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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平波:对当今中国人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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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0-2012 15:24: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对当今中国人的批判
——从中加两国百姓的生活实例看游戏规则与社会心态

当今中国社会的主要问题,是规则不完善和不守规则的问题:中国学界是学术精英们把持了评奖规则的问题,中国商界是商界领袖们胡乱制订规则的问题,而中国政界则是政绩制之规则本身有问题——作者手记

赵平波

本文摘要:本文正文共由五部分组成,是作者通过自已移民加拿大十几年办媒体的亲身经历,通过大量举例对加拿大和中国社会的百姓生活进行了通俗、系统的比较。进而从两个社会下不同的社会心态及游戏规则的角度,对当今中国人和中国社会进行了善意的批判。本文的目的是期待中国社会为改革而展开第三次思想讨论:中国的未来究竟应当是完善权力社会,还是共建协议社会?

本文第一部分首先从人类早期文明为出发点,揭示了人类从早期的道德社会自然演变成了两类不同的社会形态,即协议社会和权力社会。第二部分则全面地比较了中西方社会的价值观,中国人看重道德,而西方人看重游戏规则,并指出了当今中国学界和商界的问题。第三部分则提出了社会稳定原理,认为当今中国社会不稳定的核心原因,既不是机会不均等也不是贫富差距,而是中国社会在权力之下的法规和执法问题。第四部分则对当今中国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或观点进行了批判,并且认为他们都没有将中国民众的民怨往正确的方向引导,然后从西方百姓生活的角度分析了普世价值的含义。第五部分则比较了西方和中国的政治制度,认为中国人的特点并不适合“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目前也不宜搞“司法独立”,但对中国官员考核的“政绩制”进行了批判,认为改革“政绩制”将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点。

引论 中国当今的改革与第三次思想讨论

本文先从当今中国最热门的话题,改革谈起。为此,笔者要先先阐述以下两点:

第一,如果说中国以往的经济改革是谋求发展,则当今中国之改革则是要拯救危机,而当今中国的危机分别来自下层民众的民怨和中共高层的执政危机。

俗话说,中国人有两大追求,升官和发财。从中国共产党九十年的历史来看,中国人所爆出的自发勇气,其内在动力均来自这两大追求。毛泽东在晚年说,他一生办了两件事。一件是土地革命,这满足了中国农民对土地的渴望,正是这种渴望使中国农民成了共产党夺取政权的生力军。另一件是发动文革,在计划体制下扼杀了个人奋斗、升官发财毫无希望的当年,造反派的夺权亦是为了获得某种短暂的升官快感。邓小平设计的经济体制改革,则是激发了中国民众的致富欲望,当年18位小岗村村民为土地承包签下的“生死状”,以及20年前在市场经济的早期,体制内官员们纷纷下海创业,正是源于中国人的发财梦。

但改革开放走到今天,中国人的以上勇气,却退化成了民众的怨气,怨升不了官,怨发不了财。当年农民签下“生死状”的勇气,变作了当今社会底层农民工讨薪的怨气,当年体制内官员下海创业的勇气,也变作了当今一个公务员职位上千人争抢不到的怨气。是的,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人人升官发财。在当今中国,有本事的人,不管是正经本事还是邪乎本事,有机会的人,不管是主动争取的还是意外降临的,他们该升官的已经升了,该发财的也已经发了。就剩下这三类人尚未升官发财:没本事的人;自认为有本事但没机会的人;自认为有本事有机会但自己太老实以至于好位置都厉害人抢占了的人。民怨大都来自这三类人,当今最期待改革的呼声,也大多来自这三类人,他们占了当今中国人的绝大多数。

但是,在任何社会下,也都是以上三类人居多。例如加拿大的中国移民,拥有中国高学位、高级职称的人士在此打低级体力工者比比皆是,其怨气亦非常之大。但为何加拿大移民中,并未有当今中国人这样强烈的维权意识?笔者曾在网上呼吁移民们是否也可趁加拿大每年劳工节之际,发动一次游行请愿活动,以敦促政府解决中国移民找工难的问题,但响应者寥寥,只好作罢。其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于,加拿大对民众怨气的处理方法,是在化怨气为服气:整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已经制订得尽可能完善、公平,这样,即便人们有怨气,那也得服气。犹如每个远动员都想当冠军,但有几个人能如愿?虽然绝大部分参赛者、还有更多的连参赛资格都没有的远动员,都可能有怨气,但他们又不得不服气,因为体育竟赛的游戏规则是基本公平的。而中国政府的处理方法,却是在化怨气为解气:老百姓要求铲除腐败,政府就抓几个大贪官杀鸡儆猴让百姓解气。但这能解气吗?百姓心里一定觉得,虽杀了这几个,但一定还有更多的贪官没杀,他们更加气不打一处来。下岗工人没饭吃到政府门前静坐,政府只好给每人打发点小钱让人走解气。但这能解气吗?拿了小钱的人并未觉得这就补足可以解气了,更不用说没去静坐的就没拿到钱,反倒更加来气……

为此,本篇长文的出发点之一,就是希望通过笔者移民加拿大十几年的生活经历,来谈谈西方社会的游戏规则,以让中国人了解,这是如何将怨气转化成服气的。

再谈谈当今中共高层的执政危机。为此,笔者要从社会心态谈起。事实上,每一种执政模式都对应着民众不同的社会心态。如果说,西方民主国家的民众与执政者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其民众是以签约的心态,来挑剔执政者是否实现了对契约的承诺,那么,共产党国家的人民与执政者的关系是一种认同关系,其本质则源于“伟大、光荣、正确”中的正确二字:执政者以往所做的正确事情积累得越多,其执政威望也就会越高,执政威望越高就越能服众,从而其施政就越容易得到认同。这当中有一个时间差,当今百姓是否认同执政者,取决于执政者过去是否正确,而过去是否正确,又来自对官员考核的“政绩制”。

所以,中共历史上最让民众认同的执政时期是毛泽东时代。由于开国元勋作为第一代领导人,其打下了江山的功绩太大,即便以后执政时犯了错误,亦能得到当时社会心态之不假思索的认同。本人终身难忘的,是在孩提时代看到的揪斗走资派的一幕:当年在国民党监狱里坚贞不屈、以绝食抗议的共产党战士,却在红卫兵的训斥下自扇耳光。为此,笔者很多年一直未能想通:坚强和窝囊为何能如此集人一身?直到移民加拿大后,看到此地西人与中国人的社会心态如此不同,我才逐渐悟出,人的行为并不完全来自本能的个人心理,而是这种认同的社会心态:开国元勋执政威望太高,所以在文革期间的当时,人们并未认为执政者有何失误,而只是觉得自己有错,尽管自己都不清楚究竟错在哪里。所以,以上坚强源于夺取政权之前共产党人之坚定信念,而窝囊则源于后来人们对执政者威望之盲目认同,这对应着两种社会下不同的社会心态,两者并不矛盾。

开国元勋之后的共产党执政者,若单凭其过去积累的政绩,就不可能还有多高的执政威望,但他们还有一条提升威望的途径,那就是修正前任的错误。邓小平就是在文革后通过拨乱反正而证明了其正确,这亦博得了中国人民的较高的认同心态。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和前苏联、东欧诸国都在经济改革的阵痛在先、宝贝未生之际,相继爆发了政治危机,为何只有中共挺过了这场动乱,而苏东却迅速崩溃?其原因就在于,后者共产党国家的执政者不曾得到类似拨乱反正的机会,所以他们没有足够的执政威望,也就没有得到足够的民众认同。所以,这些国家民众之怨气就超出了认同,从而导致这些国家执政的迅速崩溃。

这就要谈到为何当今的中国共产党之执政危机了。随着中共权力的代代交接,执政者修改前任错误的机会,也一代比一代执政者更少,这就是“政绩制”本身的弊端,它必将导致执政威望逐降、民众的认同心态递减。如今天中国的改革之所以没有动力,人们普遍是因为政府行为被利益集团所绑架了。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无视内因而责怪外因:当年毛泽东发动文革让当权派挨整,邓小平裁军让百万人军转民都可以做得到,如今利益集团之利益能有多大,改革又能把其利益削减掉多少?这会比当年那么多人挨整、裁员更凶猛?显然,这当中更本质的原因,是共产党执政之威望低了,民众对其认同心态下降了,这种情况下办成事就难了。这样发展下去,越办不成事就越没执政威望,越没执政威望又越办不成事,将导致民怨会越积累越多。所以,当今共产党的这一“政绩制”的改革刻不容缓,必须要有大动作才能重塑执政威望,以赢得民众的社会心态认同。

为此,本篇长文的另一出发点,则是要谈谈民众在不同社会环境下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心态,并将中西方两国民众的社会心态做一番比较。

第二,改革不能没有共识,必须把当前争议最大的问题提出来,让全民讨论以达到共识,这才是改革成功的必由之路,历史上的两次思想讨论已经说明这一点。

今日之中国的改革争议,核心似乎聚焦在两个模式,所谓“重庆模式”和“广东模式”。前者通俗地说就是“分蛋糕”,强调的是政府作用,后者则是所谓的“做蛋糕”,更强调市场机制。但在当今中国的“政绩制”下,以上大模式的推广将非常艰难,本文后面还要论述。我在此只想说明的是,这种不同理念的模式哪个可取、哪个不可取,这还不是最关键的问题,更关键的在于,一旦这两种基于不同理念的模式分别推广开来,会不会给中国的未来带来灾难?

不错,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上“广东模式”和“重庆模式”的差别似乎是细微的。“广东模式”强调的是市场机制,但“重庆模式”也绝没有否定市场经济。“重庆模式”是在加强政府行为,如其功绩最大的就是“打黑”,而“广东模式”最近不也要开展“打黑”吗?但问题是,这是两种不同理念的模式,既然理念不同,它们单独发展起来之后,必将差异越来越大。其结局一定是,两种理念的模式将来会越走越远,整个中国不同地区发展的模式也差异越来越大,这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后果,可能是不堪设想的。

以我们熟知的美国南北战争为例。当年美国北方要发展工业,必须解放黑奴,让他们成为市场经济下的产业工人,而南方则要坚守黑奴制度,这才能保障农业庄园主的权益。虽然说两方都是为了发展经济,但理念却有本质不同,一个是解放人权,一个是禁锢人权,这两种理念能够调和吗?显然,这或者导致分裂成南北两个国家,或者就要开战以维护国家完整,最后是导致了南北战争,美国维护了统一。可见,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其发展中,要维持其重大理念上的共识,这是是何等重要,否则国家就会分裂。中国目前的两岸关系不也是如此吗?必须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这就是两岸关系的共识,有了这个共识就什么都可以谈,没有形成这个共识的话,就什么也没法谈。

这就要谈到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了。自粉碎“四人帮”以来,中国人经历了两次思想大讨论,第一次是1978年的“真理标准的讨论”,这场讨论让人们摆脱了教条主义的禁锢,否定了“两个凡是”,从而对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达成了共识:那就是必须大胆实践,不受过去条条框框的束缚,从摸索中探讨经济建设的新路,这才有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宏伟大业。第二次思想讨论则源于1992年的邓小平南方谈话。对“姓社姓资问题不争论”,从而对如何看待社会主义达到了共识: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不单纯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而是多种所有制可以并存,这导致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新局面。显然,当年的做法都是把当时社会最尖锐的矛盾和争议提取出来,让全党全民展开讨论,从而形成了共识。

今天,中国又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但共识在哪里?犹如《南方都市报》最近的一篇时评所说,改革的共识已经破裂。甚至有人提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双百方针。这一观点笔者认为很危险。具体政策的实施当然不必有共识,但大事大非问题,岂能没有共识?设想一下,如果当年的真理标准问题没有达到共识,中国今天的部分省市依然坚持“两个凡是”,那么今天的中国会是什么局面?

为此,本文的目的就是让中国的网民们探讨一下,未来的中国社会的发展究竟该往哪一条路走?是走权力社会下继续完善执政权力,加强行政手段以铲除腐败,强化社会财富的公有化以缩小贫富差距之道路,还是走协议社会下完善社会的游戏规则,让腐败受到法律和监督的制约,并在人人遵守规则的前提下实现社会公平之道路?但愿,在网友们读罢这篇长文之后,能引发出中国人的第三次思想讨论,以推动当前中国的改革。这不只是局限于思想界、理论界的讨论,而是网友百姓参与的讨论,所以我把本文的文字尽量写得通俗、有趣一些。

写到这里,我自己也感觉,自己的想法可能有点自不量力,作为一位无名小卒,我没有资格撰写如此庞大的题目。但我还是坚持完成了此文,因为我自觉得本文对中国人的批判是善意的,这是对中国社会未来该如何演绎的理性思考。温家宝总理所说的,要让每个中国人活得有尊严这句话,让笔者感触颇深。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中国社会下人活得没有尊严,而加拿大社会不存在这问题?我想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把人性改造成了奴性,而每一次封建帝国改朝换代以及近代中国之暴力革命,又促成了中国人的狼性,这使得今日中国人之国民性,交织着奴性和狼性。要让每个中国人活得有尊严,这不是权力所能赋予的,而必须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以让中国人呈现出人性和理性。这些年中国经济的腾飞,大大缩小了中国和世界发达国家的差距,也为中国人国民性之改造奠定了基础:只有在社会稳步发展的环境下,人们的思考才能趋于理性。如果这篇长文能够抛砖引玉,引发人们对中国社会将来如何演变进行思考,这将是笔者莫大的欣慰。

一、从道德社会到协议社会或权利社会

道德社会、协议社会和权力社会,这是本文作者将要在下面解析当今中国社会问题所必须引入的三个重要的概念。为此,为了让读者浏览这篇长文更加有趣一些,本人要在这里先轻松地讲述一个铁匠铺的故事。

设想在远古的一个孤岛上有一个村庄,村里有一百来户村民,他们家家户户用的铁器,无论是自家用菜刀、剪刀、铁锤、铁锅,还是耕作用的斧头、镰刀、锯子、铲子,均为张铁匠一家打造,这家铁匠铺属于工商合一的小作坊经济。在人类早期经济时代,其商业行为的制约因素是什么?什么因素决定商了品价格的合理性?鉴于没有竞争,那么就只能通过道德的自律约束来左右商品的价格。所以,我们也可称这一人类的早期社会为道德社会。
在道德社会里,完全可以想象,如果今年风调雨顺、村民各家各户都收成不错,张铁匠每打造一件铁器的收费就可以稍高一些。相反,如果今年有天灾,收成较差,张铁匠也得与大家同甘共苦,服务收费也要适当降低。这样的道德社会特征还体现在诸多方面。例如,给大户人家打造铁器,做工则要求更精良,价格可适当提高,但也不能太离谱。同样地,若村里有一位孤儿寡母之家来打一把菜刀什么的,收费也得适当降低以示同情心。否则的话,村民们岂不会在背后指指点点?事实上,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是熟人,在熟人文化背景下,任何人都无法承受道义上的谴责。

所以,在两三千前发展起来的人类的宗教中,其核心宗旨都包含着强烈的道义要求,如基督教的博爱、佛教的慈悲以及伊斯兰教的公平和正义等。在中国的诸子百家争鸣中,也仅有讲究仁义道德的儒家思想,最终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主流。显然,这当中有既统治者权力需求的原因,但也表明了在早期人类社会中,无论是未成规模效益的小农经济、还是工商合一的小作坊经济,其交易的公平性,都只能以道德来衡量。正是这种道德的自律约束,支撑了人类早期相对封闭的经济体系之运作基础。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几百年、上千年过去了,由于人类自然的繁衍,这个孤岛村庄的村民数量开始膨胀,由原来的一百来户扩展到了一千来户村民。为了满足这一千户人家的需求,显然张家铺一家已经顾不过来了,相继出现了王家铺、李家铺、赵家铺…..,一共要有十家铁匠铺为这一千户村民服务。一家铺子为百户人家服务和十家铺子为一千户服务,有什么本质不同?不同就在于,后者产生了竞争。在没有新技术来推动劳动效率的前提下,这种竞争行为,会导致每家每户的日子反倒更不好过了。这样,人口规模的增长就令道德社会的基础开始动摇。
首先是这十家铁匠铺的日子不好过了。原来张铁匠一家为百户村民服务的日子,用现在的话来说,根本就不需要打造什么销售平台,不存在交易费用:打铁小作坊就是家里的一间屋子,村里来了个客户,只需一手交钱一手提货就得了,顶多自家媳妇出来唠唠嗑拉拉家常,以和气生财协助完成这笔交易。但若有十家铁匠铺为千户村民服务,这将导致村民为买一件铁器,不得不货比三家才能放心。所以,会有许多村民只是来咨询而并非购买,这样,每家铁匠铺就不得不开店面雇个伙计,专门接待前来买货的客户,这就使得经营成本大为增加。成本增加还包括宣传费用,不得不贴告示、发传单自吹自擂。其次,这一千家村民的日子,也不好过了:每买一件铁器都得跑多处铺子做选择判断,这麻烦不说而且还需考验自己判断能力:某铁匠铺的铁器看起来外表光鲜、但内在质量可能不行一用就易坏。不用说,这既可能是该铁匠的工艺不行,也可能是他故意使坏、偷工减料所致。这就对这千户人家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烦恼:社会道德滑坡了,人活着还得增加一份提放心,多累啊!

