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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卫平:见到了当年“七七宪章”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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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5-2009 11:3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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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了当年“七七宪章”的成员
崔卫平 @ 2009-3-24 8:54 评论(12) 推荐值(294)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听说安排里有与当年“七七宪章”成员的见面,心中便十分喜悦。在《无权者的权力》一文中,哈维尔曾经这样介绍“七七宪章”的成员们:这些人实际上是一些科学家、社会学家、诗人或者工人,拥有他们自己的思想逻辑及他们自己的工作和行为;而在签章上签名,只是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而已。他们并非是一些专业的牢骚客。事实上他们往往在成了“持异议者”很长时间之后,才发觉自己已经成了这样的人。即便如此,他们也不是立志要成为这样的人,就算他们将一天二十四个小时全部花费在这项事业上面,这也不是一种职业,而毋宁说是一种存在的态度。这种态度就是要活得真诚磊落,生活在真实中。同样,他们也是一群有六情七欲的人,他们只是说出了其他人不能说和不敢说的话而已。



这样一种人,他们即使不去签名,也有自己的许多工作要做;同样,即使签完名之后,也并希望能够回到自己的工作和创造的状态,除非情况进一步恶化,使得他们不得不停下手中的工作,以及有人一再干扰他们,不允许他们回到自己的轨道。简言之,他们是一些在人格上和工作上都十分独立的人们,他们有自己的事情好做,对周围环境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对于民族的现状与未来拥有道德感和责任感。因此,他们是一些对于权力没有欲望的人们,他们热爱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这就从根本上区别于传统上的所谓“职业革命家”,后者不仅在于他们的目标仅仅是为了夺取政权,也在于除了从事日常生活之外的“革命”之外,他们就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事情可以做,不习惯也没有能力从事任何别样工作,这种人是最容易对于权力上瘾的。他们对于权力没有免疫力,最终走上了一条与自己的初衷正好相反的道路。



这样一种“英雄读本”,与此前接触到的完全不一样,当然内心里也十分认同和赞赏。



3月14日下午,电影节再度安排观看中国导演黄文海的纪录片《我们》,那天到场的约有200人,你不能不佩服布拉格观众的热情,这样一部记录当下中国政治语境的影片,即便在中国观众眼里,也会显得有些沉闷,他们居然安静地坐着从头看到尾。当灯光亮起,主持人宣布现在开始讨论,马上有一位美丽的老太太站起来说,对于影片中反复讨论的所有问题,尤其是那些场面,她感到十分亲切,因为这也是她们当年同样经历的。她座位的周围还有一些老人,我凭嗅觉就知道他们来了,尽管电影节事先并没有确切告诉我们“七七宪章”的成员们也会来观看电影。



影片的放映地点其实是民族剧院,见面安排在其中的一个小剧场,我们三人,他们一共六人。美丽的老太太果然在其中,她的眼角与嘴角弯弯向上翘着,始终像是在微笑。在她旁边坐着一位先生,看上去十分眼熟,心里想着那也许是伊万·克里玛,但是比较以前看过的照片,面前的这位显得秀气多了,后来证实果然是他。1997年试译出版的他的那本随笔集《布拉格精神》,其中描绘不事夸张不失分寸的这个城市的精神,令人神往不已。他曾说布拉格作家由哈谢克与卡夫卡两个传统构成,按此来划分,那么他应该算是更加接近卡夫卡冷隽内向的传统。几年前中国一下子出版了他的五本小说。



后来美丽老太太给了我一张名片,才得知她与克里玛先生是一对夫妇。其余还有两位同样美丽的老太太,坐在那里头部和腰板挺得笔直,衣着花色典雅而浪漫。另两位先生显得更加苍老凝重,有一位驼背得厉害。我们双双坐在那里,未等开口,便能够感到有一种能量在互相之间传递,那是天然的理解、默契、信任、友善,我甚至感到老人们慈祥中有一种爱怜在内,仿佛眼睁睁看到年轻一辈掉在泥沟里又无能为力。看年龄,他们应该在七十岁左右或者更加年长。



