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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三鹿奶粉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日前重任“京官”,新职务为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此次重返质检总局任职,距离被记大过处分不足两个月。>>问责风暴雷声大雨点小
今年3月被记大过处分
《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3月,鲍俊凯因“三鹿事件”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三鹿事件曝光时,鲍俊凯的职务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该司职能包括:负责并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及预警,负责调查处理国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督促、指导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卫生监管工作。
4月初被发现异地高升
4月9日,媒体报道称鲍俊凯已异地高升。据了解,鲍俊凯于去年12月出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资料显示,安徽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构,正厅级。鲍俊凯从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调任直属局局长,升了半级。这一消息引发争议,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官员,在受处分期间(鲍俊凯为18个月)不能升职。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4月9日在表示,“对鲍俊凯的任用是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之前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的。该同志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赴任,于2008年12月到任,对鲍俊凯同志的任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党政领导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
近日重返质检总局任职
4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经国家质检总局会议研究决定:鲍俊凯任科技司副司长”;同日,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宣布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决定:邱栋久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鲍俊凯的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国家质检总局人事司人士称,该任命事项“不属人事司负责”。
专家看法
鲍俊凯二次履新是否经过四大环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就鲍俊凯二次履新指出,《公务员法》规定,“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间不能晋升,在受处分时期内,“连涨工资都没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领导职务的任命,必须要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公示这四个环节。而从透露出来的信息看,很难反映规定的上述内容。
“政治问题法律化是规范官员问责及复出的当务之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认为,应更细化官员复出的条件,并质疑:“鲍俊凯事件中,这种漠视群众的决定是如何做出来的?人事部门的作用又在哪里发挥?”
大事记
●2008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出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年3月,鲍俊凯因“三鹿事件”被中纪委监察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9年4月9日,针对媒体报道称鲍俊凯异地高升,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称任用符合规定;
●2009年4月30日,鲍俊凯出任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
鲍俊凯:男,1956年12月出生,江苏沭阳人,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国家质检总局科技司副司长。曾担任国家商检局检验科技司副处长、处长,国家检验检疫局动物植物监管司处长、副司长,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食品生产监管司副司长,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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