这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萌芽期给人们造成的困惑:原来的道德社会逐渐崩溃,人们开始感叹:怎么会今不如昔、人心不古啊?鲁迅笔下的九斤老太的感叹,一代不如一代,正是这一市场经济萌芽期人们的心态写照。社会经济体系从原始的有序状态,开始进入了自由竞争初期的无序状态。如何摆脱这种无序状态?有两个解决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建立协议社会,二是建立权力社会。回首历史,人类社会正是朝着这两个方向演变而走到了今天。
先谈谈协议社会的形成。鉴于大家日子都不好过了,这十家铺子最终决定联合起来,做一个分工,把每家都是工商一体的小作坊经济模式,演变为社会分工的模式。如将每家铁匠铺子单独雇佣伙计改为一个铁器店,伙计们都到这个铁器店来工作。而这十家铁匠铺则也开始分工,分别生产不同的铁器以给铁器店供货。如某几家铁匠铺的匠人力气大,专门生产用料多但工艺简单的铁器,如铁锤、斧头、菜刀等。另几家活精,则专门打造剪刀、镰刀、锯子等技术要求高的铁器,还有几家则具有特殊技艺,则专门生产打造薄铁皮产品,如锅子、铲子等。

形成这样的游戏规则,当然是好的解决方案:社会分工首先导致了这一千户村民们的满意了:为买件铁器不必货比三家了,人们只要到这一家铁器店选购即可。铁器店伙计当然是鉴别产品质量的专家,会如实告诉买家,为何同类的铁锤价格各异,他们的质量差别在那里。村民不仅购买方便而且更放心了。各家铁匠铺也更加满意。他们不仅不需自雇伙计开店面,更关键的是还提高了效率。为满足千户村民的需求,可能不需十家铁匠铺来生产,有七、八家就够了,这是因为分工导致每家铁匠铺的生产效率都提高了。同样地,铁器店雇伙计的数量也可能只需3-4人即足够,比原来至少需要十个伙计,也提高了效率。这样,为一千农家打造铁器虽然多了一道销售商的利润,但因为提高了效率:每家铁匠铺的收入比前述的道德社会里的收入,反倒会是相对而言,还有所提高了。

但要自愿形成协议社会这样美好的局面,却非常艰难:这十家铁匠铺,家家都是竞争的关系,让竞争对手们坐在一起达成协议有多难?而且协议必须规定,每家都愿意让利给这家销售店铺,并须保证每家铁匠铺即便直销给客户,其价格必须和店铺销售的价格一致才能维护店铺销售的模式,这又有多难?但更难的,还不只是形成这个协议,而是要维持住这个协议:设想一下,在形成这个店铺销售的伊始,村民们未必习惯于到店铺来买,而是依然想要到小作坊去直购,因为前者多了一道利润。这样的情况就很可能出现:村民在询问好了店铺价格以后,又再跑到生产该铁器的铁匠处,要求以低于商家的价格购买:把商店零售价和你的批发价,折中一下,卖给我怎么样?你我都划算。而该铁匠无论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还是出于受不了村民软磨硬泡的原因,都可能导致就这么成交了。这样,生产和销售分工的体系就这么被破坏了,一家这么做了,家家跟着都会这么做,最后无人遵守游戏规则:商铺没了生意而导致破产,整个商业体系又回复到了残酷的自由竞争时代……

这当中的核心问题,就在于人们的道德标准必须转变:原始的道德标准,即自律约束,必须转变为遵守游戏规则才是更重要的道德标准,而这必须是整个社会的共识,无论是村户还是铁匠铺都得遵守。只有这样,道德社会才能顺利转变成协议社会。另一方面,原来道德社会的人性中的弱点,在协议社会里倒未必会带来致命的后果:如某位铁匠可能没有道德自律约束,而是将产品以次充好以图买个好价钱,但这骗得了一时骗不了永久,这样的不道德对协议社会的分工体系,并不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造成毁灭性破坏的因素,就是不遵守游戏规则。

所以,协议社会产生的前提,是必须变革人们传统的社会道德规范。当年读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其后记中的描述:新兴的资本主义革命,为何只会出现在岛国中,或者由移民构成的新大陆中?如英国、日本、北美。而传统的内陆农业社会之演绎后果,如法国、俄国、中国,则更容易守旧而爆发暴力革命?这是笔者移民加拿大十几年来,目睹着加拿大社会与中国社会的种种不同,一直在思考着的问题。我想,究其本质,这可能源于民众的社会心态。岛国居民和新大陆的移民,会具有某种与人类主流社会分离的危机意识,所以他们更趋向于创建平等的规则而形成协议社会。但传统的内陆农业社会的居民则因惯性使然,他们不想改变旧规则,就导致人人只能力争将自己处身到旧规则中对自己有利的位置上去,这就通向了权力社会。

接着以上述铁匠铺为例,道德社会要演变为协议社会是很艰难的,这需要所有铁匠铺之间的协作,但演变为类似于地主和农民关系的封建权力社会,却相对容易得多。因为这不需要协作,只需要某一家铁匠铺的出格行动,就能促成。

为此,设想一下,在这十家铁匠铺中,可能张铁匠一家财力底子最厚。为了改变前述的自由竞争的无序局面,张铁匠一家豁出去了,赔本卖吆喝,把其打造的铁器价格大幅下降。这样的恶性竞争之结局会如何?当然张铁匠的生意立马好的不得了,千户村民纷纷到张铁匠家来买货,而其他王铁匠、李铁匠、赵铁匠家则相继倒闭,因为他们也要效仿这种赔本卖吆喝,没有雄厚的财力是支撑不起的。最终,其余所有的铁匠铺统统倒闭,这些铁匠们或者改行干别的、或者沦为张铁匠的雇工。等到把所有其他铁匠铺都消灭干净了并形成垄断局面之后,张铁匠一家就再把价格再提上来正常经营。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新的格局,其表面上又回复到了原来的道德社会的独家模式,只是规模扩大了,不是一家小铁匠铺服务于百户人家,而是一家更大规模的铁匠铺,拥有更多的雇工同时也拥有自己的销售店面,来服务这一千村户了。

这就形成了权力社会。张铁匠一家成了东家,其余的铁匠全都沦落为雇工。这和大地主家里有许多长工一样,依旧维持了地主和农民关系的封建模式。从表面上来看,以上的权力社会与前述的协议社会似乎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是生产方式的不同而已:在前述的协议社会里,是N家生产商各有其主,销售商则是另一个主,各个小业主有不同分工并和销售商达成协议。但在权力社会下,该行业则简单地只有一个主,当然也有劳动的分工,分工则体现在该大铁匠铺的内部,铁匠们各有特长分别打造不同的铁器。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权力社会比协议社会还更具有优越性: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在协议社会里,各家铁匠铺将来一定也会联合起来,收购、兼并,然后形成新的股份公司,但这个过程要讨价还价非常漫长。而在权力社会下,则是长痛不如短痛、一步到位了,其效率大大提高。进而,权力社会也不可能只有一家垄断的铁匠铺,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地域再扩大之后也会有相互竞争,铁器店最终也要形成。这样一来,不就是殊途同归了吗?但权力社会和协议社会的差别不是表面的,而是人们的内心世界:两个社会下的游戏规则和人们的社会心态不一样。以下就是权力社会与协议社会的本质区别:

第一,权力社会是一个强者拥有而弱者被剥夺的社会,所以其本质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一切由当权者说了算。而协议社会则是全社会共同协商的产物,这是一个平等的社会,协议社会里任何一方都有其话语权和参与权。
例如,中国封建社会下,农民和地主的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当今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雇主和雇员、经营者和物业主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契约关系,这两种契约关系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就在于,前者的农民和地主之契约关系,完全是地主所主宰的:今年这块地是否让你这位农民耕种并与你签约,是我地主的权力。如果今年我对你的耕种能力表示不满,明年我就有权不让你耕种,农民就失去了这份签约,而只能靠打短工度日了。农民在和地主签约,他们到底收成上交多少,也并无多少讨价还价的权力:因为这块地属于地主所有,你不想干就走人,尤其在人多地少的中国封建社会,更是如此。所以,地主和农民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地主拥有了土地,就有了某种安全感。没有土地的农民,就缺乏这种安全感。

但是,在当今西方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国家,雇主和雇员的契约关系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雇主要开除其雇员,是受法律约束而不能随便开除的,雇员完全可以依法控告雇主的开除不合法,并要求恢复工作。进而,雇员若认为自己的待遇不公平,他也有权通过协商上调其待遇和福利,如协商不成则可通过合法罢工来达到目的,雇主绝不能因为雇员的罢工而将雇员开除。经营者和物业主之间的关系也一样,虽然物业主拥有产权,但绝不是说,物业主在租约到期了,不想租给经营者就可以不租了。在加拿大,只要经营者还想继续经营,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物业主就必须租让,而且租金上涨幅度有法规监管,下面还要谈到。

第二,协议社会在全社会的参与下,共同协商、博弈后产生了游戏规则,而最终形成了合理、健全、甚至繁杂的法律体系,这一法律体系令社会更加公平。而权力社会依然强调的是道德束缚,当权者为了行使权力的方便,不可能制订出详细的规则来束缚自己的权力。即便权力社会也有法律,但其目的只是为了保障当权者之权力的有效施展。

以上描述正体现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悲剧:儒家思想的推崇,在每个朝代都比前朝更加强化,以至于在封建社会的晚期,人们始终不能逾越古人的订下的那一套道德经典,后人只能靠“我注六经”、“六经注我”等方式来隐晦地表达出某种思想,而绝不会像协议社会这样,形成具体、明确的法律体系。导致这个局面的原因是,恪守道德经典虽然是权力的基础,但到底如何恪守又不能说得太具体了,条文太具体了,就会对当权者行使权力不利,当权者就无法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判决或下达命令。事实上,封建社会每位当权者都会使用这一招,故意不把意图说清楚了,让执行的下属去领会,这样只要当权者不满,责任就全在下属。

这就是道德社会走向权力社会的必然悲剧。这样的悲剧,一直沿袭到了今天的中国社会。例如,中国目前许多企业的老板在招聘员工时,会有意不签合同。因为在老板眼里看来,没有合同就没有义务,他随时就可以把员工开除了,这就是封建地主和农民关系的现代版。另外,即便权力社会也有法律,如税法就是政府与民众的法律合约,但中国的税法的指导思想,简单地说来,就是为了从百姓那里扣税,怎么扣税方便、怎么操作容易就怎么制定规则,如出一本书的版税就按一个月的收入来扣。1998年中国曾征收过筵席税,但吃顿饭超标开两张发票即可,这样的税收不上来,当年全国才收了几十万,后来只好取消。但加拿大的税法则是建立在公平基础上的申报制,笔者移民加拿大头一年收入低一分钱税没交,也得到了退税:加拿大这里的税收更强调的是合理,而不是便于政府扣税方便。

事实上,协议社会的本质就是一个契约社会,所有的游戏规则都在保障契约能得以有效实施。以上权力社会下的不签合同的情况,在协议社会里完善的法制规范下,就不会出现。法律是保护弱者的,在加拿大如果不签合同,反倒对员工有利、而对老板不利。笔者的太太曾被多伦多一家大公司应聘,签了两年的合同工,但两年快到期了活还没干完,资方则又拿来一份合同,要求我太太签字,内容是要自愿放弃成为固定工。为什么要签这样一份合同?原因就是法律保护弱者:按加拿大的劳动法,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雇员就自动要转成固定工,老板不能解雇了。所以,在加拿大当老板的,不得不把雇佣合同写得非常细致,才能保护资方的利益,这与中国老板的作法恰恰相反。这就是协议社会下游戏规则的重要意义。

再举一个例子,我买了个物业租给一家经营者开饭馆,并签了两年合同。经营者花了大钱装修两年后生意非常好。为此我眼红了,想夺回地盘自己经营,为此通告经营者:两年合同到期了,租金涨十倍,你租不租?这样做,和地主欺负农民有什么差别?中国当前似乎就没有法规来限制这种邪恶,所以淘宝网的老总马云,就可以干这种恶事,后面还要谈到。但在加拿大,就有法例的监管。每年多伦多市政府都要公示租约续签涨幅的限制,如今年的涨幅不能超过3%。

第三,权力社会是少数人主宰多数人的社会,社会演绎的结果很容易导致不稳定,最后的结局必然是发生暴力革命而导致崩溃,然后再一切推倒重来。而协议社会是多数人绑架少数人的社会,当权者会被多数人牵着鼻子走,尽管有可能误入歧途,但社会的基石却是稳定的。

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就注定了这个社会不会是稳定的社会。因为越是大地主,就越有利于他们积聚土地。普通农民虽然也可以通过省吃俭用、余下钱来购买土地,但即便是正常的年份,他们收成中也可能有90%要作为口粮和必要的日常开销,能购买土地的资金有限。而大地主家庭则是反过来的,在收成中可能只需10%用于消费就够了,90%都可用来再购买土地。这样,一旦某年风不调、雨不顺粮食产量减半,这对大地主影响并不大,除了生活开销以外依然有余钱可以继续购地,只是规模扩张的速度有所减缓。而此时农民家庭就不一样了,为了维持当年的生计,不得不把原来好不容易购得的土地再转手以换取口粮。这样,就导致大地主能越坐越大,而为地主打工的农民则很难翻身。

这就是传统封建农业社会的必然:其后果将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进而逼民造反而导致体系崩溃。事实上,中国封建制度是想尽了一切办法来降低贫富两极分化的,如一夫多妻制往往导致的是富人多妻,通过遗产分配能缓解贫富差距,宗教的功能也是收集富人积德的捐赠以接济穷人,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统治者亦越来越强烈地灌输儒家思想以强调道德的力量。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正如金观涛在其著名的《兴盛与危机:论中国社会超稳定结构》一文所写,中国的每个封建王朝都是以其财产分配的不均激起民怨而告终,这当中最首要的体现就是土地的兼并,土地都被兼并到了地主手里。所以,中国封建社会改朝换代时,就要一切砸烂后重新分配土地,它必然要以暴力的形式促成:在革命的快感下大开杀戒、旧的地契要连同房屋一把火烧光,只有这样普通百姓才能浴火重生。否则的话,前朝地主还能掏出地契来怎么办?

而协议社会是以协议双方平等自愿签署的协议为基础的。虽然这是双方公平协商的后果,但实施起来却是哪一方签署人多,就对哪一方有利,至少将来更改协议时人多的那一方有更大的话语权,他们绑架着协议的走势。如在小夫妻店里只雇一两个伙计,有可能是资方欺负劳方,在加拿大胆敢给劳方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大都是此类小公司。但越是大公司,就越体现出劳方绑架资方:美国庞大的汽车工会,居然把美国的汽车工业给拖垮了,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进而,西方社会最大的公司就是国家政府,所有法规制度则是政府与国民的签约:这就必定是国民在绑架政府。政府修订游戏规则的话,凡是对国民有利的,绝对毫无任何悬念,如个人税起征点每年都要增加一点,无人会有意见。但美国政府要通过加税来缓解国债、加拿大政府要把退休金发放从65岁提高到67岁,这有多难?多少国民在愤怒声讨。这就是西方国家目前普遍存在的主权债务危机的根源。但这种危机会导致社会的崩溃、人们开始打砸抢天下大乱吗?这也绝无可能,没有人会这么悲观:协议社会依然会是稳定的,顶多导致执政党垮台、在野党上台而已。这是因为多数人并未受到欺压,暴力革命的基础并不存在。

写了以上这么多协议社会和权力社会的差别,笔者还要补充说明以下两点: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以上的平等、不平等、主宰、绑架等概念,都是宏观的概念,并不是微观的概念。若具体所指,某个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可能非常融洽,该农民可能完全认同其地主东家是对他非常友好的。但是,为什么上世纪前半叶的中国土地革命,最终能够取得成功?究其根本,还是在于毛泽东领导的共产党人对中国农民的了解:正是从宏观上来说,中国农民在与地主的签约有以上不平等的社会心态,导致他们才接受了剥削有罪的概念,从而使农民们认同了通过暴力革命获得土地的合法性。同样的原因,协议社会下的契约行为,可能在某一个案中,也有某种不公平的感觉。事实上,租约纠纷就是西方社会里常见法律纠纷。但就其总体而言,这并未导致契约双方不平等的社会心态。所以,暴力革命在协议社会下的西方世界,就没有任何爆发的可能性。例如,近期的西方金融危机导致了占领华尔街、占领北美各大城市的行动。在加拿大也有占领多伦多的行动,多伦多的行动中,甚至还有人打出了毛泽东的画像。但这种革命行动无法得到协议社会下人们的广泛认同,它只是一场短暂的闹剧而已。

其次,当今的协议社会显得更合理,但这并不能说明以往封建权力社会就不合理。恰恰相反,完全由地主说了算的封建社会,这在当时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的状况下,也完全是合理的。它使得土地资源得到了极大化的利用。地主可以通过更换耕作的农民,而导致真正的种田能手可获得更多工作机会,这是符合经济学原理的,人力资源得到了极大的配置。如果在封建社会下,农业生产也要受限于上述协议社会的法例来保护签约农民的利益,反倒还不合理了:一旦签了约,该农民无论干的好坏、收成如何都可以年年工作下去,而其他农民则总也得不到种地的机会,这怎么能有利于多收庄稼呢?事实上,存在就是合理的,不合理只是表现在市场经济下的协议社会里,人们还依然采用以往的权力社会的游戏规则。当今中国社会的糟糕,恰恰就体现在此。

下面几节,笔者要不断谈到社会心态和游戏规则问题,这将揭示当今的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沿袭着封建权力社会的套路,而缺乏协议社会下的游戏规则意识。这可能源于中国人这一百多年来的启蒙被救亡频频打断所致,带来的后果则导致了当今中国社会的诸多矛盾。

二、从中加两国社会之类比看游戏规则和社会心态

有了以上道德社会、协议社会和权力社会概念的铺垫,本文下面就可以做一些比较系统的分析推理:中国人看重道德、服从权力,而加拿大人则看重规则、丝毫没有任何惧怕权力的意识。

先以去年10月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为例谈起。一个两岁的孩童被十几辆车辗过却无人问津,最终不治。这事件不仅震惊了全中国,也成了加拿大的所有媒体的头条新闻。但看看中西方国家网民对此的评价,却截然不同。在中国人看来,几乎无一例外地把这个事件看作是人情冷漠的道德问题。但在海外论坛,当然不少人也将此看做是道德问题,但也有不少理性的分析将此看做是中国社会法制不健全、同时缺乏全民互相监督的社会环境问题。“小悦悦”事件如发生在加拿大,理应有两个社会预警机制在先而加以防范:

首先,作为一个两岁孩童,其父母怎么能够让他满大街跑呢?若在加拿大,这是其父母要面临控罪。就在几个月前,笔者在微博里发了这样一条新闻,其来源是多伦多警察局的一条通告:一个婴儿被锁在车里,母亲独自一人下车到商店购物。可能母亲心想一会就回来,问题不大。但她尚未回来之际,就被路人举报并叫来警察。警察立即砸烂汽车玻璃“救出”婴儿,同时对母亲提出控告,此乃违反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法,并将此事放在警察署的公告栏里,所有当地的媒体都报道了。当然,这一犯罪行为不至于会有多么严重的惩罚,远比此犯罪更严重的案件要多得多。但为何警察要将此案公告?原因就在于,法治社会的宗旨之一就是犯罪预防。许多公众可能并不知这样做是犯罪,所以要公示天下。

其次,第二个防范机制则是全社会的公众都会在自觉地互相监督,以维护法制社会下的游戏规则。举一个笔者亲历的例子,本人若干年前和太太在一家商场试衣服,当时还只有3、4岁的小孩瞎跑,大概跑到离我们10米远处了,就有一个老头把孩子领来并告诉我们:孩子可得看好了,你们可能是移民,不懂加拿大的法律,这是违法的。当时我们虽然连声道谢,但心里却觉得此老头是否有点神经过敏。后来才逐渐感到,这正是西方社会里人人共识的价值观,要互相监督来保证社会的游戏规则不被违反,这才是西方社会最大的道德。相反,中国崇尚的道德,如见义勇为,在加拿大社会里不仅不提倡,反倒是违法的:不是警察就无权向歹徒动手,路人见了不平事应当报警也只能报警。若见义勇为伤了歹徒也要被控罪。

事实上,从道义的角度来看,类似“小悦悦”的事件在加拿大也同样有。例如,就在前不久,多伦多郊外一辆汽车撞飞了一位路人,结果又被另外一辆汽车辗过致死,但两辆汽车的司机都未停下而是选择逃逸。这当然是严重的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但这种缺德事,并没有与公众人物扯上联系,所以并未引发社会的任何反响。警方为此也发了公告,只是为了寻求目击者来协助抓捕肇事者。

