即是酷刑,梅晓阳被连续讯问十八小时,连续三十八小时没有睡觉。属刑讯逼供行为。而且连续讯问十八小时中,只有三个小时有录相。这是严重违法行为。)
朱:他们主攻目的?
梅:明显的,朱祥明,你只是抓手,攻的人是朱祥明。
朱:是不是给你感觉,你踩着朱祥明,才能保全自己。
梅:给我的感觉,他们的全面配合,把你知道的都讲出来,最好是直接检举朱祥明的经济问题。因为我说了通过外协作转出去,报销上是我名字。他们说在院里面查过帐了其实都没有,都是骗人的。报销单是你的名字,合同是你拟的,那钱就是你拿的,你拿了钱,给了谁?进去以后就诱导我。我说的其它情况他不听,"你就说,你的钱给朱祥明了,有这种情况吗?""有没有直接给他钱。人家想行贿,通过你的手给他的,有没有这种情况?"都会提示你的,你知不知道你们院里有没有小金库。不用报销,私下里拿的卡,目的就是最好指证院长拿过钱,如果不能够,说出这些东西,就说小金库,就是这个目的,你只有把他们供出来了,你才能出去。(评论:典型的诱供行为)还有一点,他们明确地说你还有没有没讲完的经济问题,我真的讲不出来新的了。我把以前的又讲了一遍,他又做了一份笔录。简单的。简单到什么程度,拿了什么钱,受贿了,拿了什么钱,受贿了。非常简单,都签字。(评论:还是无罪证据隐蔽。)
朱:进看守所前做的笔录,都签字?
签了。这里面还有一个技术性的,前一份笔录,这笔录抬头不一样,进看守所后,重新做了份笔录,把前面的笔录冲掉了。马佳他告诉我说,"我好心啊,给你自首的机会,本来自首的定义不是这样的,自首在纪委同志陪同下主动到检查院投案,主动讲的。但是考虑到,你只要保持好的态度,你只要是认罪的,我们觉得,我们还是可以给你一次机会的。"他说我以前做的不是自首笔录,他可以给我做一份自首笔录,前提是我要保持一个好的态度。我前一份笔录是讲了一些收钱的原因,前因后果,他记录一些。这份自首笔录,原因就没有了。把前一份笔录换掉了。在做自首笔录时,在机器打开之前,他把你教育一通:笔录,换来换去。(评论:自首是一个深度的套,你可以因此减轻刑期,但想无罪,则因"自首"而难比登天。)我不懂,我没有在意。他说做自首笔录,好象是在帮我的,我印象比较深。然后他关照我,你一定要态度好,现在决定你能不能出去,决定于你的态度,你没有认真的悔罪,检举立功,再多人帮忙也出不去的。相当于他给你做笔录。马佳:"你讲收多少钱就行了,你还讲那么多理由?态度不好。"我一讲理由,马佳:"你这是认罪态度吗,你态度不好,你想出去吗?"基本上都这样,所以做的这份自首笔录,基本上收钱的原因都拿掉了。也有个别保留,我坚持谢震纬的钱,我送了他的电脑。他们说人情会送几万元吗,送送礼,送送卡是正常的。说几万元偏离正常,他们会训你的。比如那三万元是谢的合办公司股本金,他们硬说这是谢行贿的钱。七万元,二万元卡就没有多做辨解。他说"七万元,拿了吗?""拿了"退了吗""没退",对吧。
翟:从理论上说笔录应当可以修改到当事人满意为止。
梅:我告诉你,没有这个机会。
朱,实际上是修改到审讯人满意为止。
梅:我当时在里面我也第一次做笔录。我真是很悔恨,我是什么什么先进,我从小保送,全国青年十佳,我做梦都没想到这一天,我是很磊落的人,我怎么会这样。有点茫然。我当时思想被绑架了,觉得是自己一时糊涂,一时贪恋。他会引导你,会后悔。我早点还掉就没事。第一天,我没说什么,第二天又来了,换了两个。反正看守所第二天,第三天连续来提审。

我开始胡乱咬人