首先是美丽的克里玛太太问候中国朋友,并说中国是一个大国,这样一个大国,能够向捷克这样的小国学习,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马上就有坐在她身边的另一位漂亮太太说,在民主和自由的问题上,不分大国小国。然后他们分别向我们提出这样的问题:一、你们这些签名者互相之间认识不认识?二,你们现在的处境如何,签了名之后怎么样?三、我们是因为道德的原因而签名,而你们为什么要签名呢?答曰,就第一批303人来说,并不全都认识,但是其中至少有几十个互相之间是好朋友。至于第二个问题和第三个问题,我们就各人的情况,分别做了回答。



然后是徐友渔先生发问,他一口气提了两个非常困难的问题:一、争取民主的过程那样漫长,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没有成员内部之间互相“内斗”的情况?二、你们在实现自己的目标之后,会不会有失落感?根据许多地方的经验,一些争取民主自由的人,当自由民主实现之后,感到无事可做。徐先生的表达应该比我这里转述的要复杂得多,乃至令我们的翻译娅娜一下子感到语塞。这样的问题,对于这位年轻姑娘来说,不仅是没有思想准备,也许完全没有听说过,我自己也多少觉得有些突兀。此时有人提醒友渔,最好他自己用英文将这两个问题再复述一遍,以便对方回答。友渔应该至少重复了后一个问题。



因为交流产生的障碍,对方的回答也不是那么响亮。对于“内斗”的问题,答曰,不是完全没有,但是不严重、不重要,因为他们的大方向是一致的。对于“失落”的问题,基本上是否定的,即认为即使民主胜利之后,他们也并不因此而感到自己从此变得无用,这并不构成问题。友渔对这样的答复感到不甚满意,他始终认为对他的问题的翻译是不得要领的,但他也认为这样的问题,是根据中国的情况而提出的。



我本人倾向于尽管存在交流的问题,但是这样的回答,并不超出我的理解和想象。我曾经讲述过在波兰米奇尼克这样的知识分子,在团结工会内部所做的工作之一,就是防止瓦文萨过度掌握权力,但是捷克的情况不一样。缺少权力欲望是他们共同的特点。第一眼见到哈维尔的直接印象是——这是一个生性弱弱的人,随时准备从不得不扮演的角色当中逃离,又仿佛同时穿着一件紧身衣,将自己深深隐藏在里面,他里面的那个自我迄今完好无损。其实当面的那个问题是这样提出来的:即使您当完总统,但是从您身上仍然看不出来您曾经大权在握。那么,什么是您一生中贯穿始终的东西?您是怎样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他的回答是“冒险性”,“冒险性”即 “开拓性”,我很能理解这位曾经的剧作家对于因循守旧、成规陋习的反感。



至于“失落感”的问题,我也可以提供旁证。就是这位伊万·克里玛先生在一次访谈中特地回答了这个问题:89年之后,没有了对立面,他是否感觉写作不是那么来劲?克里玛先生回答道,不是那样的,正是89年之后,他写的比从前快多了,产量高多了。他并没有感到自由带来失重,而认定取消审查制度对于作家的想象力来说,肯定是一件好东西。



接着我开始向这些前辈们发问,当年他们每一个人签署“七七宪章”时,正在做什么?他们称“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于是请他们一一介绍。第一位是伊万·克里玛先生,他是一位小说家,签名之后去了美国,一年之后回来丢掉了工作,加入了体力劳动者的行列,第二位是他的美丽太太,当时是记者,签完名之后丢掉饭碗,开始自己做心理咨询,目前这位太太还在做这项工作。第三位说话的太太也是从事心理工作的,第四位是家庭妇女,不知道她的丈夫是谁,气质俱佳,暗花的大披肩令她风度翩翩。第五位、第六位都是神职人员,签完名之后一位失去了工作,另外一位仍然当牧师但是他的孩子因此受连累,而没有能够升上大学。



我又继续问道,那么你们这些人在89年天鹅绒革命之后,有补偿吗?答曰分两种情况:凡是那些坐了牢的,得到一定的补偿,而没有坐牢而丢掉工作的,则没有补偿。徐友渔这时候接着问道:那些人为什么不去申请补偿呢?众人笑了起来,没有具体回答。