所以,在加拿大,单纯的道德问题不会引发社会轰动,但任何事情只要违反了规则,尤其是当事人如果是公众人物,再小的事也会是大事。例如,多伦多西边的密西沙加市的市长,是一位连续当了30多年市长的90岁高龄的老太太,用中国话来说是政绩斐然、德高望重。但两年多前她出了丑闻。她的儿子开的公司所从事的一笔地产交易,其公司可能获利200万,但还未成交就被媒体爆料:这位老太太市长在一次儿子洽谈交易的会议中露了脸,这作为震惊的丑闻被媒体公开。其后果很严重,不但交易立即流产,老太太的儿子一分钱没赚到不说,独立的司法系统为此展开了历时2年的、花费700万的调查。但最后发现老太太只是行为不当而没有违法,所以没有逼老太太辞职。这在中国人看来,已经做成了的贪赃枉法之事,去彻查很正常。但花700万去调查一桩尚未做成的、而且预期获利仅200万的交易,这是不是有病?这说明,在西方社会里,对违反游戏规则是何等重视,因为违反规则对社会系统的破坏是毁灭性的,尤其是公众人物还要违反游戏规则,那就更加无法容忍。但个人品质和道德问题对社会系统的破坏力有限,所以单纯的道德问题,即便对名人,公众也会放一马。再举一个中国人熟悉的例子,比较一下美国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和克林顿总统的拉链门事件,前者是违反了竞选的游戏规则,这成了惊天丑闻而导致总统下台,但后者只是个人品质问题,虽然反对党围攻但最终不至于让总统下台。

事实上,中西方价值观的核心差异之一,就体现在这里。中国人只看重道德,而并不把违规看得有多么严重。十年前笔者撰写了一篇《院士的道德堕落和中国的学术腐败》,现在用该标题在网上应当还可以检索到,我当时就谈到,方舟子先生的打假有点小题大做,中国的学术腐败问题,不是个别人抄袭的问题,而是中国的学术精英和院士们把持了游戏规则的问题:所谓“小钱大评、中钱小评、大钱不评”。国家级大科研项目的评审全部被学术精英们把持了,评审会成了学术精英们熟人之间的“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庆功会。但小机构申请来的小项目,学术精英们为了凸显其“学术严谨”,却一通苛评。这给中国的学术氛围造成的恶劣影响有多大?这导致只要学术地位上去了,就一定能越上越高,学术精英们不做科研改行成了社会活动家,靠招一帮研究生胡干也能“获奖”,但“获奖”名单上却只有精英的名字,他们走的路是:拿项目、获奖、再拿项目再获奖的“良性循环”。相反,普通的研究人员无论如何钻研也难以出头,其学术地位被精英们主宰的“游戏规则”所固化了。这导致了中国院士们的学术水平,大部分连美国三流大学的助理教授都不如。不过这是十年前的情况,幸好这些年来引入了一些海龟,才使得中国的整体学术水平有所提高。

除了学术圈以外,中国互联网的新经济领域也是如此,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商业领袖们把持了游戏规则而给中国经济带来了灾难性的破坏。如中国首富、百度总裁李彦宏,独创了中国互联网搜索领域的游戏规则:不把广告与搜索结果页面分开而是混显在一起,而且只要给钱,就可把对商户不利的负面文章打压下去。这与黑社会老大有何有本质区别?区别只是黑社会老大的本事差了点,只能自定规则、在自己控制的地盘下索取小商家的保护费,而这很容易激起民愤。而李彦宏的本事则大得多,全世界的网站都在给百度免费打工,百度用其免费抓取的页面忽悠了全球华人网民,同样是自定规则,鱼肉或忽悠百姓发财,但李彦宏的做法毕竟对具体每个网民的伤害谈不上有多大。所以这样一种邪恶,反倒民愤不大。

同样地,还有淘宝网的马云。先低价把商户全吸过来,然后等商户做起来了以后,就呼啦把服务价格涨十倍。这与前文所述的物业主欺压饭馆经营者的流氓手段,难道不是如出一辙?如果说李彦宏的作法因为带有欺诈性,而多少也受到了一些中国人的谴责的话,马云的上述自建游戏规则的作法,除了其受害商户不满而恶搞之外,还几乎没有受到什么中国社会之谴责:在中国人眼里看来,网站就是马云私家公司的,他老人家爱怎么定规则就可以怎么定。这居然更坚定了马云的信心:原则问题可以暂时妥协了一下,而将来绝不能永久让步……

殊不知,李彦宏这样的胡乱主宰“游戏规则”,马云这样不按规则出牌的“成功”,给中国互联网经济带来的后果,绝对是灾难性的:下面的例子主要讲的是团购网站的灾难性后果,其余行业也基本差不多。

事实上,中国整个互联网行业整体是在向美国的同行们东施效颦:无论是早期的门户、搜索,还是近期的视频、团购、社交网站,都是美国佬先创新出来,然后中国这边一窝蜂地几百、几千家地同时上。以团购为例,2011年在国内呈现出井喷式增长,去年年中高峰时达5000多家,到今年初就垮了2000家。最后还能剩几家?偶尔看到点点网总裁许朝辉的一篇博文,谈到每个中国互联网分类行业中,第一名的吃肉,第二、三名的还有口汤喝,第四名以后的就全部只能喝西北风了。著名的李开复先生也预言,团购网站99%要垮掉。那么,这5000家团购网站,大概就要有4997家的投资全部打水漂,这是何等巨大的浪费?

再想想看,在始作俑的美国,为何不会出现这样的浪费?怎么他们就不会如此傻乎乎地、一窝蜂地上?显然,本质原因就在于,美国佬更注重游戏规则。团购创始网站Groupon始终保持着50%的利润,这就是正常的商业规范,像团购这样的服务,必须要有五成的利润才能做,犹如一瓶矿泉水的利润必须达到50%,但一架飞机2%的利润也有赚一样。成熟的市场经济下,如果你做不到这样的利润,就不应当去做,这就是游戏规则意识。但中国人却不管这一套: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中国团购网站的利润普遍不到10%,大家都犹如前文所述的张铁匠一样,都停留在早期的自由竞争阶段赔本卖吆喝,拿着巨额投资在比赛烧钱,寄希望别人统统死在前头,自己能够烧钱烧到最后,因为榜样马云就是这样“成功”滴。是啊,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马云这个榜样带来的却是灾难:这种不按游戏规则来的恶性竞争,给中国互联网新经济造成了多大损失?

移民加拿大这十几年,笔者有许多感受,最强烈的感受就是在中国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但在加拿大社会却不大可能出现。同样地,在加拿大也有的问题,在中国却也不大可能发生。下面我将再用以上社会心态和游戏规则的对此,通过骗子的骗法和劳资纠纷的两个实例,看看中西方文化的巨大差异。

第一个问题,我想谈谈中国骗子的骗法,与西方国家骗子的骗法是截然不同的。

中国的骗子、不良商家为何如此之多?这些年来,中国每年春晚小品节目的主题几乎都是骗子。但为何加拿大的骗子问题,却远不及中国严重?事实上,我在加拿大这么多年的生活,所目睹的食品因质量问题被召回的新闻几乎每月都有。但加拿大公众对此的本能反应是,此乃生产流通过程之失误所致,远没有中国的诸如地沟油、毒奶粉事件那么轰动。这当中的原因,究竟出在哪里?这也可以从社会心态和游戏规则来解释。

例如,一种简单的街头骗术:我手里有一块价值五万元的名表,折价五千元卖给你。为何可以这么便宜地卖给你呢?耳语:此表我是偷来的,从一贪官家里偷来的。这样的骗术,很有可能中国人就会上当。但加拿大这种西方文化的环境下,这样的骗术却很难让人接受。

原因何在?我个人认为,这就体现了中西方民众社会心态的不同。在协议社会里的西方人,他们有一种本能的法律意识,必须严格按游戏规则来办事情。你告诉他这块表是偷来的,他会就拒绝与你做交易,因为明明知道违法还要做,这就很难让西方人接受的。所以,你若有假烟假酒之类的便宜货批发给一位加拿大零售商,他能接受的可能性极小,这就从本质上断绝了假货。

而中国人之所以可能达成这笔交易,则在于在中国人的骨子里,只有权力监管而没有遵守游戏规则的心理压力。只要让中国人觉得,这件事情绝不可能有外人知道,不可能被人监管到,做这事就不会有心理障碍。这个交易唯一不放心的,就是自己的判断力:到底这块表是真还是假?他只要“相信”了自己的判断力,这表是“真”的,这笔交易就可能达成。进而,中国人的这种骗术多半会发生在生人之间。熟人朋友之间很难有这种欺骗:一方面骗子对熟人下不了手,另一方面更重要的原因是,熟人万一将来被抓,定会把这笔交易供出来的。这样,我怎么脱得了干系?

而西方人可以接受的骗术,对中国人而言,又可能是很难接受的。2004年初,加拿大许多媒体都登了这样一则骗局,一家犹太人公司策划的欺骗政府的报税广告,大意让你是花1000加元购买某个产品,捐赠给一家慈善机构A,但购买该产品的同时获赠了价值5000元的软件光盘,这光盘又捐赠给另一家慈善机构B,结果可得到两家慈善机构共6000元的捐赠收据,你凭此捐赠收据报税,则可获得2000多元的退税。这样的“捐款”可净赚1000多元。
这样的公开广告在中国可能行得通吗?我想,首先没哪家媒体敢于登这样的欺骗政府钱财的广告。即便可能,估计也没人敢这么做:自己的名字、报税号码、住址全在报税表上,那还不被国税局一查一个准?其结果必然是,公安机关立马将其作为犯罪团伙给端掉了,报税的人当然也脱不了身的。但这样的骗术在加拿大却畅行无阻,有4万多人就这么报税,并拿到了退税。在总人口才3千万的加拿大,这不是个小数目:刨除老人小孩以及低收入人士无法参加这一骗局,此案大约有千分之二的加拿大人参骗。

很少华人移民这么做的,大部分都是加拿大当地人在参骗。为什么加拿大人敢于如此钻漏洞贪政府的钱?原因就在于,这是在按游戏规则办事,没有违反法规:在西方人眼里,只要我是在按规则办事,那就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后来的演绎是,加拿大国税局当然控告了制作这一骗局的该犹太人公司,但官司拖了好几年后,这家公司还胜诉了,因为这并未违法。当然。加拿大国税局被骗一次后,就立即修改了税法,堵住了这个法规的漏洞。以后这种事,就再也无人能做了。

从上述两个例子,可得出如下颇有意思的推论:

首先,如果说爱贪便宜是人性的弱点的话,这一点中国人和西方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差别:加拿大人上述案例的参骗率高达千分之二,可能比中国人有骗子倾向的人还要多一些,中国人绝不是天生比西方人的道德品质差,差别只是社会心态不一样:中国人是觉得权力监管不到时才能放心去做,而西方人则表现出只要没有违背游戏规则就敢去干;

其次,游戏规则对中国人的束缚却有限。还是成龙大哥那句话说得对:中国人是要管的。所以,中国的骗子很难减少,因为加强监管的人力物力成本太大。但是,西方社会下人的坏,却是另外一种坏法,那就是钻游戏规则的空子,游戏规则无论如何完善,总有空子可钻的。所以,在加拿大凡是要签字的合约,可得小心,一不留神你签了合约就麻烦,这在本文末尾还要谈到。

第二个问题,我想谈谈中国人和西方人对劳资纠纷的矛盾处理,也显得截然不同。

事实上,这困扰当今中国社会的大问题:全世界的人都在用中国人做的产品,为何中国人的收入水平,尤其是普通劳工的收入水平却如此之低?中国人的劳动力价格目前只有美国人的4%,这与中国GDP的飞速发展是不成比例的。原来美国不少产品都来自墨西哥,但墨西哥的劳动力价格也有美国的20%,不划算。所以,现在世界工厂全在中国。这并不完全是市场机制自动形成的,中国人的社会心态以及没有建立起劳资纠纷的游戏规则,应当是中国劳工受欺压的主要原因。

先谈谈中国人的社会心态。在中国已经全面迈入市场经济的今天,中国人的雇员和雇主的关系,却依旧维持着权力社会下农民和地主关系的心态,而不是协议社会下的平等契约心态,这绝对是个悲剧。例如,中国的企业只要效益好,老板给员工的工资比其他企业的工资还能高一点点,这样效益好的企业,无论老板如何挥霍、花天酒地,员工都是找不出理由去要求涨工资的:在中国员工看来,公司的权利是属于老板的,老板挥霍的是他自己的钱,我员工是同意了这份工钱,主动找上门了要打这份工的,既然自己该拿的钱已经拿了,我还有什么道理去和老板较劲?企业只要效益好、员工收入高,老板就是员工的爷,犹如电影《失恋33天》里所演,一个大男人老板对其下属女员工,也可以像训子一样地辱骂,这很难在讲人权的西方国家中出现。

但这并不说明,中国人个个骨子里都特老实、心甘情愿地被老板辱骂。一旦企业效益不行了,给员工发不出工资了,他X的,你老板在员工们眼里,还有什么地位?你的权威,我们员工还怎么认同?只要老板给不出钱,中国人就从顺民立马变成了暴民,从对权力的顶礼膜拜突变成了非理性的怨气冲天:讨薪者欲做跳楼状、集体在市政府前静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这原本是当事人之间企业内部的纠纷,立马就可能转化成了社会化的不稳定因素。

笔者在移民加拿大之前,曾在北京科利华公司做过短暂的副总,当年公司的员工守则共六条规定,居然有一条就是:见到老板要称总,人人对老板也都有某种敬畏感。但后来这家曾经辉煌的上市公司在倒闭前夕,大概在2003年时,笔者已经移民加拿大之后,我赫然看到了这样一条新闻:科利华发不出工资了,老板遭到全体员工的围攻。这样一家高科技的软件公司,居然也都是如此:当年的顺民成了暴民。

可见,中国人只有对权威的屈服或者反抗的意识,而缺乏尊重规则前提下的平等和责任意识。这就是中国文化的悲剧,犹如鲁迅先生所云:中国人的历史,只有两个时代: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前者就是顺民时代,体现了人的奴性,后者则是暴民时代,体现了的狼性。当今中国人则表现为奴性和狼性的交替体现,这不应是市场经济下人性应有的体现。

但西方社会里劳资纠纷的表现,却是恰恰相反的。每个员工和公司之间,都有自愿签署的、双方平等的契约,双方都在依照契约和法律办事。如果老板经营不善、发不出工钱了要裁员,员工都只能认同相关法规,平静地走人。2008年底以来的经济危机,北美有多少家企业裁员?有人会在裁员的时候,去市政府门口闹事么?至少笔者没有看到过这样的新闻:市政府从来就是公众自由出入参观的场所,绝不可能有人会想到自己得不到工资的话,能有什么理由去找市政府,更没有理由去违法地围攻老板闹事。

但是,一旦老板挣到大钱了,西方社会员工的心态就有了变化:这即便归功于你老板经营有方,但也有我员工卖力干活的一份。为此,劳方将就此与资方讨价还价,如果协商不成就要罢工了,这就是通过合法的游戏规则来迫使资方修订契约。

笔者作为媒体人,自然非常关注多伦多本地华人媒体同行的罢工行动。移民加拿大这些年来,笔者就目睹了多伦多两大华文媒体《星岛日报》和《明报》的罢工,前者发生在约十年前,后者就发生在去年底。为此,我要把西方社会罢工的游戏规则简单描述如下。

当今西方社会的罢工绝非我们过去所想象的,是因为工人劳动强度太大、承受不了才罢工,当今的罢工几乎唯一的原因,都是劳工想要增加工资或福利,而与资方谈不拢所致。所以,在新一轮劳资签约之前(一般三年签一次约),劳方就先由工会出面与资方谈判争取达成协议,协议不成就要开始罢工了。罢工绝对是严格尊重游戏规则的行为而绝无暴力。以上两大媒体的罢工我都到场与罢工人员交谈过,两次都没有看到警察,场面非常有序。

西方协议社会里罢工的法规,对劳方和资方都是非常合理公平的。例如,对资方而言,只要不是基层雇员,公司的所有管理层人员都不能参加工会,没有资格罢工。所以这对资方就是公平的,在雇员罢工期间,资方还可以继续依靠管理层人员加班加点,维持公司的正常运作。但劳方亦有平等的权力。资方不能在罢工期间招聘其他人员来替工,更不能事后开除罢工的员工,事后开除罢工员工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另外,对参与罢工的劳方也有颇多限制,例如罢工不能影响公共交通、也不能妨碍资方正常的工作秩序。罢工人员可以适当阻拦进出公司的车辆及人员,但阻拦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的话,公司还如何正常运作呢?