你不知道我好可悲。我看到季冬梅来了,前一天,马佳说你想不起来,你就出不去了。我拼命地想。我在看守所里晚上睡觉睡不着。我想我怎么出去,第一,叫我检举立功时,我不做,我想好了,我不能害人家。我绝不讲。我怎么能出去,我只能自己讲我自己 。我都讲了啊,为什么他们还说我有很多事情没有讲呢?我这人对钱蛮糊涂,会不会别人给我两万三万,忘记了?我拼命地想,我一点点回忆,还是没有,再回忆,还是没有,终于季冬梅来提审了。我见到她,浑身发抖,就象老鼠见到猫一样的,不是要从看守所走一个通道,我跟着她走,声音都有点发抖,我说 季检察长,我真的没想出来。我真的想不起来了。我求她了。然后,她一回头"想不起来?想不起来还想出去?"她就会说:"梅晓阳,你想不起来了,你不要以这个来推脱,你现在哪怕有一点点印象,讲出来,你讲的一点点事情,我们都会去核实的。没有的事情,肯定会给你拉掉,如果你有的,算你立功,算你自首,反正你现在已经十万以上了。……十万以上你全部讲了,我就给你放了,如果十万以上还有一笔,没讲,你就一直在里面呆着,哪个合算,自己想。"后来我想她不会冤枉我的,我就是讲错了,他们去查,去求证,那要还我清白。我就乱讲,编!真的我,我觉得那时我都疯了。
朱:你千万不要这么想,人发生什么情况都有可能的,没有人能对抗这种审讯。
梅:我就编了,"好象在………,"我就要编得象一点。好象是中秋节,年底时,他会提示你的,三万,五万?我就说好象是三万,然后问当时是什么场景。我就想,家里不可能,他没来过家里,那就是在办公室。他就问是什么袋子。我就说好象是牛皮袋子。这样又多了几万。他又会提示你,三万还是五万。我想五万没有概念啊,喔那就是前面三万,后面两万。就是自己都开始觉得是真的,编啊。编完,他就记了。就问我胡曙光还有什么钱?问到一半时,电话进来。她去接了。我听到她接电话:"啊,还退了四万块啊?"进来了,其实在她提示下我编了我与俞昌斌五万元的虚拟交易,是编的。然后我说胡曙光还有四五万元钱时,在编,还编得不是很圆的时候,"你还退出胡曙光四万元钱。"对啊,我还退过胡曙光四万元钱。我没有说过我退过谁谁谁,只有在纪委时,我觉得自己很英勇很正义时,从来只退人家钱不拿人家钱时说过,但他就打断我,不让我说,再后来。他一步一步的,我的心态就被引导为"我是一个罪犯。"跟着不会想为自己辩解,没有意义了。没有想我还退了谁的钱。她就发善心,把我编的拿了胡曙光四五万元钱,就说那就不算你了。我觉得好奇怪,算不算你,这是他们一句话的事情。非常随意。我现在感觉他同步在审胡曙光。我那时感受,那个季是来帮我的。我想也许是海鹏找到的关系。所以假假真真,自己就被套进去了。
翟;所以那七十二小时真的很重要,所以难怪海鹏火气这么大。
梅:九万加七万,就是十六万,又多了俞昌斌的五万就变成二十一万了。然后又多了胡曙光四万多。就变成二十五万多。但是他说你全部讲完了,我就可以放你了。如果一笔没讲,我不能算你自首不能放你。如果你讲得多了,他也感觉到我讲得很恍惚。我也不确定,"你的每一笔钱我会核实的。我就放心了。"我就编了呀。反正我是编的,会帮我拉掉。我多天真啊。反过来。这五万元,他会诱供俞昌斌,他会说了,这是什么纸袋啊。一样的,是不是前面三万,后面两万啊,最后的口供就会对起来了。所以他还算好,把胡曙光拉掉了,反正已经是二十万朝上了 。季冬梅把笔录,打印了,有些话是她加上去的,"我是经营室主任,有什么职责。我拿了这些钱,帮他们办事,在外包中向他们倾斜。"这些是他们加上去的。(评论:这是典型的伪造证据行为)加的呀。你没有主动这样讲。他会问,那你拿了钱有没有帮他们办过事,我说我从没有,我为自己辩解,本来设计院就复杂,其实他们在帮设计院的忙,第三,他们是这些项目,没有钱发生,也会这么操作的。他们就会凶你的。"你认罪不认罪,态度不好,什么什么的。"他会诱导你,你不可能拿这些钱不给他们办事。我就沉默,我只好认。心态一步步被他扭过去。
翟:加上去的话是你的原话吗?
梅:不是我的原话。
翟:哪些是加上去的话。
梅:是他说话的意思,我不去否定,他就加上去。
朱:他的笔录不是手写的,是机打的?
梅:是这样的,一边说,她一边敲。事实上,你讲一大段话,他就浓缩,而且按他的意思浓缩,最后笔录出来和你讲的是不一样的。
(评论:这是制造伪证的行为。)
翟,有监控录相,有录音,为什么还要人打字?
