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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黑的不是“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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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7-2009 20:0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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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09-5-05 12:14 | 作者: 马而立 | 来源: 金羊网 | 查看: 106次



   做了20多年编辑,自以为也见多识广,但常常,我被那些雷人的新闻弄得目瞪口呆:这是真的吗?但往往,确凿的事实证明了我的孤陋寡闻。27日,《民主与法制》一篇报道又将我狠狠“震”了一把:陆宝义4兄弟,霸占蹂躏安达市20余年。警察抓捕犯人由他带队指挥,法院判刑时他不点头不算数。一个50余次举报陆宝义的人,被他诬陷判处了无期徒刑。

    如果报道确实,陆家4兄弟也太狂太黑了,新中国建立前上海滩大流氓黄金荣与之相比,恐怕亦是小巫见大巫;至少,黄金荣不敢和市长公然作对,可陆家兄弟却让安达市委一副书记战战兢兢,他吩咐受害人家属:“你千万别说到我家来过,这要让陆宝义知道,我家就遭殃了!”

    如同古典小说、戏文因果报应的大结局一般,在“钦差大臣”的“微服私访”后,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本案受害人最后走出冤狱,恶徒陆家兄弟两人被“砍头”,其他56名涉案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这案子竟是惊动了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3家联合挂牌督办才有了的结果。

    可我却无论如何激动、欣慰不起来,一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能横行一地20余年,是“黑社会”太黑,抑或是还有比“黑社会”更黑的人?

    同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惯用伎俩一样,陆宝义也是用金钱开道,将安达市和绥化市两级公检法系统的人拉下了水,充当了他的“保护伞”。可一个黑老大竟让安达市委的副书记都闻之噤若寒蝉,这倒是闻所未闻。可见,陆宝义在安达的“地位”之高,市里的副书记也只能委曲求全,明哲保身。陆宝义究竟有多大能量,至今还是个谜。

    一个值得深究的细节是,举报人陆春和十几年前就带着厚厚的举报材料一路上告,“在黑龙江省委书记过问下,绥化市和安达市不得不办,司法机关却把陆宝义诸多罪行几乎全部抹掉,仅以妨害公务和非法拘禁两项罪名判处陆宝义两年半徒刑。后来,陆宝义花钱一年多就放出来了。”绥化市和安达市为什么对陆春和的举报置之不理?司法机关为什么敢循私枉法?根据常识,黑老大陆宝义背后应该有一个很大、很强势的“保护伞”,这个人或这些人是谁呢?十几年了,为陆宝义撑“保护伞”的人,是不是有了新的发展或继承?

    从报道看,陆宝义黑,绥化市、安达市检察院、法院的主要领导和办案人员更黑,是他们贪赃枉法,才让好人受屈恶人嚣张,让法制蒙耻的。陆宝义横行乡里,巧取豪夺,诬陷好人,警察抓人由他带队指挥,司法人员审讯他坐堂主审,法院判刑时他不点头不算数;甚至,拍出金钱让狱警对举报人暗下毒手,意欲斩草除根;给检察院下话,“谁要是帮助陆春和喊冤,他就整死谁!”陆宝义的嚣张气焰和他的恶劣行径,明显地“动静”不小,明显地是对法治的公然蔑视,竟然无人出面抵制,安达和绥化的司法环境和政治生态可见一斑。显然,这种司法环境和政治生态是公检法人员难以左右的。

    陆春和可以说是幸运的,他的努力惊动了国家最高司法机关的“钦差大臣”。但陆宝义后面强势的“保护伞”不除,那些李春和王春和们恐怕就没有这样幸运了,保不住哪一天,陆春和还得“进去”。 陆春和的冤情虽然昭雪了,可蒙羞受损的法律却是国人心中的伤痛。由此,我的陆宝义后面还有更大更强势“保护伞”的猜测即使不能成立,但如此恶劣的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也该进行治理了。这种治理,就是启动对涉及此案的一任任司法机关人员和地方主政者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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