事实上,罢工就是劳方和资方的在双方严格遵守游戏规则下的博弈。正是通过这样的博弈,就可通过局部调整来缩小贫富差距。这样的矛盾也不会扩散到整个社会,而是在公司内部消化。以上多伦多两大媒体罢工博弈的后果是,《星岛日报》员工赢了,涨了工资,但《明报》的员工输了,工资没涨。顺便说一句,从业于海外的中文媒体不是什么高薪职业,以《明报》为例,每小时在11-15加元之间,属于刚超出法定最低工资的低薪水平。而他们去年罢工没有达到目的,原因就是雇员内部出了问题,不是全部雇员都参与了罢工,很多雇员不愿放弃工资而选择了继续为资方工作,资方没有因为罢工而影响了正常出报。显然,这也是整个北美目前经济不景气的大气候所决定的。但即便罢工未达到目的,人也会释然了:这说明我大概只值这么多钱。

三、社会稳定原理和当今中国社会不稳的根源

任何社会稳定的问题,说白了,就取决于这个社会里感觉到满意的人数有多少:越多人满意的社会,这个社会就越稳定。但问题就在于,任何一个社会都是存在着阶层的,如富人和穷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没有人心甘情愿地愿意做穷人和被统治者。这样,如何才能让尽量多的人都满意呢?这就是个矛盾。

很多人都只是从具体的微观思路出发来看问题:你不满意我就设法让你满意,他不满意我也设法让他满意,这不就人人满意了吗?这就是所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方法。目前中国当局解决社会矛盾,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被动的方法。但在同在一个社会生存下的民众,他们满意不满意,却是某种宏观社会心态的体现。从宏观角度出发与从微观的推理出发,其结论却会所有所不同。为此,让笔者先从费孝通老先生当年的微观思路谈起。

记得在1980年代初,笔者在《光明日报》上看到了费孝通老先生当年参加两会所撰写的一篇感言。文中谈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许多决议都是议会吵来吵去吵出来的,最后投票51%比49%通过,既然任何决议都可能有49%的反对,这样的民主就是51%的人满意的民主。而中国的民主则是100%的民主,因为任何决议都是广泛征求了党内外各界人士的意见,最后所有人的意见都写入了决议,这难道不是100%的人都满意的民主吗?所以,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比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让人更加满意、更具优越性。

以上推理的荒诞之处在哪里?其荒诞之处就在于,它偷换了概念:姑且不谈任何事情的实际操作能否涵盖所有人的意见(意见可能相冲突),但即便能涵盖所有人的意见,并且所有人的意见也无互相冲突,这与所有人都满意也不是一个概念。
犹如一个产品设计师,要设计出最优秀的产品,他能够采取广泛征求并融入各界人士的意见的方式,来设计出一个人人都满意的产品吗?否。因为该产品虽然采纳了我想要功能,但也包含了其他人也想要、但我并不需要的功能,这样的一种大杂烩式的产品是没有人要的。它导致的后果可能是恰恰相反,人人满意也就意味着人人都不满意了。

乔布什设计的苹果系列产品,是如此征求用户意见设计出来的吗?显然不是。有一篇报道说,乔布斯在思考设计时,时常盯住自己的手在看,这是从一种更加本质的角度,来思考产品设计的真谛:人人都长了一双手,其产品要如何使这双手操作起来更加方便,才是产品设计的关键。正是这样设计出来的东西,才创造出了新科技时代的神话:现在世界上还需要去抢购的,唯有苹果系列产品。

为此,这里笔者企图从更宏观的大视野,才揭示一下当今中国面临的社会问题。犹如毛泽东当年的语录:路线是个纲,纲举目张。毛泽东当年是通过抓住阶级斗争这个纲,来解决当时中国社会矛盾的,把当年中国社会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阶级斗争问题。后来通过彻底否定文革、拨乱反正,这个观点被彻底抛弃了。但笔者认为,当年的极左虽然过了头,但毛泽东当年解决中国问题的思路,依然值得我们今天借鉴:今日中国之核心的社会问题出在哪里?是不是也有一个纲,可以纲举目张?为此,笔者在此要提出一个社会稳定原理。如果说,纵观世界各国,社会不稳定的国家都有各自不稳定的原因,但社会稳定的国家,却都满足一个共同的社会稳定原理:

这个社会稳定原理就是,稳定的社会是要对社会的精英阶层苛刻要求,让他们过得不痛快一些,或者说,让他们随时都有受到谴责的危机和压力。同时,稳定的社会也要对草根人士的要求适当宽松一些,让他们感觉到生活在社会的下层,并没有什么不舒适、不快乐的感觉。这才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显然,这就是社会心态层面的含义。为此,我要先举两个北美生活的例子,再举一个中国当年文革的例子,才说明以上社会心态问题的重要性。

当年笔者刚移民加拿大时,经常去参加政府办的免费英语课程。有一天的讨论课,老师提出的问题是:如果让你去当美国总统,你干不干?课堂上分成两组,正方和反方。其他人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的,其讲述都反映平平,反映最佳的则是一位估计来自东欧的、一个依旧单身拿救济金度日的60来岁的老头,平时没事他也常来上英语课。他站在反方,其不想当总统的理由语惊四座:当总统有什么意思?克林顿的心情绝对没有他好,与莱温斯基弄了一下,搞得自己多么狼狈不堪?而他自己的救济金够吃够穿够住了,余下的钱每周还能去两次脱衣舞厅!这一观点,赢得了台下全体同学的热烈鼓掌。顺便说一句,在加拿大上脱衣舞厅去看一次花不了几个钱的,无须门票、在里面花不到十元钱买杯啤酒即可。但这仅仅只是社会普通人士的“特权享受”,如果有某个议员之类的公众人物胆敢去脱衣舞而被记者拍到,就会成为丑闻,很可能职位都保不住了。

再举一个例子,加拿大政府的税收采取申报制,你申报多少收入就纳多少税。这对于在正规公司工作的中产阶级员工,是毫无任何偷税漏税机会的,因为公司为他们每月都预扣了税,而普通中产阶级通常只有打工收入,而无其他收入。但上层社会的人士可能会有些额外收入,如何监督他们不偷税漏税?办法是制订阳光法案,上层人士、尤其是企业高管、政府和大学工作的高收入人士,他们的收入不属于隐私,必须向社会公开,让公众可以监督他们是否偷漏税。但对下层人士,如开个小杂货铺的、给人家做维修装修的,这种个人性质的经济行为在加拿大叫自雇工作,申报制是没办法控制住他们的。资料显示,个人自雇者在加拿大平均申报的年收入不到两万,远低于加拿大人的平均收入水平。显然,大量自雇者都在偷税漏税。为此,整个社会对这些人就比较宽容。毕竟,能找到正式白领工作的人,有谁愿意去开一个每天工作十几小时、365天都工作的杂货铺呢?可见,西方社会下虽然人人要遵守游戏规则,但实际执行起来,似乎对社会上层人士要求更苛刻,而对下层人士要求就宽松一些。

另外,为何在文革期间中国社会也是稳定的?一个想当然的回答是,当年中国人的贫富差距没有今天这么大。但笔者认为,贫富差距不是最根本的原因。要知道,当年在毛泽东时代,中国人的生活都处在温饱的边缘:以笔者当年居住的南方小城为例,每个人都有个基本的粮食定量,这仅仅可满足吃饱饭,但想要每天有肉吃,对绝大部分家庭都是奢望。穷人家庭往往孩子多,若还要给乡下的父老寄钱的话,就是吃不上肉的,肉票往往送人了。当时最富的人家,才每天或隔天能吃上荤菜。当年能吃上肉的、和吃不上肉的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和今天能买得起房、和买不起房的的贫富差距相比,这样的差距还是具有可比性的。中国改革开放前的社会稳定,和当今社会的不稳定,贫富差距不是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毛泽东时代社会稳定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社会心态层面:当年富人挨整心理难过,而穷人整人则心理上好过一些。在上个世纪60、70年代,根红苗壮出身好的,基本上是穷人,相对而言,他们受教育的程度要差一些、收入也低一些:出身时的苦大仇深使得他们年幼之时,在解放前不可能受到教育,所以,对他们而言,解放后能上大学的可能性也就没有。只有解放前能读书上学的,解放后才能继续上高中、读大学,而这基本上都是出身不好的人:19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尚不是太讲究出身,剥削阶级家庭的子女依然可上大学,只是到了1964年四清运动以后,才剥夺了这批出身不好的人上大学的权力。这样一来,在文革期间,实际上形成了这样的局面:出身好的城市下层人士,基本是穷人,工资每月30多元。而出身不好的大学毕业生、解放后留用的原来旧社会的各类职员、以及共产党的干部,基本上月收入可达50多元甚至更多。这30元和50元的区别,就构成了两大阵营,而文革中的专政对象就是富人,是“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再加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虽然也有个别特例,如解放后被开除公职的原国民党政府的职员,他们靠扫大街生活,既是专政对象也是穷光蛋,但这种情况不多。

这样,当年文革发动群众斗群众,实际上是穷人在斗富人,这就符合了社会稳定原理。文革中的一些极左口号,如“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帽子拿在群众手里”,现在看来当然十分荒诞,但这样的口号当时对下层群众而言,无疑获得了某种心理快感,而富人虽挨整但生活条件稍好一些,也还心态平衡。

所以,即便文革中横扫一切牛鬼蛇神,整个社会“天下大乱”,但社会依旧是稳定的。人们心态的这种平衡,即便是在专政对象内部也是存在的。1980年代,我曾在国内高校任教,当时右派曲啸的报告风靡全中国,其报告中的一段是,他接到右派平反的通知后,泪流满面感慨万千:党啊,您终于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为此,我曾问了一位也被划为右派的老教授,您平反时是否也有相似感慨?岂知这位老右派哈哈大笑:“最难受的是50年代刚当右派那阵子,人人像躲麻风病人一样地躲着我。但到了文革,关在在牛棚里的那一天,我就已经在心灵上彻底被平反了。原因是系党总支书记当天也被红卫兵关进了牛棚,我当时那个开心。书记啊,当年您的话我得当圣旨听,没想到您今天也和我平起平坐了”。可见,即便沦落为专政对象,只要未受皮肉之苦,也有痛快感。文革的确起到了平衡社会各界人士心态的作用。

这就要谈到今天为何中国社会人心不稳了,似乎人人都有某种不满意:当今中国最上层的权贵人士在经济收入上没有问题,他们主宰了整个社会的资源,但他们在心理上未必好过而有某种不安全感,而这种不安全感,绝非自己通过自律不去做坏事就可以坦荡,而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王立军的“口香糖”之说,就是一个例证。富裕阶层的人士就有了远离是非之地的想法,而产生了强烈的移民倾向。广大中产阶级呢?又由于高房价而成了房奴,在医疗、住房、子女教育的三座大山的压力下,有了某种被剥夺感,而并无西方国家中产阶级这样无忧无虑的满足感。更不用说下层的农民工,现在虽然规定不让这样歧视性称呼了,但也依旧改变不了他们的无望和无助,在其居住城市里被边缘化,连想做房奴的梦想,都绝无可能实现……

这就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悲哀:各个阶层的人士都缺少满足感。但细分析当今中国人的不满足感,这又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事实上,没有人否定改革开放这三十多年来,中国人经济改善的巨大进步:今天的年轻夫妇抱怨买不起房但80年代城里人三代同居一室导致过正常过夫妻生活度都极为不便还要偷偷摸摸,今天一般城市居民出国旅游一趟多数人掏得起钱但当年出国是上等人的专利他们要从黑市兑美元藏在牙膏里出境然后回国时买回一两个大件而显摆。显然,更关键的还是以下三点社会心态问题:

第一,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是否有机会。或者说,往上层社会走的通道是否被堵死。例如,我现在虽然一无所有、毫无背景,但我是否依然有信心,如努力去读书拿个学位,最终还有可能改变自己命运。或者,自己去创业虽然艰辛,不可能像富二代子承父业那么容易,但仍有机会把自己的公司做大。

第二,每个社会人,即便觉得自己不可能有什么机会往上走了,但是不是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如前文所述的那位加拿大东欧的老移民,这辈子不会再有什么奔头了,只能永久地拿救济金生活一辈子。但他仍然觉得自己的余生可以吃饱穿暖、无拘无束地活着,比当总统还快乐,这样也行。

第三,生活在这个社会里是否有尊严、有安全感。例如,我只要没有违法没有做坏事,心情就会十分坦荡不会引来灾难,犹如常言所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遇到车祸或碰到坏人的倒霉事虽然任何社会里都难避免,但应绝对不至于我无权无势就会受人欺负,或者今日还是座上宾,明天就可能成为阶下囚了。

今日之中国,似乎第一个问题不是太大问题:目前全球的机会在中国。当今中国无论在政界、商界、还是学术界,成功的人士中相当一部分都不是子承父业,没有任何背景的人士成功的比例并不低。虽然有文章指出,中国社会各阶层的固化已出现征兆,这是一个拼爹的时代,如富二代、官二代问题,而高房价导致80后明显地感到比60后、70后更失落,大学里农村孩子的比例也从1980年代的三成降低为目前的两成。但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亦有不少反例,如前国美老板、曾是中国首富的黄光裕,还有不久前给押解回国的赖昌星,他们都是小学文化程度,有什么家庭背景?目前中国各经济领域的大阔佬们,你可以说他们现在或许有某种官商勾结问题,但靠拼爹拼出来的人并不多。即便是被毙的、震撼全国的这些贪官们,他们基本都是从社会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在中国,往上爬的通道并没有被堵死,只是机遇没有、也不可能降临到每一个人。任何社会里,都是像笔者这样有怀才不遇感觉的人,要远远多于真正成功的人士。

退一万步说,哪个社会下都是投胎投得好的人,过得更好一些:我曾参加过一个旅游团,和一位来自英国的游客聊天,我说在加拿大华人移民的日子不好过没机会,好位置都被当地白人占去了。岂知这位英国游客说什么?他说在英国情况更糟糕,受的是资本家和封建地主的双重剥削:许多房产都是封建地主的,租约99年,他们富及子孙后代。可不是,香港不就是被英国强租了99年么?

第二个问题,社会各阶层人士,尤其是弱势群体是否有生活保障感和满足感,这当然是一个问题,但笔者认为,这个问题也不是很大。新三座大山,高房价、看不起病、供不起孩子上学,的确是中国目前中底层百姓所面临的问题,高阶层的人士并不存在这个问题。但这基本上只是一个老百姓缺钱的问题。

在西方国家里下层人士缺钱的问题也同样存在,甚至实际情况比当今中国人还要离谱得多。我太太的一位加拿大本地白人女同事,每个星期五公司发工资的日子就可能要找人借钱:她午餐必到公司楼下的快餐店就餐,如果进她个人银行账号的钱是上午到账,就可以付得起餐费,若下午到账就得找人暂借。但这样的人,无人同情她可怜:穷成这样,还不自己带餐而要到快餐店就餐?同时她自己也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可怜。她没有担心医疗问题,加拿大全民免费医疗且人人平等,市长要看病开刀做手术和拿救济金的人一样排期,绝无插队的可能,更无高干病房一说。孩子未成年时可获免费教育,将来读大学自己贷款自己还,她当妈的不用管。至于住房,她一辈子租房子住,付得起租金就得了:多伦多这里约1/3的家庭是打算一辈子租房住的,没想到去买房。

为什么西方社会里这样过穷日子的人心态并不糟,而中国人就受不了呢?显然,不能说这是因为中国人没有心理承受力、西方人心理承受力强,主要原因还是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的保障、以及各类社会救济的保障,这套保障体系改变了人们的社会心态。笔者当年刚登陆加拿大一下飞机就得到一堆欢迎移民的材料,当中有一个食物救济库的应急电话。在加拿大穷到没钱吃下一顿饭了,就可拨打这个24小时应急电话,很可能食物救济库会开车送一份餐来。显然,中国人目前处境之社会心态,就是缺乏这个社会保障体系所致。

不错,改革开放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并没有导致共同富裕,而是导致中国的富豪们把持了资源而越来越富,或者干脆移民走人了,中国下层弱势群体并没能享受到多大改革开放带来的实惠。这样导致的社会心态不平衡,当然不符合前述的社会稳定原理。但话也要说回来,如果不是什么老弱病残,在当今中国您如果特别缺钱以至于生活不如意,又能完全怪罪于政府和社会么?是贪官污吏饱中私囊而没建立起社会保障体系?这样的批评,可能穷人自己也难说得通。

曾偶尔看到一篇博文谈到这样一件事:大学同学十几年后同学聚会,个个基本混得都还可以,有当小官的,有外企当白领的,最好的是当了个老板的,手下有百十来个人了。但最差的是一位当年学习还不错,如今却一直没找到个正式职业、偶尔做个临时小推销、没赚到什么钱的惨童鞋。结果大伙想帮帮他,酒后各位逼这位老板给这位惨童鞋安排个工作,不雇也得给份工资:您不是反正给一百个人开工资,多开一份对您还不是拔根毛呀!岂知这位惨童鞋站起来含泪感慨:不怪童鞋们不帮我,毕业时个个都一样,为何今天我这么惨,是我自己没本事!即便现在把各位同学的钱再全部均分一下,各位再重新进入社会打拼,我不改变自己的话,再过十几年我还是最惨的一个。大家都是在这个社会混,不能怪社会不公平,要怪只能怪我自己…后话就不在此复述了。这酒后之言说出来虽然痛苦,却是实话:具体每位混得不好的穷人,也是有其责任的。这样的贫富不均问题,不应当是导致当今中国社会不稳定最大的问题。

为此,笔者认为第三个问题:当今在中国,尊严只属于有钱有势的上等人,普通百姓活着没尊严、没有安全感,才是导致当今中国社会不稳的最大原因。让我从一个自己亲历的小事谈起。三年前听到温家宝总理所言,要让中国人活得有尊严,我感慨不已写了一篇博文,谈到了一件小事:1980年代笔者骑自行车在北京大街上与一辆小轿车碰上了,结果司机跳下来就给我一巴掌。生活在中国的小人物要受这种气难以避免,但这种事情很难发生在加拿大。原因何在?

在加拿大,只要涉及到动手打人就是刑事问题,不要说是两车相撞而出现的打人事件,哪怕是老公打了老婆一个耳光老婆报警,则警察三分钟内就会赶到现场:老公立马就得被警察带走拘留,并获一张传票第二天上法庭。其处罚虽然很轻,但代价不低。要留下犯罪记录的案底,有了这个案底,工作可能会丢,出国出不去。你在加拿大还敢打人吗?在加拿大,尤其是强势的人不敢打弱势的人:大人不能打小孩,男人不能打女人,执法人不能打普通百姓。多伦多这里华人网络论坛,年年都有网友在爆料这样亲历的案例,老公给老婆一耳光的后果是被刑拘,保释后还不准回家,要找律师去交涉清除犯罪记录,挨打的老婆求情还不管用,得最后法官批准才能回家,麻烦太大……

加拿大法制如此处理的道理何在?道理就在于,加拿大的法制考虑的出发点是预防,要预防更坏的情况发生。首先这是预防老公打老婆一耳光后,可能还有进一步的家庭暴力出现,其次则是通过如此严厉的处理,预防下回再出现打老婆情况的发生。以上预防法制的后果就是,弱者不吃亏谁也不敢欺负谁,欺负人付出的代价太大。为此,加拿大整个社会也要付出成本:警察执法、法庭审理的钱纳税人得出,民众则要养活和杂货铺一样多的律师事务所,你打老婆一耳光可能要把你几个月的收入交给律师才能解困。也许你会说,中国社会的制度也有其优越性,你挨一耳光白挨,不也省了警力法官的支出,更不用去找律师了吗?

是的,在中国这个警力法官的钱是省了,但想想看,中国人为了自己不吃亏,是否也有一个预防机制?这个预防机制就是讲排场。只有排场到了,才有了阿Q式的心理优势,感觉自己就不会受欺负。如果说西方社会是通过以上法制来限制人欺负人,那么中国人则是通过排场,来把自己处到不可被人欺的位置上去。

移民之前笔者在公司当副总的那段日子,经历过若干回请重要客人吃饭,周边都要站一圈美女,人手一个打火机,你掏根烟打火机就凑上来了。显然,这顿饭吃得并不舒服,带客人到这样的高级餐厅来只是为了摆谱,这就是出于心理造势的预防机制:老子有钱有地位你可别小瞧我,别跟我玩什么猫腻,要玩也要玩真的。但笔者到加拿大十几年来,却从未见过这样的排场。在没有担忧被人欺负的国度里,就不需要这样的预防机制,在北美再大的订单都可以在快餐店洽谈。事实上,中国老板也不是不想节约,即便是为了作秀,也得节约一把:在企业内部,多少老板和员工一起午餐吃盒饭?但为何在中国只要是个人物,个个出门都要开好车?芮成钢的一条微博里说他到巴西采访(巴西比中国的人均产值高一倍),高级宾馆前停的车却都很普通,而中国类似的宾馆前则全是豪车。中国特色的豪车现象不也是安全预防机制么?若两车相撞,从豪车里出来的有头有脸者,被挨一个耳光的威胁不就小得多么?笔者当年挨一巴掌,不就是因为骑的是自行车么?