梅:他同时也有监控的盘的。但是一般来说做一个笔录两三个小时,谁会有时间看这两三个小时的笔录呢?基本上是文字笔录有问题,除非你说文字笔录有问题,和他去搞,才会去对。没有机会这样去对。他的笔录是简单的,一讲讲了很多。钱为什么拿的,前后又是如何,他记的时候,只记你拿了这个钱 。拿钱过程什么样子。
翟:这不是很可怕吗?朱:还要你签字。
梅:我在会见到律师之前,我一点都不觉得他们有什么问题。我不知道把这些细节省略了其实是害了自己。我想拿钱是事实,原因他们来不及记,那我就签字吧。他说你拿这些钱,帮人家办了什么事,企图把钱与项目关联起来。确实没有这种情况,但他们写下的笔录都有明确关联性。(评论:这同样是制造伪证)到了最后一次,就是周三,周五各来两个人,周六周日没有人来。马佳在周五临走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周一,你应该可以见到你的律师了。"周一,张律师就来了。我就象见到亲人一样。张震方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你不能再胡乱认了,十万以上已经非常严重了。"我其实在律师来前,觉得这十万二十万算什么呀,都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经手的,钱又不是我拿的。我觉得关我两天,说清楚可以出去了。律师来了我才意识到问题有多严重。律师就会跟我说严重性。有些是我编的。律师说我太天真了。他们完全可以拿编的诱导,诱导,两边做得完全一样。我就把前面案发的,我说了些什么整个过程说了一遍,发给我了。好象还说了十四天,争取尽快把人弄出来。"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够往自己倒(脏水)。没有的事情千万不要编,"只能听我讲,我只能把最真实的情况告诉他。周二,7月20日季科长又来了,主要是院里,大项目清单,还告诉我院里的谣言,说"炸开锅了。现在墙倒众人推,大家把问题都往你头上推,你要反抗,把真实的情况说出来。二十万,五十万签个字,我也相信你没有拿这个钱。"
(评论: 这也是恐吓诱供的形式。)
翟:她这个是在骗你呢
梅:对,全部是鬼话。还有一句话是真的,你们集团很关心你。你们集团的书记一大早就过来给你求情,说你是科技人员,知不知道,科技人员,份量很重啊。科技人员拿钱可以不算受贿的,技术服务。
翟:你在大学里是学生干部吗?
梅:我在大学里是团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是辅导员当的,团总支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是平级的。我大学时是全国十大林业青年,我又红又专,我从初中,高中,大学,到研究生,全部保送的。最优异成绩被设计院引进,进来就被老院长作关门弟子,三年当所长。我就是太顺了,太红了,太好了。

                      不存在的五万元成了贿款
朱,他们的主攻方向就变化了?
梅:觉得我没有什么可榨的了。然后就攻设计院,他们没有问到新的事情。我就反复地跟季科说,俞昌斌的钱,我是当时神经恍惚,没有这个事。张震方律师说你一定不要让他们认为你是翻供,你一定要很诚恳的,态度端正。告诉他这个钱是没有的。他们为什么这么逼问我呢。因为他们在俞昌斌日记本上查到,"给梅开五万元",那么他想从我这边拿到证据,把他做实,最后呢因为我告诉他反复不是,最后俞昌斌说是开的发票,开始他们都已经诱供俞说这是给我的钱。都对上了。后来俞昌斌说给我开的发票。这笔钱帮我拉掉了。
翟:日记要写得全面,少写两个字"发票",就麻烦了。

(评论:两头诱供,最后把根本不存在的五万元(其实是发票)制造成受贿金额,可怕的检察机关的讯问行为,冤假错案就是这么做出来的。)
                          用看守所消磨你
梅:主攻方向转到院方。我在狱中学习法律知识,自首减一档,从十万以上减到十万,有立功就从十万减到三到五万。三到五万就有可能缓刑,有可能缓刑的话就有可能取保。就这样的一个结果。周四,我进去以后检查院的人十天来了五趟,7月22日,马佳又来了,主要问设计院的事。因为我感觉,他们去设计院去过。查不出什么线索。他们连审计财务表看不懂,拼命想叫我向他们提供线索。
我在狱里天天扳手指算日子天天盼有人来提审我。真的,如果不提审就是静坐,什么都不能干,手搭在膝上,不能靠墙,排成整齐的方块,地上是烂的木头,虫子都在爬的,老鼠啃的。房间只有我们客厅这么大。一边是铁窗,一边是铁门,铁门那边是蹲位,蹲位前有一堵矮墙。然后蹲位边是水龙头,蹲位旁边是二四点五块,二米长的木板。三十个平方。每个人坐 ,每个人两块木板,四十公分乘两米。有一个兰布包,放衣物,平时可坐在坐垫包上。晚上睡觉时,在两条板你睡这头,他睡这头,没有枕头,冬天可以买军被,为了被子为了一小块地方,为一口水都是要争的,要吵的。都会到管教那边告你,最开心的是可以吃到方便面,可以开大帐,用自己的钱买点零食水果方便面。坐的姿势受不了。我的腰不行。一定要坐正,否则他点击你,罚你。本来可以休息的,不准休息,罚你上铐,上了一个星期,睡觉都不下铐的,一个星期下来,脚肿得象馒头,我的管教都很变态。"哎约,我们这儿来了一个硕士嘛,你还研究生啊。"反正里面很惨。7月19日,律师来了。