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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峰:流氓式打假是一场社会瘟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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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5-2012 02:2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孙海峰 (刊于2011年12月8日《时代周报》略有删改)

  在这个社会免疫力极度低下的年代,江湖术士和权力掮客大行其道,冒充科学警察与道德法官招摇撞骗。当公众乃至知识界对网络城管方舟子们的流氓式打假发出幼稚的叫好声时,基于社会怨恨的文革病毒便死灰复燃,并在乡愿的绥靖之下变成一场黑色瘟疫。所谓“流氓式打假”,作为极权与民粹媾合而产生的一个文化怪胎,本质上是一种讹诈性的舆论暴力。其特征可归结为四个方面:

  首先,在事实方面,攻其一点以偏概全。用“文革”时期整黑材料的手法查找别人身上的污点,可以说这世上没有任何人是无罪的。所以网络流氓攻击名人的基本策略是:抓住一点无关紧要的瑕疵无限放大,据此将对方全盘否定和整体打倒,进而发动水军四处留言进行舆论抹黑,而对更多不利于自己的证据则一概选择性失明。

  这种深文周纳的刀笔吏手法以及颠倒黑白的讼棍式诡辩,居然僭称“客观理性”,还赢得不少坐井观天者的赞赏。殊不知其局部的客观之后,恰恰是整体上的不客观和反理性。当自诩有道德洁癖的方舟子,一边为自己科普作品剽窃及其妻硕士学位论文全篇抄袭狡辩,一边恐吓报复学术界的批评者时,其所一向标榜的“客观理性”便荡然无存,只剩下赤裸裸的对人不对事,所谓“只看事实不问动机”也成了一个挥刀自宫的笑话。

  其次,在程序方面,私设公堂定罪在先。所谓“打假”,严格来说应称为揭假,本来是一种舆论监督,举报者不能同时扮演裁判与惩罚者的角色。无论是学术打假还是社会打假,都要提交给有公信力的科学共同体或行业共同体进行专业评判,而不是由举报者私设公堂自行定罪甚至施以私刑。

  而方舟子们的流氓式打假,则恰恰是自封为真理裁判与正义化身,先咬定某人有罪再进行罗织构陷,然后用贴大字报的方式进行网络批斗。在攻击法学家贺卫方和社会学家于建嵘时,方舟子便多次自导自演,利用匿名大字报进行所谓“群众举报”,再掩耳盗铃地以转引点评方式大加发挥,把对方形象涂抹得极为不堪,最后在僵尸粉的山呼声中宣布战斗胜利。

  这种同时担任学术警察、道德法官、大众陪审团和舆论刽子手于一身的网络黑社会,本身才是这个时代最为荒诞的假货。

  再次,在动机方面,裹挟民怨挟私整人。根据舍勒和尼采的分析,怨恨乃是人社会最普遍而深刻的情感,更是现代伦理与政治原则的隐含前提。从群体心理上说,当这种基于不平等感的毒害情绪,在弱势者身上占据主导地位时,便会具有强烈的攻击性,极易被煽动和利用转化为群体暴力。在造假泛滥的当代中国,仇官、仇富、仇名的心态更是预设了对方社会地位的来之不“义”,而这种怀疑与嫉妒便成为方舟子们绑架利用发动流氓式打假的民意基础。

  从个体的精神分析来看,自当年未能进入北大而积累的对学术界的怨恨,主导了方舟子多年来对国内科学家的敌对立场。这种嫉妒与仇视,一方面通过拼贴网络资料、撰写科普作品,试图树立另类权威来平衡;另一方面则通过发动流氓式打假来发泄。在对社会改革的受益者进行泄愤式攻击时,伪装为造反派领袖的文化流氓也因此获得了数量巨大的僵尸粉,而这种网络暴力只是当代中国社会怨恨的表达方式之一,它背后隐藏的“文革”幽灵,则是对一切文化的否定与摧毁,随时准备借尸还魂。

  最后,在效果方面,为毁而毁无益建设。纵观方舟子们十多年来的网络活动,除了将自己树立为网络打手的品牌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建设性的正面价值。可以说他们是为破坏而破坏,通过舆论恐怖活动展示厚黑学与流氓文化的暴力,以期获得利益集团收买招安。

  极具讽刺性的是,中国的学术造假反而越打越多,究其原因在于流氓式打假本身就是不合理体制的寄生物,不断迫使学术界陷入标准化、数量化生产垃圾论文的恶性循环,甚至连方舟子自己的妻子刘菊花都要靠造假论文骗取硕士学位,这真是其对流氓式打假的彻底否定与最大嘉奖。

  天涯网友“哲学农民”说得好:假,分大假、中假和小假。大假,乃是国家体制中的假,是某些逆潮流而动的制度。方舟子打过这样的假吗?说穿了他就是与大假不弃不离的恋人,是大假的马前卒。中假,乃不合理的学术体制、教育体制,这些中假方舟子打了吗?丝毫也没有。不仅如此他反而黑白不分,从下面干预学术共同体的自治。小假,乃学术造假、论文抄袭、学术不规范等,但他误打无数,打错之后从不道歉,对自己的抄袭行为则百般抵赖,却义正词严地去打别人的假……如此厚颜无耻之徒,说是流氓实在有点抬举了也。

  要而言之,流氓式打假是一场充满怨毒的社会瘟疫,而将打假寄望于恶权的帮凶——网络流氓,则是这个时代的愚蠢和耻辱。愚民向来是流氓滋生的最好土壤,流氓则是愚民供奉的最大偶像。中国,何时能走出这个黑色瘟疫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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