这也就说明了加拿大和中国社会的本质区别:生活在中国很累,全世界各国人中往上爬的劲头(或升官或发财),只有中国人最足。凡是爬不上去的人,也要有点阿Q精神,讲讲排场获得心理满足。所以,在中国越是没地位的人,越要讲排场。而构成这一局面的原因就在于,中国虽然也有法制,但中国的法律法规的出发点,不是在平等、人权的基础上制订的游戏规则,而仅仅只是为当权者服务的工具。下面的例子更能说明这一点。

在中国开个饭馆,工商税务卫生检查的来白吃白喝。你饭馆老板敢举报?后果是,到你饭馆的酱油缸里捞出一条蛆成了证据,让你的饭馆封了停业。你只好再拿钱去拜菩萨,跪求重新让开张。但这样的事情,为何在加拿大没有?加拿大法律规定,督察人员接受其被督察者的钱财标准不能超过6加元,否则就是受贿。你督察者还敢胡来吗?吃顿饭就要判受贿罪。所以,这导致在加拿大,被督察者虽然也怕督察者,但督察者在某种意义上还更怕被督察者,普通人礼尚往来没问题,一旦督察者老婆受了一份礼,那就得问清楚其来源,弄不好就是受贿而引来麻烦。

以上谈的,还只是法制的游戏规则是否健全的问题,笔者认为更重要的,还是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下执法心态的不同。加拿大协议社会下的执法理念是预防更坏的情况发生、而绝不是要为难被执法的对象,所以这样才会导致社会更加稳定。而中国的执法者却是在权力执法,执法要看对象,对有权势者可能不敢碰,而对弱势者则严厉得多,这样的法制后果则严重违背了前述的社会稳定原理,会导致社会更加不稳定。我下面将以扫黄为例,来更具体地谈谈加拿大与中国社会的处理有何不同。

卖淫嫖娼在加拿大虽然违法,但对具体个案而言,警方对他们处罚程度却有严格的掌控。以下是笔者根据加拿大新闻报道情况,总结出警方对扫黄的预防法制之处理方式,我之所以写得如此详细,是为了给国内的警方提供参考:

1)若是普通百姓招妓到自家中或在旅店开房,警方对此是从来不抓的,因为这只是私下的行为,未给社会带来危害。为此,媒体甚至都可刊登含有此类性暗示的广告,只是不能内容太露骨。但对公众人物就不一样,如前不久在温哥华的一位华裔亿万富翁何定国在住家招妓而成为轰动全加拿大的丑闻,这位曾经获得加拿大百位影响力人物的照片,在许多媒体都作为头条新闻发布,他若不是公众人物,就不会有如此大的反响。美国几年前发生的议员招妓,也是如此。

2)对于站街女、或在居民区开设妓寨则有伤风化,这往往是附近的居民向警方通报后,才会予以抓捕。虽然对他们的处罚很松,但警方会公布妓女和嫖客的名字及年龄,不过不会公布照片以对当事人有所保护。凡是名字看起来像汉语拼音的,则本地中文媒体也会报道出来。所以网络上这种新闻后面时常有这样的评论:哇,这个拼音名字,怎么像是我认得的人?显然,这种处罚的目的是犯罪预防:你以后若去做这种事也会是这个后果,丢人不丢人?还敢不敢去?

3)警方若公布嫖客或妓女的照片,就是更严重的情况,如卖淫嫖娼中的艾滋病患者,这是为了告知公众,若与他们有过性接触,一定要去检查身体。显然,这是非常负责的新闻,以防止艾滋病的扩散或传播。同样地,前不久多伦多约克大学发生一起女厕所偷窥案,这是多大的事?警方依旧根据录像公布了偷窥疑犯的照片,目的也是犯罪预防,一方面要公众提供抓捕线索,另一方面更是防范此类心理变态者不要干这样的事。多伦多这个城市每年都有多起这样的新闻。

4)警方认为最严重的事情,就是妓女被嫖客暴力虐待,此时妓女只要一报警,警方立即就会去抓捕并公布嫖客照片,同时对妓女的隐私则予以保护,其目的是通告公众,这种暴力虐待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而妓女可能不敢报案,这是绝对是不应当发生的事情。这更是犯罪预防:实际上是告知妓女,受暴力虐待时一定要报案。前述的何定国案就是妓女被他禁锢不让走,妓女马上打电话报警。

反观中国的警方抓捕卖淫嫖娼,则完全是中国式的权力执法。一方面对有来头的不敢碰,如标题为“北京天上人间的美女们”的类似新闻,近十年来,中国各类新闻网站、包括我们海外华文网站,基本上每隔几个月,都要重现一次这些高级婊子们的“美图”,大家也不知道照片是否真的来自北京“天上人间”,反正整个社会都十分羡慕这个高档妓院的“美”。这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无疑极为恶劣。为何“天上人间”迟迟未被封,直到去年才被北京市公安局端掉?但另一方面,对于社会下层的黎民百姓,中国公安的扫黄则毫不留情。笔者当年坐火车曾听到一位刑警高谈扫黄之快感:看到一对狗男女进宾馆了马上控制住前台要求提供房号及钥匙然后在其房外偷听洗澡水声结束约一刻钟后立马破门而入赤条条逮个正着然后分开这对男女狗分别让其通报对方姓名此乃十拿九稳啊。十拿九稳意味着有10%的情况是冤枉的,中国警察也可以去做,这在加拿大绝对无法想象。这种权力执法的后果,导致了“上等人”有保护伞,而“下等人”无安全感。这完全是社会稳定原理之逆向!

类似的权力执法的例子还有很多。如重庆的“打黑”,只要你的公司被盯上就惨了,查不出黑来就查是否有行贿,查不出行贿就查是否有偷税,查不出偷税也要查当年公司资金注册是否有假。再例如,当年笔者在湖南师范大学任教,系里的一位教授举报副校长评上院士的成果有假,这让校长气不打一处来:这样给学校抹黑还行?利用学校对每个教师的考评制,施威告知这个教授,要把他考评为不合格,学校要把他辞退。结果这位才50多岁的教授为了保住收入,只好屈威申请提前退休。相反,在毛泽东时代没有这些公检法工商税务的法规,当年领导也不能随便开除员工,百姓反倒不至于受这么多气,这也是中国部分人士近年来开始怀念文革的原因。

在协议社会下,法律的规章制度越完善,社会就越公正、越稳定,因为协议社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是建立在平等和人权基础上的。但在中国目前的权力社会下,规章制度却是为执法者服务的,所以制度越完善,其后果反倒是社会变得更不公正、更不稳定了,原因就在于执法者者反倒有了用法律条文来“依法”整人的借口:我只要想整你,就总可以想办法“依法”来整死你。这就是权力执法的最糟糕之处。可见,这种权力执法,只能给整个社会带来更大的不稳定。

既然权力执法的缺点如此之多,那么中国人目前能不能来一个彻底改变,完全取消权力对法治的干预,按照西方国家这样实行司法独立?这也很不现实,在本文末尾,笔者还要做进一步的分析。

四、对知识界的批判及对普世价值的正确理解

任何一场社会的变革,无论是暴力革命还是非暴力的改革,其起因都来自两个字:民怨。而当今中国民怨的发声者,只能是体制内的当权派,或者体制外的知识界。笔者要对中国当今知识界的批判,就是要在此指出,他们所引导的当今民怨宣泄的方向都是基本错误的。为此,笔者要分别评判一下当今知识界的的独立派、左派和右派。

先谈谈独立派。以所谓的意见领袖、打假斗士、经济“砖”家等面目出现的独立派人士,在中国知识界中的知名度似乎最高,但可悲的是,他们不是提出了什么有价值的意见或见解,而是把严肃的中国社会问题娱乐化了,把社会的民怨这一严肃的社会课题转化成了某种无可奈何的嘲弄、或者假正经式的演戏。

有文章说,独立的意见领袖韩寒一个人的影响力,甚至超越了当前所有公知(右派)的总和。为此,近日里为撰写此文,笔者专门去读了读《韩三篇》以及这位年轻的后生写的其他文章。本人只是觉得,韩寒的意义在于娱乐:娱乐具有强烈的传播效果,它能稀释人们本应爆发出的情绪,把严肃的社会话题变成了戏言,也把是非明确的问题当做了八卦。

例如,在韩寒《说民主》中有这样一段话:“他们对强权和腐败的痛恨更多源于为什么不是我自己或者我的亲戚得到了这一切,而不是如何去限制和监督,只有倒霉到自己头上需要上访的时候才会从词典里捡起这些词汇来保护自己,只要政府给他们补足了钱,他们就满意了。一切能用钱解决的社会矛盾都不算什么矛盾。”如果说这段话的前半部尚有揭露中国人心态不正之含义的话,则其后面的强烈嘲讽则是对之前揭露的否定,进而最后的结论则更是狗屁不通。法治社会下的绝大部分案例都不会是刑事、而是民事或经济纠纷,后者不基本都是只能用钱来解决的矛盾吗?如果用钱可以解决的矛盾都不算什么矛盾,那么当今中国尚存的社会矛盾就只局限于活着的中国人被偷、被抢、被性侵等问题了。这就是中国目前的现状吗?

韩寒居然成了大众偶像,也体现出了当今中国人的悲哀。中国人喜好的,就是看戏,把人生亦当作一场戏。既然是演戏,就勿需任何逻辑推敲,更无所谓达到何种目标。任何事情一旦戏剧化了、娱乐化了,就是非全无,一切都不过尔尔,不必当真。您在戏剧的舞台上还要慷慨激昂、愤世嫉俗,观众就得喝倒彩,将您轰下台去。韩寒的意义,只是在全中国人的无奈之中,作为一个颠覆传统价值的小丑,用其钱钟书式的小聪明(王朔语),娱乐了大众。

这样的一种娱乐化倾向,在当今中国的媒体里也无处不在,包括每年两会期间新闻。鉴于百姓没有多大兴趣去关心国家大事,所以媒体只好投公众之好,“某美女代表艳压群雄”、“某代表率领大家做健身操”之类的娱乐新闻,要远比正常代表的提案更加吸引眼球。随便比较一下西方媒体和中国媒体的差别,我们就不难发现,虽然都有报道演艺圈的“娱乐新闻”的栏目,但中国媒体还多了一个“社会新闻”栏目却是西方媒体所没有的。而所谓的“社会新闻”,其主要含义就拿大众作为调侃对象的娱乐,而并非演艺圈的娱乐。

进而,包括方舟子的打假,现在也已经脱离了早期的学术范畴,而是把矛头指向名人,因而也带有了某种娱乐色彩。如方舟子韩寒之争,成了今年春节期间的大戏,比看春晚还过瘾。还有,诸如郎咸平之流的经济“砖”家,亦是把严肃的经济话题弄得危言耸听,频频地预言中国经济明日即将崩溃。显然,这位银发老戏子的预言能否成真,他自己也根本管不着,说了也就忘了。他更得意的只是在表演之时,台下观众称奇的目光。至此,对独立派知识分子的点评完毕。

下面,笔者再进一步点评一下近年来中国争论愈来愈激烈的左右派之争。其实左右两派对中国现实问题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如双方均认为中国目前严重的社会问题是贪腐严重、贫富差距拉大等,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解决方案不一样:右派们认同西方的普世价值、坚持继续改革开放和完善市场经济并敦促政治体制改革。而左派们则恰恰相反,如果说老左们在反对改革之时还同时反对文革,新左们甚至进而还要认同文革,更反对市场经济、期待政府回归到过去的行政手段来惩治腐败、缩小贫富差距,并对西方的价值观一概否定。全面点评左右两派不是笔者本文的目的,笔者在此文只想说明左右派为何都未得到认同,同时期待通过以下的分析,让广大中国人了解,生活在西方世界的普通民众是如何从其自身角度,来理解普世价值的。

为此笔者先谈对左派的看法。左派们最大的荒谬就是要把中国往后退,即便不退到文革,也要退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才能让老百姓生活有保障,而当今的市场经济被资本家把持了。殊不知,这种观点与国际潮流是何等地不合拍,其操作又有何现实的可能性?有哪国家能够采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而最后获得成功?任何政府干预,都只能通过立法、通过税收调剂,岂能直接干预具有勃勃生机的市场经济?

笔者无意在此具体点评左派们的所有荒诞,而只想在本节用更多笔墨用于介绍西方百姓心目中的普世价值。事实上,如果把西方社会划分为资方和劳方两大阵营的话,普世价值更是属于普通大众劳方更加认同的价值,犹如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是为无产阶级服务一样。为此,要特别批判左王司马南反普世价值的观点。

捏着鼻子看了网上的《司马南与BBC辩论“普世价值”》一文,深感这位当今中国极左势力的代表人物,其脑子有点智障。他对普世价值是首先歪曲了以后再批驳,胡乱地站在国际关系和政府行为这样的“高度”来声讨,连把美国打伊拉克都扯上了。显然,司马南先生完全没有理解西方民众对普世价值的感受: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价值,绝不可能达到国家利益、国际关系这样的高度,而只可能是与每个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值,才具有普世的意义。据报载,司马南先生本人最近去了趟美国探亲老婆孩子,不知司马南与美国老百姓交谈过没有?不要说国际关系的大事,把普世价值推广给全世界是否为政治输出,就连本国、当地的政府行为,又有几个西方民众会特别关注?司马南不妨随便在美国大街上拽一个人问一问,国会以及你居住城市的市议会,上一次辩论的议题是什么?估计99%的人都答不上来,至少我这个从事媒体行业的人,都答不上来:没有人去关心议员们吵架的具体内容。

至于司马南先生认为中国不宜实行“一人一票”的选举方式,笔者本人也认为这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下一节将要谈及。但司马南先生就此的论点却是滑稽可笑的,他认为这样“一人一票”选举的话,中国人很可能会把赵本山选为总理,所以他反对这个制度。我就不明白,赵本山若想从政,提出政纲并能得到选民认同,为什么不能选他呢?里根原来不也是个演员吗?并且后来当总统非常成功,美国人迄今还在怀念里根时代。

为此,我要先说说在普世价值的全部含义中,“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所占的份量并不太重要,但中国人一想到普世价值就是“一人一票”,这非常可笑。事实上,为了生活而奔忙的百姓,绝不会把选举看得有多重,所有西方国家选举的投票率通常只有一半左右。另外,也无人会认为,选谁不选谁,会给自己的生活会带来多大根本性的变化。西方社会里虽然实行多党制,持任何观点的人都可以登记成立政党,如加拿大也有共产党要斗争资本家,但能够坐大并影响到了选民的这些政党,它们政纲之具体差别必定是非常小的,绝不可能此党执政后我就可以成为人上人,另党执政后我就成人下人了。西方国家的多党选举,实际上是在很细微的政纲差距中的选举。

另外,“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通常并不是直选,而是选举居民所在地域的议员。普通百姓与当地议员打交道,往往也不会去谈什么国家大事、更不会去谈国际关系,而是自己身边的事情。诸如邻里之间发生争执,西方国家没有像中国这样的居委会大妈来调解,只能报警或找当地议员,前者公事公办按规矩来不会同你讲太多道理,后者则文化程度较高,说话往往能以理服人。再例如,我们来加的移民,父母要来探亲结果签证被拒,往往也是去找议员:若对我态度好马上给中国大使馆写信说我是好人没发现我干过什么坏事爹妈来不会给加拿大政府添麻烦还是给签吧,这样我就感激不尽下回还选你当议员,若我去找你几趟都找不到人我下回还选你个屁。老百姓不就是这样的心态吗?可见,“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还有某种为选民社区服务的含义,并不仅仅是政纲的含义。

事实上,普世价值中人权、民主、自由、平等、法制的含义,更多地体现在它是与民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为此,下面我要把普世价值中自由、平等和法制的概念,在此做一番更通俗、细致的解释。

先谈谈自由和平等。谈及自由,中国人的理解就是百度百科里的解释,“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约束”,当年在自家看黄色录像公安都要抓,现在不抓了,我就更自由了。其实,这是对自由概念的片面理解。当年外教给我们上英语课,我们问到美国的自由女神为何是Status of Liberty而不是更简单的Free Status,外教的解释是,Free就是前述的不受限制的含义,如新闻自由(Press Freedom),但美国人对自由概念的理解更属于Liberty,这是指人们自由的选择要考虑到其后果并肩负责任,其含义与Free是有本质区别的。笔者在加拿大生活这么多年,才对这个概念如何深入人心,成了百姓生活中的核心价值,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例如,前文所述的你的汽车被其他车撞上了,你可以选择报警,也可以选择去扇对方司机一个耳光出气,这都是你的自由,但选择了后者你就要考虑其代价。再例如,一个人到底该选择什么样的职业作为终生职业?你可以选择不断签约高级的合同工,好处是工资收入高,但没有福利干完活就走人,下一份工作又得重新找,这是一种不稳定的职业。你也可以选择到一家大公司谋求一份收入中等的工作、福利也还可以,虽然固定工一般不会被开除,但公司说不定哪一天经营不好就要裁员,也并不十分稳定。你还可以选择到诸如政府部门去工作,好处是福利好而且最稳定,因为政府不会垮台,所以加拿大的政府工作能让雇员获得“终生受雇条款”,但工资收入相对较低。Liberty的自由,就是每个人都可以自由选择,并且在选择之时就要考虑到其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当然对规范每个人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写到这里,我就就可以继续通过一个实例来进而说明,西方社会下人们之间的平等,是如何博弈出来的。近年来,由于北美经济不景气、失业率居高不下,纳税人对政府部门的机构臃肿越来越不满,民众期待端掉他们的铁饭碗,这种舆论日益强烈。多伦多新任市长就是在这种舆论要求下,打出了精简政府机构这张牌,高票当选。但这样影响政府雇员切身利益的改革,当然阻力很大。

从政府雇员的角度来看,他们要保住铁饭碗当然有其道理:当初我选择在政府工作拿相对的低工资,不就是图个稳定吗?现在政府在新协议里要取消“终生受雇条款”,让我也要跨入被裁员的行列,这是要我承担当初未预期到的后果,当然不公平,这就是与前述自由的概念相悖的。当初招聘我进来的时候,若告诉我这个条款以后还会取消,老子肯定不应聘,而会选择去公司工作薪酬更高。但从广大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也有其道理,如大陆新移民在本地中文网上的言论:加拿大不是人人平等吗?老子在中国是博士硕士,移民过来了却不得不在餐馆洗碗!你们政府工作人员干的这点破事,不过就是文秘的活罢了。还不满?要不我们换换,我宁愿拿只有你的七成工资去干你的活,也绝不会比你干得差!