我想可以出来了。因为我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周一周二周四。其它时间,很无聊, 26日律师说海鹏到检查院大闹,就是在周一律师来见。他去检查院撒野去了。律师说海鹏这一闹呢,恐怕要批捕,批捕以后还有机会,他问怪不怪海鹏,(笑),不怪,怪自己。7月28日,五点钟来批捕,叫我签 个单。市检一分院的人来过,态度要比马佳好,我现在知道这是一个逮捕的程序。25号报上去,要批,领导只好说批捕。市检接见我 一次,我已经被磨得很老实了,律师也没有来告诉我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做这个笔录就是批捕,其实我有这个机会的,如果我懂的话。因为这个市检来核实一下,下面有没有乱搞,有没有口供对不上的。因为律师告诉我要配合,被他们磨掉了,他们告诉我只能这样说才是有前途的,才能算自首。
                     可耻的终审录相
朱:你那时还有一个想象,只有这样说才能出去。
梅:对,只能这样说才能出去。律师说你态度要好。我想在里面态度只能好,而且我金额这么大么。市检的人说了两句耐人寻味的话:"真可惜啊,你这太可惜因为单位的事情,你的律师是谁?"市检的人说张震方很厉害的,大律师噢。然后说他是很有办法的。他很同情我,为什么这个印象特别深呢,因为从我进来,除了律师以外,没有任何一个人对我表示一丝一毫的同情,理解,惋惜。一分院这个检查官有点年纪了。我真的很感激他的,我不是坏人,每天出去铐手铐。后来我听张震方说,其实市检当时是很有疑问的。这案子做得太干净。行贿方,受贿方的供词,惊人的一致。他们去核实一下。后来我听海鹏说,市检说这个证据做得非常好,两边都对得上,干净得有点奇怪。全部都认了。只能批捕。我要知道,那时我就翻了,没有人告诉我要按实际情况讲。
批捕后的下周一,监狱长找我谈心。"你的案情不能对其它人说。"搞得很紧张。你有什么冤屈。我说"我没有。"然后说"你不能搞特殊化",就是叫我闭嘴,有可能是海鹏闹得太厉害了。往上报,叫看守所加强监管。他问检查院来提几次,我说六次,他很惊讶。一般是一二次。7月28日,批捕,彻底没希望,7月29日,张正方就告诉我为什么批捕,就是海鹏的事,你要出去,难度变大,至少让这个事冷一冷,到9月28日之前还有机会,9月28日不能取保就没有机会。如果判,争取缓刑。他会尽力争取。我的心反而放下来了。我说:"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把孩子照顾好,不要让父母知道。我在里面也当休息。不要把我在里面真实的情况告诉他,他会受不了。"本来我心浮躁,要在里面呆一两个月,我心就定下来了。原来我和那些人犯不打交道,从那以后开始交道,有意识适应这个地方。有时也笑一笑。也开始跟他们争了。开始有食欲,剩的油水刮光了。批捕以后,检查院基本就没来了,我是多好骗的,我是个软柿子,十多个小时就把我搞定了,而且进去两三天完全思路被他们控制。他们本意是想放我的。取保想大事化小。确因为海鹏发火。说自己是徐汇法院出来的,你们一屁股屎,把人家骂得狗血喷头。其实是马佳,把这个事情往上报,具体操作层有点紧张。现在家属这么强硬,对我是个威胁,如果你们集体翻供了怎么办?出来很容易串供,一串供,全翻了。而且家属这么强。马上会自保。一大律师说马佳就把海鹏发火的录相扔到领导桌上,"这种人能放吗。认罪吗,根本没有认罪。"做为领导不好说,只好批捕。这律师是海鹏的朋友,后来知道他与一科很熟。不管怎么说受人之托,没办好。还有一种可能,张律师也好,朱院长也好,托人向我暗示一下:有希望的。也没有把取保这扇门关死,还有机会的。
后面是一周十天来一次,张震方,来报喜不报忧。8月27日找,说他们检查院的头去新疆。争取在中秋节,9月25号。9月21日出来。我相当于呆了两个月多一个星期,9月19日,张震方来了。张震方千叮咛万嘱咐,在这当中,马佳还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因为要放人,是要马佳主动打报告。你态度和他好一点。多说点感谢的话。他最后要和你有一个录音录相的。你最后无论怎么样配合他,出去再说。果然马佳第二天就来了。说了同样的话,"你们集团领导也在帮你,我们也觉得你也是不错的。但是放你我也是有很大的压力,所以取决于你的态度,你是完完全全的认罪悔罪。否则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会做录相录音的笔录。这个笔录可能上法庭要公开的。证词录相。如果你想出去,全力配合,否则我不会冒这个风险。"话说得很白。教育一番,也没有开双控录相。当然,我都是很配合的。然后,实际上我在他明确要求之下,哪些能说,哪些不能说。让我明确地知道我只能说:"我拿了这个钱,我帮他们做了这个事情,我是受贿",其它一概都不能说。就是这样的,他把我俞昌斌的五万元拉掉。他现在要放你了,第一你要配合我做这个录音录相,第二,这个录音录相怎么做,他要告诉你。"一我们经过核实,这五万元和你没关系。你可以不说。你这七万元就是受贿三万元是现金,二万元是卡。这也是受贿。你一定要认罪悔罪的态度,否则我们没有办法帮你。"然后开始录音录相,他提问,你回答,那个就是很惨。
(评论:这是胁迫自污的行为,也是制造伪证。)
翟:这是不是诱供?  朱:你觉得不算吗,这比诱供更恶劣!