这时候莫少平律师提出那个转型社会最为尖锐的问题:对于当时那些身居高位而进行政治迫害的人们,有没有对他们绳之以法?回答是基本上没有,只是处理了几个警察。顺便地说,这件事情在1991年哈维尔在与米奇尼克的谈话中是这样解释的:“我们不能打开无法无天的复仇和迫害之门。……关键是找到一个适当的平衡。我们必须采取一种文化的、文明的立场而不是逃避过去。我们必须正视我们的过去,给它们命名,作出结论和实行正义。但是我们必须诚恳地去做,有节制和得当,宽宏大量和富有想象力。如果是面对忏悔和表达悔恨,必须有宽恕的空间。”



后来我听说了这样一件事情。当年有一个自由欧洲电台(许多在国内不能发表的东西,都在这个电台广播)的播音员,后来发现其实是一名秘密警察,当时给判了四年徒刑,不知为什么没有服刑。但是前两年,此人因为经济的问题,真正被抓进牢里。



我继而又问,那么,事情过去许多年了,从你们现在的角度,是不是对于当年如此宽宏大量的做法有所遗憾或者后悔呢?马上有人答道:good question!(好问题!)而他们最终的回答则是犹豫的,乃至我现在想不起来他们的准确回答。能够从中体会到的是,他们对于当年的做法,不是没有反省和重新考虑。我曾经见到一位当过七七宪章发言人的牧师,他认为他们当年如此宽松的解决方法不一定很好。



最后我又问了一个问题,你们最终有多少人跟着哈维尔进了总统府?他们一开始显得不理解这个问题,于是又将问题重复了一遍。答曰,在近两千的签名人士中,只有二十位进了城堡,其余各干各的,比如克里玛先生继续写他的小说。没有任何其他特殊待遇。第二天我在伊万·克里玛先生的家中,克里玛夫人特地向我讲起宪章运动中除了那些知识分子,还有一些自愿担当打字员的女性,这些人籍籍无名,但是同样遭到迫害,对于她们的任何补偿也没有,现在她们年事已高生活在布拉格,有些甚至面临经济困难。对于这些默默无闻的人们,是应该特别要记取的。



面对这些像邻居伯伯阿姨一样的长辈,觉得非常温暖亲切。在七七宪章之前,他们是普通人,做着自己的事情;签完名乃至遭受迫害之后,他们还是普通人,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任何了不起;直至历史最终朝着他们希望的方向实现了,他们更加是普通人,没有参加任何权力的分配,继续他们默默无闻的生活。



过了两天之后,我们又见到一位当年的宪章人士,他讲了哈维尔当年的一则轶事。秘密警察当然很关心这些宪章人士在搞什么活动。为了破坏这些人士互相之间人与人的联系,警察把这些人家中的电话大多给撤了,但是唯独没有撤掉哈维尔先生。因为哈维尔先生坚持认为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是符合当时捷克法律的,都是光明正大的,所以不怕别人知道什么,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秘密活动。警察留此一人的意思很显然,希望从哈维尔先生家的电话中得知什么他们正在寻找的东西。当然任何人都不希望别人在监视自己的言行,哪怕它们都是光明磊落的。于是大家能够想出的办法是,如果朋友们要聚会谈什么事情,并不事先告诉哈维尔先生,而是去他家直接将他带走。如此说来,此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哈维尔先生,他被朋友带走也十分像被警察带走,因为都是去一个不知道终点的地方。
294
良品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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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glechou [64.182.119.*] @ 2009-3-24 11:03:18
崔老师
读了这篇文字之后
我脑袋中有一个镜头
三十年后,也许您也会如这般美丽的老人一般在跟后人诉说那些传奇的可是在您自己看来平常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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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苯巴比妥 [65.49.2.*] @ 2009-3-24 12:39:36
哈维尔先生的想法,其实是我们大多数人该抱有的。

上次读到冉先生文章时,他自己也说到,恐惧是有的,毕竟活在这个体制内,但是,至于监听和监控,冉先生则说他们爱听不听,自己做的事情都为的是公权益,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无秘密可言,自己私下做的都是平时自己在文章里天天早已提到的。