双方都有道理。一方面,平等不是绝对的,它是在一个起跑线上的平等,犹如坐火车,起点站出发的人人都有座位,你后来上车的就只能站着,岂能要求起点站上车的人给你让座?但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不公平的确又是存在的,过去在经济较好时期制订的游戏规则,当时的确无人反对,但现在北美经济不景气了,你们既得利益者还要继续坐享其福,就不合理了,社会需要为此做调整。为此,最新政府与工会博弈协商的结果,就是双方都做了妥协,取消了工龄15年以下政府雇员的“终生受雇条款”,但工龄15年以上的依然维持。自由、民主、平等的普世价值就体现在这里,每个人都活得明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民主和平等的共识下,这个社会各种力量诉求也要折中、妥协。显然,这种普世价值正是当前中国社会所缺乏的。正如前文所述,中国的上层人士在制订游戏规则,而下层人士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个规则,这当中因为没有合法的抗衡机制,而导致社会不稳。

下面再继续谈谈法制的概念。在中国人眼里看来,似乎法制就是与犯罪或倒霉事联系在一起的,例如违法必究,王子犯法要与庶民同罪,以及前文韩寒所说的“只有倒霉到自己头上需要上访的时候才会从词典里捡起这些词汇来保护自己”,等等。其实,在西方社会,法治的概念,要远比以上内涵多得多。每个人换一个环境,就得考虑自己是否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游戏规则,这就是法制的问题。

仍以职业生涯来举例。如在一家多伦多中文大报里工作了多年的老编辑,老板看他工作不错,要提拔他当部门经理。这在中国人看来,要当官了岂不是件大好事?我回国曾问六岁的小侄子将来想干什么?他回答得毫不犹豫:当官!但在加拿大,有几个人想当官?如在多伦多竞选市长,只要证明自己是居住在多伦多的加拿大公民,交纳200元登记费就可成为市长候选人。下文将要提到的,多伦多华人圈里的大骗子唐炜臻,刚从监狱里保释出来没几天,就去登记竞选多伦多的市长,而成了本地华人圈的笑话。但门槛这样低的竞选,也不过就几十个人登记市长竞选。其原因很简单,在加拿大当官的吸引力并不太大。

再接着谈这个编辑对当官的顾虑:自己是50来岁的人了,还能再干十几年退休。若提拔成了部门经理,好处当然是工资涨了些,而且比做普通编辑也没累多少。但是,这当上官了,也就脱离了劳方的工会,成了资方的人了,自己也就从一个阶级跳到了另外一个阶级。但自己到底处在哪个阶级阵营更合适呢?若当了这么个部门经理的小官,自己在资方有什么地位?虽然预期报社未来十几年不会垮掉,但经营不善、不景气要解雇一些人,当然有这种可能。但会解雇谁?当头的这几个人有公司股份,资方怎么可能把他们解雇?雇员受工会保护,解雇又太难。而自己若当了这个小官在资方就最没资历的人,要解雇还不就轮到自己了?若是被解雇,自己的孩子还小要养,而自己有的这份当中文编辑的技能,在加拿大如何再去找新工作?相反,不做这个小官,依旧还是留在劳方,自己这辈子过得就踏实多了,饭碗更稳当……

可见,法治社会下游戏规则的完善,导致人们的社会心态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每个人的行动,都会被严格法制下的游戏规则所左右。普世价值对人们的意义,正体现在它影响着每个人对自己命运的选择。

进而,就可以分析一下,中国因为不认同普世价值所带来的后果了。为何自1990年代以来,西方的资本大量流入到了中国?原因很简单,正如清华大学经济学教授秦晖所云,就在于中国经济最大的优势就是低人权优势。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所导致的后果就是,人要移民到高人权的国家,而资本却流向低人权的国家。中国的这一低人权的优势,不就是不认同普世价值,从而使得中国的劳工容易被剥削,而西方的劳工认同普世价值,才导致剥削他们太难吗?否则,西方资本为何还要不远万里,流到中国来剥削?

新左派们既然站在草根工农大众的立场,那么就应当密切联系大众,向他们灌输普世价值,以让中国劳工也如同西方劳工一样,不容易被剥削才是根本!可见,新左派们头脑混乱,沿用了文革中毫不讲理的逻辑,所谓“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结果是胡反一气,从而脱离了广大草根大众。

再来评判一下当今中国的右派。当今的中国右派还有一个南方报系给他们的荣誉:公知。当下中国的公知们遭围剿,成了中国知识界的一大怪现状。相对学术地位更高的右派们,被左派围攻得一塌糊涂。如茅于轼先生被闹剧般地起诉,右派还被左派强戴上了“汉奸”的帽子:那几个打着爱国旗号的小丑们所折腾的“火烧汉奸媒体南方报系”的图片,居然在海内外网站广为传播。要说知识界的知名度,也是当代公知们最低。娱乐调侃的独立派知名度最高,韩寒居然能凭其不入流的思想但却不失幽默的语言,而成了大众偶像。基本上属于非专业研究中国政经问题的左派们,如孔庆东、司马南以及那帮《乌有之乡》的乌合之众,也凭其毫无学术水准、“三妈”式的喊杀喊打而博得了眼球。为何右派们混得如此之惨?显然,其原因就在于,右派们是站在了强者、而不是弱者的位置上说话。

首先,右派们强调的诸如制约公权力的膨胀、把行政财政转化为民生财政等顶层设计的专业术语,这是在给体制内的当权者献计献策,虽然这些观点是为民众服务的,但这些术语没有变成了草根屁民可以理解的语言,所以其言论都是曲高和寡无知音,弹得弦断了也无人听,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其传播效果。对此,一个简单的类比,就是1970年代在召开全国科学大会期间,当时曾大量宣传了许多科学家研究的事迹,但所有文章中,唯有徐迟讲述陈景润的《哥德巴赫猜想》一文之宣传效果最佳,原因就在于这个猜想的内容,“任何一个偶数都写成两个素数之和”是普通老百姓可以理解的概念。其他科学大会的获奖研究,百姓全都理解不了,所以都没兴趣。其实,陈景润的研究在数学上谈不上有多大创新,其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远远与他在中国百姓中的名气不成比例。

其次,右派们只要谈到要机会均等、国退民进、私有化等概念,那就会遭到网民的痛骂。原因何在?这就没有把握住当今中国人的社会心态。这是在强调,要让有本事的人发财。但在当今中国有本事的人,不管是正经本事还是邪乎本事,该发的都已经发了。正如前文引论所述,就剩下这三类人还没发财:没本事的人;自认为有本事但没机会的人;自认为有本事有机会但又认为自己太老实了以至于好位置都被厉害人抢去了,所以没发财的人。任何社会,都是这三类人没发财,而这三类人占社会的绝大多数。当然,这发财没发财与中产阶级等量化指数无关,只是心理指数。

右派言论恰恰是忽略了这三类人,而他们是不应当被忽略的。当今中国的改革,就是要让这三类人满意,即便满意不了,也要让他们少点怨气。为此,可以借鉴一下加拿大的中国移民之生活经验。中国移民觉得自己在加拿大发了财的人也非常少,他们绝大部分也属于这三类人。例如,得了博士硕士学位但依然打体力工的大陆新移民,他们的失落感比没发财的中国人之失落感,理应大得多。但为何他们的怨气反倒相对少得多?原因就在于,在加拿大游戏规则是基本公平的,没找到好工作没法怪这个社会,只怪自己没本事。没发财没觉得自己特别怨,犹如下棋下输了并不会觉得自己怨一样。但中国没有健全的游戏规则,才导致输者怨气冲天。所以,中国目前的核心问题,还是要健全符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

事实上,中国离法治社会还相差得太远。在法治社会里,理应是任何纠纷都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但中国人目前遇到的问题,许多都是在祈求权力来解决。如集体到政府门口静坐,虽然每人可能得到一根胡萝卜打发走人,但实际后果是自己更大的冤屈没有得到补偿,反倒因为这根胡萝卜小钱来得不是太正当还亏了理。上访也是一样,这是力图通过行政的手段来解决法律问题。而在西方法治社会下,根本就不存在上访这个概念。上访把原本可以依法公平解决的问题,转化成了祈求权力来处置。这种祈求令百姓在心态上处于了劣势。所以,这会令下层的民众开始怀念文革,当年虽然贫困但当权派却是他们的专政对象。这也是左派思想虽然绝不可能在当今市场经济下行得通,但却能点燃部分中国人的怀旧情绪。

所以,右派们目前努力的方向是错误的。他们更应当用通俗的语言向百姓讲解合法的维权意识,或者更多地从维权的角度,来探讨中国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这样才既能得到公众的支持,也能迫使官员接受民意。在这一点上,右派们要学习当年的共产党,当年共产党人正是通过朴实的语言唤起民众来与国民党做斗争。事实上,只能通过唤起民众,才能从根本上动摇当今凌驾于大众的利益集团。对于利益集团的把持者,他们不是脑袋不明白,而是屁股指挥脑袋,只有觉醒民众的推力,才能使他们的屁股挪窝。

笔者已远离了中国十几年,无法针对中国的具体问题提出太多建议,但我要在下面就多伦多华人圈的唐炜臻骗案和此地新闻媒体的操作,来进一步宣传一下普世价值:一是即便中国人移民到了加拿大这个法制健全的国度,也因没有法律监督意识而让骗子横行。所以,向公众推广法律监督意识,是怎么强调也不过分的。二是中国的右派老是认为自己的言论受到了某种钳制,从而把新闻自由看得很重要,但细看在加拿大媒体的情况,这种不是Liberty的自由,而是Free的自由,它可限制为数不多的公众人物行为,但对整个社会之扬善抑恶的推动很有限。

先从唐炜臻案谈起。多伦多华人圈有60多万华人,这个华人圈的生态环境非常特殊。例如,随便翻看此地中文报刊,什么“签证通过率100%”,某保健品是“您生命中的第二颗太阳”之内的极度夸张广告,比比皆是。这一方面是由于华人圈与多伦多主流的英文环境有相对的隔离感,加拿大政府当局监管不到,另一方面远在中国的官方更是无法监管,所以在这种两不管的前提下,很容易蹦出一些怪事,唐炜臻案就是其一。

唐炜臻原是中国湖南中南林业大学的生物学教师,后来移民到加拿大来自学成才,成了“投资砖家”。自2005年开始,他一直在多伦多的媒体上高调宣传并自称“华人巴菲特”,通过操盘可以获得每周百分之一的投资回报率,这样每年就是50%以上的回报率,这当然是一个“奇迹”。正因为此地华人圈具有无人监管的特性,这个“奇迹”就一直在媒体高调宣传、始终无人捅破,唐炜臻还因此获得了殊荣:加拿大华人圈里的奖项无数不说,2008年底还在北京获得了“中华十大财智人物”的最佳诚信奖。巧合的是,后来声名狼藉的唐骏当年也同台获奖。唐炜臻还想利用这个奖项,把其骗术从多伦多延展到全世界。据唐自己吹嘘,也就在此前后,他与中国的外汇管理局座谈过一次,中国政府的巨额外汇差点部分地交由他来创造“奇迹”。

作为“加国无忧”网站的创办人之一,笔者在2007年就在本网站撰文质疑了这个“奇迹”。到了2008年底唐炜臻获得了中国大奖以后,笔者再度在网上撰文质疑,逼唐出来当众表演一周,由多伦多的华文媒体监督,看看唐是不是确实能创造出这个每周百分之一回报的“奇迹”。结果唐只好硬着头皮出来表演:最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唐表演失败,被证明是一桩加拿大有史以来最大的“庞氏骗局”,即把后人交来投资的钱作为回报返回给前期投资者,其涉案金额高达7千万加元而成了轰动全加拿大的丑闻。

这个“奇迹”被捅破是发生在2009年元月的事情。但即便被捅破以后,多伦多60多万华人,仍一直无人报案。而唐炜臻的客户们则联合起来,首先扣押了他的护照,然后逼他交出所有财务资料,并集体对外保持沉默,以期通过财务检查是否有资金转移。但私查并无任何进展,拖了近两个月以后才向警方报案。警方接案后通告证监会,证监会随后立即发出通告,唐操作如此大的资金居然根本就一直没有依法向证监会登记,完全是违规操作了这么多年。这的确难以想象:一位多伦多大陆华人圈里几乎人人皆知的、获得了“中华十大财智人物”的最佳诚信奖的公众人物如此违法,这期间只要有一个人去报案,马上就可以制止的骗局,居然让其逍遥了5、6年。这说明,对中国人而言,法制监督的意识是何等难以建立起来:尽管许多人都觉得唐炜臻是个骗子,但只要没骗到我自己头上,我就不会去举报。而这在西人圈里就无法想象。你家今天堆在门外的垃圾没按规矩分类,西人的邻居都可能会来敲门提醒你的,你家里两口子吵架邻居也可能会去报警。这就是中国人和西方人的差别:中国人绝不爱管闲事,即便到了西方人如此强调互相监督以维护游戏规则的国度,也是一样。

接下来,趁着北美金融危机导致的系列金融投机的败露,包括笔者网站在内的许多媒体一道,又在公众爆料下,继续在多伦多华人圈里打骗。为此,2009年初,又敲打出了一个二号骗案,涉案2千来万,三号骗案,涉案百来万。在打到三号骗案之后,笔者就发现,公众的对此的兴趣开始衰退了:痛打头号骗子是打老虎,打二号骗子也是打硕鼠,但到了打到三号骗子时就是拍苍蝇了,公众多少觉得兴趣不大了。若再打下去,就是逮细菌。这是肉眼看不到的东东,就更没意思了,实际情况也是如此。当年笔者也收到了一个电话爆料:电话那头说得挺伤心,一位移民多年的老兄把打工攒下的买房子的钱约10万元交给了一位理财经纪,结果该经纪骗人,估计挪用拿去胡投资,结果亏得只剩下几千块钱了。该老兄希望我们派记者去调查这涉嫌的骗局。这事情,我们媒体能去做吗?

这就要谈到新闻自由环境下,媒体的责任问题了。人们一拍脑袋的想法是,假如新闻自由了,什么都可以报道了,那么,人世间的真善美一定可以得到弘扬,假丑恶一定会暴露在阳光之下。社会不就会变得更美好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首先,媒体去调查得花多大精力?客户说理财经纪是骗子,但经纪说这是正常投资的亏损,这事情非专业的人要搞清楚就很难。而整出一篇报道来,若当事人不是名人,公众又能有多大兴趣?我们网站还不如随手在网上抄一篇某女明星爆乳之类的八卦文章,既省事点击还更高。

其次,像我们这些私人公司办的的小媒体,有什么公信力而言?公众对我们媒体打击这些小人物又会是什么反应?公众很可能这么想,你们这家媒体怕是在公报私仇吧,是不是这个商家没给你做广告,你就故意搞他一下。费力做出来的报道若是这样的公众反应,就太糟糕。

另外,在法治社会下,抨击小人物还特别容易惹麻烦。媒体骂国家总理、骂市长没事,这些公众人物不会来告媒体,即便来告媒体也是媒体赚了声誉立马吸引眼球,当中一定会有想出名的律师“仗义勇为”免费给媒体打官司。但被小人物告了就很无趣。四年前加国无忧网站曾转摘一篇已经蹲在监狱里人的报道,结果此君说这篇报道含诽谤,把刊登原文的媒体连同本网站一起告了,结果我们也耗掉近万元律师费才脱身。

可见,媒体抑恶的功能是有限的。进而,抑恶,还更要看抑的是什么类型的恶。以上理财骗子们都是白道人物,媒体与他们打交道问题还不大。黑道人物的恶,媒体就绝不敢去惹。前年,多伦多华人圈的失踪了一年多的黑老大,被警察局发现尸体被放入一个大铁桶并灌满水泥,沉在安大略湖中。这当然是一个震惊的新闻,但有哪家媒体敢去进一步挖掘?记者也是人活命要紧,去捅这个黑社会的马蜂窝,那是不要命了。这类涉黑新闻,只能是警察局公布什么,媒体就报道什么。

进而,在西方新闻自由的背景下,如果说媒体还有点抑恶的功能的话,那么扬善的功能就基本全无。中国国内的媒体要可以经常树一些普通人物的标兵、典型。这在加拿大的媒体,尤其是华文媒体,怎么可能去干这种傻事?报道一个咖啡店清洁工扫地扫得好,幼儿园阿姨孩子管得好,这对媒体有神马经济效益?这里媒体扬的不是善,而全是商。看看多伦多华文报纸的封面人物,不少都是经纪、小老板什么的,是他们自掏钱让记者写工商稿而成了封面报道。但话也要说回来,在海外办中文媒体不容易,大多伦多地区中文报纸、网站、电视、电台就有100来家,竞争的后果是每家媒体都在为五斗米折腰。腰杆都挺不直,哪还能谈得上什么媒体人的责任?

另外,还要补充说明一点的是,中国的媒体同行们对中宣部的监管抱怨极大,但他们可能不知道,在法治社会下的加拿大,除了涉及到民选的议员以上的公众人物话题没有监管以外(这和中国恰恰相反),其他新闻监管绝对比中国更严。如去年温哥华发生的华人家暴杀妻案和多伦多发生的一位女留学生被杀案,都是加国华人最关注的新闻。但法治社会是无罪推论,在正式审理之前有一年多漫长的预审阶段,这期间为保护当事人,一个小法官就有权发布媒体禁止令,所有媒体都不得报道案情细节。所以,就中国的社会新闻而言,中国可以放开报道但在加拿大大都不能报道,这可能也是西方国家里,就没有社会新闻这个栏目的原因。例如,郭美美事件若发生在加拿大,将导致质疑红十字会当然没问题,但这对母女不是公众人物,送豪车的究竟是郭的干爹的还是男友,郭妈的钱是炒股炒出来的还是偷汉偷出来的,这样涉及个人隐私的事情居然可以在中国媒体热炒无人管,但在加拿大就绝不可能发生,早就会被法官下达了媒体禁止令。

五、“政绩制”和中国政治体制改革

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言,中国再不改革将是死路一条。但是,总理的多次呼吁,依然导致改革仍停留在口头上而没有行动。这当中的原因在哪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政府行为被利益集团把持了,所以如今的改革没有动力。但这样的理由很难说得通。当年文革揪走资派,怎么能行动得起来?1985年邓小平宣布裁军100万,怎么也可以很快落实?今天利益集团把持了多大利益?难道这一利益比当年个人被揪斗、被裁员的利益更大?很显然,其问题是出在内因而不是外因,即当今的政治制度上。所以,笔者认为,中国的政治改革要先从官员的考核制度起步。

为此,类似于前文铁匠铺的故事引入了协议社会和权力社会的概念,我下面想再讲一个故事类比一下,看看中国当前对官员的考核提拔实行的“政绩制”和西方国家实行的“民意制”,有什么实质性区别。设想政府要新修建一条新公路通过中国的一个贫困的村庄,该村庄因此可以获得一大笔土地补偿费。这笔占地补偿费该怎么处置?为此,有以下两个方案:

均分方案:把补偿费按人头均分了,每人一份。家家户户可能因此过上一年好日子,村民们能吃上大鱼大肉,但一年后钱花光了,大家又回复到了昔日的贫困。

创业方案:把这笔补偿费用来在村里办一个企业,这是一个契机,解决了全村的剩余劳动力问题,从此该村庄通过企业不断创造财富,而开始脱贫致富。

对于这个贫困村,在以上两个方案中,如何确定哪个方案更佳?一是采取西方社会的“民意制”。“民意制”虽然也包含“一人一票”选举的含义,但它更多地是表现为对执政者的民意调查,如加拿大对总理、省长、市长的满意度民调,每几个月就要公布一次,以让公众知晓对其执政的满意度如何,而选举要几年才有一次。另外,任何重大的政府决策政府在决定之前,往往也要先通过独立的民调公司在媒体公布民调结果,以征询公众的反应,这远比“一人一票”选举的含义更广泛。所以,笔者在此用“民意制”而不是“选举制”这个词。

若采用“民意制”,一切由全体村民们自己做主,协商这笔钱该怎么花,这必定难有个主意。想想看,群龙无首,大家协商来协商去,意见可能很难统一。若用来办企业吧,哪有信心将来一定可以赚到钱?万一没赚到,反倒因为建这个企业,人人没捞到现钱个个出力还受罪,值不值?再想想看,即便最后确定采取“一人一票”的民主投票,投票结果是创业方案,但可能也是51%比49%通过的,或者说有相当部分的人未同意。投票未同意的人,将来也要全力地、齐心协力地与投票同意的人一道来干,这对人的素质要求有多高?这些当初就不同意的人,后来又不卖力地去建设这个企业,岂不最后的结果也把这事办砸了?所以,如果最后通过民主投票来决定的话,导致的投票结果很可能就是均分方案:把钱分了,人人一份,每个人都不吃亏,大家最实惠。

“政绩制”方案则是中国目前采纳的考核提拔官员的方案,需征求各界人士意见。其核心是由上一级官员,如乡长来征求全村人的意见,听听大家的想法。显然,乡长本人的意思,会更倾向于创业方案。这是一个让领导更有政绩的方案,如果钱都分了的话,乡长的年终工作总结就缺少点内容。此时,乡长巴不得以下情况能出现:村里的一位有魄力的复员军人,来说服大家办个XX企业:我当年的一位战友复原回乡就这么干的,已经成功了。大家也跟我干吧,不出3、5年,我保证家家户户都是万元户!