梅:否则不能放你。录这个做交换条件。张正方说他们要提这个条件就是不让你翻供,无论什么条件,你先答应。出去了再说。当时情况只能这么做,不出来没有机会。张震方说你只要出来了,你不翻供,就是意味着缓刑。这个他不会骗我的。而且他定的数额,十万以上,自首,出去以后再拉掉一点。他的算盘还是打好的啦。当时我没有觉得律师他有什么问题。
                    你一翻供,我们就抓!
取保候审需要罚款十五万。中秋节出来过的,九月二十一日出来。出来以后海鹏把情况讲了一遍。我大体就明白了。见过朱院长一次,朱院长说你的事,很多人袖手旁观的。也有些朋友伸出援手。还是要判个缓刑。最初出来要求我每个星期写个思想汇报给检查院。在里面还说了很多威胁的话,"你不能翻供,你一翻供,我马上重新抓。重新抓就是判实刑,缓刑都没有了。"马佳从我取保以后,一直威胁我。"无论出什么事,这个责任都是我负。我虽然同情,但我不想放你的,是领导要放的,最后责任要我担。这个领导都同意的。你只要一翻供,我们马上就抓。你到外地要给我汇报。"
(评论:恐吓威胁行为)
张震方说不要给他汇报。他就催着要,要设计院领导要。那就写"我天天烧菜煮饭,做一个公民。"马佳还要求我不能和园林院解除关系,说是检察院提出来的要求。
朱,有没有提出不许离婚。
梅(笑)那没有。我就这么写,"在本来不懂法律的情况下,我的这些行为不是犯罪不是受贿。经过你们的教育,我认为我是犯罪是受贿。"这里是有玄机的。你们怎么教育的:"只要发生经济往来就是犯罪,就是受贿。"我简单写了。从9月21日,到11月27日,没有声音了。11月27日马佳把我叫去,说要做一个终审笔录,就要移交起诉科。

                        弱女子的反击
翟:那还是要起诉的。
梅:那当然,从来没有说过不起诉的。只不过是可以结案,拖足的,我取保出来。也快两个月差几天,我就问了张震方怎么回答,张培鸿律师的意见是在起诉阶段,该说就要说。我认罪,在你们的教育下我认为 我有罪,这个大的态度不变,在这个大的态度下,把细节全部讲进去。终审笔录。马佳做的。前面教育一番:"放你出来是不能翻供的。终审笔录做好了就要移交的。四万元你可以重点讲,但其它十二万我们就认定的。"我表态不翻供。教育好了,就把我带到双控房间,做终审笔录,他做这个终审笔录。我就按照我的实际情况讲了。但是这个帽子我还是不变,我认罪。讲完以后,马佳的脸啊,越拉越长。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不吭声了。我不管,我继续讲。那时不能发作 。他叫我签字。我一看,他在记的时候。他后一次笔录,往往就是前一次笔录翻出来。改一下笔录抬头。回答那一块。细节都没有的。他能省则省。不改就不改。好多都是原来。意思和我讲的意思不一样。好多我讲的东西都没有。我没有签,我改。我一条一条改。海鹏教我的。这个是这样的。那个 是这样的,直接改在上面。我直接划。在所有改的地方按手印。改的地方全敲印子嘛。然后不让我走了。出了双控房间。进了他办公房室。马佳很严肃地说我翻供,"照你这么说你无罪的嘛。你有什么罪,你每一笔钱都讲得很清楚的嘛。你哪里认罪,你不认罪,你全盘翻供啊。"
翟:他慌了,就说明你做对了。
梅:我说我没有翻供,这些钱都是发生的,我拿的,我都认帐的。我只是在这个上面增加一些细节,以前我也讲过的,只是你们不记。现在我问过律师,我应该讲这些,不讲太冤枉了。这些是不是受贿。我不是法官不是由我判断的,你不是法官也不由你来判断,由法官来判断的。他说"你这就是翻供,这样说就是无罪的,"他们很紧张。后来把姜卿,何超叫来,马佳很激动,就把何超叫过来想探我的底,知道我到底什么想法。我也紧张,来之前,张震方说了,千万要掌握分寸,他们可能随时要抓你的,抓了你以后就要判你实刑,你没必要,你要有策略。我说万一我很坚持怎么办,张震方说你就告诉他们你就是十万以下,我是有罪,我是判缓刑。
这时我听出他们的意思,你到底认为有罪还是无罪,你接不接受缓刑?如果接受缓刑,他就放心。你要争无罪,他一定要搞死你。我说我现在十万以上判不上缓刑。你们也知道这四万元,我送了他多少钱,这四万元不是受贿。张震方意思,拉掉一笔算一笔。他不认为可以全部拉掉。我让他们相信我只是想稳稳当当判缓刑,而不是翻供,我是下午一点去的。走的时候,他们表态,"梅晓阳,你要翻供,我们肯定要抓 ,你现在这个态度呢,我想还是给你一次机会。你今天做的这个东西,非常危险,这个东西只要往领导那边一摆。重新进看守所,再也出不来。我们商量了一下,你还是可怜的,给你一次机会,你回去好好想一想,下次。重新再做一份。"就放我走了。这是11月17日,他是封存的。
                      你不想活了?
