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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张曙光:如何看小产权房和农村土地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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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谈到的一些问题有探讨价值。
比如集体所有,可以在保证村务公开和选举较为公正的情况下,
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具体如何分配通过村民大会决定,
而乡镇政府通过提供服务(如对手续进行审批,帮忙联系买家和建筑商,指导土地规划等)获得相应报酬。
我师弟在福建,当地就是这样做的,但具体运作中很容易走形。
关键还是每一笔费用要公开,供大会讨论通过。
他们因为靠近县城,目前的方式是征地的房地产商建公寓,每家人一层房子+一个门面,
可以自主买卖,但还是属于小产权房。
【 在 OMIGAR (帮填土) 的大作中提到: 】
: 《财经文摘》:您对小产权房和农村土地制度如何看?
: 张曙光:现在的中国地权是一个二元分割的体制,国有的和非国有的,或者说,国有的和集体的,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这两个东西是两套权利体系,国有的可以流转、交易、开发、抵押,但集体的土地却没有这些权利,所以就造成了目前的土地状况。
: 其实小产权房,我觉得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在这种二元分割体制之下,必然产生的一个问题。你不允许他做建设用地、不允许他交易,人家就不交易了?随着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土地的增值收益非常大,农民也要赚取这块收益,那怎么赚呢?就是这么个问题,你不让我盖房子,我也去盖,你不允许我流转,我也去流转。现在小产权房不是某一个地方的问题,而是所有大城市郊区普遍存在的现象,而且发展得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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