虽然有的人可能对此将信将疑,但亦有不少人叫好起哄,一鼓掌都听你的,就改选你当村长,率领大家一起干!若乡长也表示赞同,方案就这样形成了。但这样的“政绩制”虽可能导致大家齐心协力建成了这个企业,这当然是最好的结局,但也有可能这个复员军人其实是个坏人,是在以办企业为由饱中私囊,或者当初他的确是想成就一番事业,但做到一半时发现做不下去了,既然反正做不成就私心来了,企业没办成倒是肥了他自己一家。结果,全村人跟他瞎干不但未脱贫,反倒人人都受了一肚子气。

可见,“政绩制”可能导致最好的、但也可能是最坏的结果。但“民意制”不会导致最好的结果,但也能防范最坏结果的发生。下面,我就要进而推理,为何“民意制”适合目前的加拿大社会,而目前中国社会更合适“政绩制”。

为何西方发达国家目前要采用“民意制”,包括“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其核心就在于,发达国家发展到今天,其主要的目标就不在于要发展经济了,而是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等问题更显重要。事实上,加拿大最近的一次民调就显示,即便在失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仍有50%以上的国民认为环保比经济更重要,如果一个社会的问题主要是社会公平、环境保护等问题,那当然是“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比较好。另外,即便是发展经济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也可以由很少人自己去做就可以完成,不需要许多人协同去完成。事实上,以上要办企业例子若发生在加拿大,更现实的作法是,你得自己先有一笔启动资金为前提,然后找贷款圈地盖厂房、找人来干活也是自己去招聘劳工,至于村里其他人是否愿意与你合股、是否愿意成为你的企业员工,完全是他们个人的自愿的选择。所以,若类似前述的补偿费出现在发达国家的话,这笔钱还是人人均分了好一些,任何人要办企业自己去创办好了,不要打这笔公款的主意。

但为何前述的复员军人号召大家齐心协力办事的情形,只可能发生在当今中国?这是因为中国人除了经济落后、融资困难需要这笔启动资金以外,中国人与世界其他国家的人相比,有两大鲜明的不同:

一是人多资源少,中国人不做事就没饭吃,所以世界上最勤劳、最愿意干活的,只有中国人。多伦多现任市长福特在当市长前还是市议员时,就有次讲话谈到,加拿大拼不过中国人,只有中国人愿意像狗一样地一天十几个小时地干活。因为此话骂人(但西方文化里把人比作狗并无太大恶意,不像中国人骂人为狗有如此轻蔑的含义),被本地华人强烈抗议而道歉。但此话确也有道理,纵观世界各国,哪个国家的人都比中国人懒,也可以比中国人懒。加拿大地面上到处是森林地下石油丰富,光靠卖资源也有饭吃。笔者也到过加勒比海国家,那里虽然人穷但地也大,到处是椰子树和香蕉树,最穷的人家随便砍倒一颗香蕉树也饿不着。所以,懒虫基因容易在世界其他族裔中代代遗传下去。但唯有中国人可怜,一懒就活不下去了,中国人原来即便有懒虫基因,也被进化论所消灭。中国人的勤劳,是全世界任何其他民族都望成莫及的。日本人勤劳过,但现在也变懒了。

二是全世界只有中国人没有宗教信仰,只想着发财。马克思说得对,宗教是人类的精神鸦片。全世界其他民族的人,大部分都在吸食精神鸦片,他们因为“吸鸦片”,赚钱的欲望就不那么强烈。再说了,中国人想发财,也有特别需要钱这层含义。只有中国有这句俗话,财大气粗。财大气粗当然不完全是为了生活,而是前文所述的为了讲排场,为了阿Q式的安全感。目前,中国想发财的心理已经被全世界民众所知晓。多少次,笔者走进多伦多的商点,发现店员向其他族裔人士打招呼的用语都是“How are you?”但唯有看到我这样的中国人面孔来了,就会友好地改成发音怪怪的“恭喜发财”。加拿大这里的政客光临华人社区致辞,经常也是用“恭喜发财”这四个字起头。

正是因为中国的经济还比较落后,再加上中国人的以上两大特点,中国人目前才必须实施“政绩制”。想办事情没钱只有依靠外资,如那笔给全村补偿费当然有限,只能用来买机器、购原材料。其余的建造企业的钱,如厂房用地,只能全村人协商划拨一块地,即便要给这块地的村民补偿的话,也必须压低到基本没有费用了。至于厂房建设的人力费、则要尽量压低,主要得靠全村人为了这个发财梦的无偿劳动。只有这样,全村人人都配合,才能成事。所以,人心涣散的“民意制”在中国当前还行不通,只能采用“政绩制”,全村人都听从此复员军人的指挥,齐心协力才能把这个企业建起来:其原因就是人穷没办法,只得这么做,其动力则是勤快人想发财,也可以这么做。

事实上,“民意制”和“政绩制”两种制度的比较,是优缺点互对的:“民意制”的缺点是效率低下、发展缓慢,但这又正是“政绩制”的优点,效率高发展快。“民意制”优点是公平廉洁、人人基本心情舒畅,但这也正是“政绩制”的缺点,贪腐横行、谈到这个社会人人痛骂。随便举两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一点。例如,多伦多链接湖心岛到底是要建一座桥还是建个地下隧道?为此议员们吵来吵去,建桥省钱不环保、建隧道环保但费钱,市议会就此讨论了近十年还没开建。这事要在中国,市长现场办公,两个方案一比较立马拍板大家就这么办了,效率多高。再举一个例子,多伦多市长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要印名片,一不留神交给市长家族办的印刷厂去印了。结果被记者发现,一通打电话问其他印刷厂印这么多名片得花多少钱,然后得出“结论”,这名片印得比其他印刷厂贵了2千元,所以,市长“贪”了纳税人2千元。为此市长只好认倒霉,自掏4千元摆平此事。此事成为多伦多市民的笑谈,这种笑谈当然让人心情舒畅,觉得市长挺可爱。但中国式的笑话:当官的站一排个个枪毙有冤枉的,隔一个枪毙一个有落网的,这种黑色幽默,就有点令人毛骨悚然。

为此,笔者还要对“政绩制”和“民意制”再做进一步的分析比较。两种制度除了以上优缺点互对,笔者认为“政绩制”与“民意制”相比,主要的问题还在于它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其可操作性很难控制、对执政能力要求太高,而且更严重的问题是执政威望问题。这具体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政绩制”很难处理好利益冲突问题,而让民众不满。

事实上,在“民意制”的法治国家,只需要依法办事就可以了,若没有法律可依,则也可通过议员吵架或民众投票来解决。但“政绩制”却需要解决矛盾冲突的问题,如各方利益冲突的问题、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矛盾的问题,这就很难办。

例如中国各地区目前严峻的拆迁、征地问题,商家要用这块地用于商业发展,占了这块地的居民或国营工厂的职工却对所得到的补偿不满,为此政府要出面来调解。这个问题是全世界每个城市发展中,都会遇到的问题。但为何中国目前的拆迁征地问题如此严重,它成了民众上访的首要问题之一?而在西方“民意制”的法制国家里,根本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以大多伦多地区以东的皮克灵市为例,早在1972年,政府就将该市的一块地皮划为建设一座大多伦多地区的新的飞机场,但当地居民就是不肯搬迁,发展商要按市场价把他们的房产买下,但当地居民们就是不干,怎么办?在法治国家里就只能拖,迄今已经拖了40年了,机场还一直没法建。政府可以规定,此块地的屋主只能出不能进,不能再在这块地上建设新屋,这都是政府拥有的权力。但行使此权力只是使原来的住户从600多家,经过40年后已经减少到了目前的100来家。而政府无权要求强征屋主的土地,屋主不卖任何人都毫无办法,这就是法制社会下的游戏规则。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估计要等到此地的老居民统统作古了,可能还要再拖10年20年,才能最终解决。

按理说,就大多伦多居民的长远利益而言,此地若建一个机场,必然导致商业机会大增,建设机场再加上附属的公路、旅店、商场,能带来多少商业机会、解决多少就业问题?但是,在“民意制”的法制国家必须依法办事,不能按照中国目前的作法,断水断电、强拆这些居民的房屋,因为这些居民的房屋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任何私有财产都神圣不可侵犯。

那么,这样一来,“民意制”岂不是违反了大多伦多居民的长远利益?大多伦多的其他居民为何不起来造反?例如,强列要求做一个“一人一票”的公投,将这100来位钉子户赶出这片地区、以尽快建设这座机场?可惜,法治社会也不能这样搞“民主”,原因很简单,“一人一票”是严格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要做公投,也得把公投改成一个修改现有法律的公投:只要发展商开价要求某户居民搬迁,他们就必须搬迁。法律这样修改让家家户户都没了安全感,公投可能通得过吗?事实上,这样的后果只能导致在多伦多的发展商的工作效率远低于中国,他们或者在远郊空地建房,或者只能缓慢地把城市的旧房买下,要拿下一整块地皮往往要买下多栋相邻的民房,这样拖个5年10年都很正常,既耗资金也效率低下,这就是人权和法治国家必须付出的代价。

可见,在一个“民意制”的法制国家,其实当官的很好办事:什么事情都在依法办事,法律没有规定到的,就按民意来,议员投票51%比49%,就让51%的说了算。这虽然不能让人人满意,但至少堵住了人嘴:你的意见不合法或不合民意,那谁想帮你也帮不到。

但在中国当官的,的确有其难处:就拿拆迁来说,为何目前全球发展的机会在中国?不就是中国的低人权优势吗?拆迁费便宜、廉价劳动力建设、生产的费用都很低。所以,发展商要压低费用理所当然,否则他们为何不在加拿大盖机场,而要跑到中国来投资?但当地居民也要求合理的补偿更理所当然,否则补偿费买不起住房就只能住大街上了。市政建设要政府要处理这两方利益的博弈有多难?中国要像加拿大这样,低效率地拖,是绝对拖不起时间的。所以,为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了自己的政绩,官员只好屁股坐在发展商那一边,而不可能坐在拆迁居民的这一边。这样就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中国权贵资本主义,其难以调和的矛盾也必然滋生腐败。为此,权贵资本主义、官员腐败和民众维权,形成了当今中国社会的三位一体。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中国的官员也比较“委屈”:中国最令人担忧的问题是什么?胡锦涛主席告诉小布什总统,至少胡主席本人最担忧的,是中国每年要新增四千万人口就业的问题。为此,中国当官的坐在权贵资本主义一边,不也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解决就业问题么?发展商从拆迁、建楼、买设备、开公司再招聘人,这解决了多少当地人的就业问题!中国官员们的这屁股一边坐,也完全符合“三个代表”所说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广大人民群众卖帐么?民众所感激的,顶多是这家发展商公司提供了工作机会,而没想到要应当感谢政府官员,是当地官员把发展商吸引到这个城市来的。反倒是维权的拆迁户把所有的怨气,都往中国官员头上撒。官员无论是否为贪官,在中国百姓眼里都是凡官必贪,否则怎么会和权贵资本家穿一条裤子呢?

相反,西方法治国家的议员们比较会“卖乖”:他们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是在残害资本主义经济,使得当地民众大批失业,但却能讨好让当地民众。例如,议员们的竞选费用基本上都是资方的公司赞助的,普通的劳方员工即便有赞助又能掏出几多钱?但是只要出现罢工,笔者从来没在加拿大的新闻里,看到过哪个议员会去帮资方说话,议员们只要表态,必定支持劳方,因为劳方员工人数更多手中选票更多。结果全社会民选出来议员,其实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掘墓人,他们屁股往人多的这一边坐,是逼得西方国家资本家赚钱难,只好把资金转移到中国这个世界工厂来剥削,而导致西方社会工人大量失业,这又触发了当下西方各国普遍的主权债务危机…..

“政绩制”的矛盾冲突问题还体现在其他诸多方面,例如重庆的“打黑”。一方面,绝大部分重庆市民对“打黑”都是满意的,这大大改善了城市的治安,惩治了官僚的腐败。这在中国各地区民众普遍对各地方官员怨声载道的今天,重庆市民对政府能有如此好评,实在难得。但另一方面,从贺卫方等法学专家们的角度来看,这种“打黑”却是不顾司法程序,实为公检法一起上的“黑打”,这对中国的法治建设之伤害有多大?如果这样的“黑打”将来在全国推广,正常的社会秩序都无法维持而导致人人自危,这样的法制的大倒退又有多恐怖?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重庆的“打黑”英雄王立军,可是个文武双全的超人,王立军的才华还不比贺卫方教授高出一截?贺卫方发公开信谈到的这些质疑,或许能让草根屁民们茅塞顿开,但王立军能不知道其所作所为乃违法之举?在中国必须要以“黑打”的方式才能“打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要在中国也依照西方国家的严格法律程序来办事,行得通吗?加拿大这里每个案件审理,少则两、三年,多则十年八年。如前述的加拿大最大的庞氏骗局唐炜臻案,唐早已获保释,过了三年才刚预审完,迄今还未正式审理。事实上,西方法治国家的案件大都是个案并未环环相扣,时间拖一拖没问题。但中国的涉黑贪腐等案件却都是集团作案,如也正常地依法办事,那必然会导致他们联合起来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这会导致什么案件都审理不下去的。所以,还只能靠王立军这样的“黑打”才能有效。犹如正常肌体长了个小脓包早剔除、晚剔除问题不大,晚剔除还因彻底放浓了,对正常肌体细胞甚至可做到完全无损害。但对恶性肿瘤,就必须采用放射疗法,这样的放射疗法怎么可能不损伤正常肌体细胞呢?也只好在主要杀死癌细胞的同时,也杀死部分正常细胞,以后再慢慢恢复元气。

第二,“政绩制”的政治模式即便有示范意义,也难以推广。

“政绩制”的另外一个不足,就是在逻辑上不能自洽,而导致其大模式的推广有难度。先谈谈在“民意制”中,并不存在这个问题。如加拿大很多省都实行了两税合并,为此自2010年7月起,也在多伦多所在的安大略省,和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同时推广。安大略省的居民对于两税合并没有意见,但卑诗省实施后民众意见则很大,虽然这个两税合并也是当地议会讨论通过的,怎么办?只好在卑诗省全省范围内实行全民公投,结果“一人一票”的公投推翻了两税合并,民众还是选择过去的纳税方式。所以,一切从民意出发的任何模式推广,都没有问题:当地民众同意这个模式就实施,不同意就推翻回复原状。

但是,中国的“广东模式”和“重庆模式”为何左右两派争议如此之大,推广起来怎么就这么难?笔者认为,这正是“政绩制”的另一个不足之处,即“政绩制”实施起来逻辑上不能自洽所致。为此,笔者先分析一下《人民日报》经常发布的评论员文章:各级领导官员不能当官只为求升迁,盲目追求政绩,要以民为本,时刻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每每看到这样的文字,笔者总觉得这样的说法逻辑混乱。既然对官员的考核依据是其政绩,又要人不不能盲目追求政绩,这是什么逻辑?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却又与政绩相冲突,这又说明了什么?这只能说明,政绩考核的标准似乎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生了冲突。

事实上,当官的想出政绩、想升迁一级级地往上爬,有这种想法是绝对正常不过的。在学术圈混,不是当了讲师就想教授,当了教授又想博导,当了博导还想当院士么?在商界混,不也是一样想把公司做大么?1996年笔者还在国内时,与老板一道去东北工学院参加全国软件工作会议,发现某君掏出的名片上,赫然写着是总裁,而老板和我掏出的名片却是总经理、副总经理,感觉十分没面子。后来再翻开此君的名片一琢磨,怎么此总裁属于 XX(集团)而不是叫XX集团公司?一打听,原来集团公司注册资金要2千万,而(集团)只要500万就足矣。结果我们赶紧去注册了个(集团),老板立马就“升任”总裁了,心情立马舒畅不少。为此,官场不也一样么?当了县长想市长,当了市长想省长,当了省长也必定想当总理,这有什么不妥的呢?可见,“政绩制”的问题,也出在对官员的考核标准上。事实上,任何考核标准都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技术标准。如一台笔记本电脑,其CPU质量、屏幕多大、内存多大、有无光驱等等,就决定了这台电脑的价格。技术标准是可以通过参数来量化的:只要你的厂商生产的电脑比他的厂商的电脑参数更好,你生产的电脑就比他生产的电脑更值钱。

另一类考核标准是科研标准。科研标准是没有什么参数可以量化的,它主要是看研究工作的创新程度如何,说白了,就是这个研究结果是谁最先做出来的。例如两位物理学家,法国的艾尔伯和德国的皮特1988年发现了巨磁电阻效应。这项工作有多伟大?它导致了硬盘可以大幅缩小。若没有这个科学发现,就不可能有今天的MP3、U盘、iPhone等产品,苹果系列产品、乔布斯也不可能有如今的地位。所以,这两位物理学家获得了诺贝尔奖金是当之无愧的。

1990年代,笔者本人亦从事巨磁电阻效应的研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笔者在国际物理学期刊上发表的N篇文章,篇篇都比前述两位物理学家在1988年发表的文章要内容更详实深入,否则发表不了。但我的文章有什么屁用?除了为自己拿到个学位以外,凭这几篇文章我想在加拿大这里的研究机构混口饭吃,都混不到。科研标准讲究的是创新,什么东西只要是你第一个做出来的,哪怕是做得非常粗糙,那就是你最牛,你就是这个领域伟大的开拓者。后人在你的基础上的改进只表明他是你的跟屁虫,跟屁虫的文章当然也可以发表,但文章发表的意义,在相当程度上是在给开拓者增添牛气,而对跟屁虫自己带来的益处反倒有限。

有了以上技术标准和科研标准的概念后,我们就可以进而分析当今中共官员的考核标准,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了。问题就出在,目前考核标准似乎都是采用统一的政绩标准,而没有考虑到在公众的社会心态下,人们对小人物和大人物的评判标准是存在差异的:对小人物的评价仅仅是技术标准,而对越是大的人物、公众人物的评价,就越带有科研标准的意味。

对村官之类的小人物,人们只看你做的事情达到的效果如何。例如本节前述的故事中,复员军人带领全村人办企业,他是复制其战友在另外一个省的村办企业的成功模式。这样的复制,有什么问题吗?没有。村民们绝对不会觉得这样复制成功的意义要打什么折扣。村民们只是看效果:只要你这位复员军人带领全村人致富了,我们就拥护你,选你当村长!