梅:回来我和海鹏说了。张律师说"我们不能冒这个风险,估计下次他们还会找你做笔录。无论海鹏怎么说,你自己要想清楚。安全第一。有什么事情后面阶段好一些。"我最怕的不是进看守所,而是进看守所以后就是判实刑。这是很可能的:翻供。那他就报复,说你态度不好。连自首都可以拿掉的。11月17日,那份笔录,他有一个程序性的问题,你是几月几号是在纪委人员陪同下来检查院自首的吗。原来的回答是,在那个笔录中我说不是的。我是按实际情况说的。是你们到了集团调查,集团领导请我过去,我就再也没有离开。这个他没记,我看他没改,自己改掉的。这个我没有和海鹏商量过。因为海鹏说你实事求是嘛,我出来后,马佳说:"你傻,你不想活了,我给这个自首,你自己不要。"我当时这样改是隐隐约约点到你们程序违法的事情。但是结果可能就是不好的结果,你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自首。张正方说自首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一定要干部陪同主动投案。张律师说你的金额再怎么拉,不可能拉到五万以下,再没有自首死定了。所以张震方律师很紧张。他说到时还可能找你笔录,你要配合。
                               伏击
一月初,一查我怀孕了,马佳又找我谈心。一月二十几号左右中旬。没有做笔录。我反复说我的目的,十万以下。要我怎么说就怎么说,他放宽心了。过好春节上班两天后,又做终审笔录。第二份终审笔录很怪的。他又是跟你说好,哪些能讲,哪些不能讲。我还是想冲一下,能讲还是讲,多讲就多讲一点。但他还是,有些地方记错,歪曲。比如二万元的卡,领导同意做公用。他没有这样记,我就把他改过来了,第二次,马佳明确地说"你既然十万元以下,那你七万不要动。三万,你可以认为是公司的钱。四万元是你来回馈赠。胡曙光七万不要讲,二万不要讲!"
我只有妥协了一下。七万的事我也讲了细节不讲得那么清楚。这二万元,他问"领导知道吗?"我说不记得了。我不象第一次说我给领导汇报过的。这位老兄记的却是"没有讲过。"我没改。这和我说的明显不一样。然后有些地方和我口述不一样的。我基本上没有改。他做出来的是前后矛盾的,他保留了以前的一些,如"我认罪,我受贿。"这些话,又按我新讲的矛盾。我就把原来的话删掉了,我讲的话,他做了减法。那三万,是公司的三万,我明确的讲。电脑送钱,馈赠,两笔比较明确,消费卡,比较含糊,那个格局是个九万的格局,他说"基本上可以,我准备移交到下个阶段了。你呢,保持好的态度。反正跟我不打交道,最后顺顺利利判 缓刑,找个好的单位。"
                      律师上当了
二月底把案子移交,三月到起诉科。起诉科四月找我,我一看结案的东西还是十二万。张正方有点火了,他受骗了。以前一直答应他十万以下的。他们就说十万以上也有判缓刑的,他们甚至给我拿了别人的判决书十万以上判缓刑的。他们想十万以上是大案子。第二个原因,这当中任何一笔拿掉都是潜在危险,十万以上可进可退,他给你一个不确定因素,马佳还可以让你通过李翔来打点。

                      为尊严而战
梅:检查院起诉科找我做最后调查。海鹏说你要完全真实的叙述,包括你的外围情况,你本来在外面是可以挣到很多钱的,你是在给国企挣钱。海鹏还写了提纲。在起诉科找我做笔录时,我是按海鹏的意见说的。海鹏说起诉科就审查是侦察科的。起诉科不会承担前面的责任。不对的,就拉掉。他认为有可能在起诉科这个阶段不起诉。海鹏还暗示违法审讯的事,让政协法工委给他发函。他让我在起诉科说明,让起诉科觉得这没办法弄,退回去。当时是这样的一个想法。海鹏想的东西比较理想。起诉科笔录基本上保持了我说话的原貌。
翟:你不能信任马佳。在起诉科这么做是有利的。
梅:海鹏对于他们的坏估计不足。他对他的能量释放出来也估计不足。起诉科他问你,你现在说的事情为什么和前面讲的不一样。你前面为什么不这么讲,我就说,他们一直威胁我。如果翻供就要重新抓我进去。"你为什么要签字?"我说"我做了第一次终审笔录,都改过来了,他不通过。只好有所收敛。而且这些笔录,我讲的话,他故意歪曲。有些记的话和我说的话都不一样的。都不是我的意思。"这几句话起诉科的人没有记,但她把我讲的几笔钱的一些关系都记了。让我签字。也让我回去。第二天传出消息:我翻供。然后那个老朱很紧张,先是派了中间人,千万不能翻供,非常危险,老朱紧急找了我一次,海鹏很乐观。起诉科没有抓的迹象,他认为经过人大政协的呼吁,很有可能直接不起诉。我也希望着。但事实上不可能。

                       有本事你连续怀孕