哈维尔先生则坚持认为自己的一切行动,都是符合当时捷克法律的,都是光明正大的,所以不怕别人知道什么,实际上也没有任何秘密活动。

受益良多,确实,每个人都没有必要在心里太过设防,为公民利益做的事情,永远都在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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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相忘于江湖 [64.182.119.*] @ 2009-3-24 13:30:18
他们只不过是表达了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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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江苏人在上海 [64.182.119.*] @ 2009-3-24 13:39:23
难道我们也要等三十年?
那我情愿“效杨佳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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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沈阳人在沈阳 [64.182.119.*] @ 2009-3-24 15:36:20
难道我们也要等三十年?
那我情愿“效杨佳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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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观牛变博 [80.77.80.*] @ 2009-3-24 16:14:33
平凡的一群人,做出的不平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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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我爱小昭姑姑 [64.233.172.*] @ 2009-3-24 20:48:28
不打开仇恨之门真的很难,当然如果是自内而外的改革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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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1 [62.149.141.*] @ 2009-3-24 23:07:24
中国公民要求中国大陆各省的省长公开个人财产(征集网络签名)


先看一则2008年的新闻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监察院”27日公布最新一期公职人员财产申报资料,为马英九当局上任后首度公布财产资料。马英九的存款金额高达6400万元新台币。
另据《联合报》报道,土地部分,马英九有一笔土地,周美青有四笔土地;房屋部分,马英九拥有一栋房屋,周美青有二栋房屋。
股票部分,马英九拥有富邦金控5112股,周美青名下有兆丰金控53586股、“中国钢铁”4843股、富邦金控5112股,总额为68万多元;此外,周美青名下拥有基金总额为24万多元。



马英九为台湾地区民选领导人,其管辖范围与大陆的省长大体相等,因此各省省长应当学习马先生公开个人财产,以取信于民。


我们的要求如下:
1. 大陆地区各省省长﹑直辖市市长﹑自治区主席将个人和配偶的财产状况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公开。
2. 公开的财产应包括银行存款﹑土地房屋﹑股票基金及其他动产和不动产。


尊敬的公民:
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支持这一呼吁行动:
1﹑参与本文件的签名;签名应当是真名或者是常用笔名。
2、签名格式为:实名 省份 职业,如 张某 黑龙江 工人
3﹑签名邮箱:zhangfei315@gmail.com
4、将文本通过力所能及的方式进行传播



我们会定期将签名者的名单发布在下面两个地址:

https://groups.google.com/group/freechina123?hl=zh-CN
(可能需要翻墙)


http://tieba.baidu.com/f?kw=%D7%D4%D3%C9%C1%AA%C3%CB&sc=post&cl=&tn=&ct=&rn=&lm=&ie=&rs2=0&myselectvalue=1&f=&pv=&z=&from=&word=%D7%D4%D3%C9%C1%AA%C3%CB (可能会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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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自由思想在09 [65.49.2.*] @ 2009-3-25 10:33:29
我有我的事业,我”真诚崇尚自由、理智对待平等、公正看待法律,公平对待权益”所以,我签名,我至尽为自己的选择感到正确。那时,我记得:也是以转附崔老师,你的博文“我为什么要在宪章上千名”按语表达我的态度的。我也曾转载过“七七宪章”和哈维尔先生的文章。借此谨向你表示敬意,如有机会也代为转达我对那些自愿签署“七七宪章”公民的敬意和问候!
你的博文所表达的态度很好反映我此时此刻的对相关问题的理智而又现实的看法。我表示完全认同。
特致,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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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南瓜店十里长山 [65.49.2.*] @ 2009-3-25 12:49:09
作为一个人,首先是一个人,他应当获得尊重.

没有得到你的同意,不要来统治你.

宪政,08宪章,都是理所应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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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小一 [161.58.16.*] @ 2009-3-25 23:00:15
历史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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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卫华 [65.49.2.*] @ 2009-3-26 1:39:53
最后一段的哈维尔被自己人带走,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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