但是,对于高级官员,他们是公众人物,情况就不一样了。您在重庆“打黑唱红”成功了,老百姓拥护您,这事全国人民都知道了。我身为我这个省的一把手,能学您一样也“打黑唱红”么?那样的话,您是开拓者,我是跟屁虫啊!我学您的样,无论我在具体操作时做得多么好,把您工作中的失误全面改进得多么好,但别人只会觉得您更伟大具有开创性,我在衬托您的伟大。这样,向各界人士征求意见让谁当常委,大家会推选我这个跟屁虫吗?不会啊,只会选您开拓者啊!这就是“政绩制”的弊端,其评判标准在人们的社会心态中带有科研性质,必然会导致政治模式推广的困惑。进而,我还要说明以下两点:

首先,在某个村县、小城市推广某个模式,因人口少地域范围小,各地方差异也不大,所以问题不大。但在全省境内推广一个模式,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就会有所显现,其本身问题就大得多,很难在短时间内把事情做好。但当官的想出政绩,时间上拖不起啊!所以,只能做类似“唱红”的表面功夫,若涉及到“打黑”的比较实质性工作,那也只能快马加鞭,公检法一起配合,尽快把事情痛快做完才行。若公平审理必然拖时间效率低,政绩即便以后被认可,也可能赶不上趟了,升官的时机将因此错过。显然,这正是“重庆模式”所出的问题。

其次,以上模式的开拓者毕竟是在为当地百姓服务,而想出来的求政绩的招数,应该没有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相悖。但作为其他省的一把手,也想出政绩的话,依据以上科研标准的社会心态,就不能完全模仿开拓者创立的模式,而必须创新再整出另一个模式出来。抱着这样以政绩为目的为创新而创新,整出来的模式一定是多少脱离了当地百姓需求的邪门模式。这就是《人民日报》评论员所说的,“盲目追求政绩”的根源。显然,越是基层官员越不可能这样盲目,倒是越高层的官员,由于想升官被逼开拓创新,更容易“盲目追求政绩”,其危害也越大。

第三,“政绩制”最大的问题,是当权者的威望越来越低的问题。

为此,让本人从权力的合法性谈起。“政绩制”的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什么?它来自政绩,而政绩则源于你过去所做的正确的事情的积累。你过去所做的正确的事情积累越多,你的威望就越高。威望越高者,才能服众,别人才能听你的,你要推行你的意图、行使你的权力就越容易。但是,这当中的问题就出在,过去做了正确事情的以上积累,越往后一代的领导人,就越难积累起来,就越难有威望。

所以,任何社会主义国家,第一代领导人掌权时都不会有问题。他们是开国元勋,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当然做的是最正确的事情,否则江山岂能打得下来?第一代领导人在人民中的有无比崇高的威望,执政时即便做错了事情,人民也会原谅他们的。如最近报道的一位90高龄的安徽老干部,当年参加了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大跃进”闯下了饿死几千万人的如此大祸,但当年大会的普通代表们,似乎对刘少奇所说的“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并不以为然,反倒是林彪总结的“恰恰是由于我们没有照着毛主席的指示去做”这个观点,代表们更加认同。人们更加自责的是自己没有把工作做好,而并非责怪中央的指示有何失误。这位安徽老干部表述的,就是当年人们真实的社会心态。在当权者拥有无比崇高的威望之时,即便他们下达了错误的命令,执行者也会觉得后果源于自己的执行不力。

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第二代领导人,他们的威望就已经不如第一代领导人了。但第二代依然有机会来证明自己的正确。他们可以通过纠正前一代人的失误,而获得做正确事情的机会。更何况第二代往往也是开国功臣,中国第二代领导人的邓小平就是如此地树立了自己的威望。1989年中国发生了政治风波,随后前苏联东欧也发生了巨变。为何中国共产党挺过了这场风波,而苏东却轰然倒台?显然,这源于邓小平在此之前所做的正确的事情。正是中国当年的文革带来了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等做正确事情的机会,而树立了邓小平威望,这才使中国挺过了这场动乱,因为苏联东欧没有发生类似中国的文革浩劫,所以历史没有赋予这些国家领导人获得更大威望的机会。随后,邓小平老人家又及时地通过南方谈话,令中国经济腾飞,中华民族才继续避免了苏东的灾难,直到今天。当然,社会主义国家要稳住政权,也可以采取类似北朝鲜的作法,在人民中制造恐惧气氛,这也需要一代比一代做得更狠,这当然更不可取。

但这种通过做正确的事情而建立威望的“政绩制”,导致了权力一代代相传之后,越是后代的接班人,就越没机会来证明其正确了,他们的威望也就会越来越低:因为前一代人并未犯错,或犯错很小,后代人已经没有机会去修改前人的错误了。这样,“政绩制”下的执政者就只能依靠自己本人过去的政绩,来证明自己。但这能累积出多大的威望?

这就是“政绩制”本身带来的问题。但这种“政绩制”当权者的威望越走越衰的问题,在其他政治体制下并不存在。如中国的封建王朝皇权统治的合法性来自“天意”与“君权神授”,百姓是以奴性的心态来接受皇权统治的。在西方民主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则来自民意,是民众的选票决定了权力。以上两种政治制度权力的稳固性,都远比当今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绩制”更高。

以中国封建皇权为例,皇帝做错了事可以下诏书,只要“罪己诏”,皇帝还可以照当,因为皇权来自“天意”,并不因为皇帝犯了罪就要退位。西方民主国家的权力行使则只能依顺民意来,哪怕民意本身有错误而导致当权者无所作为,但政权依然是稳固的。例如,美国总统奥巴马当初竞选承诺的医疗改革,却因为国家债台高筑而实施不了。事实上,向美国老百姓多征一点税,就什么问题都可以解决。多征一点税美国经济不至于这么糟糕,房地产市场也不会连续这么多年崩盘,房产市场没垮,失业工人也不会如此之多。这么多人失业,又连带房地产市场更加下滑,税就会征得更少,就越没钱搞医疗改革……但这样的恶性循环,又怪得了谁?美国民众并没有把责任推给奥巴马,因为奥巴马曾诺要干的事没干成,这也是民众的责任。所以,奥巴马现在依然还在自信满满地寻求连任总统。

可见,无论是中国的封建王朝的“天意”还西方的“民意制”,当权者即便施政出现错误,他们的权威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中国的“政绩制”在第一、二代领导人执政时,也是如此。他们作为当权者,能有更大的气魄来行使权力。但中国的“政绩制”走到今天,情况就不一样了。顶层权力核心由于其威望有限,这使得他们难信心去推动改革:因为只要改革出了错,就会带来严峻的问题。这正是“政绩制”最大的悲哀。正如前文所述,中国学术界的问题,是学术精英们把持了游戏规则的问题。中国商界的问题,是商业领袖们在胡乱制订对自己有利的游戏规则的问题。那么,中国政界的问题,则是目前采用的“政绩制”游戏规则,让高层官员难以施政的问题。可见,中国所有的问题都出在高层。

行文至此,笔者的观点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在市县级以下的基层政府维持“政绩制”将是合理的,但省部级以上的权力结构,尤其是顶层设计,则必须借鉴西方国家“民意制”,应当走一条“政绩制”和“民意制”相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执政模式之新路。至于具体如何实施,笔者再写下去就是闭门造车了。以上只是一个思路,但愿中国的专家学者能够提出更为具体的“政绩制”改革方案。

这篇长文写了这么多,似乎笔者更赞同中国要学习西方国家,未来要走一条适应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协议社会之路。但笔者最后在此要说明的是,中国目前权力社会也有其优点,就是前述的高效,同时也能避免许多协议社会的麻烦。在目前中国的转型时期,完全转化为协议社会的模式也是不现实的。在本文的最后,我还要进而强调,中国目前还无法搞“三权分立”,北大教授贺卫方这些年多次建议的所谓“司法独立”,在目前的中国是绝无可能行得通的,理由如下:

第一,若要实现“司法独立”,中国的案件数量必然要成百上千地翻倍。事实上,多亏中国目前是权力执法,它可以拒绝上诉的案件立案。如果“司法独立”了,对任何上诉的案例就无法拒绝,这就要接下多少没有意义的案例?事实上,至少笔者在加拿大碰到的案例,相当部分是没有意义的。“司法独立”的后果必然导致如下情形可能出现:一个人告你,不是因为你违了什么法他受了什么怨,而仅仅是是因为他想敲诈一笔钱,而司法程序可以为敲诈提供服务。

例如,笔者在加拿大办的这个“加国无忧”网站,每隔一两年就要来一次官司。前文所述的诽谤案,就属于司法敲诈的官司。一家媒体刊登了一篇文章涉嫌诽谤,但二十多家媒体转载了,笔者的网站仅写了约100来字的摘要。结果原告了那家文章原创的媒体,然后把起诉书复印二十多份,所有这二十多家媒体都通通捎上,都成了被告。你收到这份起诉书怎么办?这是绝不可能告得赢的官司,转载一篇文章就是诽谤?尚无司法先例。这只是不良律师在给你制造麻烦,你去找律师应诉,要几百元一小时的律师费,应诉书写下来律师费就得要一万,以后官司开打不知要多少万才能下得来。以后你肯定能打赢,但赢了律师费也得出,找原告赔钱但原告根本没钱,怎么赔?而他只是敲诈你一万元就同你和解,你干不干?你只好给他一万元,买了个恶心。所以,在法制社会下,相当一部分案例都是这类恶心的敲诈官司。越是赚了钱的公司,这类敲诈官司就会遇到越多。苹果公司差不多平均每天接一起官司,估计这类敲诈官司不会少。

还有,如前文所说的骗政府退税的官司,实际上也是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司法独立”了,就意味着只要没违法的事情就都可以干。更何况中国的法制不健全,可以钻法律空子的官司会多得多。现在多亏中国是权力执法,法院可以拒绝受理,如对拆迁纠纷的案一律拒绝受理。否则的话,什么官司都上来,中国法院受得了吗?就拿韩寒起诉方舟子案来说,韩寒既然认为他的屁股是干净的,肯定能打赢,那么按照前述的方法,应当把每家刊登了方韩大战的媒体全部起诉一次,全国一千家媒体有吧?这案例就可翻一千倍,可敲诈出不少钱来,韩寒可以发财了。

第二,“司法独立”了,中国的法律人才能跟得上吗?政府又岂能出得起这笔昂贵的司法费用?在西方法治国家,最值钱的就是从事司法行业的人,西方国家最优秀的、智商最高的人都是学法律的。加拿大这里人均劳动力的费用约2、30元/小时,但律师的费用是200-800元/小时,乃平均人工费用的10倍。这在市场经济下是合理的,律师要把案情搞清楚,并准确地依法定位还要能说服客户,这样的劳动必须要值这么多钱。同时,有了这么高的收入,司法人员才能屁股坐得正,司法腐败才不会有,因为若腐败一次丢掉了职位,其代价太大。

在加拿大执业的华人律师,大多是在中国国内学法律出身的,然后在加拿大留学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后在此执业。应当说,他们在中国的法律专业的人士中,素质算是高的,比较优秀者才能留学海外并在海外取得学位。加拿大此地的华人在官司之前,往往也是找华人律师先咨询:毕竟语言沟通方便,而且华人律师一般收费便宜一些。但是,把案情向华人律师一讲,不难发现他们通常不行,难以说服客户,因为律师是一个特别需要智商的职业。最后,华人只得把材料都翻译成英文,官司还得找洋人律师来打。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告被告都是华人,但双方的律师全是洋人对洋人在争辩。

这当中更加大的问题是,“司法独立”了,中国政府得出多昂贵的司法费用?前文已谈到,加拿大密西沙加市的市长因涉嫌卷入儿子200万的房地产交易,独立的司法调查花了700万。每个中国拆迁征地案,为何中国政府必须下令法院不予受理,而只能让维权的拆迁户去上访?原因或许有许多,但我想也有司法费用的问题。这样的拆迁征地案若在加拿大打,绝对司法费用远远超过拆迁户索赔的费用。这样的官司怎么打?司法费让原告出,那拆迁户是白告状还要赔钱,若让被告出,那就没有开发商敢投资了。只有政府出钱是合理的,这样才能保障“司法独立”,在加拿大就是如此。赖昌星一案,司法调查费花了三千来万加元,平均每个加拿大人花了一块加元,花了12年时间才把赖昌星赶回中国。中国目前能承受得起这个“司法独立”的代价吗?

第三,“司法独立”了,新的问题又来了,那就是黑社会。加拿大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涵盖全世界各族裔的人。但笔者在此不得不说一句涉嫌种族歧视的话,相对而言,白人的确优秀一些。在主流英文媒体里,讨债公司的广告的确不多,至少本人在英文媒体很少看到。但随便翻看其他语种的小报,中文报纸还不多,其他语种办的报纸,讨债公司的广告不少,这样的广告就来自黑社会。

事实上,黑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设想一下,某公司每月从我处提货,有了信誉了就可以赊账。平常发货后,每次都是一个星期后付款。但突然这一次没付,催了好几次都躲躲闪闪,怎么回事?估计是他资金周转出了问题,拿着这笔该给我的货款去冒险了,现在他手头没钱的可能性并不大。我要按正常司法程序去告他,有什么可操作性?起诉应诉一个周期至少要花好几个月的时间。估计不到一个月,或者他的危机解除了钱又到了,反倒显得我不地道。或者他破产了,告也白告。这时候咋办?最好就是找黑社会去讨债,逼他把钱还了,然后大笔佣金给了黑老大,这总比钱要不回来,打了水漂要强一些。

“司法独立”法律环境下的黑社会人员,他们完全了解警方调查的路子。所以,他们去逼债的时候可能会给对方死亡威胁,但又绝对不会留下任何破绽。即便对方报警也没有用。你普通人去逼债,警察来了马上可以发现你不专业,立马可以找到证据把你抓起来。但黑社会的人去逼债,警察来了也没办法,不会有任何证据。所以,前文所说的多伦多华人黑老大,就是警察登记备案过许多次的人物,但一直没有证据而没法抓他,最后屍沉水泥灌的铁桶里,从湖底捞了上来。

这就要谈到中国权力执法的优越性了。不管什么证据不证据,黑社会到了警察手里就死菜。所以,当年黑老大张子强在香港没法抓,但到了大陆照抓不误。如果中国“司法独立”了,重庆还怎么“打黑”。中国人现在哪能“司法独立”?所以,中国目前的权力社会,要想完全改造成为协议社会还不现实。但愿,网友们能讨论一下,本文给出的协议社会的哪些做法,在目前中国可以行得通。

后记

加拿大的冬天颇为漫长,这才使我能长时间坐在电脑旁,从去年圣诞节后开始,连续花了两个多月写下这篇长文。为此,我感慨颇多:

1)原本我只是想写一篇关于互联网在北美和中国发展比较的文章。笔者最近这一年多和程序员一道,在开发一个结合中西方文化特点的网站(sortown.com)索淘网,这是希望利用API接口,把许多网站的内容融合在一起。在开发的过程中,笔者不断比较中国网站和西人网站的特点,发现任何西方网站的概念一旦传到中国就变了味。原本是具有商业潜力的东西,经中国人一改造,马上变得虽然有人气、却失去了商业化。例如,比较Facebook、Twitter和中国的微博,中国人加了许多“勋章”来把用户分了等级,但西方的Facebook、Twitter为何没有这些东西?Facebook注重隐私,反倒有了一条网友相传的商业信息传播渠道,而中国微博虽然打名人战热闹非凡,却导致商业信息传播受阻,名人岂能传播商业广告?这就使我想到了,两个社会下的人办事情具有不同的社会心态。进而,通过目前目前很热的内容策展网站,我又想到了应当建立游戏规则的概念。所以,我前面关于互联网的文章写着就变成了网络文化之下不同的社会心态和游戏规则问题。但继续写下去,使我又想到了这个题目应当扩展为整个中西方社会的比较,所以才有了本篇长文,前面的互联网文章却搁置了。

2)理解每一种社会文化背景下人们的心态,如果没有身临其境,而仅仅只是通过书本是很难领悟的。西方人写的著作虽然描述的是他们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但这些感受在我们中国人看后,可能觉得很平淡。许多中国学者研究西方的著作也有同样的问题,他们没有生活在民众之中,而只是从课堂和书本来了解西方社会,写出来的东西也过于社会表层化。而笔者这一代移民在加拿大的切身生活,或许更能体会出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思维角度和社会心态。例如,我过去负责网站的广告,不同族裔的人不想交广告费,所找的理由都截然相同。西人找的理由通常是我们之间的合同出了问题,如续登广告双方没签字就可以成为理由,或者是我写的合同中某个条款不明确,他就可据此不交费。中国人从不纠缠合同,找的理由通常是广告效果不佳没给他带来生意,甚至认为网站广告不是报纸没有印刷成本,他不交费对我们也没什么损失,中国人就是如此讲理的。最流氓的是印度人,你去催他交费,电话那一头是“really?”似乎他忘记了并答应马上就寄支票来,但寄来的支票存银行却被退票。再打电话去又是“really?”支票再存银行还是退票。以后再打电话发e-mail过去就不再理你了,因为他做的年度报税广告,只需要骗三个月。华人和西人绝对做不出这种事情。可见,每一种文化背景下的人,连赖账的风格都迥然而异。

3)就人与人的理解而言,也有许多奇异之处。如年长者经历更多,理应更能理解年幼者,但实际情况却是相反的。笔者与80后、90后交流,发现很难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但本人与自己的父辈们谈及他们在“反右”、“大跃进”的经历时,似乎很能理解他们当时的心态。比我们年长十来岁的知青,他们下放的经历也让笔者很有感触,笔者这一辈人是读了不少知青文学作品成长起来的。如今,我深感我们这些改革开放之后移居海外的移民,理应比当年知青的生活经历、文化落差之感受要多得多。但遗憾的是,我们这一批移民目前还在海外打拼,没有太多时间静下心来,把自己的异国经历感受写下来与国内的同胞们分享。中国正在与世界接轨,我们海外生活今天的经历,应当对国内同胞具有参考价值。西方发达国家的今天,虽不完全、但至少有一部分会是中国的明天。所以,笔者幻想我们海外华人,能够创立出移民文学,这理应比知青文学更有内容。本文的语言仅仅是推理的语言,但生活不是推理,其内涵理应比推理更多。如果把我们海外生活的感受以移民文学的语言表述出来,我想会精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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