五月份,忽然有一天,另外一个人打电话让我到检察院去找一下马佳,海鹏说是不是退检?他们原来的团队,换个团队要侦察这个案子。
见我第一面,马佳说:"怀孕啦!"。我刚出来时很瘦的。后来我是二月动手术,吃那个药,确实长胖了十斤,今年女装流行宽大衣服。也穿个去了。他说"真怀孕了,你真要生。"他请我到旁边桌子上坐下来,给我倒水。他说听起诉科的人说我又翻供了。所以他出于对我的关心,本来和他没关系。他说:"你是我放出来的人,我也不想在我的手中又重新抓回去,事情还没到最严重时,和你谈谈心。劝劝你,这个态度,不谈别的,又翻供了。是要重新抓的,虽然起诉科跟我不是一个部门,整个反贪局是一体的,不可能容忍你这个行为,怀孕了怎么样?"跟我举了两个例子。说福建一个女囚,原来是市长想与狱卒搞,想怀孕出来。结果呢?很多次都没怀上,这是一个失败的例子。还有一个孕妇,把人打伤了。公安去抓时,把衣服摊开,我是孕妇,你怎么我。他告诉我一个结果,当时是没有抓她判 了三年,两年之后哺乳期结束后执行。意思你最多拖个两年,然后又讲,"除非你是连续怀孕,那我算你有本事,你怀到六十岁。"
朱,这是黑社会说的话。
梅:围绕我怀孕的事,反复讲。我说"马检察官,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没有翻供,从来没有翻供的意图,所有的钱我都认,我只是增加了一些细节。我经过你们的教育。我是犯罪了,我没有翻供,我没有异议。我没有想要用怀孕来逃避我的责任。"他可能觉得很棘手。谈不下去了,他说"你觉得我为你好,你主动去找一下起诉科的检察官,我的义务尽到此。"他还一定要派个车送我回来。那是个周五。起诉科问我是否怀孕了。我说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这是私事。这跟案情没有关系。"你一定要回答,你要把病历卡提交过来。这关系到我们是否变更强制措施。"我说我不想回答,也没有义务回答。但是我感到他们是要变更取保候审,为实刑做准备。我一看起诉书:六月二日开庭。拖了十个月,就给我十天取证,书记员说你可以申请延期。

                                   (  以上为梅晓阳口述实录,忠实于录音整理。
                                      红字评论为一些专业人士的点评。)

                        杨海鹏访谈
翟:我要问海鹏,如果你不做为梅晓阳家属,非常客观地来看,这个七万元,如果是胡和小梅商量好做项目前期费用。能不能做为受贿?
杨:这七万元不算受贿,是应付款状态,梅晓阳请周老院长,做了设计。周老师也作证,老先生他已做了大量工作,他认为应当是胡曙光付款给他的。他一分钱还没有拿到。所以是应付款。
翟:蟹妈案涉及了检察院体系深层的内幕。
杨:现在检察院是太强大了。98年刑法做了修改,修改以后检察院权力扩大,现在据说徐汇就是这样,检察院发个量刑建议给法院,而法院手中的权力是在这个检察院建议上下百分之十。如果到百分之二十是审委会决定,这就等于检察院把案子判了。除非律师提出非常强有力的抗辩,对吧,使检察院基础动摇。法院他顾惜检察院的面子,即使进入审委会,检察院的检察长也要进入审委会。基本上法院就这么按检察院量刑建议书判了。
因此到了法院,小梅这个案子结果我是知道的,所以整个打包还给他。翟建非常得意。有个案子判十三年,最后判三缓三,他就很得意地讲。李庄案这个结果,也是特例。大量名律师说我没有办过一个无罪的案子。许扬庭(音)办过一个,是人抓错了,98年镇压法轮功的案子。正因为控方力量太强,无罪的案子,上海每一年两三起。检察院报告有,十几起,无罪是全败。撤诉是半败。李庄案检查院撤诉,是还顾惜脸面。硬弄的话,司法的脸面也就没了。
朱:海鹏,你现在归纳一下,整个案子中检查院的程序问题。
杨:当然主要问题是违法办案,在操控情况下按某个国企的需求来操作的。
如果要在同时尊重公民权利,犯罪人权利的情况下,检察院要办个案子是要付出非常非常艰苦的努力的,对不对,需要做大量的调查。接触一个行业要做非常基础的研究。对不对,你才能够找这些人(嫌疑人)谈话,在双控的情况下把这些人问死。问死后才取得有效证据。我们的检查院缺乏这个研究能力,坦率地说不是这个徐汇区检查院,大量的检查院缺乏这个能力的,很多案子能查出来是律师帮他们收集证据,只是在动用强制权时,检查院出个面时。有时弄完检察官还不明白,还要律师讲解。
小梅的案子有哪些问题:
第一,    前面在工商局,检查人员冒充工商局执法,而工商局也没有这种相应权利。没有相应的司法文书许可检察官你这样做。冲击人家办公室,带走人家法定代表人,进行长时间关押。按我国法律,如果司法人员涉嫌非法拘禁,一人过二十四小时都是犯罪行为。现在是两人次关了四十个小时啊。这涉嫌犯罪。
