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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文字偏离主题很远,但是又不得不写。
比如某人上街,维权,被宣传机器说成是自利的,利用机会成名,拿绿卡的小人。那么究竟如何判定他是自利还是为民请命。
这个判定的难点在于反抗收益的量化和风险评估。
某人不反抗的损失是一般是可以计算的,一年多纳了多少税,反抗的收益却很难计算。
反抗有很多结局,反抗失败的情况下有死亡,流亡,成功的情况下,也有死亡,无功名,有功名甚至当皇帝,几乎有无数种结局,难道可以把每种情况的概率都推算出来,一起计算后得出反抗的收益究竟是正的还是负的。
即使把反抗的收益计算出来,由于各人对风险阈值的接受程度不同,这种计算也没有意义。
从人的主观角度上判断动机很难,没有操作性。
这种风险评估的困难也告诉我们,理性和奴性,理性和反抗性之间的界限是很模糊的,我们只知道2个极端的存在,而理性的范围无法精确定义。
那么究竟有没有客观判断标准?
虽然每个人的风险接受阈值不一样,但保险行业的保金是有市场价格的。如果存在这样一个市价,2w的财产未来一年中火灾概率0.00001,而保险金为200元,理性的人会在企图在200以下买,非理性的人则在200以上买。 这说明对于某种可以计量的风险,社会上存在一个
公认的正常风险阈值。
打个比方,某个人傻不傻,不在于他自己是否认为自己傻,而是看他有没有做社会客观标准的傻事。
1927年国共闹翻,国民党口号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个时候加入共产党,那是社会公认的极高风险,主观上动机随便怎么解释,客观上就是个不怕死的革命者。社会名流杨度,早年支持袁世凯称帝,却在1928年入党,这是相当让人钦佩的地方。内战中国民党
军队倒戈,就有投诚和起义的界定,究竟是因大势已去不得不倒戈还是主动向共产党靠拢,存在和战场形势相关的整套客观判断方法,自我标榜的觉悟高低绝不是标准。
这些年来给汪精卫翻案的文章,一般是基于主观动机的:汪精卫忍辱负重,背负汉奸骂名,其实还是为了中国前途考虑,如果不幸日本战胜了,则南京代表中国,中国是战胜国;盟国战胜则重庆代表中国,中国还是战胜国。但汉奸是个事实判断,发自内心的曲线救国动
机无法动摇卖国事实,汪精卫成为汉奸是因为日本败了,如果日本成功吞并了中国,汪则更可能成为洪承畴式的争议人物。
汪精卫的案子则引出了一个问题, 奴性是不是也有适应生存的积极意义? 如果只在生存底线上比较,奴性和反抗性都是同样的求生本能,奴性绝迹也是放弃了一部分生存机遇。 南京伪政府和重庆政府是中华民族的求生本能的体现,一个是奴性生存,一个是反抗生存。
如果只为生存,反抗性未必比奴性优越,但是人不是牛马,活得有尊严,这样的追求才是理想主义反抗的积极意义。
如果史上日本胜利了,南京伪政府成了代表的中国的合法政府,反抗理想就死了吗?也不是,这种情况下中华民族通过奴性获得了生存,但是摆脱奴役的斗争立刻会开始,不一定会是战争的形式,更可能是和平斗争。
当代的客观判断标准用在具体的人身上,比如胡佳高智晟滕彪等等维权人士,动机是爱国救国,维权不惜被绑架坐牢,这是一种公认得不偿失的非理性自利的行为,所以我们确定这些人是真爱国,真理想。再比如施一公回国,他标榜动机是爱国救国,却被当局宣传成榜样,名利双收,这种情况下客观标准失灵,主观动机就带来了争议,谁知道他的爱国是真的还是假的? 同样,杨振宁的爱国也是真假难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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