第二,    轻信口供,在刑讯逼供条件下的口供,然后要梅晓阳她在双控条件的承认。他们对谢,胡的行动就是非法拘禁。精神与肉体折磨是非常可怕的。非法证据,法律上叫毒树之果。不断恐吓,威胁,编造一些事实。假象让你相信。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因为检查院正规办案,你必需要检查院内。找人谈话必需录音录相,这些都不好做了。所以他们要在工商局里设黑牢。

翟:小梅后来向他们又说了一遍胡曙光项目为什么有前期费用,运作方式,要求写进笔录。以他们的法律判断,马佳认为你这样结案不是无罪的吗,你讲那么多--态度不好。但在最早时,小梅说同样的解释,他们却说:"你有没有业务关系,有的,你钱拿没拿,拿了,你退没退,没退,你就是犯罪。"为什么前后不一,有这个矛盾?

杨:他不但歪曲法律,而且把正常的经济往来修饰成犯罪,再用这个东西吓唬你。让你去咬人,去咬院长。而到了后期,你在最早条件下威逼条件下说出来的话,(同样)说一遍。他就说你是翻供,这样说就是无罪的。有很多经济往来是构不成犯罪的。
这个行业,首要的是分包制度,院里面违规,违反建筑管理条例了。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我们的建筑市场没有充分开放,特别是资质市场。大量拥有优秀设计师的民营公司无法获得良好的资质,无法接大型项目。有些国营公司,他已经空了,象园林设计院这种老牌子,人才流失严重,但做为有资质的老国企还要承担巨大工作量,只能输送给别的公司,所以作为国企领导人,他们大量违法分包。
    翟:马佳在做终审笔录前对小梅说你不能说什么,你能说什么,这是什么行为?
杨:这也是违规行为,不能这么做的。这个定性属于一种逼供。梅晓阳出来不怕了,一旦取保候审,收监难度很大。他就只能用这种方式。
我们现在办案,重口供,轻实据。他们实际上明显想用口供就把这个案子定了,如果你是一个尽职的检查官,你要对每一个(嫌疑人)负责,你要收集有罪的证据,也要收集无罪的证据。他(疑犯)自己的辩解,你也要调查。马佳他们不做,才办出这种冤案。
翟:这和我们抗辩制度不合理也有关系,一般检查院都会收集你有罪的证据,不会收集你无罪的证据。但我们给与律师的调查取证权,抗辩权力又过小。律师在侦察阶段取证权太小。
杨:他有幕后的目的,没罪也要整成有罪,还有一个目的,一定要咬人,他们的目的达到一半,也许一大半。
朱:当时是要弄老朱,把梅小阳做为抓手弄进去的。老朱的事后来不提了。也有淡化处理小梅的可能性。
为什么又翻过来了呢?
杨:这些人极其敏感,这后面以及里面内部的人都有分赃。马佳不是启发我吗,你找了很多人啊。我说没有找人啊。暗示性索贿。
翟:他要留下可以作为把手的东西。
杨;对,还有下面人对上面人的极度不满。我们下面人做这个事。你上面把人放了。马佳他作为主办检察官,他一开始坚决反对取保候审。但上面要平稳处理,一定要取保候审。马佳要负责,上面要签字,他或许有人得到钱。马佳就问我:你到底找了多少人。我没有找过很多人。我当过二十年政法记者,但我不找人的。马佳是典型的反贪局性格。极度傲慢,认为自己权力很大,又觉得极度渺小。双重性格,所以反应得非常强烈。制度上对检察院的监督不够,检察院的心态就发生了一种扭曲。

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1984年12月20日订于纽约,1987年生效,中国政府于1986年签署本公约,1988年11月3日对中国生效。
第一条
1,就本公约而言,酷刑系指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报或供状,为了他或第三者所作或被怀疑所作的行为对他加以处罚,或为了恐吓或威胁他或第三者,或为了基于任何一种歧视的任何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而这种疼痛或痛苦又是在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职权的其它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许下造成的。纯因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随附的疼痛或痛苦则不包括在内。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